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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自律检讨书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8-11-08 14:45 | 移动端:廉洁自律检讨书

篇一:受贿检讨书

篇一:尹春燕的悔过书

尹春燕的悔过书

原任职务:湖南省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系株洲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县级二级机构)处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2年1月17日,法院判处尹春燕有期徒刑八年。犯罪事实:尹春燕在任职期间,利用负责办理房屋产权证、管理房地产担保公司等职务之便,尤其是利用房地产担保公司可以向房地产开发公司发放贷款的权力,多次收受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贿赂89.1万元及价值16.9万元的住房一套。

新闻背景:这是尹春燕2011年4月27日在被“双规”期间写的悔过书。

德国哲学家康德曾写下一句著名的格言:“有两种东西,我们越是时常反复地思索,越是在心中灌注了永远新鲜和不断增长的赞叹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律。”在历史之中,人生是短暂的;在人的一生中,过去的每一年、每一天也是短暂的。在星空之下,人是渺小的;在道德法律面前,任何猥琐、违法犯罪行为都无法遁形。道义是天际的星光,法律是指路的灯火。

这些天来,我为自己在任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处长以来与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间的不正当经济往来深感后悔、愧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自己做了对不起良知、触犯法律的事,只能自己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大家都这样’的想法,泯灭了我心中对法律的敬畏”

记得当年我怀着一腔“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豪情,选学了法律专业。1991年大学毕业后,我到湖南省株洲市房地产管理局法制科工作。从科员、副科长到科长,我深受组织的信任和栽培。在这期间,1998年我考上了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2001年,我任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以下简称产权处)主任,同年取得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单位升格,我被任命为产权处党委书记、处长。

产权处受房产局委托,履行房屋交易登记、市场管理、测量、租赁、档案管理等最基础、最核心的行政职能。在我的带领下,产权处的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在全省乃至全国,株洲市的房屋登记工作都受到业内注目。我本人也非常热爱并认真钻研权属市场管理业务,作为业内专家参与了住建部起草、修改行政规章《房屋登记办法》、《房屋登记簿管理办法》等。我还被选任为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产权户籍委员会副秘书长,组织参与编写了房屋产权登记干部考试培训教材。

在钻研业务的同时,我逐渐放松了对自己廉洁自律方面的警惕。

我的家庭条件不错,而且每年我都会外出讲学,出书的报酬也有不少,因此,对钱我并不看重,也无所谓,更不讲究吃穿。但是有些房地产开发企业送到我办公室或家里的现金,我确曾收下了。回想起来,如果当初坚辞不接受,我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我是学法律的,知道受贿是触犯法律并被定罪判刑的,但是当时太不把它当回事,开始随波逐流。一种“大家都这样”的想法,泯灭了我心中对法律应有的敬畏,觉得自己担任处长以来,确实为单位做了不少工作,对株洲这个不起眼的四线城市能在全国业界有所影响而沾沾自喜,没能抵挡住行贿受贿的洪流,丧失了一个领导干部最基本的底线:明白做人,清白为官。“自己一上三楼就曝了光,污浊之处一览无余”

人年轻时都是在用加法生活,但是到了一定的层次,要学会用减法生活。如果心灵被所得堆满,最后就会累于得,尤其是违法所得。我现在不仅心累,而且内心被赎罪、愧疚充满。这几天我食不甘味,夜不能寐,思考了很多。想起丰子恺说过,人生可以看做“三层楼”:一是物质生活,二是精神生活,三是灵魂生活。懒得(或无力)走楼梯的,就住在第一层,即把物质生活过好,锦衣不愁,孝子慈孙,这样就满足了,这样的人在世间占大多数。其次,高兴(或

有力)走楼梯的,就爬上二层楼玩玩,或者就久居在这里。这是专心学术或者科研、文艺的人,这样的人在世间也有很多,即所谓的知识分子、学者、艺术家等。最后,还有些人脚力好,就会爬上三层楼去看看,探索人生的究竟。在他们看来,财产名誉都是身外之物,学术文艺都是暂时的美景,唯有灵魂生活充实才是最具内涵的。

