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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工商的规章制度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1-27 17:34:41 | 移动端:如何看待工商的规章制度

篇一:工商所内部管理制度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

内务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分局的内务管理,全面加强内务建设,根据各级工商局的内部管理规范和基层**分局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分局内务建设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分局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 **分局是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关)。**分局的人员编制、经费开支、干部管理和业务工作等由派出机关直接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 **分局的基本任务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的市场主体及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第五条 **分局职责:

(一)根据委托办理辖区内企业年检;对新设立的企业进行回访;根据上级机关传送的企业登记资料,建立辖区企业经济户口,并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巡查和监督管理;向企业登记机关反馈监督管理及回访企业的情况;

(二)负责辖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维护辖区市场交易秩序;

(三)监督、指导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

(四)根据委托,办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注销、变更、歇业、验照,建立辖区个体工商户经济户口;

(五)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

(六)对辖区内设臵、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

(七)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派出机关委托授权,对本辖区内发生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八)按规定收取、上缴各项工商规费及罚没款物;

(九)受理、处理消费者的申诉和举报;

(十)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十一)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各**分局的具体工作范围,由派出机关依照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根据**分局辖区内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在第五条所列职责范围内予以确定,并报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第二章**分局岗位设置及职责

第七条 **分局设分局长、副分局长、法制监督、综合、执法监管等工作岗位。

第八条 **分局实行分局长负责制,分局长对**分局的工作负责并进行全面管理。副分局长根据分工协助分局长开展工作。

(一)分局长工作职责:

1.主持**分局全面工作,带领全所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并负责向派出机关请示报告工作;

2.学习、贯彻、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带领全分局人员依法行政,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3.制订全所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4.分解、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定期组织对全所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考核;

5.及时掌握基层工商监管新动态,做好调查研究,并及时向派出机关反馈信息和工作建议;

6.密切联系群众,协调好内部人员关系,充分调动全所人员工作积极性,将**分局建设成团结和谐的集体;

7.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党风(行风)廉政建设和内部管理;

8.主动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取得支持,并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维护市场秩序,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9.负责指导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点)建设和消费维权联络员的培训工作;指导辖区内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分会开展各项活动;

10.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分局长职责:

1.协助分局长开展工作。分局长外出期间,受分局长委托主持本所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有效进行;

2.全面掌握辖区内各类市场的基本情况,组织实施对辖区内市场主体及其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专项或综合执法行动;

3.分管市场巡查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巡查监管方案,指导执法监管人员开展工作;

4.分管**分局行政处罚工作,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5.分管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消费者咨询服务工作;

6.定期向分局长汇报工作,及时分析综合监管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处理好内外关系,抓好党风(行风)廉政建设;

7.完成上级机关和分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其他人员岗位职责:

(一)法制监督岗位职责:

1.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落实上级部署的依法行政工作;

2.负责本所法律文书的领取和保管、简易程序案件档案的保管、一般程序案件文书的整理和移交,及时将本所查处案件情况统计上报;

3.负责以本所名义作出的、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工作,全程监督案件查处和涉案财物处理,掌握本所查办案件情况;

4.负责执法协调,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执法配合工作;

5.负责以本所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应诉工作;

6.协助分局长做好本所的执法监督和党风(行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本所人员进行党风(行风)廉政、遵章守纪和职业道德教育;监督检查本所人员遵守廉洁自律各项制度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党纪、政纪的现象;

7.围绕市场管理、证照办理、执法办案、规费收缴、服务质量、工作纪律、着装风纪、受理申诉举报案件和档案管理等工作进行效能监察;

8.负责监督个体工商户、企业信用信息的录入工作,不断完善经济户口内容;

9.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申诉举报的接待受理工作。对群众反映的**分局人员违法违纪的一般性问题,立即调查处理;对严重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协助搞好调查处理;

10.负责社会监督协调工作。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本所党风(行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和监管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并组织整改;向社会各界宣传工商部门行风建设、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和规定,接受监督;

11.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综合岗位职责

1.办理由派出机关委托的有关企业登记管理的各项工作;根据委托受理和审查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名称预先核准、开业、变更、歇业申请及验照,负责辖区经济户口录入工作,做好企业、个体工商户档案资料的填写、保管和查询工作;

2.负责本所票据的领用和管理工作,保管和上缴依法当场收缴的罚款,保管涉案财物,建立收费管理档案和收费台帐,保管涉案物资台帐;

3.负责解答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社会各界对涉及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的咨询;

4.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做好消费者申诉、举报记录;对各级12315申诉举报中心交办的或群众申诉、举报的本辖区消费侵权案件,通知执法监管人员及时查处,督办反馈情况;

5.建立有关监督管理卡、检查登记卡、信用记录、警示信息等日常监管动态档案,建立监督管理汇总台帐,并根据日常监管动态信息,提出市场经营主体信用分类建议;

6.负责**分局的内勤管理、档案管理、统计信息上报、印章管理、宣传报道等工作;

7.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执法监管岗位职责

1.负责市场巡查工作,落实市场巡查制,做好巡查记录;

