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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合同法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1-26 11:54:40 | 移动端:招投标合同法

篇一: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浅析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浅析

摘要:

施工单位在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活动中经常遇到一些不利于己方的行为,需要加强法律意识,培养专业性人才,在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活动中加强风险防范,维护企业利益,使企业能够顺利中标,实现经济效益,使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得到法律保障。我国目前的招投标过程中很多违法、违规行为存在, 与招投标双方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了解、不熟悉有很大关系。本文就招投标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有关问题进行论述, 并对目前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 以期更好地实现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规范运作。

关键词:招投标,合同,建设工程,公正

一、序言

近来,工程招投标活动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工程招投标过程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相互理解, 最后通过合同谈判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 是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最主要方式。虽然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 但也应该遵守有关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而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 由于很多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有关招投标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十分清楚, 导致很多违法、违规现象发生, 极大地影响了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性。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经历了从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令性计划分配任务,到建设施工企业逐步进入交通建设领域承揽工程施工任务,再发展到现在各工程建设市场的逐步形成,建设施工企业逐渐适应国家的改革,积极参加各个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建设领域在政府的引导下,逐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透明度不断增强,改革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2000年1月1日,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陆续制定一系列政策法规,规范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形成建设工程招投标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有效遏制了各个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对规范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惩治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起到了重要用。但在实际工作环节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必须加大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大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的执法检查制度,规范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行为,以保证国有资产不浪费,不流失。

二、我国招投标及合同签订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招投标从业人员不专业,招标经验不足,没有经过相关培训,编制的招标文件出现纰漏,对工程技术要求或者材料设备采购出现倾向性要求,如必须采纳某种型号的材料,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过于苛刻或者不公正,导致废标或者流标。由于有了倾向性的技术指标,许多潜在投标人没有兴趣参加,带来了招标范围狭小,缺乏竞争力,投标人往往低于法定规定,少于3 家,造成招标困难以至失败。

(2)对评标定价监督不力。自2003 年7 月1 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以来,对招标时评标定价的管理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了避免投标人串标、哄抬标价,我国多个省、市相继出台了控制最高限价的规定,即“招标控制价”,值得注意的是,招标控制价的作用决定了它不同于标底,无需保密,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得进行上浮或下调。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但在实践中,存在两个明显的问题,尤其在欠发达地区比较突出,一是有很大一部分招标人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或者延迟公布招标控制价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导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单价所包括的内容和费用与招标控制价并不一致,从而导致废标或实际工程施工中一系列变更和签证的出现,造成预算超支;二是招标人无视现行定额水平,所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远低于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水平,致使有些投标人恶意低价中标,到实际施工时再发生大量变更和签证,远远超出投资预算,

造成国有资产浪费,而一些信誉好的承包商反而不能中标,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

(3)合同的签订有失公正。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强调承包商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很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方面的约定很少,也没有相应的处罚办法,因而妨碍了施工合同的公正公平履行。还有些业主除了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以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外,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与承包商私下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不能真正合法地履行原合同,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4)有的招标人存在这样的看法: 合同谈判阶段招标人提出的各项要求,都必须得到投标人的确认后才能构成合同文件的正式内容,因此与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平等、自愿原则并不违背,而且也是一个进一步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所以是完全合法的。但实际上在我国,由于整个工程建设市场基本属于买方市场,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甚至在整个的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方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如果不同意发包人在合同谈判阶段提出的无理要求,投标人面临的将是无法顺利承揽项目、失去与业主方的良好合作关系、被列上业主的黑名单、失去应有的市场份额等诸多可怕后果。所以就算是中标人最终同意招标方的无理要求,那也是被形势所迫,决非完全自愿;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对合同价格、履行期限等合同法规定的八大主要条款的变更,通通都属于“实质性变更”,而招标投标法系列法规规定“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属于“黑合同”,是无效合同。可见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招标方是不得背离投标文件而提出对投标文件实质变更的其它无理要求的。

三、加强注重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工程招投标过程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相互理解,最后通过合同谈判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是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最主要方式。虽然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但也应该遵守有关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而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由于很多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有关招投标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十分清楚,导致很多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极大地影响了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性。

