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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干部网络教育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5-09 07:01 | 移动端:晋中市干部网络教育

篇一:晋中市 职称评审安排 [2012]51号文件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中市教育局

市人职通字[2012]51号

关于2012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中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全市2012年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评审条件

今年全市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条件,仍按照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中市教育局《2010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市人职通字〔2010〕25号)执行。 - 1 -

为加大扶持农村教育力度,正确引导教师合理流动,对在贫困县和农村乡镇中小学(含幼儿园)任教的一线教师,在讲课成绩优秀、考试合格,其他相应条件符合的前提下,破学历申报时年龄和专业工作年限可放宽至三年。

二、答辩(考试)和讲课

(一)答辩(考试)

在今年的中级职称评审中,将继续实行以考代答。答辩(考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0月下旬或11月初,时间2小时。考试内容为:

专业课教师(含教研人员):课标、专业知识、教材教法。比重分别为2:4:4。

教管人员:教育规划纲要、教育管理理论、学校管理。比重分别为2:4:4。

电教、仪器、招生、督导人员:有关政策、教育管理理论、专业知识。比重分别为2:4:4。

(二)讲课

答辩(考试)通过人员参加讲课,讲课时间为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具体讲课事宜另行通知。

(三)讲课、答辩(考试)成绩的评价等级和使用要求 讲课、答辩(考试)成绩都以百分制计算,85分以上为优秀,84—75分为良,74—60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正常晋升者成绩须合格以上,破格晋升者成绩均须达到双- 2 -

优。

讲课、答辩(考试)成绩不符合上述要求者,市中评委员会上一票否决。

三、干部教师交流

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的男50周岁(1962年12月底出生),女45周岁(1967年12月底出生)以下的干部教师申报评审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有2008年以来干部教师交流的经历。

四、城镇教师支教

城镇学校教师参加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必须有一年以上支教(农村任教)经历。其中,2011年7月份以后参加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必须有一年以上全职支教的经历。

五、评聘程序

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应在核准的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内,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进行。各学校要组建评聘委员会,制订评聘工作方案,并经学校全体职工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同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评聘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具体详见附件):

(一)个人申报

各学校评聘委员会按照核定的本单位中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公布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和岗位职数使用数额,组织教师进行- 3 -

申报。个人按照自愿的原则,向学校评聘委员会提出申报。学校评聘委员会在考评申报教师师德和教育教学业绩的基础上,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定竞聘人选。

(二)考核推荐

学校评聘委员会对参加竞聘的教师进行综合考核,从职业道德、业绩能力、学术成果、表彰奖励等方面,采取说课讲课、考试答辩、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评价方式,对竞聘教师进行有效评价,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根据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由学校评聘委员会根据核准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空岗数,择优差额推荐拟聘人选参加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并在学校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校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审定上报。

(三)评审

参评教师通过市组织的答辩(考试)、讲课、资格审查等环节后,报市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价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期(十日)满无异议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

(四)学校聘任

中小学校根据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教育部门审核确认结果,按照省、市聘用制度的相关要求对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进行岗位聘任。

六、推荐评审纪律

- 4 -

中小学校要注重把参评教师的师德师风评价放在首位,凡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分,违反规定进行有偿家教、在校外组织、参与办学办班或违规代课,乱发滥印学习资料,教学中出现严重事故,在各级考试中作弊和职称评审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业务活动等严重影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推荐参评。

所有参评教师要按照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的要求,提供详实的原始材料。所提供的教案、案例、论文、论著、经验总结等必须是本人真实的教学成果,能够全面反应任职以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各类证件、获奖荣誉称号、表彰奖励等原始证件,要逐级严格把关审核。中小学校长是本校参评教师材料的第一审核人和责任人,如发现并核实参评教师有任何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该教师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并同时追究学校校长的责任。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专业与学科的处理

中小学教师第一学历符合《教师法》规定并取得教师资格,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时,不受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限制。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后,又取得高一级学历的,后取学历的专业应- 5 -

篇二:晋中市教育局各科室工作职责

晋中市教育局各科室工作职责 2

办公室工作职责 2

人事科工作职责 2

计划财务科工作职责 3

基础教育科工作职责 3

职业技术教育科工作职责 4

成人教育科工作职责 4

思想政治教育科工作职责 5

师资科工作职责 5

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6

离退休管理科工作职责 6

教研室工作职责 6

电化教育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职责

教学仪器供应站工作职责 8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8

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8

勤工俭学科工作职责 9

安全法制科工作职责 9

基建办工作职责 9

晋中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职责 10 7

晋中市教育局各科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工作职责

1.管理机关日常政务、事务,统筹协调中心工作、重大事项及科室之间的工作关系,做好局领导的参谋助手;