2.负责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资格、登记事项和年检验照等工作的监督管理;

3.负责现场核查本辖区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以及对已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经营者的日常监管;

4.负责查处辖区内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各类案件;

5.按12315申诉举报中心(站)的指令,及时处理消费纠纷,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

6.检查商品展销会、交易会、交流会主办者(单位)的主体资格、商品质量等情况;

7.加强对辖区内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开展市场专项检查和整治,完成市场检查和执法任务;

8.做好辖区“经济户口”动态监管信息的录入,对行政处罚案卷及时整理归档;

9.宣传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

10.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行为规范

第十条 分局人员,不论职位高低,在政治上一律平等,相互间是同志关系,必须共同遵守下列政治行为规范:

(一)忠于党、忠于国家。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二)拥护政府,维护国家权威。

(三)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四)遵守法律,服从政令。

第十一条 分局人员由职务构成上级和下级或同级关系,行政职务高的是上级,行政职务低的是下级,没有行政职务的是同级关系。分局长、副分局长是**分局其他人员的直接领导,具有对其它人员实施管理教育、工作安排、监督检查等职责。分局人员必须遵守下列工作行为规范:

(一)服从命令听指挥。分局长、副分局长必须模范带头执行上级机关的命令、决定、指示,科学安排,统筹工作。其他人员要坚决执行上级的命令、决定、指示等,在分局长、副分局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尊敬上级。分局长、副分局长和其他工作人员,要自觉尊重上级领导,按管理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对上级的指示、工作部署,必须坚决执行,并将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对上级领导不得当面顶撞,不得背后议论;犯有过失时,要诚恳接受上级的批评,勇于承认并及时改正错误。

(三)关心下级。分局长、副分局长要关心爱护干部,做干部的表率。分局长、副分局长要做到:

1.要尊重和采纳下级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2.支持下级行使职权,放手让下级工作。

3.尊重下级的劳动成果,充分肯定其工作成绩和进步。

4.奖罚公平、适当。

(四)尊重同事。同事之间要发扬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精神,共同做好本职工作。

1.分工负责,不越权限。分局人员在处理与同事或友邻单位之间的关系时,要分清职责,不争权,不越位,不推卸责任。

与友邻单位发生争议时,应当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而不能越权处理。经过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通过正当途径向上级反映,由上级协商解决。

2.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加强与同事或友邻单位的联系,沟通情况,交流信息,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遇到工作交叉,或需要共同办理的事务时,要本着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分工合作的原则,妥善处理。

3.严于律已,宽以待人。要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敢于解剖自己的缺点错误,及时加以改正。要谦虚谨慎,善于发现和虚心学习他人的长处;提出批评意见时,应态度诚恳、意见中肯。

第四章 礼节、称呼和举止规范

第一节 礼节

第十二条 为体现分局内部团结友爱和相互尊重,**分局人员必须有礼节。

(一)分局人员着工商制服时,通常行举手礼;着便服时,一般行握手礼或语言相互问候。

(二)分局人员着工商制服时,在下列时机和场合的礼节:

1.每天第一次遇见领导或上级时,应当敬礼,领导、上级应当还礼。

2.同级因事接触时通常互相敬礼。

3.在参加重大活动时,遇见地方领导应自行立正行举手礼;参加集会当奏国歌和升国旗时,队列中的人员行注目礼,位于指挥员位臵的人员行举手礼;未列队的人员,应自行立正面向国旗行举手礼。

4.在室内,领导或上级检查组来到时,应当自行起立。

(三)分局人员着工商制服时,不敬礼的时机和场合:

1.进行文体活动和体力劳动时。

2.乘坐交通工具时。

3.就餐和上卫生间(厕所)时。

4.其他不便于敬礼的时机和场合。

第二节 称呼

第十三条分局人员相互之间通常称职务,或姓氏加职务、或职务加同志、或姓名加同志;不知道对方姓名、职务时,可称同志。内部之间,不得称呼小名和起外号。

第三节 举止规范

第十四条 分局人员在对内(外)交际过程中,必须做到礼貌待人,举止文明大方。

(一)听到领导和上级呼唤自己时,应立即答“到”,在领受领导和上级指示后,应回答“是”。

(二)进见领导,或进入同级其他人员办公室内前,应当敲门或报告,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三)开会、约会、接待要守时,按时间安排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四)当来访者是长者或领导走进办公室时,应当站起来迎接;如果谈话需要较长时间,应请来访者就坐。

(五)坐姿文雅,不能两手叉腰或摊开双臂扒在桌上,不能翘二郎腿。

(六)站态自然,站着说话时,不要两手叉腰或两手交叉在胸前,不要两手倒背或两脚不停地打拍点。

篇二:工商考勤管理制度

凌河区工商局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强考勤管理,依据《国家公务员条例》结合区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旨在帮助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习惯,促进各项工作、为干部职工奖惩、晋升提供科学依据。

二 工作时间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劳动时间的规定,区局执行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

第二条 每日工作时间:

