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公安民警工作调动申请范本
公安民警工作调动申请范本尊敬的县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中审阅我的申请! 我叫 ,男,28 岁,汉族,中共党员,籍贯 县,系 市公安局 森林分局民警,大学文化程度, 年 7 月毕业 于 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7 月被市人事局分配至市公安局 森林分局工作至今。 参加工作 9 年来,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曾担任过治安大队、派出所内勤、外勤工作, 年 1月至今负责办公室工作, 年连续两年被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为优秀公务员,3 次被市 林业局, 森林分局评为先进工作者,也熟练的掌握了森林公安的各项业务工作,本人感觉能够完全胜任森林公安工作。现因婚后两地分居,家庭各种事务及老人、孩子无法照顾,以及我与家人长期分开两地生活导致心理不适等实际困难,特向领导申请,调换本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工作。 为了解决以上所述种种家庭实际困难,免除后顾之忧,我迫切希望调回家乡,就近参加工作并同时担当起照顾家的重任,再次恳请领导考虑到我的实际困难,批准我的工作调动。
公安民警工作调动申请范本尊敬的县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中审阅我的申请! 我叫 ,男,28 岁,汉族,中共党员,籍贯 县,系 市公安局 森林分局民警,大学文化程度, 年 7 月毕业 于 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7 月被市人事局分配至市公安局 森林分局工作至今。 参加工作 9 年来,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曾担任过治安大队、派出所内勤、外勤工作, 年 1月至今负责办公室工作, 年连续两年被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为优秀公务员,3 次被市 林业局, 森林分局评为先进工作者,也熟练的掌握了森林公安的各项业务工作,本人感觉能够完全胜任森林公安工作。现因婚后两地分居,家庭各种事务及老人、孩子无法照顾,以及我与家人长期分开两地生活导致心理不适等实际困难,特向领导申请,调换本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工作。 为了解决以上所述种种家庭实际困难,免除后顾之忧,我迫切希望调回家乡,就近参加工作并同时担当起照顾家的重任,再次恳请领导考虑到我的实际困难,批准我的工作调动。
公安民警工作调动申请范本尊敬的县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中审阅我的申请! 我叫 ,男,28 岁,汉族,中共党员,籍贯 县,系 市公安局 森林分局民警,大学文化程度, 年 7 月毕业 于 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7 月被市人事
局分配至市公安局 森林分局工作至今。 参加工作 9 年来,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曾担任过治安大队、派出所内勤、外勤工作, 年 1月至今负责办公室工作, 年连续两年被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为优秀公务员,3 次被市 林业局, 森林分局评为先进工作者,也熟练的掌握了森林公安的各项业务工作,本人感觉能够完全胜任森林公安工作。现因婚后两地分居,家庭各种事务及老人、孩子无法照顾,以及我与家人长期分开两地生活导致心理不适等实际困难,特向领导申请,调换本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工作。 为了解决以上所述种种家庭实际困难,免除后顾之忧,我迫切希望调回家乡,就近参加工作并同时担当起照顾家的重任,再次恳请领导考虑到我的实际困难,批准我的工作调动。
公安民警工作调动申请范本尊敬的县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中审阅我的申请! 我叫 ,男,28 岁,汉族,中共党员,籍贯 县,系 市公安局 森林分局民警,大学文化程度, 年 7 月毕业 于 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7 月被市人事局分配至市公安局 森林分局工作至今。 参加工作 9 年来,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曾担任过治安大队、派出所内勤、外勤工作, 年 1月至今负责办公室工作, 年连续两年被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为优秀公务员,3 次被市 林业局, 森林分局评为先进工作者,也熟练的掌握了森林公安的各项业务工作,本人感觉能够完全胜任森林公安工作。现因婚后两地分居,家庭各种事务及老人、孩子无法照顾,以及我与家人长期分开两地生活导致心理不适等实际困难,特向领导申请,调换本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工作。 为了解决以上所述种种家庭实际困难,免除后顾之忧,我迫切希望调回家乡,就近参加工作并同时担当起照顾家的重任,再次恳请领导考虑到我的实际困难,批准我的工作调动。
公安民警工作调动申请范本尊敬的县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中审阅我的申请! 我叫 ,男,28 岁,汉族,中共党员,籍贯 县,系 市公安局 森林分局民警,大学文化程度, 年 7 月毕业 于 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7 月被市人事局分配至市公安局 森林分局工作至今。 参加工作 9 年来,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曾担任过治安大队、派出所内勤、外勤工作, 年 1月至今负责办公室工作, 年连续两年被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
为优秀公务员,3 次被市 林业局, 森林分局评为先进工作者,也熟练的掌握了森林公安的各项业务工作,本人感觉能够完全胜任森林公安工作。现因婚后两地分居,家庭各种事务及老人、孩子无法照顾,以及我与家人长期分开两地生活导致心理不适等实际困难,特向领导申请,调换本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工作。 为了解决以上所述种种家庭实际困难,免除后顾之忧,我迫切希望调回家乡,就近参加工作并同时担当起照顾家的重任,再次恳请领导考虑到我的实际困难,批准我的工作调动。
篇二:请调报告
请 调 报 告
尊敬的县局党委:
本人自2003年通过公开招考进入理县公安局办公室工作,负责全局信息化工作,2007年任指挥中心副主任至今。 六年来,我一直在理县公安局信息通讯岗位上工作,融入到了公安局这个大家庭中,在我的工作岗位上,我一人负责全局指挥中心信息化工作,包括管理内网、外网计算机、服务器、无线、有线通讯、公安三、四级网络、文件服务器、全球眼视频监控系统、“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公安数字证书、移动警务通等,同时还负责全局信息化建设进程(包括提出资源整合建议、开展全警信息化培训、解决信息化进程中的技术问题等)、信息化建设中文件、方案、请示、报告的草拟以及公安宣传工作中的视频采集、整理、编辑、上传等。
我在本职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在县局党委的坚强领导和省厅、州局信息通讯部门的指导、支持与帮助下,我同电信及其他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完成了我局的网络系统从一无所有到如今公安三、四级网络全部使用光纤连接,实现了各类信息在网上流转、350兆集群网络通信畅通无阻的转变。
我有幸能够在县局指挥中心分管信息化建设的岗位上为公安工作服务,这是我的荣幸,为此,我感谢县局党委对我的信任,感谢所有同事给我的支持和鼓励。
但由于长期以来,所有科技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工作都由我一个人操劳,身体、精神状态大不如前,因此,我经过慎重考虑,恳请领导批准我调至其他岗位工作。无论在何种岗位,我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依然会不遗余力的发挥我的专长,为推动全局的信息化进程建言献策,贡献我的力量。我热切的希望领导能批准我的请调报告!
