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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信访难题经验材料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0-25 00:10:29 | 移动端:化解信访难题经验材料

篇一:信访经验材料

用好五种方法 破解信访难题

——镇疑难信访事项经验交流材料 当前我们的社会正处在转型时期,随着深层次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导致了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和利益结构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一些积累多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由此引发的疑难信访案件逐渐呈现上升趋势。这些疑难信访案件绝大多数时间跨度大,矛盾错综复杂,政策界限不清,涉及部门众多,反复性明显,成为当前困扰信访工作的主要症结之一。针对以上问题,西村镇在信访工作当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采取多种措施,有效推动了一批信访疑难事项的妥善解决。归纳汇总主要有以下五种做法:

一是领导包案重点解决法

解决疑难信访案件,领导重视是关键,西村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始终坚持疑难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实行“五定”(定责任领导、定办案人员、定解决方案、定结案时间、定结案标准)和“四包”(包调查、包解决、包结案、包稳定),使领导干部亲自解决疑难信访问题常态化,有效解决了一批涉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疑难信访案件,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是部门联动协调解决法

针对疑难信访案件普遍具有的问题交叉、错综复杂、调处难度大等特点,我镇积极整合信访工作平台,建立了疑难

信访案件联动协调工作机制,通过多部门配合、联动调处,合力解决一个部门难以解决的交叉、复杂、疑难信访问题,变“各自为战”为“协同作战”,有效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职能交叉、力量分散、多头调处的问题,在全镇上下形成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的疑难信访案件办理工作格局。

三是专业介入科学解决法

在实际工作当中,有些疑难信访案件具有很强的行业特性,调处化解需要有相应的政策水平和专业知识,由于专业局限性,我们在办理这些行业特性很强疑难信访问题的工作中,往往存在分析问题抓不住重点、调处劝解讲不清道理、采取对策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导致解决问题效果不佳。为了破解这一困扰我们绝大多数信访工作人员的难题,我镇在高行业特性疑难信访案件办理过程中实行专业人员介入制度,将有关行业的专家组织起来,充分发挥他们在解决疑难信访问题中的作用,弥补我们基层信访部门在办理高行业特性疑难信访案件过程中专业知识水平不足的问题,不断提高了解决疑难信访问题的效率和质量。

四是公开听证群众参与法

在我们办理的疑难信访案件中,相当一部分疑难信访案件间隔时间久远、关键证据缺失、案情已无法查清,司法部门也无法受理,这些上访人员往往长期上访、缠访、闹访。

针对这一现象,我镇建立了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在这些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我们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群众代表等召开公开听证会,给上访群众搭建一个辩理析法、澄清事实、明辨是非的平台,把观点摆上桌面,把问题亮在明处,有理当堂辩,是非大家评,用中立的意见和群众的语言帮助信访人解开心结,按照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处理结论,增强处理结果的合理性和公正性,确保了群众认可度,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群众满意,使相当一部分疑难信访案件当事人输赢皆服,息诉罢访。

五是以人为本特困救助法

在实际工作当中,还有相当一部分疑难信访案件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因间隔时间久远、关键证据缺失、案情已无法查清,这类信访案件当事人往往长期到各级上访,其中一部分人员生活较为困难。针对这类案件,我镇本着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一方面充分做好信访人思想工作实行温情感化,另一方面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信访人实行专项救助,解决信访人及其家庭的实际困难,引导其生产、生活步入正常轨道,不再反复到各级上访。

篇二:信访工作经验材料

全市进京重复访和非正常访百日

专项治理行动总结大会交流材料

创新机制 多措并举

全力化解信访突出问题

中共通河县委员会

通河县人民政府

近年来,我们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稳定作为第一责任,通过信访工作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积极探索信访稳定工作新机制,及时有效解决各类矛盾纠纷问题,维护了群众的根本利益,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和异常访逐年下降,首访解决率、息访率明显提高。近三年,全县信访总量分别连续下降25.1%、32.3%、45.1%,今年以来信访发案率下降到2.1‰,没有发生一起进京、到省重复访和非正常访案件。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全市信访工作各项考核指标名列第一,连续两年信访、越级访总量全市最低,先后被评为全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一)实行联合大接访机制。过去,信访接待只有一个