(1)加强对招投标从业人员的专业资格培训,认真执行标准文件和招标文件范本。标准文件在总结我国施工招标经验并借鉴世界银行做法的基础上,规定一些章节应当不加修改地使用,将有助于进一步促进竞争有序、统一开放的招投标市场形成。范本对通用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化、精细化,实现科学管理。

(2)招投标各相关方要加强监督管理意识。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及时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担负并履行对未按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行为进行监督处理的责任。

(3)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健全和完善合同审查备案制度,通过对其审查,确保施工合同具有可行性、严密性、条款的完备性、文字的准确性,提高使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自觉性。

(4)认真推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于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设经济合同制度,解决施工合同中文本不规范、条款不完备、合同纠纷多等问题。标准合同文本的施行很好地解决了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长时间存在的种种难题,有效地避免了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长期存在的诸多牵扯不清的问题。

(5)坚持利益原则,减少风险。当合同条款不完善、不完备,缺乏对业主权利的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性条款时,应全力争取去修改完善它,这样可以规避合同中的隐含风险,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现在我国很大部分业主都处于强势地位,承包商受制于业主,或者轻信业主合同以外的一些口头承诺而草率地签订合同,人为地增加了履行合同的风险。签订合同双方处于平等地位,承包商有权要求签订一个平等互惠的合同条款,可以陈述利害,说服业主删除或修订原本不合理的条款,使合同比较优惠或有利。因此,坚持“利益原则”,不

仅是合同谈判和签订的指导思想,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6)让熟悉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与商谈和签订过程。大中型工程建设合同一般都由业主负责起草,其中极可能会隐含大量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款,这就要求承包商必须有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财务的综合素质型谈判人员,才能保证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尤其是对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认真研究,合同中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严密。

(7)索赔是合同的主要条款, 对施工企业来说, 索赔工作做得好, 不仅可以维护自身利益, 甚至可以因为索赔节约资金或增加效益, 相反, 索赔管理工作做得不好, 就可能面临损失。索赔需要证据, 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 索赔难以成功。所以, 要认真做好现场记录和签证, 并对资料归档保存, 做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中, 招、投标文件不仅是签订施工合同、确定合同价款的主要依据, 也是有效控制工期、质量、成本的法律性文件。投标报价和合同价款的确定密切相关, 施工企业只有加强投标管理与施工合同的管理, 才能做好每一份投标书,签订好每一份合同, 承接到更多的施工任务, 才能在建筑市场占据主动, 为企业创造更多、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结束语

在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活动中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极其重要的, 且二者相互依托、密不可分。只有不断的提高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水平,才能搞好工程项目总承包工作。随着建设工程领域的开放,要求我们必须尽快与国际接轨,适应国际上的做法,加快培养既懂得法律、财务、经营、造价、工程技术等的专业人才,同时,又熟悉国际通用惯例,具有复合知识结构的人才,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断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谢洪学.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第2版) [M].中国计划出版社,2007.

[2]许亚虹.浅议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的确定[M].甘肃科技,2009

[3]毋潇轩.管理科学[M].山西科技,2010

篇二:政府招标采购合同

政府招标采购合同

甲方(购方): 乙方(供方):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务: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

1.设备名称: 。

2.设备型号: 。

3.数量:。

4.单价:。

5.合计:。

6.中标总价格(大写): 。

第二条 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 元整人民

币。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 ‰作为罚金。

合同总金额 %的余款,即 元人民币作为质量保证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完成 年后的 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第三条 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 ‰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第四条 保修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约定为依照投标文件承诺内容。

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他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第五条 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察审计部门、 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有权在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

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记录。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及时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诉讼解决。

第七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 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篇三: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一. 作业内容

1.简答题。(每题5分,共60分)

⑴.什么是保证?建设工程中常见的保证金形式有哪些?

