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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商务报告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1-06 07:20:13 | 移动端:中国电子商务报告

篇一:中国电子商务产业调研与发展前景分析报告(2015-2020)

中国电子商务产业调研与发展前景

分析报告(2015-2020)

中国报告网 出版时间:2014年

电子商务行业市场调研报告相关问题解答

1、什么是电子商务行业调研

电子商务行业调研是开展一切咨询业务的基石,通过对特定电子商务行业的长期跟踪监测,分析市场需求、供给、经营特性、获取能力、产业链和价值链等多方面的内容,整合电子商务行业、市场、企业、用户等多层面数据和信息资源,为客户提供深度的电子商务行业市场研究报告,以专业的研究方法帮助客户深入的了解电子商务行业,发现投资价值和投资机会,规避经营风险,提高管理和运营能力。

电子商务行业研究是对一个行业整体情况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包括行业生命周期、行业的市场容量、行业成长空间和盈利空间、行业演变趋势、行业的成功关键因素、进入退出壁垒、上下游关系等。

关于电子商务行业市场调研中主要包含以下几点核心内容

调研企业通过自身营销及庞大互联网市场,掌握市场宏观微观经济,为国内外的企业单位、

研究机构和社会团体提供专业可靠的市场情报、商业信息、投资咨询、市场战略咨询等服务。2、研究报告使用人群

我公司报告使用者范围较广,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人或团体。 3、电子商务行业市场调研报告内容

电子商务行业市场调研报告书主要研究电子商务行业市场经济特性(产能、产量、供需),投资分析(市场现状、市场结构、市场特点等以及区域市场分析)、竞争分析(行业集中度、竞争格局、竞争对手、竞争因素等)、工艺技术发展状况、进出口分析、渠道分析、产业链分析、替代品和互补品分析、行业的主导驱动因素、政策环境、重点企业分析(经营特色、财务分析、竞争力分析)、商业投资风险分析、市场定位及机会分析、以及相关的策略和建议等。

4、调研方式和数据来源

观研天下有自己独立研发部门。部门成员分别擅长在中国宏观经济、食品、医药、机械、IT通讯、能源化工等领域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定期不定期采访各行业资深人士,并进行约稿。各行业公开信息:业内企业及上、下游企业的季报、年报和其它公开信息;各类中英文期刊数据库、图书馆、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文献资料;

数据部分来自国家统计数据,海关总署,问卷调查数据,商务部采集数据等数据库。其中宏观经济数据主要来自国家统计局,部分行业统计数据主要来自国家统计局及市场调研数据,企业数据主要来自于国统计局规模企业统计数据库及证券交易所等,价格数据主要来自于各类市场监测数据库。

中国电子商务产业调研与发展前景分析报告(2015-2020)市场调研报告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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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市场调研 行业调查 前景预测 投资调研 【出版日期】2015

【交付方式】Email电子版/特快专递

【价 格】纸介版:7200元 电子版:7200元 纸介+电子:7500元

【订购电话】全国统一客服务热线:400-007-6266(免长话费) 010-86825716 【网 址】

电子商务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

近年来,在全球经济保持平稳增长和互联网宽带技术迅速普及的背景下,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电子商务市场保持了高速增长态势。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仍然是世界电子商务的主力军;而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电子商务异军突起,正成为国际电子商务市场的重要力量。 随着我国网络技术普及率的日益提高,通过网络进行购物、交易、支付等的电子商务新模式发展迅速。电子商务凭借其低成本、高效率的优势,不但受到普通消费者的青睐,还有效促进中小企业寻找商机、赢得市场,已成为我国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动力。 进入“十二五”以来,我国电子商务行业发展迅猛,产业规模迅速扩大,电子商务信息、交易和技术等服务企业不断涌现。2011年我国电子商

务交易总额达到5.88万亿元,其中中小企业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21万亿元。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突破8万亿元,同比增长31.7%,其中跨境电子商务成为新的发展热点。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到9.9万亿元,同比增长21.3%。

近年来,政府相关部门围绕促进发展网络购物、网上交易和支付服务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章与标准规范,为构建适合我国国情和发展规律的电子商务政策法制环境做出了积极探索。预计到2015年,我国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率将达80%以上;网络零售额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以上。

报告首先介绍了电子商务的概念、分类、作用等,接着分析了国际国内电子商务行业的现状和市场运行情况,并详细介绍了B2B、B2C、C2C、C2B、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随后,报告对电子商务市场做了网上支付发展分析、政策环境分析和重点企业运营状况分析。最后,报告对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前景及趋势进行科学的预测。 报告目录:

第一章 电子商务概述 1.1 电子商务相关介绍 1.1.1 电子商务的概念 1.1.2 电子商务的分类 1.1.3 电子商务的作用 1.1.4 电子商务主要应用系统 1.2 电子商务的发展

篇二: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调查报告

目录

1.电子商务概述

A.电子商务定义?

B.电子商务分类?

C.电子商务实质?

