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军品关键过程控制办法
军品关键过程控制办法
1 目的
为了对军工产品形成过程和最终交付过程中直接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整个生产过程均处于受控状态,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连接器生产的军品在生产、服务所处关键过程质量控制。
3 术语与定义
3.1关键过程:对形成产品质量起决定作用的过程。一般包括形成关键、重要特性的过程;加工难度大、质量不稳定、容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过程。
4 职责
4.1工程部
4.1.1 确定关键过程,编制关键过程明细表,并标识在有关的技术文件上。
4.1.2 编制工艺控制文件,明确控制要求。
4.1.3 确定外协、外购关键件、重要件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
4.2 生产部
4.2.1 负责对外协、外购关键件、重要件供方的控制。
4.2.2 确保外协、外购关键件、重要件的存放满足规定要求,并做好存放、中转过程中的标识。
4.3 制造部门
4.3.1 严格按工艺控制要求实施控制,工程部编制具体的作业指导书,明确关键过程的标志,设立质量控制点,并在现场挂牌标志。
4.3.2 负责产品首件自检,做好记录并保存:在加工过程中进行产品自检。
4.3.3 做好存放、周转过程中的保护和标识。
4.3.4 做好产品标识,确保可追溯性。
4.4 质量部
4.4.1 负责首件专检,对关键过程参数、特征进行监视和测量,明确检查项目、频次和数量,做好记录并保存。
4.4.2 对外协、外购关键件、重要件实施进货检验/验证。
5 程序
5.1 关键过程与特殊过程的确定和标识
5.1.1 工程部确定关键过程,编制《关键过程明细表》,并标识在有关的技术文件上。参考GJB190特性分类。
5.1.2 编制工艺控制文件,明确控制要求。
5.1.3 确定外协、外购关键件、重要件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
5.2关键过程与特殊过程的评审
5.2.1 生产部负责对外协、外购关键件、重要件供方的控制。
5.2.2 确保外协、外购关键件、重要件的存放满足规定要求,并做好存放、中转过程中的标识。
5.3 关键过程与特殊过程的控制
5.3.1 生产部门严格按工艺控制要求实施控制,工程部编制具体的作业指导书,明确关键过程的标志,设立质量控制点,并在现场挂牌标志。
5.3.2 负责产品首件自检,做好记录并保存:在加工过程中进行产品自检。
5.3.3 做好存放、周转过程中的保护和标识.
5.3.4 做好产品标识,确保可追溯性。
5.4关键过程与特殊过程的监督管理
5.4.1 质量部检验员负责首件专检,对关键过程参数、特征进行监视和测量,明确检查项目、频次和数量,做好记录并保存。
5.4.2 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的在产品质量评审、工艺评审等获得实施监督,如发现不合格按《军品纠正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篇二:军品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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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品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管理办法
1 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本公司产品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的工作程序、管理职责、活动内容、要求和记录的管理。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产品交付和交付后的活动。
3 术语和定义
交付:将产品移交给顾客的行为。
4 职责
4.1 工程部负责制订产品贮存、防护、包装技术文件(如包装指导书、防护指导书等)。
4.2 市场部负责产品交付管理,对包装入库后产品商标实施控制,以及对产品交付业绩统计。负责顾客反馈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安排适合的人员进行现场服务。
4.3质量部负责交付产品的质量管理。
4.4 生产部负责安装、排故、维修、改装、备(配备)件的供应,保证产品交付后的顾客要求。
5 程序
5.1 交付
5.1.1质量部对交付的产品进行检验、试验,确认符合验收标准后,出具“产品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方可由市场部组织提交顾客验收。
5.1.2 产品交付时,应按规定或合同要求提供:
a)质量部按规定签署的产品合格证明(如合格证)、检验和实验结果以及故障排除情况等文件;