2.负责公文批办、来电处理、保密、档案、信访等工作;

3.负责起草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全局性重要文件及涉外文字材料,制定全局性工作制度;

4.负责教育信息的收集、编发、对外宣传及电子政务等工作;

5.组织相关科室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

6.负责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协调及重要文件和事项的督办工作,及时向局领导汇报整体工作运行情况;

7.负责制定机关印信管理和使用制度,妥善保管印章、钢印及主要领导个人章,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

8.负责对外交流、联络与合作,承办省、市组织的全局性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9.负责机关财务、车辆管理及接待服务工作;

10.负责管理机关临时雇佣人员的劳资、保险和待遇等工作;

11.负责局机关和家属小区日常后勤保障等事务,为局机关和家属区做好服务性工作;

12.做好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人事科工作职责

1.对全市教育人事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

2.负责承办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3.负责承办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4.协同编制部门核定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5.指导全市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教师交流工作;

6.指导全市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

7.负责承办教师节表彰工作;

8.负责承办机关科级干部的考核任免和直属科级学校班子建设;

9.负责承办局机关人员年度考核和工资调整等人事工作;

10.负责承办特岗教师的招聘工作;

11.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大中专毕业生的派遣、接收及就业指导工作;

12.负责局机关和直属科级学校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

13.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计划财务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统计,为科学制定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供准确依据;

2.会同有关科室拟订各级各类教育年度招生计划;

3.指导各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工作;

4.编制上报全市教育经费计划,做好全市教育经费的预、决算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经费的筹措工作,统筹安排全市教育基建基金;

6.管理国家、省、市财政下达的教育事业经费及各项教育专款;

7.管理人民教育基金、教育奖励基金,落实国家、省、市对家庭困难学生奖学、助学等有关政策;

8.负责全市教育经费的统计工作,监督、检查教育投入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和财务人员的培训;

10.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基础教育科工作职责

1.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工作(含幼教和特教),重点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市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工作;

2.拟订全市幼儿教育、特殊教育、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和科室编制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指导全市基础教育阶段的布局调整工作;

3.牵头制订“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标准”和“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区、市)评估体系”,组织实施好“千校达标”工程、省市级示范高中(含市级合格高中)创建工作以及“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合格县(区、市)”和“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区、市)”创建工作;

4.配合有关科室抓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负责指导、检查基层落实“五个规范”,加强全市基础教育学校管理,依法规范办学行为;

5.负责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及毕业证发放监印工作;

6.宏观管理全市中小学教材建设,负责审定乡土教材;

7.指导全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认真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教育政策,建立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新机制;

8.负责全市中小学体育卫生和国防教育工作;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教育综合改革与农科教统筹工作;

10.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职业技术教育科工作职责

1.拟订并指导实施全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

2.指导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教材建设、师资建设、实训基地建设以及职业道德教育等工作;

3.负责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成立和撤销的审核,做好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检查评估工作;

4.协调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学籍管理、毕业生资格审定、毕业证发放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组织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6.指导、督促、落实好国家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的资助政策;

7.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办好晋中职业教育集团和县级职业教育中心;

8.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成人教育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的扫盲和农村成人教育工作,办好乡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组织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2.负责开展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及农科教统筹与科教兴乡兴县工作,指导农科教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3.负责全市民办教育办学的审批与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

5.负责全市职工培训与统计工作以及计算机培训考核工作;

6.协调组织开展社区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

7.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中小学德育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德育工作;

2.负责全市中小学学生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师德师风建设;

3.指导加强中小学德育专兼职队伍、德育骨干队伍尤其是班主任队伍建设;

4.宏观指导全市中小学开展以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等为核心的主旋律教育活动,调查研究学生思想动态,加强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

5.负责做好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德育基地的创建、管理与使用;

6.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家长提高家教能力与水平;

7.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及其他德育类模范的评比表彰工作;

7.配合有关科室做好“六大创建”工作;

8.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师资科工作职责

⒈宏观管理和指导市属师范院校和教师进修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与培养培训工作;