我深入剖析了自己的灵魂生活,认为自己一上三楼就曝了光,污浊之处一览无余:一是自认为是学法律的,自我保护能力较强,其实这是在蔑视法律,最终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二是自己想往知识分子这层靠,其实动不动就被一些有目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拉入第一层,抵挡不住物质和金钱的诱惑,有污知识分子的形象。三是不义之财不可得,如果凭自己正常的收入,满足第一层物质生活是完全可以的,至多让人觉得你层次不高。但是触犯了法律,不管所得多或少,都会轻则以违纪追究责任,重则以违法犯罪论处。

权力是柄双刃剑,握不好就会害得自己鲜血淋漓。诚然,开始我们一班人带着产权处全体干部职工确实是想做事,也做成了事。在受房产局委托负责管理产权处下属的株洲市房地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时,我肯定了担保公司以房屋吞吐形式借贷取得高息的做法。虽然固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但当时《放贷人条例》未出台,这种擦边球打得惊险,还擦得自己沾上了污点,收受了贷款企业的贿赂。每笔业务基本上都是担保公司联系好了我就签字的,并不为自己求得什么,但是人家给了我也就收了,有些心安理得。殊不知权力不能这样交易,即使单位答应了,老百姓也不答应,法律更不答应。

担保公司现在年收入1200多万元,规模和业绩在全国也很有影响。我们的初衷是为了单位利益,为了把工作做好,但是揭开光环,发现里面存在很多问题,让人惋惜。因为我的决策,也害了我的下属。如果我当初不同意以房屋吞吐形式贷款,不尝试这种不规范的经营方式,就不可能出现后面的违法犯罪现象。我感到对不起他们和家人,不但没把班子带好,自己还陷进去了不能自拔,可现在后悔为时已晚。

“在人生的第三个20年之初就出了事”

我看过不少不廉洁自律的反面教材,他们一开始或有功或清白,放松了警惕后就一发不可收拾,深陷泥沼不能自拔,最终走上自我灭亡的不归之路。我感谢组织对我的问题展开调查,让我有时间好好反思自己,我感到自己越来越往不归路走去。现在警钟敲响,惊慌之余,我非常盼望能得到组织上的再次宽待,拉我回到正道。

有人把20年光阴比做一把尺子,用它来度量人生。

按责任担当来衡量,人生第一个20年处于依附和成长阶段,因而担当的责任分量不大,有责任也是间接责任,责任权重不到30%;第二个20年,是人生的真正起步,也是责任担当的全面开始,责任权重要超过80%;第三个20年,无论在家还是在单位都是顶梁柱,责任权重大到100%;第四个20年,是人生最休闲的时间段,责任权重几乎为零。

第三个20年,是从人生顶峰走向成熟,再回归到起点的过程。这一阶段应该过得比较坦然,也算是人生中比较清醒的阶段。

我今年42岁,还是做事的时候,在这一阶段之初就出了事犯了法,于我不一定是坏事。我认真思考了自己的所有问题,决心不管组织怎样处理都要接受并积极配合。恳求组织充分考虑我的所有积极表现,拉我一把,让我在最黑暗之处找到指路的明灯。篇二:检讨书 检讨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关于8月2日发生我们小修队员受贿500元钱和私自放跑小偷一事。我本人有不可推御的责任。我把哥们感情看得很重,对于自己手下职工发生的违规行为没有争时制止,及时上报领导,以至给分局领导、管理处领导造成了工作上的被动和社会影响。使集体蒙受经济损失。为此我向分局领导、管理处处领导正重道歉。由于我的疏忽大意,对自己要求不严,对属下人员管理不力,造成了这次恶劣的后果,我深切的感到痛悔。尤其在我知道属下人员收受了

贿赂之后,我没有向领导会报,而是放任自流,以至让不法分子能够浓遥法处,让自己属下人员贪图蝇头小利,而沾沾自喜,损害了集体利益,让他们感受不到法律的威严,得不到应有的制裁。在社会及单位造成了严重影响,损害了分局整体形象。

