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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事故检讨书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8-11-08 14:55 | 移动端:环保事故检讨书

篇一:交通事故检讨书

交通事故检讨书

机关单位驾驶员撞车交通事故检讨书

尊敬的单位领导:

对于此次我驾驶单位用车不小心在路况出事故的事情,我表示非常的遗憾与懊悔。

回顾错误,2012年2月23日晚上19点30分,我接送单位同事下班在途径万寿西路与秋涛北路的交叉路况与道路行驶来的银色小轿车相撞,导致小轿车中等程度损坏与单位车辆轻度损坏。事故造成轿车司机轻伤,损失在12万元左右。

面对如此惨烈的事故结果,我顿时傻了眼。按理说我也工作有两年多了,从来也是老老实实驾驶。经过交通警察厅认定事故责任是我与轿车司机一人一半。不过,我觉得自己作为一名专职司机,不能够单纯地推卸掉一半责任。

在此,我也很感激领导对我的不责怪,不过我还是很惭愧的,特此检讨。

此致!

车辆交通事故检讨书

各位领导、同事们:

我怀着无比愧疚的心情,为新MP8261车辆交通事故做深刻剖析和检讨。

12月11日我单位副经理刘超驾驶车辆新MP8261酒后驾车酿成交通事故。此次事故不仅给事故当事人家庭带来巨大的灾难,也给沙运司、油服司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事故的发生正值年末安全环保工作的重要时期,同时又是在“百日安全无事故”的收官阶段;所以造成的影响非常恶劣,极大地损坏了沙运司和油服司的形象、声誉。事故造成油服司安全发展形势受到严重损坏,危害极其严重,影响了沙运司的正规化建设,也给沙运司领导的工作添了乱。

几天来,我认真反思,深刻自剖,在此,我谨向各位领导和同事们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几天来的思想反思结果向领导汇报如下:

一、安全教育针对性不强,车勤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忽略了安全预防事故工作的经常性。虽然单位的安全预防事故教育是逢会必讲,但只注重教育时间和内容的落实而忽略了教育的效果;一是教育时间上只注重利用每天早班会会议时间泛泛而讲,缺乏对具体违章、违规事件具体说教的随机性教育,针对性不强。二是教育内容上只侧重于学习各种安全规章制度,不能结合单位实际任务进行说教,总认为只要开会讲过了就不会有

问题发生,忽略了教育的实效性。尽管教育进行的不少,但收效并不是很大,大部分人缺乏对经常性安全工作的认识,总认为经常性安全工作琐碎,婆婆妈妈,事无巨细,缺乏持之以恒的经常性安全工作的耐心;个别驾驶员对车辆安全工作自身要求的时好时坏,断断续续,开会要求了就注意一阵儿,领导发现了就重视一会儿,平时基本处于“停工”状态。特别是对一些老驾驶员和职工,认为驾驶经验丰富,安全意识强,不会发生问题,只注重完成任务,轻视了安全。人员的遵章守纪、警钟长鸣的安全意识没有得到很好的树立;因此这种安全意识不强,自身要求不严是此次事故苗头的诱发因素。

二、任务多,随机性强,制度落实不坚决。油服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的比较多,但落实到具体事务上就大打折扣。一是车辆派遣有规定,但落实起来很困难,主要是因为油服司是一个抢险性质的单位,需要24小时待命处理生产中的突发情况,随机性任务比较多,按出车审批程序层层请示、按级办手续耽误抢险速度,影响任务的完成;因此出车基本上是以领导的电话通知为主;这就容易形成夜间出险司机容易疲劳驾驶。二是在车场调度的管理上缺乏正规性,由于每天执行的任务多,随意性强,每天每台车进出的次数也相对较多,因此不能严格按照沙运司车场归厂检查管理制度去执行。三是人员管理规定的多,执行的少。油服司平时任务多,随机性强,因为任务多的原因有早起晚睡的现象,不能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这给人员的管控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四是与甲方关系密切,人情多、交往多,存在着请客多、聚会多;容易造成酒后开车等严重违章现象;这些不好的现象都严重的影响了单位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加强的正规化管理,酒后驾车不严也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行车任务重,随意性强,车辆管理存在漏洞。油服司车辆主要任务是担负塔中地区所有单井及站点的生产和抢险等出车任务;因此每天行车随意性强、任务重,一台车一天进出大院十几次的现象时有发生,有时候车刚进入大院还没停稳就又接到甲方领导的其它任务,往返次数多给车辆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个别驾驶员由于执行的任务多、出车时间过长,容易造成疲劳开车;这些违章行为、不好的驾驶习惯都是诱发车辆事故的潜在因素。