领导负责,来自方方面面的信访诉求很难得到全面、有效处置。对此,我们出台了《通河县党政领导定期联合信访接待工作规定》,确定每周一为县级领导集中接访日,各分管战线县级领导,包括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及县

人大信访办主任、县纪委信访办主任,集体到县信访办集中接访。每个县级领导分管的部门也一同参加接访,日常涉访量较大的部门抽调专人常年参加接访。一些不复杂、易处理的信访问题,在集体接访现场就得到了及时处置。同时,在信访接待日,要求各乡镇领导班子在当地接访,形成了上下同步、县乡联合大接访的工作机制,做到了不让群众跑冤枉路,有访必接、有诉必应、有问必答。目前,群众已经认同每周一到信访大厅集中反映问题,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动辄找书记、找县长或直接越级上访。

(二)实行联席会议机制。对集体接访过程中不能现场

解决的信访问题,特别是涉及人、财、物等方面的难点问题,提交县信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解决。三年来,先后召开10次信访联席会议,对通河镇退休居委会干部待遇问题、隆兴住宅小区部分被拆迁人反映拆迁补偿不合理问题、原房产开发公司职工柴余工资问题等43件难点信访案件进行了专题研究处理。

(三)实行专案处理机制。出台了《通河县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专案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群体性事件、重大疑难案件,由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负责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处理。具体负责专案的县领导直接参与调查、处理、落实、思想疏导等工作,一包到底,有效地处理了魏玺村土地纠纷、天宝商城缴税、通河镇太平岗村占地补偿等一批疑难信访案件和信访积案。在解决魏玺村土地纠纷问题上,我们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副县长毛臣任组长的专案组,抽调了县公安局

政委张丽君等一批精干力量,深入农户家中逐户作思想工作,动员多方力量化解难题,在依法处理的同时最大限度保障农民利益,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

(四)实行专项资金投入机制。对历史遗留涉及资金较多的信访问题,不回避、不推托,在县级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增列信访专项经费用,不遗余力的予以彻底解决问题。将水利、农机、畜牧三大系统公益事业单位187名职工纳入财政开支,县财政每年增支420万元;处置转业兵、职教中心毕业生85人遗留安置问题,财政每年增支100万元。解决三板厂、原热电厂、啤酒厂、纸业公司四个破产企业,电影公司、原新华商场、综合商店、广播器材经销部和部分乡镇卫生院所涉及的220名职工投保、并轨、拖欠工资和医疗费等问题,县财政一次性支出354万元。几年来,解决历史遗留信访问题方面县财政共投入资金5000余万元。

(五)实行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立足预警、疏导,采取

定期排查、重点排查、超前排查、联合排查、专项排查等多种方式,对全县范围内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有效的把各类矛盾纠纷纳入视线,做到不留隐患、不留盲区。三年来,结合县委书记大接访、信访积案化解、进京重复访和非正常访活动,先后18次开展全县范围内的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认真梳理甄别群众诉求,共排摸出婚姻赡养纠纷、邻里纠纷、土地纠纷等一般性矛盾纠纷 368起,排摸出信访突出问题58件,按照“事要解决”的要求,录入微机管理,逐人、逐案建立统一规范的台账,明确包保

责任单位、责任人逐件加以解决。

(六)实行大调解机制。结合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有关要求,我们利用现有资源,整合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司法调解力量,完善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级调解网络建设,实现大调解工作体系全覆盖。建立了全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设在县信访接待大厅)和8个乡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实行综治、信访、司法等多部门联合办公、“一门式”服务,做到进一家门,解百家纷;县法院设立了人民调解办公室;县国土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等20多个重点单位先后建立了行政调解工作机构。三年来,通过大调解网络,坚持调解优先,依法调解,成功调处平息矛盾纠纷600余起,上报重大群体性上访苗头60余件,特别是在土地纠纷、城镇拆迁等焦点问题上,大调解网络及时协调处理、及时反馈,为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发挥了重要作用。乌鸦泡镇司法所调解员魏凤伟总结出的因果调查法、法律启迪法、成本分析法、冷却避锋法、借援攻心法、换位明理法、真情感动法、良知复苏法等八大调解工作方法,在全县调解工作中被广泛应用,这一做法在全市“大调解”工作基层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

(七)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生进京有理访1件次,到省、市有理访3件次,越级无理访5件次的乡镇、部门,给予通报批评,通报批评两次的进行重点管理,通报批评3次