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9月30日)8:00-11:30、13:30-17:30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4月30日) 8:00-11:30、13:00-17:00

三 考勤办法

第三条 区局的考勤管理由人事监察科负责,各科所的考勤

管理由科所长负责。

第四条 考勤方法采用指纹考勤机记录出勤情况。

第五条 考勤员职责:

1.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

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第六条 每月最后1个工作日,考勤人员统计汇总当月考勤情况,干部职工有义务配合考勤人员出示各类与考勤有关的证明材料。

四 迟到、早退及旷工

第七条 迟到:员工在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至30分钟以

内到班者为迟到。

1. 干部职工当月累计迟到五次者,按一天事假计算;累

计迟到十次者,按一天旷工计算;属严重违反区局规章制度。

2. 由于天气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而迟到的,情况属实者可不记迟到。

第八条 早退:员工在工作时间终了前30分钟内下班者视为

早退。

1. 员工当月累计早退五次者,按一天旷工计算;一个月

早退累计超过十次(含)者,属严重违反区局规章制度。

2. 一次早退超过60分钟,按旷工半天计算。

第九条 旷工: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均按旷工处理。

1.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不到岗者。

2.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请假证明。

3.工作调派中,在规定的时间未到岗。

4.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超过60分钟的。

5. 其他等同于旷工的行为。

第十条相关奖惩:

1.当月迟到及早退累计达到五次的,扣发出勤奖50%;

累计达十次及以上者,扣发100%出勤奖。

3. 员工无故旷工一天日者,扣发当月50%全勤奖;连续

旷工三天扣发100%出勤奖。

4.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100元;连续六个月全勤

者,在半年季度考核中给予适当奖励。

五 请假办法

第十一条 干部职工请假(事、病、婚、丧、产、年假及出差)需填写《请假申请表》,按程序经审批后报考勤人员存档;或在OA中申请请假。

1. 请假不满3天的,区局正职需向主管局长请假,其他人员向科所长请假;经批准审批后,请假生效。

2. 请假3天以上的,需提前申请,区局中层正职应逐级报批,经局长批准后生效,其他人员由主管局长批准。 第十二条因病或遇紧急事务需请假但无法提前申请时,需

在当日上班时间前以电话形式向其直接上级或人事监察科申请,该上级同意后,由其代为逐级报批。

第十三条 干部职工因公于上班时间外出,必须征得主管领

导的同意,若干部职工超过下班时间尚未完成公务任务时,可不必返回单位。

第十四条干部职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碍工作时,上级可酌情不予批转,或缩短假期,或责令改期请假。

六 休假管理

第十五条事假:干部职工有私人事务需要办理者,可申请

事假。

1. 请事假时,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或在OA中报批,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交人事部备案存档。干部职工请假届满后,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续假,且需按权限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未办理续假手续者,按旷工计算。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2. 员工每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30天,超过期限又未履行任何手续者,一律以旷工论处;情节严重的,按自动离职处理。特殊情况需由局长批示。

第十六条 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者,可申请病假。

1. 请病假时,需及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交人事监察科备案存档。

2. 如因病情紧急无法事先进行书面请假的,可即时电话申请,并于病假届满后当日补齐请假手续。

3. 三天以上的病假,需提供医院的医疗证明。

4. 长期病休人员,从病休时起,一年以内的任何时间累计

超过6个月,从超过之日起,按《公务员条例》办理。 第十七条 婚假:干部职工结婚休婚假的,可向人事监察科

申请办理婚假手续。

第十八条 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

子女,以及依靠本人供养的弟妹、养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可向主管领导申请丧假。

第十九条 产假:区局女职工生产时,可向主管领导申请产

假。

1. 产假假期一般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2. 员工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已婚女员工流产的,可按医疗部门的建议享有12天以内的假期。

第二十条 年假:干部职工享有休假权利,区局正职由局长

批准;科员和副职由主管局长批准,并报人事监察科备案。休假时间按《公务员条例》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考勤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生效。

锦州市凌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一一年三月三日

篇三:工商职创宣传部规章制度

大学生职业与创业自我教育委员会

宣传部规章制度

职创作为一个枢纽,在学校与学生的交流中发挥着不可忽略的作用.而宣传部又是组织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部门.为了使宣传部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实施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样有利于宣传部在平稳的发展中寻求创新.也希望大家能在宣传部这个大家庭学会做人做事.充实的度过大一的生活。

一、 部门职能

1、始终不移的以服务职创以及我部所有师生为宗旨,认真开展好本部门的每一项工作;

2、充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不懈地进行宣传工作,把学校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时地传递给广大师生,对学生会的各项工作进行宣传;

3、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各项活动,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

4、负责组织中宣传条幅、会场布置、宣传海报、展板等的制作工作。

二、工作理念

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

三、例会要求

1、每周例会务必准时到达,有事者应向部长或者副部长请假示意;

2、开例会时 ,带纸和笔,记下重要的工作;

3、例会期间,可以适当活跃一下气氛,但是把握好尺度;

4、请假次数不得超过5次;

四、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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