此致

敬礼

检讨人:

篇二:环境保护检查工作总结

环境保护检查工作总结

环境保护检查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xxx全会精神,认真实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全面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新要求,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环境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改善全县的环境质量,有效防范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的环境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xxxx]56号)等文件精神及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我县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县xxxx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业园区环境污染隐患大检查工作

一是加强了隐患巡查力度。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大检查的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对长冲工业园、白石渡氟化学园开展了园区污染隐患自查,切实做到了隐患自查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确保园区隐患自查的质量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同时我局组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深入长冲工业园、白石渡氟化学园开展了地毯式的监察巡查,逐一建立台账,确保了园区污染隐患底子清、情况明。经过自查及督查检查发现:对长冲工业园区4家环保问题下达了责改通知书,xxxx长冲工业园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未按进度建成,园区工业废水及噪声和固废存在污染隐患。

二是抓好了园区隐患问题的整治。针对排查检查出来的问题,我们认真对照省、市环境保护大排查工作的整改要求,进行了深入分析,明确提出了园区问题的整改措施和要求,明确了整改时限,督促园区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确保隐患问题整治到位。目前,对长冲工业园区4家企业“久试不验问题已通过验收”;长冲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完成了可研、设计、环评、审批、立项等工作,严格按环评要求进行园区管网辅设、污水处理主体工程和相关环保设施已完成,预计今年12月底前将正式投入运行。

二、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

一是深入搞好隐患大排查。严格按照省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和省环保厅《关于督促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公告》文件精神及省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县域辖区内所有有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开展了环境污染隐患自查,切实做到了企业隐患自查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确保企业隐患自查的质量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同时集中力量,组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分组迅速深入全县各厂矿、企业、乡镇,集中对县域内所有企业开展了地毯式的监察巡查,逐一建立台账,确保了企业污染隐患底子清、情况明。同时,突出重点,对重点区域、流域、行业实行了重点排查,把黄岑水库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瑶岗仙矿区、赤石矿区、金子坪矿区、长冲工业园区和乐水河流域、武水河流域、渔溪河流域交界断面水质等作为了排查重点;

检查这些企业的环保设施是否运转正常,污染防治是否到位,检查是否存在环境安全问题。自查及督查检查发现:瑶岗仙矿白钨实验选矿厂未批先建,矿区防污设施未完善防污措施,赤石长城岭矿区擅自闲置环保处理设施,锑浓度异常,金子坪矿擅自闲置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未按环保要求设计,存在重金属超标现象,天沅化工废水、废气设施达不到处置能力,导致氨氮时有超标现象,长冲工业园区禾欣手袋厂未先建,乐水河流域造纸企业、华富纸厂、新辉纸厂、吉兴纸厂分厂存在偷排、直排现象,存在环境污染隐患问题。同时我局对现场监察中发现存在隐患问题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或措施50条,现场制止一般性环境违法行为20余起。环境保护大检查中,共出动车辆300多辆次,执法人员1300多人次,排查企业260多家,及时化解污染隐患20余起,责令停产企业20家,责令改正或限期治理企业56家,责令停止建设企业12家;关停取缔企业35家,立案查处违法企业12家,罚款2万元,调处各类环境污染纠纷394余件。有效地遏制了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的污染防治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扎实抓好了隐患问题的整治。针对排查检查出来的问题,我们认真对照省、市环境保护大排查工作的整改要求,严格按照“边排查、边建档、边整治、边验收”的原则,分门别类,逐一进行深入分析,对各企业存在的隐患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判,明确提出了相关的整改措施和要求,明确了整改重点和时限,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确保各个隐患问题整治到位。截止12月份,我局对我县辖区内工业园区及企事业单位共149家企业进行了全面大检查,目前,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有140家,其他隐患企业也对各其的环境问题正在实施积极的整改。通过加强污染隐患的综合治理,积极消除污染隐患,严防了全县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了我县社会稳定。

