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2014展圆采购合同(55天账期)确认版
上海展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01103版
采 购 合 同
合同编号:
采购方: 上海展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信合作的基础上,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现达成如下协议:
1. 释义(除非文本另有不同要求)
1.1 文中“双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指甲方和乙方中的任何一方。
1.2 文中所涉及费用均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
1.3 文中“年、月、日”均指公历年、月、日。
2. 合同标的
2.1 甲方向乙方购买的货品以附件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表中的具体品项为准。
2.2 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上述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3. 合同价款
3.1 单价及总价(产品价格以附件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表为准)
3.2 价格调整:
若乙方需变更价格,必须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前乙方仍需以原价按时、按量交货。本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每种产品价格涨幅均不得超过10%,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3 执行更新价格: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会给予最终书面确认。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未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后从双方确认的日期起开始执行。
3.4 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4. 结算和付款方式
4.1 供货期:乙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第5.1条之规定按时供货。
4.2 对账期: 以每个日历月为单位,每月25日至次月3日为对账期,乙方应当在每月25日开始与甲方的物流中心核对当月供货的账单,并将统一的正规发票送至甲方物流中心,以甲方物流中心签收为准。
4.3 请款方式:
乙方与甲方对账人员确认完当月货款(即当月乙方向甲方供货的货款总额,下同)金额后,乙方完整填写附件请款单各项目并签字盖章后,于前述对账期后的 5 日内将该请款单与前述正规发票一并交予甲方物流中心,再由甲方物流中心提交甲方财务部作为付款依据。如乙方未能按时将合格的前述请款单及发票交予甲方物流中心,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乙方货款直到乙方改善为止,且该笔货款自动转入下个对账期予以计算。
4.6 甲方委托公司员工 严巧慧具体负责对账事宜,经该员工签字的对账单方为有效,甲方对账人员如有变动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
5. 订货及送货
5.1 甲方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档案的方式向乙方提出订货。乙方需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将符合甲方标准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由甲方负责人验收、签署收货单。
5.2 交货数量以甲方发出的采购订单中所示数量为准,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采购订单中所规定之供货数量不得随意变更,甲方不接受超出订单中所规定的数量。
5.3 如发生特殊状况导致乙方不能按时按量向甲方提供货物的,乙方需在接到甲方订货通知3个小时内及时告知甲方,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6. 包装、运输及验收
6.1乙方应为甲方所采购的产品提供适宜商品运输的包装方式,除非另有约定,乙方所提供之货品的包装必须是密闭的,并附有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限、品名、配料、保存方式等的详细标签。包装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6.2 若因乙方提供之产品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或是因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
6.3 乙方负责无偿将货品运送至甲方订单所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6.4 相关货品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6.5乙方送达货品时,甲方应就该批货品数量及外观规格进行当场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签收并办理相关货品移交手续。不合格的,可提出退货并要求乙方重新送货,甲方不承担因此造成的额外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对货品进行检收货品移交后,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提供之货品的质量问题造成的除外。
6.6 乙方必须出具相应批次货品的质量检验书面报告并盖乙方公司公章供甲方备案。
7. 质量保证
7.1 乙方需提供当年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食品类还需要提供检验报告,保证其所提供的货品除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并达到行业标准外,还需达到甲方事先规定的要求,相关要求甲方有权通过采购订单或其他书面方式予以提出。
7.2对于有保质期限的货品,其尚未经过的保质期限(以甲方收到该货品的当日日期为准,下同)占整个保质期限的2/3以上的,乙方才能发货;尚未经过的保质期限不足整个保质期限2/3的,乙方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才能发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货品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3甲方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处理相关事宜以明确责任归属。若责任归属于乙方,则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24小时内进行退换和补货,对于退换补货的情况双方需做好验收记录,以备结算时对帐。
7.4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每批订单将指定专人负责跟单送货,送货人应佩戴公司标志,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另行安排人员跟单送货;将作好送货情况交接表,以避免因更换送货人员而耽误退换或补货等的及时性。
8. 环保和安全要求
8.1 乙方承诺所提供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8.2 乙方所提供货品和服务不能对甲方的正常经营造成任何影响和损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9. 产品瑕疵
9.1 在交货之前,乙方应就产品的品质、规格、数量及重量作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保证其产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9.2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换货时乙方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货品除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并达到行业标准外,还需达到甲方事先规定的要求。若换货仍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0. 违约责任
10.1 若乙方延迟供货或不足量供货并未按本合同约定通知甲方的,或者乙方所交付的货品有瑕疵,乙方需向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发生上述情况每次以发生情况所在月当月货款的 10% 作为违约金由乙方支付给甲方,该违约金甲方有权在该月货款中直接扣除,此外对于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乙方仍应予以赔偿。