2.网上调查及分析

A.调查表格?

B.我国电子商务现状?

C. 电子商务的五大误区?

3.我国电子商务存在的问题

A. 安全问题?

B. 技术问题?

C. 资金的流通方式落后?

D. 电子商务应用区域发展不平衡?

4. 改善我国电子商务的措施

A. 进一步改善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的主要措施?

B. 大力加强信用服务体系?

5.总结报告

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调查报告

概述:

一.电子商务的定义

电子商务源于英文Electronic Commerce或Electronic Business,缩写为EC或EB,

其主要含义包括两个主要内容,其一是指电子商务方式,其二是商贸活动.随着IT行业的不

断强健,电子商务也有着广泛的定义:电子商务实质掌握信息技术和商务规则的人,系统地利

用各种电子工具和网路高效率,低成本地从事以商品为中心地各种商业贸易活动.1997年11

月在法国举行的国际商会回忆(The World Businedd Agenda for Electronic Commerce),

到会的专家给电子商务做了一个比较全面而有权威的定义:”电子商务,是指实现整个商业过

程中个阶段的交易活动的电子化”.

二.电子商务的分类

按照商业活动的运作方式分:a.完全电子商务b.非完全电子商务

按照开展电子商务交易范围分:a.本地电子商务b.远程电子商务c.全球电子商务

按照活动内容分:直接电子商务:a.有形货物的电子订货与付款活动b.间接电子商务:无形

货物或服务的电子订货与付款活动.

按照使用网络的类型分:a.基于EDI网络的电子商务b.基于Internet的电子商务c.基于In

tranet的电子商务.

按照交易对象分:a.BtoC模式是从企业到终端客户(包括个人消费者和组织者)的一种交易

模式 b.BtoB模式是指商业机构(电子商务或网站)使用互联网及其技术或专用王(各种商

务网络)象供应商(企业或公司)进行订货,接受发票和付款等电子商务活动.c.BtoA模式实

质企业於政府之间通过互联网实现的各种商务活动.d.CtoA模式是消费者对政府的电子商

务.

三.电子商务的实质

电子商务的前提是企业或网站的信息化和商务电子化.企业的信息化是指企业经营各个环

节的信息化过程,而商务电子化是指商务交易方式的电子化.

第一,电子商务的实质其实是企业经营各个环节的信息化过程,并且不是简单的将过去的

工作流程和规范信息化,而且是以新的手段和条件面对旧有的流程进行变革的过程.

第二,电子商务的本质不是电子技术而是商务手段.简单的说上午手段就是做生意.

网上调查表及分析

一. 调查表格:

影响网民网上购物的因素调查表

表格分析: 根据消费行为调查的结果发现:

调查发现,最能影响中国网上购物用户购买决策的因素是产品的价格高低,其比例为42.7%,

然后是产品的内容介绍是否详细,占26.5%,生产厂家和品牌对用户的影响为12.8%。

该调查于2003年7月1日至7月31日展开,和全国20家大中型网络媒体合作并投放相关

的网幅广告及文字链接。本次调查问卷共8页,涉及网民对网络媒体、网络广告、网络游戏、

网络短信、电子邮箱、网络接入、网上购物等多个网络经济模块的使用习惯及消费行为。

用户不打算上网购物的调查表

根据消费行为调查的结果发现:

篇三:《2014-2015年度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报告》案例解读

《2014-2015年度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报告》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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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点评】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吴旭华律师认为:电子商务进入传统行业势不可挡,法律应与时俱进。关于专车的合法性问题,似乎成了这一电商模式发展面临的最大问题。电子商务以强势的方式介入传统行业,传统行业既得利益者奋起反抗,也可以理解。只是进入听闻北京运管部门已经正式对专车进行查处并予以处罚,这一消息传来,似乎已经给专车电商模式画上了句号。

车辆挂靠运输公司,以运输公司名义和客人发生运输法律关系,并没有违反现有的法律规定,这一观点已经得到了运管部门的认可。在民事经营领域,没有明确禁止的规定即为允许,既然没有禁止,为何反对之声群起,甚至发生多地出租车司机罢工、停运、上街堵塞交通呢?

现有出租车运营模式积重难返,出租车运营证天价交易,运管部门作为既得利益部门自身监管不力,出租车司机被剥削厉害无法保证合法权益,这些都是造成强烈抵制专车运营模式的原因。

但是,市场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尤其是消费者显然可以在合法的体制下选择不同的服务模式,如果只是一味迎合运管部门和既得利益者的权益,那么消费者的权益怎么获得保障?而且电子商务进入传统行业已经势不可挡,即使存在一些障碍和瑕疵,也完全可以通过协调得到解决,因噎废食那是野蛮人的做法。

专车,专业服务才能得到消费者的肯定,法律服务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董毅智律师认为:“专车第一案”叩响法律之门,互联网专车第一案能否倒逼法律完善。针对“专车第一案”,主要的的矛盾和焦点在于政府是否掌握合理的执法依据和尺度。