三、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工作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财政厅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环发〔xxxx3〕41号)和郴州市环境保护局、郴州市监察局、郴州市财政局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郴环发〔xxxx4〕3号)等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我县狠抓落实,积极开展了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问题,坚决纠正了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县监察局组织对工业园设置“企业宁静日”、“安静生产日”和“禁查区”等限制环保执法或者限制执法次数、时间等“土政策”、“土规定”和各乡镇、各部门及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或者变相调整环评审批等阻扰环保部门依法行政的行为进行了全面清整。从清查情况来看,我县没有设置“安静生产日”和“禁查区”,不存在违规干预环保审批或者以会议纪要形式代替环评审批的情况,未出现干扰或阻止环保执法、对行政处罚设置障碍或需要获得批准、袒护或纵容环境违法行为的现象。关于“企业宁静日”的问题,县优化办进一步规范了“入企”检查制度,对环保执法或进入企业检查和收费行为及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环境保护工作,不做强制硬性规定,环保执法和入企检查不需提前申请,不受“企业宁静日”的影响,对环保入企现场监管检查次数、时间等也未作限制,只明确事后要备案。县环保局加强了环境监管,未发现对公众诉求环境问题不作为的行为。县财政局进一步改进了税费统征排污费的征收,严格按照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矿产品资源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郴政办函[xxxx4]221号)的文件精

神,将全县矿产品排污费征收标准按全市修订的统征标准全面调整到位,并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杜绝了协商收费、人情收费和“无费区”及“一费制”等现象。

四、加强部门联动,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县城生活饮用水源是黄岑水库,切实加强对黄岑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环境保护是关系到县城人民生活饮水安全问题的一件头等大事。为此,一是严格按照《xxxx县黄岑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了对黄岑水库库区生态环境的保护。落实了库区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把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作为了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通过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了县城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二是加强部门联动,抓好了库区环境的污染防治。一直以来,我县对黄岑水库始终保持综合整治的高压态势,严禁在库区范围内有采选行为,并采取非常规手段严厉打击了各种非法采选和违法排污行为,彻底铲除了黄岑水库区范围内的所有污染隐患,目前黄岑水库生活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无任何排污口、无法律禁止的建设项目和网箱养殖现象。三是加强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源水的安全。我县环境监测站切实加强了对黄岑水库生活饮用水源的地表水的采样监测,对流入黄岑水库的主要小溪入口及黄岑水库总出水口设置了四个水质监测断面,每月定期对黄岑水库的断面水质进行采样监测和评估,监测项目涉及重金属、氨氮、cod等20项指标,监测结果表明黄岑水库四个断面水100%达到了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切实保障了县城人民生产生活饮用水的安全。