为此我再次真诚的向各级领导和同志们道歉。请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相信我的真诚,监督我的行为,我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对自己队员更要严抓细管,保证不在出现类假的事件,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向各级领导会报。用我今后工作的成绩,弥补我的过失,请各级领导看我的实际行动。

检讨人:任伟

2011年8月21日篇三:落马官员悔过书

落马官员悔过书

落马官员忏悔录列入反腐“任务清单”

起到“沉重的忏悔、深刻的警醒”作用,举措引发社会关注

-------------------------------------------------------------------------------- ( 2015-03-25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头版新闻

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记者李劲峰、陈尚营、李斌)近日,中纪委官方网站推出“忏悔录”的全新栏目,刊载官员悔过书,起到“沉重的忏悔、深刻的警醒”作用。这项举措引发社会关注。

目前,中纪委已汇编十八大以来被查处严重违纪违法中管干部的忏悔录。今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列出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清单”,其中包括:对被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对照自己理想信念的动摇和违纪违法的事实,写出忏悔录,自悔自新,警示他人。

“新华视点”记者对多名落马官员的悔过书进行了梳理和跟踪采访。

悔过书的三大类型

在中纪委网站《忏悔录》栏目中,江苏徐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张引、辽宁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史联文二人的忏悔书先后被刊载。回顾个人经历、反思贪腐原因,是这两名厅级干部忏悔的主要内容。同时,与忏悔书配合的案件反思报道,披露了“滥发索要奖金”“影视业潜规则”等细节,让读者感到震惊和唏嘘。

从上世纪末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反省的悔过书,到安徽省副省长倪发科剖析“玉”与“欲”的忏悔陈述,以及湖南株洲一名处级干部文采斐然的反思,形形色色的各类悔过书成为落马官员交代违法问题,表明认罪态度的重要材料。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陈步雷说,综合林林总总的官员悔过书来看,交代问题、剖析动机、反省告诫、提出诉求,往往是悔过书、忏悔录内容中常见的“四要素”。由于官员是抱着系统梳理自身问题而写的文字材料,因此,悔过书在锁定违法犯罪证据、反思官员贪腐动机等方面,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记者梳理一批官员悔过书发现,贪官们回顾首次收受他人财物,及至后来发展成违法犯罪的全过程,总结原因主要包括:自身放松政治理论学习、长期不能接受监督、忽视了世界观改造、没有加强廉政修养等。

按照作者的核心心理诉求,悔过书主要分为三种类型:

博取同情型。安徽省委原副书记王昭耀曾忏悔道“我家祖祖辈辈是农民,我是农民的儿子”;贪污受贿被判处死刑的浙江杭州原副市长许迈永在悔过书中称,“我16岁高中毕业后参加农业生产劳动,起早摸黑,蚂蟥蚊子叮咬,劳动一天也只挣几角钱”。

据基层纪检干部介绍,不少落马官员在悔过书中将贫困、草根的身份抛出来,把苦难的过去剖白给公众看,既有痛定思痛的原因,也在不少程度上存在博取同情、寻求宽大处理的心理。以

至于“我是农民的儿子”,成为不少官员忏悔书高频使用的开头。

高调表功型。一些官员在忏悔书中会着重描述“辉煌业绩”,展示“功臣犯错”的形象。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在忏悔书中说道,“我们上百个工厂,几千名工程师,几万名职工干了整整7年,形成了中国自己的高速铁路体系”;史联文也在忏悔书中高调表功,“做了很多前人没有做成的大事”“辽宁广播电视台的改革成为全国同行业的一面旗帜”。

告诫建议型。还有一些官员在悔过书中,主动将自己当反面教材,并结合堕落经历,提出建议告诫后人。倪发科在悔过时告诫“身边工作过的同志”,“慎独、慎行、慎交,要以我为鉴,不要让我的悲剧在他们身上重演”;史联文则在忏悔录中,从干部使用、与商人打交道、注意圆滑人、对待身边人四个方面,对其他领导干部提出建议。