10.2 若乙方无故不供货:每次以不供货所在月当月货款的 30% 作为违约金由乙方支付给甲方,该违约金甲方有权在该月货款中直接扣除,如出现当月整月都不供货的情况,将以最近有供货月份的当月货款30%作为违约金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此外对于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乙方仍应予以赔偿。
10.3 如乙方交付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引起食品安全事故的,以该货品交付日所在月当月货款的50%作为违约金由乙方支付给甲方,该违约金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货款中直接扣除,此外乙方还须承担甲方相应一切损失,前述情况超过三次及以上者,甲方将暂停采购,直到乙方整改合格后甲方可视情况恢复采购。
10.4 如果乙方提供的货品不符合包装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包装或退货,甲方不承担因此造成的额外费用;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品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全部费用。如有上述情况每次以发生情况所在月当月货款的 10% 作为违约金由乙方支付给甲方,该违约金甲方有权在该月货款中直接扣除。 10.5 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附件之《上海展圆DC供应商KPI考核表》对乙方的供货和服务进行考核,并依据相关标准视具体情况向乙方支付相应货款。
10.6 甲方每月应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如期支付乙方相应费用,不得无故拖欠。
10.7甲乙双方任意一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约(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否则视同违约,解约一方须支付另一方违约金,违约金为解约通知发出日所在月份的当月货款两倍(若当月货款未发生,则以解约通知发出日之前最近一个月且该月货款确有发生的该月货款的两倍为违约金),此外甲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乙方仍应予以赔偿。
11.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1.1 乙方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A.乙方迟延送货或瑕疵交货累计达__叁__次的;
B.乙方故意以次充好、隐瞒货品不合格之实情的;
C.在合同履行期内,因乙方过错而使得甲方经媒体曝光失去商业信誉或者使得甲方遭受行政机关处罚的。 11.2 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的内容。
11.3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 如本合同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另一方应及时向违约方发出书面纠正通知,违约方应于收到书面纠正通知之日起30日内纠正违约行为,否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11.5 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以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双方合作终止。
12. 不可抗力
12.1 由于严重的水灾、火灾、地震、政府政策调整等和其他公认的不可抗力或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则合同延期执行,该方可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部分不承担未履行本合同的责任,但应在72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随后的十天内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给另一方,作为不可抗力的证明。
12.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一切努力减轻和克服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后,继续履行合
同职责。
12.3 在不可抗力的影响下,受阻方可暂时停止执行合同的受阻部分。当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双方可以就解除合同及其他未尽事宜进行协商处理。
12.4 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3. 通知
13.1 本合同中任何通知必须为书面形式。
注:以传真、电报通知的必须同时以挂号及特快专递再行通知。
14. 争议解决
14.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双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当采取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 合同期限
15.1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合同有效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甲方仍然下达采购订单且乙方接受的,若遇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情况,则视为原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顺延期限以双方履行完毕该采购订单的期限为准。
16. 其他
16.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每个日历年,乙方为甲方一年一度的春酒提供赞助,赞助标准为每个日历年当年度甲方向乙方订货的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二,甲方有权随时直接从货款中扣除。
16.2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给予甲方相关人员回扣或好处获得不当利益,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前述行为发生所在月的当月货款100%。
16.3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公司帐号。如乙方要变更帐号,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财务申请,并提供公司帐号复印件(加盖乙方公司公章)。如乙方未经甲方财务同意,擅自变更帐号导致付款问题,由乙方自行负全责,与甲方无关。
16.4 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16.5 除甲方事先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16.6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之日。
16.7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签署日期: 帐 号:
签署日期:
篇二:产品购销协议(账期付款)
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销售产品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条款:
一、合同订货内容
甲方按乙方对产品的实际需要,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供货。产品名称、型号、价格等见下表(下表未能尽列的,可以另行附表)。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甲方按以上产品配置清单,向乙方提供规格相符、数量相等的产品。产品质量以甲方提供的样品为准。
三、交货期
1、乙方下订单后,甲方在
2、甲方在发货前将产品的数量等相关信息与乙方确认,乙方应按时接货。
四、验收方法、提出异议的期限及退货责任
1、验收方法:货到乙方所在地,乙方取样分析,如质量不能达到合同第二款的要求,乙方有权选择拒绝接货并单方解除合同协议,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同时也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双方可就价格另行协商解决)。