五、畅通投诉渠道,切实解决公众诉求反映的环境问题

着力解决群众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是我县环保工作的一个重点。为此,我县建立了群众投诉和媒体报道环境问题的快速反应、跟踪查办工作机制,畅通了公众对环境问题的诉求,开设了县长热线和12369环保热线,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进行受理;依法处理公众诉求环境问题信息,制定了《xxxx县环境信访投诉工作制度》,明确了各股室的责任,从信息受理、任务交办、案件承办、任务督办等方面都明确提出了具体要求,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案件,县环保局采取分类调处,重点落实的措施,对一般信访件,做到立查立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一律实行领导挂牌督办,严格按照“四个一”(即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领导,一抓到底)要求限期办理。今年共受理环境信访件、热线电话、群众直接上访394件,目前均已妥协处理到位,信访件处理率和答复率都l00%,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没有出现对公众诉求的环境问题不作为行为。

篇三:环境安全大检查总结

环境安全大检查总结范文一:

根据《福州市环境保护局转发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的通知》(榕环保[2012]128号)精神要求,确保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前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巩固稳定我局的安全局面,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就将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中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我局成立20xx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罗环保[2012]116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工作的牵头协调、督查指导、资料汇总等工作。制订了罗源县环境保护局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对象及检查内容,有力保障了的环境安全大检查活动实施。

二、重点环境安全检查情况。

1、关于20xx年以来发生的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经排查,我县辖区20xx年以来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2、关于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企业检查情况。我县辖区范围内涉及的企业主要为福建德胜能源有限公司、福建空分气体有限公司与红苹果化工(福建)有限公司,从检查情况看,3家企业均位于罗源湾经济开发区,受纳水体为Ⅳ类水体,3家企业均已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符合区域规划及产业政策要求,已按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德胜能源有限公司和红苹果化工(福建)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均已编制了环境应急预案并报备,福建空分气体有限公司应急预案正在编制中,3家企业基本按要求配套建设了环境应急处置措施及配备了应急救援物资,其中福建德胜能源有限公司和红苹果化工(福建)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已开展应急演练。但3家企业均存在应急救援物资贮备不够完善,应急救援队伍不够专业等问题。

3、关于20xx年沿海地区陆源溢油污染风险防范大检查情况。从检查情况看,我县辖区范围内无20xx年沿海地区陆源溢油污染风险防范大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涉油企业和去年以来发生陆源溢油的企业。

4、关于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整治情况。从检查情况看,我县辖区范围内未发现较大污染隐患的尾矿库企业。

5、关于其它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隐患情况。此次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从现场检查情况看,我县辖区内(县级及乡镇)的饮用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未发现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在重点流域干支流沿岸未发现重金属、化工、制药、造纸、食品、印染、冶炼等重点行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采选矿场等排污单位,所有水源地已要求设置警示标志等,水质符合环境功能要求。

环境安全大检查总结范文二:

根据地区环保局《关于开展20xx年国庆期间环境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毕地环发〔2011〕82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防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从9月24日-30日进行了为期7天环境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工作总体情况

此次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的范围是饮用水源保护区、煤矿采选、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重点行业,共出动执法人员181人次,检查相关企业59家,其中铅锌选矿厂2家,煤矿企业38家,餐饮业17家,县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通过对企业排污口规范化管理、环保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餐饮业油烟治理、尾矿库安全等涉及环境安全隐患情况逐一排查。经检

查,未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

二、检查工作具体措施

1、分片包干,明确责任

为加强环境监管工作,完善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责任,我局由三名副局长分别带队开展此次环境安全大检查,对全县排污企业进行跟踪监管。将可能造成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污企业作为此次检查的重点,准确掌握企业污染状况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隐患,杜绝环境事故的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2、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一是排查饮用水源是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对县城饮用水水源地金鱼池和农村饮用水源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二是排查铅锌选矿厂是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我县两家铅锌选矿厂,一家已停止生产整改,一家正常生产,已按环保法律法规,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三是排查县城居民反映比强烈的油烟污染情况。对县城较大的餐饮业单位油烟治理情况和燃料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用燃煤炉灶的要求逐步取缔,改用清洁能源,对未安装油烟治理设施的要求限期安装。

四是对煤矿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在建煤矿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对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要求确设施保运行正常,污水达标排放。

三、整改处理意见

1、要求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完善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制度。

