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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1-26 15:08:13 | 移动端: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篇一: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全集

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全集

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

(一)考勤的内容包括对处室工作人员的出勤、缺勤、迟到、早退、擅离岗位等情况的考核和记载;任课教师上课、辅导时间到位情况,集体备课、集体活动参加与否的考核和记载。

(二)处室工作人员的考勤,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实施。既坚持工作人员本人签到、签退(禁止代签)又坚持上班时间巡视、检查制度;任课教师的考勤由值班领导负责实施。

(三)尽快建立电子监控系统,提高考勤工作效率。

二、请假

(一)教职工因事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三天以内,段长同意后报主管领导审批。请假三天以上,段长及主管领导同意后,由校长审批。

(二)教职工因病请假,应持医院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审批办法与事假同。

(三)婚假15天(包括星期天)。凡领到准生证的晚育教职工(23周岁以上),产假为半年。

(四)教职工直系亲属或依靠其赡养的非直系亲属逝世,准于5天假

期处理丧事。外地教职工,酌情另给往返时间。

(五)假期届满,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如需延长假期,应办理续假手续。

三、旷工及其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认定为旷工;

1.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没有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者;

2.假期届满后未到岗位工作,又没有办理续假手续者;

3.请假事由与实际情况不符者;

4.虽然办理了请假、续假手续,但未得到领导批准擅离职守者; 5.占用工作时间外出代课或搞其他营利活动者;

6.虽在业余时间外出谋利而影响正常工作,师生反映强烈,不听劝阻者;

7.学校集会、集体活动、劳动拒不参加者。

(二)旷工处理

1.任课教师缺课一节,按旷工一天计算,除扣发当天课时津贴外,另罚一节课的课时津贴,并给于批评教育。

2.处室工作人员,签到、签退每缺一次,或让别人代签,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外,另罚一次同数额津贴,并给于批评教育。 3.集会一次不参加,扣发奖金5元。

4.月旷工累计一周者,停发本学期全部奖金及津贴,取消评先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教职工聘任办法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原则

(一)根据各学科的设置及授课工作量聘任教师。

(二)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聘任时,实行双向选择。学校有招聘、解聘的权利,受聘人员有应聘、拒聘的权利。

二、聘任办法

(一)由教务处推荐,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聘任教研组长;由分管领导提名,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聘任年级段长。

(二)由教务处提名,分管领导、年级段长筛选,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聘任各年级各科教师;由政教处提名,分管领导,年级段长筛选,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聘任班主任;由处室负责人推荐,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聘任处室段长级、教研组长级负责人和职员。

(三)聘期为一年。

(四)在原岗位未被聘任的人员可接受学校其它岗位的二次聘任,被

聘任后,享受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聘任期满,凡履行职责较好,考核为优秀、称职的,可连续聘任,对拟不续聘或拟不接受续聘的人员,双方都应提前通知对方。

三、缓聘、辞聘(辞职)、拒聘、解聘

(一)缓聘

下列人员可以暂缓聘任

1.由于健康原因或年龄较大(男55岁以上,女50岁以上)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2.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的。

(二)辞聘

受聘人员,在聘任期间要求辞聘,须提前两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校务会议研究批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暂不批准辞聘: 1.在毕业年级任教的;

2.学校工作需要不能离开的;

3.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经学校批准辞聘的人员,学校出具辞聘证明,报县教委,人事关系转出校外。

(三)拒聘

学校需要的人员,既不接受聘任,也不接受校内工作调整,按下列条款办理:

1.自拒聘的下月起停发全部工资和一切福利待遇。

2.从拒聘的下月起,三个月内找不到校外工作单位,按自动离职处

理。

(四)解聘

受聘人员在受聘期间,工作态度、工作效果较差,各方面反映强烈,或者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予解聘。

四、关于落聘、缓聘和解聘的待业人员的处理办法

(一)对于缓聘人员:

1.因年龄较大又不到退休时间缓聘的人员,发放全工资,享受退休人员福利待遇;

2.因健康原因缓聘的人员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工资标准;

3.因受处分缓聘的人员,工资按处分决定执行,本人要求调出的,学校给予积极的帮助。

(二)对于落聘、解聘人员,自待业之日起,应自省自强。学校发放待业生活费。待业一年后仍未聘任,停发生活费,调离一中。

教职工考评细则(草案)

一、优秀教育工作者条件

(一)政治表现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参加政治学习,遵纪守法。

(二)师德修养好。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教育思想端正,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对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教学工作好。能扣紧《教学大纲》,认真研究教材,在教学实

篇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汇总

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汇总

一、会议制度

二、作息制度

三、教师考勤制度

四、教职工请假制度

五、学生考勤制度

六、升降国旗制度

七、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八、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九、门卫制度

十、校产管理制度

十一、财务管理制度

十二、财务审批制度

十三、现金管理制度

十四、经费管理制度

十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十六、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十七、仪器室管理制度

十八、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十九、丢失、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二十、公物租借使用管理制度

二十一、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二十二、教职工宿舍区管理规定

二十三、食堂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二十四、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二十五、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二十六、学生食堂食品采购索证制度