写悔过书三大心态

记者多方采访了解到,官员写下悔过书,主要集中在纪委双规、反贪侦查、法庭陈述、监狱服刑等时期。尤其是在纪委双规或反贪侦查期间,这些官员在短时间内,面临从台上光鲜到仓皇落马的巨大人生反差,不少人会选择以悔过书的方式系统交代违纪违法问题。

心态一——尘埃落定后的彻底解脱。

有检察系统内部工作人员介绍,不少贪腐官员在多年受贿敛财的过程中常常提心吊胆,害怕被调查落网,惶惶不可终日。因此,当真正接受调查时反倒因“尘埃落定”而获得平静。这类官员往往会通过写忏悔书,将违纪违法问题一股脑说清楚。

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原管委会主任沈和新贪污受贿金额超过1200万元。他在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不仅主动供述检察机关未掌握的犯罪事实,还在悔过书中写道:从受贿至案发的8年多时间里,自己一直生活在不平静、不安稳中,听到别人被组织喊去谈话,心里就发寒,“被查处后,心情反倒轻松了一些”。

心态二——排解惶恐争取尽早解脱。

一位基层纪委干部介绍,在办案期间,落马官员除了需要接受询问和调查,大量时间处于高度紧张或空虚之中。一些人就会借助写悔过书,系统回忆和梳理其违法问题和心态,争取交代清楚,尽早解脱。

心态三——心存侥幸企求网开一面。

还有一些落马官员心存侥幸,在悔过书内容中避重就轻,企图让组织网开一面,给予宽大处理避免进入司法程序。一旦被起诉后,这类官员即便写下悔过书,也容易找出各种理由来翻供。 南京江宁区水利局原局长徐亮因受贿问题接受纪委调查时,写下悔过书“情真意切”地反思自己“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只怨自己,只恨自己”。在法庭审理时,却全面翻供,极力否认受贿。经多次开庭和质证,徐亮受贿290多万元,及其妻子与证人串通翻供情况被查明,徐亮被判刑13年。

一位基层纪检干部告诉记者,对于腐败官员的调查和处理,是在掌握大量事实和缜密证据的基础上依法进行的,不可能出现涉案者写下详细的悔过书,就简单给予党纪处分完事的情况。 谨防“投机性悔过”

一些受访的司法业内人士和专家学者介绍,贪腐官员在接受调查或者入狱改造期间,纷纷选择写“悔过书”的重要动因,是由于在司法实践中,“悔罪”可作为判决时从轻量刑和减刑表扬加分的考虑情节。

全国法院从2014年起实施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中明确,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湖北省法院系统一位法官表示,官员若在双规或者司法调查过程中写“悔过书”,对所犯罪行进行承认和反省,对于最终减轻量刑会起到积极作用。

悔过书的公开警示教育功能作用,在纪检系统也一直备受重视。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工作报告中提出,将对被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对照自己理想信念的动摇和违纪违法的事实,

写出忏悔录”,列入2015年的工作任务,且提出要深入剖析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

“用好忏悔录这个反面教材,通过被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自悔自新,现身说法,将起到警示他人的作用。”中央纪委研究室理论研究处处长苏静说。

江苏省委在巡视整改情况通报中提及,在省委全会印发十八大以来被查处的13名省管干部悔过书,以案明纪,引导领导干部引以为鉴、吸取教训。云南彝良检察机关收集整理89份《悔过书》,并结合悔过书内容在当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

安徽省一位基层官员表示,每次看到官员的悔过书,都会不自觉地对照一下,因为很多“悔过书”反映的很多情况都是在工作中容易遇到的,“例子很具体,很容易类比,对公职人员具有很强的警示作用”。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小军表示,判断官员是否确切悔过,除悔过书外,更应看重其悔过行为是否确切、深刻,是否真正深入反省“触及灵魂”。在减刑的驱使下,有些官员将“悔过书”仅仅当成逐利之举,产生八股化、空洞化之风,甚至出现公然抄袭等现象。这种“投机性悔过”需要甄别和警惕。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程文浩说,从预防腐败的角度来看,有关方面从落马官员心路中总结其以权谋私所利用的制度缺陷和漏洞,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对于从根本上反腐具有实际意义。

