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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日志规章制度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08-23 10:13:54 | 移动端:门诊日志规章制度

门诊日志管理规章制度

门诊日志登记工作是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门诊日志登记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传染病疫情的调查、处理和控制。为规范医务人员的门诊日志登记,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前来就诊的病人逐一登记在门诊日志上,不得漏登。

二、登记项目齐全,至少包括就诊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家庭住址、病名(诊断)、初诊或复诊等九个基本项目。

三、填写内容规范、准确、字迹清楚。不能有缺项、填写大地址、症状代替病名等现象。

四、对已发热病人,要在门诊日志上面标明体温和相关流行病学史。对于14岁以下的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对诊断(疑似)为传染病的患者要详细填写家庭住址及联系方法。

五、首诊医生在诊治过程中发现确诊、疑似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填写要求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并按规定时间向预防保健科报告,不得漏报、迟报和瞒报。

六、门诊日志上已上报的传染病应有“疫情已报”标记。

七、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医院门诊日志登记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对门诊日志登记工作按《传染病管理奖惩制度》进行奖惩。对迟报、漏报、瞒报传染病及疫情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者,依照《传染病防治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梁平县柏家中心卫生院

门诊日志登记规章制度

1、对前来就诊的病人逐一登记在门诊日志上,不得漏登,登记日志数与挂号处方数符合,符合率要达95%以上。

2、登记齐全,至少包括就诊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家庭住址,疾病名称,初诊和复诊等九个基本项目。

3、挂号内容规范,准确,字迹清晰,不能有缺项,填写大地址,症状代替病名等现象。

4、对发热病人,要在门诊日志上标明体温和相关流行病史,对于14岁以下的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对诊断(疑似)为传染病的患者要详细填写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

5、首诊医生在确诊过程中发现,确诊病员携带者疑似传染病患者,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要求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并按规定时间填写传染病报告(疾控中心),不得漏报,迟报和瞒报。

6、门诊日志分年、分月装订保存,每册门诊日志的封面,应注明年、月、日机构名称,责任人及就诊人数,各种传染病的报告情况。

7、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门诊日志登记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对门诊日志工作按(传染病管理奖惩制度)进行奖惩,对延报、漏报瞒报传染病及疫情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者,依照(传染病防治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乌马河卫生计划生育局

医院门诊日志登记规章制度

门诊日志登记工作是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门诊日志登记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传染病疫情的调查、处理和控制。为规范医务人员的门诊日志登记,制定本制度。

一、对前来就诊的病人逐一登记在门诊日志上,不得漏登,登记日志数与挂号数或处方数符合,符合率要求达95%以上。

二、登记项目齐全,至少包括就诊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住址、初诊或复诊、(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和体征、病名(初步诊断)、处治、医师签名等11个基本项目。

三、填写内容规范、准确、字迹清晰。不能有缺项、填写大地址、症状代替病名等现象。

四、对于发热病人,要在门诊日志上标明体温和相关流行病学史。对于14岁以下的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对诊断(疑似)为传染病的患者要详细填写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

五、首诊医生在诊治过程中发现确诊、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患者,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填写要求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并按规定时间向院办公室报告,不得漏报、迟报和瞒报。

六、门诊日志上已上报的传染病应有“疫情已报”标记。

七、门诊日志每本用完后,上交办公室领新的,由办公室统一保存。每册门诊日志的封面应注明年月、科室、责任人以及就诊人数、登记人数、各种传染病的报告情况。

八、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院的门诊日志登记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对门诊日志登记工作按《传染病管理奖惩制度》进行奖惩。对迟报、漏报、瞒报传染病及疫情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者,依照《传染病防治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龙都医院医务科

预防保健科

20XX-11-12

门诊日志登记规章制度

(1)医疗机构各诊室应设立《门诊日志》,实行门诊日志登记制度。

(2)门诊日志由医院统一印制。门诊日志的栏目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初诊或复诊、发病日期、就诊日期、传染来源、临床症状与体征、实验方法及结果、诊断时间、病名(诊断)、病例分类、医生签名、备注等。

(3)执行职务的医生在诊疗工作中,对每一例就诊者均须及时、真实、完整、准确和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对门诊日志信息不得伪造和篡改。

(4)对于由母亲传播的儿童性病,须在门诊日志的“备注”栏目中填写其生母患病情况。

(5)性病病例诊断更变或修订时,须在门诊日志的“备注”栏目中填写更正或修订诊断的病名。

(6)首诊医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后,应在门诊日志的“备注”栏注明“已报卡”或卡片编号,同时在传染病疫情登记簿上登记。

(7)门诊日志作为性病疫情准确性核查、漏报调查的依据。

医院门诊日志登记规章制度

门诊日志登记工作是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门诊日志登记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传染病疫情的调查、处理和控制。为规范医务人员的门诊日志登记,制定本制度。

一、对前来就诊的病人逐一登记在门诊日志上,不得漏登,登记日志数与挂号数或处方数符合,符合率要求达95%以上。

二、登记项目齐全,至少包括就诊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家庭住址、病名(诊断)、初诊或复诊等九个基本项目。

三、填写内容规范、准确、字迹清晰。不能有缺项、填写大地址、症状代替病名等现象。

四、对于发热病人,要在门诊日志上标明体温和相关流行病学史。对于14岁以下的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对诊断(疑似)为传染病的患者要详细填写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

五、首诊医生在诊治过程中发现确诊、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患者,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填写要求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并按规定时间向预防保健科报告,不得漏报、迟报和瞒报。

六、门诊日志上已上报的传染病应有“疫情已报”标记。

七、门诊日志分月、分科室装订保存。每册门诊日志的封面应注明年月、科室、责任人以及就诊人数、登记人数、各种传染病的报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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