二十七、学生集体就餐管理制度

二十八、预防、控制食物中毒措施

二十九、食物中毒应急救援程序

三十、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

三十一、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

三十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十三、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三十四、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三十五、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十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十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三十八、内宿生管理制度

三十九、内宿生管理办法

四十、内宿生管理细则

四十一、内宿生量化管理考评实施细则

四十二、内宿生应急救援措施

四十三、学生宿舍卫生制度

四十四、教师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

四十五、教学研究制度

四十六、教学工作检查制度

四十七、集体备课制度 四十八、学生学习制度 四十九、考试制度 五十、学生考试纪律 五十、学生考试纪律 五十二、班主任工作制度 五十三、三级值日管理制度 五十四、学校印章管理制度 五十五、汛期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一、会议制度

会议是各级机关团体开展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形式,它能达到统一思想,制定政策,部署工作,落实任务等作用,为了优化我校常规管理,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如下制度。

1、必须定期召开会议

根据学校管理的特色及工作的需要,有以下会议是必须定期召开的:行政会、校务会、工作例会、周会。

2、参加会议要求:

(1)行政会,凡是区教育局任命的行政人员全部参加;校务会、行政人员、团支部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及教师代表参加;工作例会要求全体教师参加,周会要求全体教师参加。

(2)与会者必须按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旷会,确有急事者,须提前一小时向主管领导请假。

(3)各类会议必须备好会议记录本,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载,以便存档。工作例会每个教师要做好学校定期检查会议记录本。

(4)会后,有关人员要及时落实会议精神,执行会议决议。

3、会议时间

每周星期一下午放学后行政会议,星期五下午第三节工作例会,每周星期一升旗仪式后召开周会,每月头一个星期五下午召开校务会。

4、会议纪律

(1)参加会议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严肃会风。做到六不准:不准讲小话,不准搞小动作,不准带小孩入会场,不准会客,不准走动位置,不准讲与会议无关的事,不准在会上发放任何物品,不准备课、改作业阅卷等。

(2)不该外传的不外传,不到时间传的不提前传,遵守集体决议,有意见会上发表,一旦形成决议,会后坚决执行。

(一)政治学习制度

为了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树立全心全意教书育人的思想,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提高教师的道德素质,特制定出政治学习制度。

1、间周星期五下午第三节集中一小时学习,无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准请假,不准迟到早退。

2、学习时间,思想高度集中,不准讲小话,不准带小孩与会,不准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3、学习时认真作好笔记,内容具体。

4、每个教职工除集中学习外,应在每周挤两个小时自学,并作好学习笔记。

5、学校政教处对教职工的学习作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入教师档案。

6、如因学习不认真而影响教育教学工作,学校针对其提出批评,还扣该教职工的岗位考核分,该年度不得评优晋级。

(二)业务学习制度

1、时间:间周星期五下午第三节为全体教师业务学习时间。

2、业务理论学习内容:以实施新课程标准,推进素质教育理论为主,促进教师教育理念的更新,大胆实践,不断创新,按学校计划和安排进行。

3、全体教师必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业务学习,实行签到制,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离开会场,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征得主管领导批准。

4、参加业务学习,每人要带记录本,认真做好记录。

5、每位教师每学期必须撰写两篇以上学习反思文章和一篇教学论文。期末交教务处。

6、学习时,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接听电话,不得会客,不准带小孩与会,更不允许办私事。

二、作息制度

为确保师生员工工作、学习、生活有一个良好的环境,根据广西中小学校常规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1、严格作息时间表进行作息,不得随意更改。

2、

每天中午十一点三十分,下午五时三十分后,外宿学生必须离校。学生必须养成午休的良好习惯,确保每天有十小时的睡眠时间。夏季下午二时半(夏季下午二点)后学生方可进校。如有不听劝阻,强行进校者,一旦发生事故,学校概不负责任。

3、任何人不得在工作、休息时间,在校内燃放鞭炮、高声喧哗或打闹。

4、工作日教师应文明饮酒,严禁在校内猜拳打码,如饮酒过量一律不准进班接触学生。晚上十点后校内不得高声谈唱、播放音响,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5、内宿学生按规定时间午休、晚睡。

三、教师考勤制度

1、考勤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学校规章制度认真考勤,认真记录。

2、由行政值周领导与值勤老师考勤,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办公室签到。

3、探亲、节育、产假、婚丧假等,按上级规定条文执行。

4、病假需持医院证明,按病假给予考勤。

5、事假原则上不准,情况十分特殊者,二天以内由校长批准,三天以上由校务会集体研究,由区教育局批准。

6、寒、暑假未按规定时间返校的,按旷工处理。

7、事假、病假、旷工、迟到、早退者均按有关规定给予扣发出勤奖或工资。

8、教务处记总出勤情况,填写出勤表一式三份,一份作为学校工作总结的附件,一份作为评优评职的依据,一份教务处自存。

四、教职工请假制度

教职工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应填写《教职工请(销)假审批表》(表样附后,单位自行翻印)一式两份,按管理权限审批,请假期满,必须按时返岗,并及时向学校销假,所在单位在一周内向区教育局人事股销假。