⒉制定全市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统筹管理全市中小学、幼儿教师的进修、培训、业务考核及继续教育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

⒊负责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积极探索培训模式,培养科研型、教育家型校长;

⒋切实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认真实施“三·五”教师培养培训计划,组织好学科带头人“送教下乡”活动,提高骨干教师的学科专业素养;

⒌采取措施加强农村教师培养培训,整体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

⒍多种形式提高青年教师业务素质,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⒎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1.市教育局监察室受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教育局双重领导,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教育局党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2.协助市局党组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纠正市局和全市教育系统的行业不正之风,对全市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申诉,负责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和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

4.负责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和“双评”活动以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5.指导直属单位及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6.做好机关工会和机关党委的建设工作;

7.完成市纪委、监察局和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离退休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维护离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配合、协助离退休党支部对离退休人员加强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基层单位做好老干部工作;

3.发挥好离退休人员的积极作用,鼓励并支持其为全市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做力所能及的工作;

4.关心离退休人员的思想、学习、生活,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服务工作;

5.结合离退休不同层次人员的爱好和特点,组织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小型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

6.积极引导有余力的离退休人员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

7.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教研室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认真履行教学研究、教学指导和教学服务职能;

2.指导县(区、市)教研室拟定区域内中小学教学工作计划、教学进度计划、教学工作总结、教学质量评估方案、教学改革实验报告、教研课题等;

3.组织指导、检查、评价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业务工作,认真研究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问题;

4.把好全市中小学教材、教辅资料使用关和质量检测的命题关,搞好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估和分析,为领导提供教学质量管理依据;

5.分学段、分学科组织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推广教育科研成果;

6.以“四项突破”为抓手,实施“有效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7.深入基层听课、评课、上示范课,研究教育教学理论和教材教法,指导基层建立校本研训制度,构建民主、开放、高效的教学研究机制;

8.认真履行挂靠的教育学会的工作职能,完成上级学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9.组织培训全市各级教育科研人员,提高教研人员驾驭教学研究的能力;

10.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电化教育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电教(现代教育技术)工作方针、政策,制定本地区电教规划和工作计划,管理全市中小学电教(现代教育技术)业务;

2.结合本地学校实际,制定中小学校电教(现代教育技术)基本建设标准和设备配套方案,指导中小学电教(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配备、维修维护及使用,负责开发、配备和管理中小学校电教教材、信息技术教学资源;

3.组织开展全市电化教学研究、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研究和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研究;

4.负责全市电教(现代教育技术)的专业技术培训和教学应用培训;

5.牵头实施国家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和“校校通”工程,实施国家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全市教育信息化工程;

6.负责教育城域网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保证网络正常运行和网络安全;

7.配合全局工作及各项中心工作做好政策宣传、新闻发布、信息咨询和反馈,发挥好教育行政部门的窗口作用。

8.配合机关各科室做好各项涉网工作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工作;

9.为全市教育系统提供信息技术应用、培训和技术指导;

10.配合其它科室开展各项教学和管理工作,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教学仪器供应站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装备标准化建设的配备、管理、使用工作;

2.负责对中小学校实验教学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评估验收;

3.负责中小学校图书室(馆)的建设及等级认定工作;

4.负责学校实验教师的业务培训工作;

5.负责理化实验教学操作考试工作;

6.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各类招生政策、规定,并通过多渠道向考生和社会宣传;

2.负责指导各县(区、市)招生办及有关学校做好考生报名、体检、政审、建档等工作,力

篇三:警示教育知识测验题

晋中市党员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

警示教育知识测验题

单位: 姓名:

一、 选择题

1、《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所称职务犯罪,是指。

A、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犯罪;

B、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犯罪;

2、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单位收到有关建议后,应当在日内采用书面形式向提出建议机关报告整改情况。

A、10 B、20 C、30

3、涉嫌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 。

A、个人受贿数额在1000元以上的;

B、个人受贿数额在3000元以上的;

C、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4、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管辖的范围,具体的犯罪有 种。

A、55 B、57 C、59

5、晋商精神包括 和群体精神。

A、奉献精神 B、进取精神 C、敬业精神

二、判断题

1、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不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2、“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依法取得和认定的,或者国家以各种形式对企业投资和投资收益、国家向行政事业单位拨款等形成的资产。()

3、违背公平、公正原则,在经济、组织人事管理活动中,谋取竞争优势的,应当认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4、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5、反腐倡廉工作的方针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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