或3次以上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发生到省、市集体访(20人以上)或被媒体曝光且情况属实的信访问题,视情节轻重给予乡镇、部门通报批评、重点管理或一票否决。同时,加大权重,把信访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管理的减分项目,实行量化管理,对应进京、到省、市、县上访的6类情况,扣除相应分值,上不封顶。三年来,全县共有6个单位被通报批评、2个单位被重点管理、2个单位被一票否决。如:对发生进京非正常个体访的每件次扣5分,省的扣4分,市的扣3分,县的扣2分;对发生进京非正常集体访的每件次扣10分,省的扣8分,市的扣6分,县的扣4分;对发生进京重复集体访的每件次扣12分,省的扣10分,市的扣8分,县的扣6分。近三年来,全县共有6个单位被通报批评、2个单位被重点管理、2个单位被一票否决。

(八)实行案件督查机制。出台了《通河县疑难信访案件专案督查工作制度》,由县纪委书记牵头成立全县疑难信访案件专案督查工作组,对各部门办理疑难信访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核查,澄清事实真相,查处失职渎职行为,纠正偏颇错误结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今年以来,督查工作组先后对原县宾馆钟凤奎工作安置、原种子公司王闯工资待遇落实等6件疑难信访案件进行了核查认定,确保了问题得到公平、公正、合理解决。

(九)实行驻村工作机制。从2008年开始,我们在全县开展了“千名干部进农村,服务群众促和谐”活动,让驻村干部深入农民中间,发挥承上启下、协调各方的作用,解决

篇三:整合资源、提高基层化解矛盾、解决信访问题的经验做法

关于整合资源、提高基层化解矛盾

解决信访问题的思考

(绥化市信访局)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农村经济的日益发展,农村基层各种社会利益冲突加剧,一些长期积累的矛盾和现实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信访诱因不断增多,造成农村基层信访居高不下。据统计,当前我市受理农村信访案件数量占受理总量的49%。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进一步有效整合信访资源,着力解决农村基层信访问题,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已经成为我们必须认真思考和尽快破解的问题。我局通过深入调研,认真分析我市当前农村信访工作的特点和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新形势下“整合资源着力解决农村信访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当前我市农村基层信访的特点

近年来,我市农村信访形势总体趋好,在化解疑难信访问题,控制越级上访,特别是控制老户越级上访、进京非正常上访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入,涉及农村基层经济、社会、生活方面的问题正日益显现,利益矛盾更加突出。一些农村群众在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的同时,自身遵纪守法和依法信访的观念还相对比较滞后。同时,一些基层干部文化素质虽有提高,但解决问题依然用老经验

老办法,致使群众诉求难以得到根本解决。这些都已经成为当前农村群众上访的新诱因,新形势下农村基层信访也不断表现出一些新特点。

(一)从信访反映内容上看,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近年来,我市农村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损害群众物质利益、民主权利和惠民政策不到位三个方面。一是损害农民物质利益方面。主要是反映少数村干部擅自将耕地、农田高价卖给村民建房或作其它用途;非法租地和变相买卖土地牟利;征用土地手续不合法、程序不到位,补偿费发放不公开、不及时;不经法定程序违规转让山林,甚至公然出售公共林地;擅自处臵集体资产资源、侵占集体收益;参与本村工程建设,在工程中捞取好处,挥霍浪费集体资金等。二是损害农民民主权利方面。主要是反映少数村干部干预和操纵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在土地流传、山林承包、修桥铺路、集体财物处臵等重大事项时不经过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个人说了算;村务公开特别是财务公开名存实亡,对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和公务开支回避公开,村民雾里看花,怨声载道。三是惠民政策不到位方面。主要反映少数村干部在研究确定危房改造、低保户、低收入户、扶贫结对户等受惠对象时带有私心或处理不公;贪污、挪用、截留、骗取、克扣补助资金、土地征用补助款等上级补助资金。

(二)从信访群众心态上看,存在三种极端失衡表现。随着经济利益关系的调整,农村基层群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关注