1、事假

(1)凡请事假必须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离校。两天以内由校长审批;三天以上含三天由区教育局审批。校级干部请假三天以上的,经区教育局研究审批,是学校主要领导的同时向镇政府分管领导报告。

(2)一般事假一学期累计满五天扣发一个月奖金;累计满十五天扣发半年奖金;累计超过三十天扣发全年奖金,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超过半年的年度作不考核处理。

(3)事假代课金一律由本人自理。

(4)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无办理请假手续.而超假的,单位应敦促本人及时返回单位。

如本人坚持不回的,按旷职论处。从超假之日起即扣发工资,一年内累计超过三个月的即按自动离职处理。

2、病假

(1)教职工请病假,两天内由校长审批;三天以上含三天由区教育局审批。请病假半个月以上的学校中层干部以上送区教育局审批,主要领导请病假半个月以上的同时报告镇政府分管领导。凡属病假超过一学期的列为编外人员。编外人员每三个月办理续假手续一次,一律送区教育局审批。病假超过一学期的年度作不考核处理。

(2)病假工资: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至六个月的按下列标准发给:工作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工作十年以上的,工资照发。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工作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不计工、教龄。

3、结婚假、分娩假、探亲假、丧事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违反计生政策的,其婚、产假按事假论处。

附:请假制度补充意见

1、请假的类别及期限

(1)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得提出请病假。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而定、凡请病假一周以上者必须附上病历卡及县级以上医院医生诊断证明。

(2)事假: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若确有急事需请假应事先提出。

(3)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以及出国出境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

(4)婚假:教职工结婚凭结婚证提出请婚假。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假1-3天。夫妻双方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婚假可延长到12日。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远近另给路假。

(5)产假:女教职工分娩,可向学校请产假,并报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批。已婚职工正常产假90天,含产前假15天。24周岁以上女职工生育第一胎的增加产假14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20天。独生子女证必须在孩子出生三个月内办妥,否则不得享受延长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人工流产的女职工,怀孕二个月以内,产假20天;怀孕2至3个月的,产假30天。怀孕3至7个月以内的,产假42天;怀孕7个月以上的,产假90天。请分娩假的教职工,应提供准生证、孩子出生证明复印件。

(6)探亲假:教职工需要探亲者(包括往境外探亲),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进行。若非寒暑探亲,一律按事假处理。

(7)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可以请丧假、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领导批准,最多给予三天的丧假。若在外地需路程假者,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2、请假期间的有关生活待遇

(1)事假的待遇:教职工在一个月内因故请事假累计超过5天不足两周者,省和市岗位补贴按20%发给;超过两周者,还应扣发其工资。扣发标准按其实际缺勤天数乘以其本人平均工资(月工资,总额除以22天)计算。请事假期间,出勤补贴应予扣发。

(2)病假待遇: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①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现系指职务标准工资和津贴部分,下同);②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至六个月以内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原工资的90%;工作满十年以上的,以给原工资的100%;③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原工资的70%;工作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④个别教职工经诊断确系患癌病、精神病,病假期间发给原工资。⑤请病假期间,出勤补贴应予扣发;⑥半年内病假超过二个月者,应扣发半年各项奖金。一年内病假超过六个月者,扣发全年各项奖金;

(3)正常婚假、产假、公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变。凡未落实节育措施而计划外怀孕或

篇三:小学各项规章制度汇编

小学各项规章制度

学校管理制度

招生工作制度

1、招生工作要以义务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保证学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入学,适龄儿童的入学率达到100%。

2、原则上只招学区内适龄儿童。如有特殊原因需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经校长批准后方可招生入学。

3、招生时,由教导处搞好入学测试。摸清他们学前的智力和发展水平,为编班和有针对性教学打好基础。

4、新生报名时,必须由家长交验“两证”(户口簿、房证),确属本学区的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5、教导处负责招生登记、造册等具体的业务工作。

学籍管理制度

1、各教学班必须建立以班为单位的学籍。

2、各班学籍必须保证每月与在班人数相符。

3、全校学生的总花名册,必须按要求填写。

4、转入学生,必须有完备转学手续(学籍、学籍卡、转学证)。

5、转入的学生,一律由主管主任领送,班主任不得推脱拒收。

6、转出学生必须由家长申请,班主任同意,携带接收学校的证明,经教导处批准,方可开转学证。

7、每到期末,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发放学生学籍卡片(班主任登记),每到期初,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收回学生学籍卡片并进行检查验收。

8、新生分配后任何人不准调班。

9、新生登记表在该生毕业时必须及时整理归档。

10、未经教导处批准,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接收学生安排到班级。否则一经查出,教导处给予清除,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1、保留学籍:学生因故中断学习,但又不符合休学条件,学校允许保留其学习资格,保留学籍以一年为限,期满可向学校申请复学。

12、开除学籍:对在政治品质和组织纪律方面犯有严重错误的,并被少年管教的,一律开除学籍。

13、休学:学生因故因病需中断学习时,经学校批准可办休学手续,学校给其保留学籍。

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制度

1、认真贯彻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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