首先,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享有有关城市客运管理方面行政处罚权的是济南市交通运输局,运管中心属于自收自支的处级事业单位,不具有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对非法运营的处罚权应属于交通局,运管中心并不属于交通局的行政机关。

其次,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按照以往的行政惯例进行裁量,合法运营需要两证,一是道路经营许可证,二是汽车营运证,二者缺一即构成非法运营。但专车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裁量惯例。因为专车运营是按照四方协议模式来进行,乘客、软件公司、汽车租赁公司、劳务公司之间达成四方协议,专车运营实际上是汽车租赁服务和劳务服务的结合,出租汽车管理的规定并不完全适用于专车运营模式。

专车作为近年来“互联网+时代”的产物,因为便捷性、人性化的服务特质,受到用户的好评,当然,新生事物的出现,在法律制度存在滞后性并不意外。在此案之前,技术进步带来生产经营方式的变革,法律到底应该如何抉择?这个案件之所以受到各界广泛关注,在于审判结果可能给一直处于法律灰色地带的专车一个明确说法。互联网专车在法律上将如何界定?技术对于经济的推动,能否倒逼法律的完善?让我们拭目以待。

(详见快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评“专车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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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阿里巴巴侵犯知识产权案(著作权侵权案)

【案例简介】

2014年8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就经济参考报社诉中国雅虎网的经营者北京阿里巴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作出一审宣判,认为阿里巴巴公司侵权事实成立,判决其赔偿经济参考报相应经济损失5000元。法院审理查明,经济参考报社对《畸形消费产业之颓》等4篇涉案作品,享有著作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阿里巴巴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其主办的中国雅虎网上转载涉案作品,侵犯了经济参考报社所享权力,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侵权责任。阿里巴巴公司称其对涉案作品使用系合理使用的抗辩,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律师点评】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曲延兴律师认为: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发展迅速,据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至2014年底,中国网民总数已达6.48亿,互联网已成为公众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权利人作品的情况越来越普遍。为保护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鼓励作品的创作和规范网络传播行为,我国《著作权法》在2001年修订时新增了“信息网络传播权”,2006年7月1日,颁布实施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这一权利的规定,迎接了网络技术发展给著作权法律关系带来的冲击与挑战,弥补了原《著作权法》缺乏专门调整网络著作权法律关系的空白。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本案中,被告阿里巴巴在其主办的中国雅虎网上转载涉案作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且涉案作品并非是在信息网络上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问题的时事性文章,被告的转载并非合理使用,因此,被告阿里巴巴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雅虎网上使用涉案文章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经济参考报社就涉案文章所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案例三:当当网网购进口巧克力无中文说明诉讼获赔7万元案

【案例简介】

67岁的老人杨某宾在当当网上买了东邮贸易有限公司的一批进口巧克力,一共花了3万多元,但这些巧克力从说明、保质期、生产日期到配料表等标签,均没有任何中文说明。老人遂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为由,将当当网及东邮贸易公司告上法院,索赔42万余元。

今年5月,该案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昨日,记者从东莞第一法院获悉,该案已调解结案,原告获赔10万元。

今年2月初,杨某宾准备请膝下十多个孙辈到家团聚共度元宵节,于是在当当网购买了345盒费列罗金莎巧克力,订单上显示卖家为东莞市东邮贸易有限公司。杨某宾收到快递件打开后发现里面所有的产品信息都是英文,并无任何中文说明。

与两被告东莞市东邮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协商未果后,杨某宾向东莞市第一法院提起诉讼,认为东邮贸易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而当当网

怠于履行审查义务。杨某宾称,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要求前述两被告承担10倍赔偿款,并赔偿住宿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总计约42万元。

东邮公司回应,原告并不能证明涉案的产品是东邮公司出售的。当当网法务人员则提出,当当网并非本案网购的买卖一方,只是网络平台服务者,已经审查过东邮公司的营业执照、食品安全许可证等材料,已经尽到合理义务,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庭审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原告杨某宾和被告东邮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杨某宾向东莞市东邮贸易有限公司归还全部案涉345盒、价值3万余元的费列罗金莎巧克力;东莞市东邮贸易有限公司向杨某宾支付货款及赔偿款共计10万余元,原告撤回了对被告当当网的起诉。

【律师点评】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曲延兴律师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对于国内网购的进口食品,没有中文标签,那么他的来源有问题,有可能是非法产品。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合格的进口食品包装有如下特征:一是包装袋印刷精致,生产日期等中文标签清晰可见;二是中文标签内容包括食品名称、成分配料表、原产国、制造商,境内经销商的名称及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三是贴有激光CIQ(中国检验检疫)标志;四是具备进口食品卫生证书。

本案中,原告在当当网上购买了东邮贸易有限公司的一批进口巧克力,由于这些进口巧克力包装上没有一个中文标签或说明,表明它没有经过海关审核,没有获得卫生证书,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应当属于不合格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案例四:美团与大众点评互诉图片侵权案(著作权侵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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