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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清欠工作总结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1-18 06:19:28 | 移动端:农民工清欠工作总结

篇一:建筑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情况汇报

关于建筑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情况汇报

自国务院部署清欠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建设厅的指导支持下,泰安市建委按照上级确定的清欠工作分工,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创新工作方法,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富有成效的工作,及时化解了有关矛盾,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行业和社会的稳定。今年上半年(2012年6月30日),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292起,清理解决拖欠金额2923.6万元,惠及农民工2665人。现就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筑队伍构成情况

全市现有建筑业企业601家,包括本地企业491家,外地入泰企业110家,外地企业在泰安承接工程项目的20余家。全市建筑业从业人员约为29.6万人,其中一线农民工约25.1万人,外地入泰建筑务工人员约1.2万人。建筑业农民工的突出特点:一是群体数量庞大,受教育程度偏低,总体素质不高,依法维权意识较差;二是劳动场所不固定,流动性较大,大多数人不签订劳务合同;三是劳动强度大

的工作原则,我们不断创新思路,建章立制,根据省政府74号文件,泰安市政府在全省第一个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规范性文件,就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筑企业及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防范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提出了明确意见;市建委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和劳务用工监督管理的意见》,对强化建筑劳务和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做出详细规定。一是建立了资金审查和监控制度。对拖欠问题尚未解决的,严格限制新的建设活动;对抽逃建设项目准备金形成拖欠或不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的,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工。二是实行建筑劳务资质管理制度。积极鼓励和引导成建制发展劳务队伍,逐步限制个人承包、零散用工、私招乱雇,从规范用工行为入手防范拖欠工资问题发生。三是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引导施工企业使用成建制劳务队伍、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确保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工人手中。

(四)坚持保证金制,提高应急能力。我们坚持“两个”劳务工资保证金制度,专款用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高了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也提高了政府对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一是新建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须按工程总造价的2%缴纳劳务工资保证金。一旦建筑施工企业发生拖欠行为,由建设、劳动和财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启用劳务工资保证金,专款用于农民工工资的应急支付。2011年共收缴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7039.1万元,按规定返还279.5万元;今年上半年收缴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3115.1万元,返还565.3万元。二是为确保外地进泰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防范项目经理欠薪逃匿事件的发生,我们还建立了外地企业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凡在我市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外地建筑业企业,须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特级、一级企业100万元,二级、三级和各类专业承包企业50万元,劳务企业20万元。截至目前累计收缴外地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300余万元。未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不予备案,不得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活动。

(五)强化督察督办,查处拖欠单位。每年我们都集中组织开展包括农民工工资在内的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在麦收、中秋节和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还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农民工工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实施重点监控,进行集中梳理,逐案分析症结,提出化解方案,落实处理责任,确保问题限期解决。每年初,所有施工企业均须向建设主管部门报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对外地进泰施工队伍、人员全面摸底调查,及时通报在泰城施工的外地民工人数和工资发放情况,并与其施工的项目总包单位逐一进行座谈,防止拖欠问题发生。今年上半年共检查建筑工程

项目466个、单体工程1597个,总建筑面积769.8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150.2亿元。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久拖不决,或者因拖欠工资引发不良事件的,以及整改无效而多次发生拖欠问题的建筑业企业,予以公开曝光,记录其不良行为,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评优创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外地建筑业企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一律清出泰安建筑市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清欠工作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2011年以来,由于国家经济增速放缓、信贷收缩和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等原因,部分建设项目出现资金短缺,致使工程款不到位,清欠工作形势异常严峻。

二是个别施工企业清欠责任意识不强,部分项目用工管理不到位,总包单位疏于对分包单位、项目部和作业班组的管理,特别是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的有关制度落实不够。

篇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主要内容

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主要内容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方针、政策。

二、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三、办理农民工工资《一卡通》。

四、对相关单位的检查要求。

(一)施工单位:

1、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目标责任书。

2、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指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账户,按规定建立“一卡通”实名制用工和工资支付信用保障制度情况。

3、总承包企业进行劳务分包时应要求劳务分包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并监管劳务分包企业和农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以及建立工资发放台账,持证上岗等情况。

4、农民工工资发放要做到“月发季清” , 农民工工资发放台账要记录当月实发工资、当月应发工资、当月实发工资与当月应发工资占比、当月实发工资每年累计、当月应发工资每年累计。

5、检查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牌、权益告知牌和每月农民工工资表公示情况以及农民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情况。

6、检查劳动计工手册,工人银行卡的工资发放情况。

7、组织处理劳务纠纷,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建设单位:

1、工种拨款是否按要求提取30%汇入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情况。

2、拖欠工程款情况。

(三)劳务分包企业:

1、劳务分包企业按月向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农民工工资详单,并按要求将农民工工资表进行公示情况。

2、劳务分包企业挪用、克扣农民工工资,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农民工工资情况。

2、劳务分包企业根据实际文件及时录入项目用工及变更信息情况。

3、劳务企业在招用劳务人员时,对务工人员进行岗位培训,不得招聘无《岗位证书》的无证人员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情况。

4、劳务分包企业与用工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情况。

5、劳务分包企业按规定建立“一卡通”实名制用工和工资支付信用保障制度情况。

五、处理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拖欠纠纷。

六、工程验收前进行农民工工资公示、把好验收前拖欠关。

七、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应预案。

八、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档案。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日

篇三:清欠工作总结

清欠工作总结

2010年以来,我站根据《某某省建设工程某某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配合上级相关部门,积极做好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维护广大施工企业和民工的合法权益和我市的社会稳定做出了自己的努力。

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清欠工作

一是成立了“双清”领导工作小组,调整和充实了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清欠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预防和制止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三是根据我站的工作职能,以建立和完善有效的预防机制为基础,坚决制止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维护了企业和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我站以监督科为主体,其它各科室相互配合,从合同备案入手,统筹安排,上下联动,督促各施工企业加强现场用工管理,重点监控存在拖欠隐患的企业,早发现、早协调、早处理,确保社会稳定。

三、深入工地,监督检查工程款支付及农民工工资给付情况

从合同备案开始,我们就将“两清”工程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坚持深入到每一个工地,查验支付工程款以及农民工工资发放登记表,对不合格的企业及时督促整改,今年以来,我们共对个25工程进行

了监督检查,涵盖了某某市城区所有的在建工程,覆盖率达到了100%。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着力实施长效管理,创新举措,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二0一0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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