和维护自身的利益,信访群众对自己的信访行为期望值过高,一旦对反映问题的处理答复结果不满,就容易产生心态失衡。具体讲,少数信访群众存在三种极端失衡的表现。一是“仇权仇富”型信访心态。少数农村群众思想观念僵化,不患贫而患不均,经济和心理承受能力较低,对两极分化抵触情绪大,出现“仇权仇富”型信访心态。在这种心态下,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有属亲身经历的、有道听途说的、有路见不平而写信相助的、有存在不平衡心理报复人的、甚至是别有用心,捏造事实,制造混乱,陷害他人或故意造成不良影响的等等,情况较为复杂。二是“越级有理”型信访心态。部分信访群众存在认识误区,对基层党组织缺乏最起码的信任,认为只有进京进省问题才能得到公正、公平解决,产生“越级有理”型信访心态。在这种心态下,信访举报人对基层直接查办的信访件,不管查办结果如何, 只要是本乡本土调查的,一律表示怀疑和不信任, 少数人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理,认为只有越级上访,才能引起领导重视,才能解决问题。甚至还有极少数上访人不顾客观实际和现实情况,一味纠缠,抱着“斗气解恨”的心态进行信访。三是“借机谋利”型信访心态。一些群众认为信访能“包治百病”,遇到事情首先想到的是向上级信访而不做其他考虑;有的上访者多头上访,在各信访工作部门答复不一时钻空子,抓“把柄”,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超出法律和政策之外的过份要求,导致问题复杂化,极少数上访者在要求不能满足时,不断上访,打“持久战”。

(三)从信访问题处理上看,存在“三难”处境。各级信访工作部门在处理信访问题时由于各种因素干扰和影响,造成“查证难、量纪难、处理落实难”。一是信访问题查证难。由于群众信访举报问题表述不清、线索模糊,或凭臆想猜测、听人传言,或任意编造、随意夸大,加上被举报人消极对待和抵制调查,或订立攻守同盟,或销毁有关证据材料设臵障碍,造成信访部门调查取证时难以获取直接或间接证据,致使所反映的问题难以查清。二是信访内容定性量纪难。有些举报经调查核实发现被反映人确实存在问题,但因村集体经济帐目混乱、白纸条抵库入帐比较普遍,加上一些政策界线不清、违规违纪性质难以认定等因素,造成对违纪者定性量纪困难的问题。三是信访问题处理落实难。一些信访问题违纪事实查清后,基层组织过份顾及“关系”,对有“背景”的违纪者处理轻描淡写;一些领导对违纪者有好感,大事化小、小而化了变通处理;个别领导与违纪者关系纠缠不清,千方百计帮违纪者开脱;特别是对村干部违纪经济上处理缺乏力度、落实难以到位。

二、办理信访的力量和资源方面存在的不足

面对新形势下农村信访呈现的新特点新形势,办理信访问题的力量相对还不足,资源未能得到科学有效的整合,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基层工作力量相对薄弱。与当前农村基层信访总量居高不下、处理难度日益增加的形势相比,我市基层工作力量总体

还比较偏弱,信访稳控工作压力较大。一是县级信访工作部门力量不足。县本级办信办访力量比之信访群众“逢信访必亲查”的要求显得力不从心,难以承担起大量涉及村级组织、农村党员干部信访举报的查办任务,多数信访只能靠下转督办。同时,受信访工作自身特点、规定、原则等限制,以及对反映的问题角度、性质、严重程度看法不同,也会造成群众举报与解决信访问题时间上的差距,使群众不理解。二是乡镇部门信访工作人单力薄。我市所属乡镇负责信访工作的干部,大多是分管的工作比较多,不能集中时间和精力处理辖区的群众信访问题。大部分乡镇的信访工作人员,也未能达到专职配备的要求,一般均还分管或兼任其他工作,时间和精力不能保证,办理信访的力量还不足。部分县属涉农部门中只有分管领导,未设信访机构,而将信访业务并在其他科室,且信访从业人员普遍年龄偏大,工作热情不高,队伍不够稳定。三是基层信访队伍能力有待加强。基层信访工作人员流动快、成份新,工作经验缺乏、业务能力较弱。加上受管辖区较为复杂的人际关系困扰, 信访调查不及时、不深入、不细致,致使一些案件久拖不结。有些基层干部群众观念淡漠,解决问题能力较差,个别基层干部对群众信访绕道走,不搭理,致使简单问题激化成大矛盾。信访办理质量不高,处理不到位,反馈不及时,对上级转办的信访问题不是以解决问题为目的,而是以向上级“报结”为前题,玩文字材料游戏。

(二)信访资源有效整合不够。信访机构的多样化为公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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