2、提出异议的期限: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及时清点验收;如有缺损,经过甲方确认后予以增补或者更换。乙方有权在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甲方在 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答复。若乙方没有在期限内提出异议,则视为货物验收合格。
3、若乙方无故退货,需支付甲方为向乙方交货所发生的运输费用。
五、交货方式
1、运输方式:2、交货地点:3、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结算方式
1、甲方给予乙方人民币(即甲方给予乙方先进货,再根据实际销售额进行双方结算的最高资金占用额度), 天帐期(即甲方给予乙方先进货再延期付款的时间期限),信用额度或帐期两者其一到期,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需在 日内支付甲方货款。
2、经甲方同意后,产生帐期或信用额度之逾期货款,乙方需支付所欠货款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若乙方未按约定付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需在方全部货款。
七、付款方式
电汇(单位账户或个人账户)、支票、承兑汇票、现金。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变更及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为年。合同期届满前一个月内,如果甲乙方均未向对方提交解除或修改本合同的书面要求的,那么在合同期届满后,本合同自动延续一个合同期,以此类推。
2、根据市场变化,产品价格需要相应调整时,甲乙双方需根据市场行情确定产品价格,重新签订合同。
3、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定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双方均可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的,可单方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方应履行书面通知对方的义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双方仅各自承担已经履行的合同义务与发生的费用,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篇三:年 度 采 购 合 同
采 购 合 同
合同号NO: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此采购合同。
一、 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 乙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至甲方指定仓库。
2. 乙方按甲方所需原材料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按照甲方要求准时送达甲方仓库或甲方指定位臵。
二、甲方所需求的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单价及金额每次以附件采购订单形式发给乙方。
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定价,每一个月进行询价后与乙方定一次价,定价的方案由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支付下一次货款的依据。其中因外界因素(如:天气、自然灾害等),需要临时调价的调整幅度大于5%,提前15天填写《调价通知单》,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否则按合同中双方所默认价格内容支付货款。
三、送货日期:
以每次采购订单的要求交货期为准。乙方接到甲方的采购订单后,确认各项无误后,盖章或签字回传,乙方要按时送至甲方指定位臵;如有异议,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按新确认交货期执行。
四、送货质量:
乙方送的所有原材料,必须确保其质量,确保与甲方封样的一致。货物到达甲方仓库后,甲方安排质检进行初步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此检验(只检查外观,对于产品使用上内在质量不做质量评价)不作为乙方材料以后出现质量问题的免责依据,在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以及因原材料问题造成甲方客户投诉,乙方同样要负责退换货,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样由乙方负责。
五、付款方式:
账期为玖拾天,乙方凭经甲方采购部、财务部稽核确认签字后的单据在次月壹号
至拾伍号结算货款,货款结算以甲方稽核会计稽核的数量为准,乙方当次结算的货款必须送交税务机关认可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不予以支付货款。
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资质及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六、运费:乙方负责全程运费(包括退换货费用)。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送货的,每迟到一天,账期延后15天;因迟交货给甲方造成不必要的费用以及损失,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费用。如有提前通知甲方告知其送货延时,须经甲方同意方可,否则按照订单规定时间为准。
2.乙方所供物料如在甲方仓库或者甲方生产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退换货以外,每出现一次,扣除质量保证金即该批货值的5%,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乙方有异议,需在接到通知后1天内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3.因乙方提供甲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客户投诉,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对其有形损失(费用、索赔)及无形损失(公司信誉)进行核算后,以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对质量问题确认后从乙方质量保证金或者货款中扣除,如乙方对质量问题有异议,可提交合同签订所在地相关部门进行质量鉴定。
八、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期支付乙方货款,须事先与乙方联系,说明原 因及解决方案,获得乙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款项。如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期支付乙方货款且没有获得乙方同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付款金额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九、供货原则;
供应商与甲方任何部门、人员有私自商业贿赂行为,一经核实,立即扣除供应商全部剩余帐期内全部货款,同时解除合同。
十、保密条款:
1.在未取得双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
2.乙方从甲方得到的采购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者转让、公开、泄露或被使用。
十一、合同解除:
乙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甲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马上解除本合同:
1.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行为或事实时;
2.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足甲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3.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给予处分时。
因违反合同条款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十二、合同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之间产生有关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当事人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邮 编: 邮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