篇二:民警个人违纪检讨书

民警个人违纪检讨书

1、民警个人违纪检讨书

尊敬的局领导:

20XX年12月30日,双辽信息港派出所进行了辖区行业单位年末总结,会后在双辽信息港德龙饭店集体会餐,期间我所收取了部分行业单位赞助的会餐费用18000元。几天来,我所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深刻认识到此次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双辽信息港公安局考评管理制度,是一种对工作,对自己极不负责的态度,是对党组织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辜负。在此,我谨向各位领导做出深刻检讨,并将反思结果向领导汇报如下:

双辽信息港派出所所领导班子出于让派出所全体民警与行业单位业主进距离交流,增强社会服务、加强对辖区行业单位管理、提高执法方面的监督的目的,所内会议决定并举行了一次辖区行业单位总结。会后会餐期间,部分行业单位业主认为派出所资金紧缺,为表示一年来派出所在行业单位管理中给予的扶持帮助,双辽信息港街行业单位业主委员会商议决定为我所分担此次会餐部分费用(18000元)。由于纪律意识淡薄,加之我所自身底子薄,经费紧张,所领导班子同意收取此笔会餐费用,给公安局和局领导造成恶劣影响。

我所深刻认识到这件事的后果是严重的,影响是恶劣的,感到辜负领导对我们的信任,愧对领导的关心。今后我所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法律法规学习,要坚定的执行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促进全所民警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请求领导给我所多加担子,使我所可以通过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以加倍努力的工作来为我局做出积极的贡献,请领导相信,双辽信息港所保证今后绝不再发生次类事件,也请领导和同事时刻监督。

双辽信息港

二0XX年一月十七日

2、民警个人违纪检讨书

尊敬的LY大队长,尊敬的各位同学:

大家好!

我是GG二区队的XXX。现向大家作如下检讨。

顾炎武曰:水为地险,酒为人险。酒之祸,烈与火。学生手册亦有严格规定,学生校外饮酒,当受处分。时值开学迎新,适逢同乡聚会。我怀侥幸之心理,置校规于不顾,校外饮酒,酩酊大醉,觥筹交错,推杯换盏,形骸礼法,一切都忘,所思所想,唯有杜康。种种作为,破规矩,坏风纪,警钟鸣,当自省。

酒醒阑珊处,细思量,古人好饮酒者,不在少数。既有“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亦有“云长停盏施英勇,酒尚温时斩华雄。”古人言酒,亦必曰:“一碗入灵府,二碗和风声,三碗肝肠热,四碗佳作成。”由此观之,似乎古来圣贤皆饮酒,古来饮酒皆圣贤。

然,古人饮酒误事者,亦不在少数。君不见,张飞醉酒失徐州,孙权醉酒纵皇叔。亦有天魁宋公明,醉书反诗于东墙。古人亦有因酒丧命者。李白好饮酒,“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上元二年,太白卒,《旧唐书》曰:李白以饮酒过度,醉死于宣城。另有一说,云太白临江纵酒,欲揽水中明月,至溺死江中。李白死时曾做《临终歌》。大鹏飞兮振八裔,中天摧兮力不济。余风激兮万世,游扶桑兮挂左袂。后人得之传此,仲尼亡兮谁为出涕。长歌当哭,形之于文。若不过度饮酒,李白还会留给后人更多的佳作。

《增广贤文》曰:杜康少饮尤佳,多饮伤神损寿,易人本性,其毒甚也。醉饮过度,丧

生之源。《尚书酒诰》亦云:文王诰教小子有正有事:无彝酒;越庶国。故学生手册规定,我校学生于校内校外禁止饮酒。

吾为警察,其意曰:警之于先察之于后。故此事本当警之于先也。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无从。日后乃为令他人者,自身且不正,何以察之他人?吾存侥幸,公然破戒,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孰知一日三餐,夜寐日醒,此为生之规律,同是生之法则,胆敢破之?校之礼律,怎又破之?实为心念不正,心弦不紧。队长曾以“规矩、担当、自省”相赠。然规矩成于自律,而非随性。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如若随意随性,国之大事何以决之?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