此报告,如有不当,请指正。
指挥中心 胡刚
篇三:公安民警工作调动申请范本
[提要]本文主要介绍了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公安厅粮食厅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户口迁移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及户籍调动申请书范文等一系列相关内容,并提供专业律师免费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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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调动申请书范文】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公安厅粮食厅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户口迁移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政府原则同意省公安厅、粮食厅《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户口迁移管理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户口迁移管理工作的意见
省公安厅、粮食厅为使户口迁移管理工作进一步适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
需要,促进城乡人才、劳动力资源的合理流动与配置,促进经济建设,保障公民合法迁移,根据国务院国发(1997)20号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以及在常住地登记户口和人户一致的原则,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对户口迁移规定作部分调整和补充,具体意见如下:
一、户口迁移的对象和条件:
(一)同一户口性质,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准予办理户口迁移;
1、夫妻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及现户口所在地确无依靠的父母投靠子女的;
2、离婚后,当事人及其被抚养的子女确因失去生活基础需回父母所在地一起生活的;
3、军队复员、退伍、转业,出国、出境返回大陆,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等回原籍恢复户口或到其配偶以及直系亲属一起生活所在地落户的;
4、离休、退休、退职以及被辞退的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回原户口所在地或到直系亲属所在地生活的;
5、高等院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入学、转学和毕业分配的;
6、退学、放弃毕业分配和被开除学籍的高等院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回原户口所在地或到直系亲属所在地的;
7、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或合法自建房且已入住的房产所有人及直系亲属;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抱养、收养的子女;
9、干部、工人调动办理户口迁移的,按照公安部、人事部、劳动部联合规定执行(公通字(1995)97号);
10、其他理由正当,确需迁移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办理户口“农转非”:
1、年龄满40岁或结婚登记满10年(晚婚结婚登记满7年)的市、镇职工、居民在农村的配偶及未婚子女;
2、夫妻一方长期病、残、生活难以自理的市、镇职工、居民在农村的配偶及未婚子女;
3、在农村确无直系亲属依靠,且年老(男60岁以上,女55岁以上)的父母,确需投靠市、镇职工、居民儿女生活的;
4、市、镇职工、居民按照《收养法》规定从农村收养的14周岁以下子女;
5、市、镇职工、居民寄养在农村的未婚子女;
6、在市、镇从事特殊职业的人员(如火葬场工人、野外勘探流动性作业工作、环卫工作等),其在农村且结婚登记满3年的配偶及未婚子女;
7、城市市区职工、居民在农村的妻子所生的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子女;
8、其他理由正当,确需迁移的。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办理户口“非转农”:
1、离休、退休干部、职工,本人提出投靠农村配偶、子女的;
2、辞职、退职干部职工及放弃分配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需投靠农村配偶、子女、父母的;
3、在农村购房、建房且已迁入居住的房产所有人及其直系亲属;
4、城镇居民因婚嫁,本人提出投靠农村配偶、子女的;
5、其他理由正当,确需迁往农村的。
(四)其他
1、开除、除名的干部职工及开除、退学的大中专院校学生,有配偶投靠配偶、无配偶投靠父母处;
2、军队干部的家属的户口迁移,按照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根据国务院国发(1997)20号文件,农村地区新生婴儿可以随母或随父登记常住户口。农村地区所指的范围是乡、镇所辖的行政区域,既包括县以下农村地区(含城关镇),也包括城市所辖的农村地区(含城市所辖的乡、镇)。
二、户口迁移的审批、办理程序。
(一)属同一户口性质迁移条件第1、2、4、7、8、10项人员的户口迁移,由申请人到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审核,报县、市公安局审批后,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
属同一性质迁移条件第3、5、6项人员的户口迁移,由申请人提供相应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迁移手续。
属同一性质迁移条件第9项人员的户口迁移按国务院、省政府既定文件办理。
本市内(不含市辖县)、本乡镇内之间以及本市、县乡与乡之间人员的户口迁移,符合迁移条件的,迁出地派出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直接给予办理迁出手续,迁入地派出所凭迁移证与有关证明材料给予落户。
(二)符合户口“农转非”条件的,由申请人到派出所提出书面报告,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派出所受理核实,报县(市)、地(市)公安机关审批。
(三)符合户口“非转农”条件的,由申请人到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报县、市公安局审批,迁入地派出所凭县、市公安局审批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和迁出地的户口迁移证及注销粮食关系证明给予办理落农业户口手续。
三、要统一认识,加强户口迁移管理工作。户口迁移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地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户口迁移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既要严格审核,又要简化手续,方便群众,要坚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各级公安、粮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
凡过去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件为准执行。今后各地不得自行出台与本规定相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