b)必要时工程部还应提供有关最终产品技术状态更改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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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军品技术状态管理
军品技术状态管理
1 目的
为加强研制和生产过程的技术状态管理,保证军品研制和生产质量,防止研制和生产过程技术状态的失控。
2 目标
(1) 在军品项目研制周期内的任何时候,均可通过已经批准的文件来
了解某产品及其部件/设备的技术说明;
(2) 在军品的整个研制周期内,有效和连续地控制技术说明的演变
(过程),并对这种演变提供可追溯性;
(3) 通过对外部和内部技术接口的控制,保证系统和产品的一致性;
(4) 对文件持续地反映其描述产品/设备的真实和完整状态进行验
证;
(5) 提供在产品的研制、生产、试验和交付中出现的偏差(不一致性)
的可视性;
(6) 根据军品项目要求和确定的基线,及时发布适用的工程资料;
(7) 使所有参与的人员了解并保持所描述设备/产品的技术状态及其
更改建议影响的适用文件;
(8) 确保产品外协的分承包方符合军品项目的技术状态管理要求。
3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军品研制和生产过程。
4 职责
4.1 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和领导技术状态管理工作。
4.2 研发部负责设计文件的标识、控制和记实。
4.3 (研发部、质量管理部)?负责工艺文件的标识、控制和记实。
4.4 (研发部、质量管理部)?负责技术文件的归档及归档文件的标识、控制和记实。
4.5 质量管理部负责有关技术状态的记实和监控。
4.6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研制和生产过程技术状态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 术语
5.1 技术状态
在技术文件中规定的并且在产品中达到的功能特性和物理特性。
5.2 功能特性
产品的性能指标、设计约束条件和使用保障要求。其中包括:使用范围等性能指标以及可靠性、维修性和安全性等要求。
5.3 物理特性
产品的形体特性,如组成、尺寸、表面状态、性状、公差、重量等。
能满足最终使用功能,并被指定作为单个实体进行技术状态管理的硬件、软件或其集合体。
5.5 技术状态管理
对技术状态项目进行的下述技术的和管理的活动:
a. 技术状态标识;
b. 技术状态控制;
c. 技术状态记实;
d. 技术状态审核。
5.6 技术状态标识
所进行的下述活动:选择技术状态项目,确定每个技术状态项目所需的技术状态文件;指定技术状态项目及相应文件(包括内部和外部接口文件)的标识号;建立技术状态基线。
5.7 技术状态控制
技术状态基线建立后,为控制技术状态项目的更改而对提出的更改建议(工程更改、偏离、超差)所进行的论证、评定、协调、审批和实施的活动。
5.8 技术状态记实
对已确定的技术状态文件、提出的更改状况和已批准更改的执行情况所作的正式记录和报告。
5.9 技术状态审核
为确定技术状态项目是否符合其技术状态文件所进行的检查。
规定技术状态项目的要求、设计、生产和验证所必需的技术文件。
5.11 工程更改
在技术状态项目研制、生产过程中,对已正式确认的现行技术状态文件所做的更改。
6 技术状态管理总要求
在军品研制各阶段应组织应用技术状态管理, 以确定产品的功能特性和物理特性并形成文件, 控制这些特性的各类更改, 记录/控制更改过程和实施情况, 验证产品与研制要求(或任务书)的一致性。
6.1 技术状态基线的确定
产品的技术状态基线是研制全过程某些特定时间点上(如研制阶段结束时) 正式确定的产品的技术状态。
基线是一个特征点上的技术状态, 是一整套经正式评审批准的规范(技术规格书、研制任务书、工作说明等)、图样等技术文件, 是上一阶段工作的成果, 也是下一阶段工作的依据。
6.1.1 功能基线
功能基线在论证阶段后期建立,涉及在功能规范、系统技术规范、有关的系统保障规范和系统级接口规范及相关的计划中描述的产品功能状况。功能基线经正式评审通过后,正式批准确定。一旦批准了功能基线(系统规范) , 正式进行技术状态控制。
6.1.2 研制基线
研制基线在方案阶段后期建立, 由构成系统要求的一整套详细的经正式批准的文件,产品技术规范和有关的接口控制文件等确定。研制基线是开展详细设计和研制的基础,在方案设计后经正式评审通过并正式批准确定。
6.1.3 生产基线
生产基线在设计定型阶段后期建立, 由用于制造的设计技术规范的一整套文件确立。涉及包括所有生产、验收、运行、保障所需详细特性的全套生产文档, 包括最终版本的接口控制文件。生产基线经设计定型会议评审通过后,正式批准确定。
6.2 技术状态项目的选择
技术状态项目的选择,采用自上而下的分解过程,将整个产品结构分解为逻辑相关的和下一级的硬件、软件、服务或他们的集合体, 选择该集合体是为了进行技术状态管理。
技术状态项目的选择准则是:
(1) 项目的性能参数和物理特性能被单独管理(如计划、进度、成
本和性能数据);
(2) 项目能被单独地进行鉴定、验收试验,并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