成人不自在,自在不成人。故古人云: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不耻禄之不伙,而耻智之不博。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乱。关于饮酒,大队长三令五申,区队长严防死守。而我却行不端正,恣意妄为,破坏规矩,违反校纪。朱熹曰:不奋发,则心日颓靡;不检束,则心日恣肆。日诵戒律千遍,不如遵之一则。礼其自身,则达其天下也。

我怀赤诚之心,受队长之批评,现大错已铸,吾懊恼不止,然,知羞而警醒,知耻而奋进,亡羊补牢,化羞耻为动力,且提思想境界,落实于行动。守其规矩,担其责任,省其过失。请队长监督,请同学共勉。

日已出,雨已止,彩虹渐渐,洗却心头黯然;

水已涨,船已航,渔歌悠悠,惟警钟紧系心上。

望诸位吸取我的教训,严守纪律,做一个合格的公大人。

XXX

3、民警个人违纪检讨书

XXX:

我叫孙明,河南商丘市公安局民警,因工作中提合理化建议,断了领导财路。刑拘、殴打、戴脚镣和体罚,患上严重心脏病,后开除公职。经商丘市政府人事仲裁委员会、法院撤销了对我的辞退决定。公安局不顾信访条例40条,拒不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最终决定。大接访管屁用,权大法小是真相。工资、医保都截流,重访不断为活命。领导脸面千斤重,干警性命比毛轻,解决问题得检讨。为生存、不受苦,保证不再提建议!领导说啥就是啥、叫打狗不撵鸡,闭着眼睛跟着走!请领导多宽容,饶了俺这小民警。

检讨人:民警孙明

4、民警个人违纪检讨书

XXX:

连日来,我夜不能寐,茶饭不思,对自己的违令之举深感后悔。后悔自己在饭桌上没有抵制住朋友的再三劝酒,后悔自己平时放松警惕,后悔自己在遵守“五条禁令”上心存侥幸。在后悔的同时,又心存不安,辜负了领导和同事们对我的信任和培养,因为自己的违令之举,给领导添了乱,给整个赣州公安队伍抹了黑。经过批评教育,我对自己违反“五条禁令”的严重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此次违反“五条禁令”事件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痛定思痛,为吸取深刻教训,在此,我谨向各位领导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的反思和剖析结果汇报如下:

一、严格遵守“五条禁令”的认识不足。经过六年的宣传、学习,颁布“五条禁令”的意义已经深入绝大部分民警心中,广大民警已经养成时刻遵守“五条禁令”的习惯。然而,还有少部分民警对颁布实施“五条禁令”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对违反“五条禁令”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估计不足,我就属于这少部分民警中的一员。没有认识到自觉遵守“五条禁令”是从警最起码、最基本的要求,没有认识到“五条禁令”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没有认识到一旦违令给公安队伍所造成的不良后果,没有认识到监督的本质是关爱,没有认识到落实“五条禁令”其实就是对我们的莫大关爱和保护,错误地认为,作为一名警察,喝酒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由于这些的认识不足,导致今日的违令,教训深刻,发人深省。

二、放松了对“五条禁令”的学习。颁布“五条禁令”后,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经常组织专门的学习,逢会必讲“五条禁令”,警钟长鸣,然而我却经常左耳进、右耳出,根本没有入耳入心。作为一个部门领导,也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更没有模范地遵守,心想无非就是学习一些文件,过了这阵风就没有事了。就在我违令前的3月9日,大队长在每周例会上还特别强调:大队中层领导要率先带头学习、遵守“五条禁令”。这都没有有引起我的足够重视,错误地认为跟自己关系不大。自己认为短短数百字的“五条禁令”有什么必要学习的,大家一看就明白,还有什么必要经常学习。没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五条禁令”。