2、要求企业规范污染物排放口,一律不许非法设置排污口及排污暗管。

3、要求企业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及保养,确保正常运行,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擅自停用或闲置环保设施、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大部分企业的环保三同时落实还不到位。

2、部分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还比较淡薄,对环保设施建设持观望态度。

3、由于大部分煤矿(15万吨/年)停止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4、煤矿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是很正常。

五、下步工作

我局将加大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的督察力度,将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纳入正常工作范围,严防发生各类环境安全事故,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环境安全大检查总结范文三:

为切实加强环境安全监督管理,严防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根据*环发

[&times;&times;&times;&times;]&times;&times;&times;号**省环保局《关于转发国家环保总局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精神,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全市各级政府、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紧急通知》的要求,市环保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向全市&times;&times;县区环保部门下发了《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环发

[&times;&times;&times;&times;]&times;&times;&times;号),要求各县区环保部门一定要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省环保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总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的紧急通知》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总局两个《紧急通知》精神,以***水污染事件为前车之鉴,高度重视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可能引发环境污染事故隐患企业的环境安全监管力度,严防发生环境污染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二)确定重点,抓好落实。在这次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中,全市&times;&times;县区环保部门按照要求,集中力量,组织工作组加大对居民集中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河等主要河流沿岸可能引发环境污染事故隐患企业的重点清理检查,确定了检查重点和内容。截止到&times;&times;月&times;&times;日,全市共出动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人员&times;&times;&times;人(次),检查各类企业&times;&times;家,检查城镇集中式水源保护区&times;&times;处。清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小炼铁厂&times;个,停产治理企业&times;&times;家(其中:造纸行业&times;家;铅锌洗选矿行业&times;家;化工行业&times;家),检查危险废物堆放场所&times;处。

(三)制定预案,落实制度。一是检查落实了全市&times;&times;县区环保部门《突发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对企业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应急预案、应急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帮助和指导对环境安全构成威胁的隐患企业制定了整改措施。二是建立了全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制定了企业与县区级环保部门、县区级环保部门与市级环保部门互通信息制度,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企业环保意识不强,环保经费投入不够,缺乏环境污染应急处理能力和应有的环境污染应急装备。在这次检查工作中,少数企业对自身的检查工作认识上还存在偏差,落实整改措施的力度不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经费投入不足,存在侥幸心理,对企业环境污染设施治理,情愿接受处罚也不投入经费加强治理。

(二)部分企业生产工艺落后,污染治理设施过于老化,长期处于带病生产状态,安全隐患较大,特别是矿石采选行业,基本上都建在主要河流沿岸,污染治理设施防渗漏处理工艺不彻底,污水渗漏严重,长期下去,有可能对河流沿岸及下游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带来严重污染,有可能引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个别县环保部门客观上由于人少事多,交通工具不便,对排查环境污染事故隐患工作还存在一定的漏洞,在查找问题上还不够彻底,上报工作情况不及时。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企业业主和相关部门人员的环保意识,增强严防发生环境污染事故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下大力整治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落实环保规章制度,改善生产设备和环保治理设施,确保环境安全。

二是对不具备生产条件,环保设施不完善,污染比较严重的企业,环保部门要严格环境执法,毫不迁就,该处理的要坚决处理,特别是对***河等几条主要河流沿岸的矿石采选行业、化工行业的违法排污问题要彻底根治,下大力抓好污染源头的治理工作,确保河流沿岸及下游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三是县区环保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吸取***水污染事件的教训,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防患于未然。对这次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中还没有检查到位的企业,还要组织力量认真进行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处,积极为企业服务,为企业污染防治工作出谋划策,对既不接受整改建议,又拒绝进行整改,继续违法排污的企业,该处罚的要坚决处罚,做到不玩忽职守。

环境安全大检查总结范文四:

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的通知》(环办〔2012〕78号)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川环办发〔2012〕76号)的安排部署,自5月下旬以来,我局对全市所涉及的重点环境风险源和其他环境风险单位进行了认真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按照部、省对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的安排部署,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遂宁市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目标、落实了工作责任,要求全市环保系统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环境安全意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各部门明确排查范围及重点,加强督导、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切实履职。

(二)全面检查、突出重点

5月下旬以来,我市对辖区内排污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特别对18家2010年全国重点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初步拟定的较大以上的环境风险企业、3家沿江沿河涉油企业进行了检查。在活动中,针对全市企业风险源情况制订了109家风险源企业手册。

此次活动全市共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686余人次,车辆230台次,检查企业226家次。一是全面排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的企业,督促企业加强管理,确保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危险废物规范处置,彻底清除环境安全隐患。二是督促、指导企业全面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要求。市环保局统一制发

了全市环境安全风险源名单,将企业地址、联系人、主要污染物、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等情况制成手册,下发到各区(县)。进一步明确了现场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和第二责任人。要求企业制定完善了各类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储备。三是对涪江、郪江、梓江、琼江等主要河流周边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环评和三同时执行、固废存储、处置等方面。要求企业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确保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射洪县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车辆43台次,检查企业40余家。其中射洪耀辉公司固废渣场已完成地面固

化,目前正加紧对渣场围堰、大棚防尘等设施进行现场施工;四川天齐锂业公司已完成对原有渣场固体废弃物的转运,新固废堆放场所已完成设施建设,正按照渣场的规范进行处置;射洪县榨菜厂已完善对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即将投入试运行;射洪县中药饮片厂在瞿河乡征地40余亩,并按要求逐步完善手续,有序地推进搬迁进度。蓬溪县出动执法人员130余人次,车辆50台次,检查企业53余家。检查过程中,对全县53家工业企业和重点污染源情况进行了集中排查,查出环境安全隐患11项,现场整改7项,限期整改4项。大英县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车辆30台次,检查企业17余家。对大英石化、兴茂石化、盛马化工、三鑫纸业等沿江沿河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特别对大英石化、兴茂石化、盛马化工等涉油企业的环境风险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了含油废渣、含油手套等危险废物的存放情况,针对今年降雨量大的特点,督促沿江沿河企业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汛期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强化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求企业建立汛期环境安全预警制度,严密监控汛期企业所在河段水位变化情况,定期向环境主管部门汇报相关情况,降低环境风险。安居区环保局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车辆20台次,检查企业20余家。其中进入全市环境风险源名册的企业3家,化工企业3家。指出了部分企业存在的主要环境安全隐患,共下达了限期整改整改通知书6份,要求尽快整改到位。

二、存在问题

(一) 应急演练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从检查的情况来看,企业的环境应急演练比较粗糙,一般污染源企业的环境应急演练过于简单,实战性、针对性都不是很强,并且演练周期也较长,基本上是一年才进行一次。

(二) 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物资储备有待充实完善。个别企业应急救援人员配备不足,并且缺乏应有的专业应急技能;应急物质匮乏,并且有些应急物资和设备存在保存时期过长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进一步深入开展环境安全检查工作。结合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环境安全检查工作力度,加强企业污染源监管,完善企业污染排放资料,将数据用于监管,切实的做到监

管的精细化、定量化和科学化,同时督促企业切实做好环境隐患整改落实,消除环境隐患。

(二)进一步控制源头,严把新建项目审批关。严格控制环境敏感区的新建项目,对新建的化工石化等项目,要严格审查环境影响风险评价专章,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

(三)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体系。继续充实完善已建立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落实工作,积极构筑扎实、完备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体系,确保及时、妥善、有效地处置环境突发事件。

环境安全大检查总结范文五: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通知精神,进一步摸清环境风险底数,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按照市局《衡水市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方案》衡环办函【2012】21号要求,我局决定自2012年5月下旬至8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精神,进一步提高企业对保障环境安全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过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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