三、对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心存侥幸。思想上放松、麻痹大意,自认为偶尔为之,“天

不知、地不知”,“不会那么巧被发现”、“自己不会这么倒霉”,“全国这么多警察,督察哪里管得过来”,自己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现在反省,教训可谓沉痛。这些年,尽管领导一再强调“五条禁令”“高压线”不可碰,谁碰谁倒霉,然而,由于心存侥幸,仍然我行我素,不考虑家庭生活命运,以身试纪,明知故犯,真是害人害已。

四、义气过重,原则性不强。作为一个有20多年警龄的人民警察,我平时都能严守纪律、在关键时刻原则性不强。在朋友的一再劝说下,心想如果自己还是不喝的话就有点太不够意思了,于是没有坚持住原则,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

综上所述,这次违反“五条禁令”是自己认识不足、放松学习、心存侥幸和义气过重必然结果,幸好公安部的同志及时制止,要不然造成严重后果必将悔恨终身。近几年来,赣州公安民警完成了一系列急难险重任务,树立了良好形象。我这次违令问题的发生严重损害了我市公安队伍的形象,我深感内疚和不安。我也恳请领导和组织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在哪里摔倒,还从哪里爬起。

XX

篇三:违反上班纪律检讨书五篇

(篇一)

尊敬的领导:

我叫**,女,苗族1978年10月出生,大专文化,**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职工,现住**镇移民街。

星期天我去**办事,星期一早上未赶到单位上班,也没有向领导请假,造成不假外出的这种不良行为。对此,我感到非常懊悔,也很痛恨自己的这种行为。

主观原因有以下三点:

1、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可以在上班之前赶回单位,即使迟到一次也不一定被逮到。

2、时间观念不强,认为迟到点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3、没有遵守工作规章制度,有事没有向领导请假。

整改措施:

1、增强时间观念,今后无论去哪里办事,都必须在上班之前赶回,不耽误上班。

2、不存在侥幸心理,做任何事情都要防范于未然,不让事情发生了,才后悔莫及。

3、严格遵守工作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向领导请假。

4、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人民办实事。

我已深刻地认识到自己所范错误的严重性,希望领导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原谅我这次错误,在此我向领导保证今后决不会再发生这种事情。同时深深地反省自己范的错误,真诚地接受领导的批评和监督,并牢记领导的教诲。

检讨人:**

**年9日10日

(篇二)

尊敬的领导:

你好!感谢你在百忙之中抽空看我的检讨书!

我叫**,女,苗族,今年25岁,大专学历,于2013年9月到**镇农业服务中心上班。 我怀着自责、内疚的心情向你递交这篇检讨书,以深刻反省我在**年8月18日星期一上班期间的错误,因工作错误带来的困扰,在此,向相关领导作出诚恳的道歉。

**年8月17日晚,因我妹妹从外地回来,当天是晚上到的铜仁,由于担心她一个女孩子的安危。所以我于**年8月17日星期天去接了她。第二天也就是**年8月18日星期一,我从家中返回**上班时,由于下雨导致道路塌了,没有车辆过往,所以耽误了行程。

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国上下都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查我“四风”问题,而我却在这紧要关头出现旷工这一行为,实属不该。递上这份检讨。以深刻地反省我于**年8月18日工作期间发生的错误。

**年8月18星期一未能及时到岗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是星期一早上未能给领导打电话请假,我当时认为电话请假不正式,又怕领导说我是到找理由,再加上下大雨心情糟糕就没有和领导说。主观原因还是我思想觉悟不高,对领导的尊敬不够,工作责任心不强,态度不认真,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藐视单位纪律,忽视了纪律的约束,对待工作的思想观念不够深刻。 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做到以下几点措施:

1、按照县纪委的要求缴纳检讨书一份,对自己思想及行为上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及改正。

2、克服工作及生活上懒散,粗心大意的缺点。

3、加强廉洁自律,从思想筑起抵御腐朽思想的坚固防线。

4、有特殊事向分管领导请假,无事绝不再旷工。

我不想讲任何理由为自己开脱。纪律松散,无故旷工本身就是一种错。旷工不是一件小事,县纪委找我说话时,我觉得很惭愧,我要感谢县领导让我写这份检讨,是你们让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真诚的接受批评,对于这一切我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吸取教训,改

正错误,提高纪律性,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并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工作作风。学会正确处理问题,希望这份检讨成为我的一个监督,一个警钟。我在今后的日子中绝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检讨人:**

**年9月10日

(篇三)

尊敬的领导:

**,男,苗族,1981年2月生,现住**镇政府宿舍。

工作情况:于2005年9月参加工作,到**场镇中学任教,后因工作需要于2011年10月调到**镇交通管理站工作至今。

我在**年8月16日回**乡瓦厂村看望父母。于8月18日早上返回单位上班,8月18日当天早上下雨赶到长兴乘车上班,到长兴时九点左右,到长兴等车1小时左右乘车回到单位时十一点过,到了后向领导汇报此事,县领导到食堂就餐去了,未及时说明情况。

本次上班迟到违纪的原因主要有几点:一是思想认识觉悟不高,对待时间观念更新不强;二是未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请假)。

为了尽快转变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为民服务,高效优质完成各项任务作出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加强团结学习。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觉悟,变被动务主动,积极抓好本职工作、中心工作,完成上级和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是张贴醒目条。把手机设置闹钟定时提醒工作时间,工作重点,工作缓急张贴在醒目之处时刻提醒做到警钟长鸣。

检讨人:**

**年9月10日

(篇四)

尊敬的领导:

我叫**,男,苗族,大专文化,现住**乡乜江办事处宿舍,任**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兼**乡机关支部书记。

自在安监站工作以来,都是我一个人到从事安监工作,其他2位同事都借调到其他部门工作。**年8月22日上午在乡计生三楼开完驻村干部测评后,到乡党政办门口问分管领导杨凡副乡长下午有没有工作安排,他说没有什么事。于是我就向杨副乡长口头请假去**办事,经他同意后,我就去了**。后来因陪爱人要去铜仁检查身体,在没有向领导请假的情况下,私自陪同爱人去铜仁检查身体。以上这种不假外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对干部的管理条例。 这是自己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认为自己平常遵守纪律,觉得只要向领导说了,不管去哪里都行,这种放任自流的行为违反县乡规定的对干部的管理制度。

通过这件事后,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我将努力改正自己的错误,认真学习,做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按规定上下班,严格要求自己,外出一定要向领导或办公室请假。我虚心接受组织的批评,认真反思,请求领导给予宽大处理。

检查人:**

**年9月10日

(篇五)

尊敬的**县纪委领导:

我叫**、男、汉族、于1972年12月1日出生,就职于**县普觉镇科技宣教信息文化服务中心。

在今年8月26日,县纪委查岗时,我没有在岗,造成了不良影响,现特向县纪委说明当时的情况。

由于今年7月中旬连降大雨,我爱人在**县杨芳路所租赁的商铺进水,造成了店里的服装、货柜不同程度的损失。为了能够早日恢复营业,在8月中旬进行了重新装修。在8月23号下午5点钟的时候,碰到便车便向我们的驻村组长郭红萍同志口头打了个招呼,而作出了没有向主要领导请假的错误行为。

现在看来,出现这种私自脱离岗位而没请假的行为,是属于自由散漫,没有组织纪律性,没有集体荣誉感,而作为一名政府工作人员来说实属是不应该的,在干部职工队伍中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由于自己的错误行为而拖了整个干部职工队伍的后腿,现在回想起来真的是羞愧难当,恨不得在地上找条缝钻进去。

故在今后的工作当中积极进取,认真完成各项指标任务,遵纪守法,踏踏实实的工作,认认真真的做事,努力为人民群众的时候早日得到改善,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而努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证明这一切,改正自己的一些不良行为,向更高,更好的目标看齐。感谢您们对我的鞭策与提醒,使我迷途知返,在今后的工作中一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端正的态度投入到今后的工作中去,特在此向您们作出深刻的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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