答: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正规的招投标工程中,保证金主要有两种: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大多是以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也有现今形式。但正规的公司都是保函,现今管理太麻烦,且有上当受骗的风险。还有一种保证金叫做保修金,工程完成后甲方预留一部分工程款不付,待保修期满后支付。这种保证方式是钱本来就是你的,但甲方要留一段时间。 ⑵.什么是效力待定合同,其类型有哪几种? 答: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签订后有效或无效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使其确定的合同。

我国《民法通则》关于效力待定合同未设一般规定,但依民法理论及合同法的规定,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有三种:

1、 无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2、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民事行为

3、 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

效力待定合同的特点:

1、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但合同因缺乏处分权、代理权或缺乏行为能力而效力并不齐备。

2、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既非完全无效,也非完全有效,而是处于一种效力不确定的中间状态。

3、效力待定合同是否已经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使之确定。

⑶.简述申请投标人进行的资格预审程序。 答: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出售资格预审文件,对资格预审文件答疑,报送资格预审文件,澄清资格预审文件,评审资格预审文件,确定资格预审合格,通知合格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合格,通知投标人无投标资格

⑷.比较设计招标与施工招标的异同。

答:设计招投标与工程施工招投标相比的不同点

(1)招标文件的内容和编制要求不同。

招标文件是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对整个招标工作乃至承发包双方都有约束力。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拟签合同的主要条款等。

设计工作主要是智力劳动,其劳动成果的质量,付出的多少具有不确定性,无法做出精确的定量,难以像工程施工那样量定。故在设计招标文件中对投标者的要求不是很具体,仅提出了设计范围、设计进度、设计深度和质量等要求。而不涉及具体的工作量要求,不需填报单价的工程量清单、主要材料用量和辅助材料表。投标者要做的主要工作是:提出设计构想及初步方案,阐述该方案的优点和实施计划,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报价。

(2)开标方式和评标原则不同。

设计投标是已经付出了劳动,用劳动成果去投标。这一点显著不同于施工投标。设计投标代价高,其主要为智力投人,很难量化比较,甚至有的项目涉及某些特定技术,往往与知识产权的保护息息相关,无法用设计费的高低来衡量。故设计招投标的开标方式和评标原则有显著不同。

(A)设计招投标开标时不是按报价高低去排定评标次序,而是由各投标人介绍设计方案构思、设计进度安排、技术力量等实质性内容,不排定评标次序。

(B)设计评标一般采取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结合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上阶段设计批复文件,对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和勘察设计人员的能力以及勘察设计方案的优劣进行综合评定。而不像施工评标那样,以经评审的最低价和围绕与标底价格的比较作为评标的主要方法。 ⑸.哪些工程必须实施建设监理? 答:①大中型工程和重点建设工程项目;

②重要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③高层建筑、三幢以上(含三幢)成片住宅或单体2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工程项目; ④国有、集体资产参与投资的且项目总投资在500万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和200万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⑤外资、中外合资、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

⑥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亦鼓励实施监理。

⑹.确定施工招标范围时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答:1.工程特点2.对工程造价的影响3.专业化问题 4工地的施工管理问题5其他因素

⑺.设计合同生效与终止期限分别如何界定?

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可以在合同条款中规定,合同中没有规定生效日期的,当事人签字之日即视为劳动合同生效时间。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二十四时为准。

⑻.简述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一般特点。 答:(一)承包合同管理期限长。

由于工程承包活动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工程施工工期长,这使得承包合同生命期长。它不仅包括施工期,而且包括招标投标和合同谈判以及保修期,所以一般至少两年,长的可达5年或更长的时间。合同管理必须在从领取标书直到合同完成并失效这么长的时间内连续地、不间断地进行。

(二)合同管理的效益性。

由于工程价值量大,合同价格高,使合同管理的经济效益显著。合同管理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合同管理得好,可使承包商避免亏本,盈得利润,否则,承包商要蒙受较大的经济损失。这已为许多工程实践所证明。对于正常的工程,合同管理成功和失误对工程经济效益产生的影响之差能达工程造价的20%。合同管理中稍有失误即会导致工程亏本。

(三)合同管理的动态性。

由于工程过程中内外的干扰事件多,合同变更频繁。常常一个稍大的工程,合同实施中的变更能有几百项。合同实施必须按变化了的情况不断地调整,因此,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控制和合同变更管理显得极为重要,这要求合同管理必须是动态的。

(四)合同管理的复杂性。

合同管理工作极为复杂、繁琐,是高度准确和精细的管理。其原因是:

1、现代工程体积庞大,结构复杂,技术标准、质量标准高,要求相应的合同实施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高。

2、现代工程合同条件越来越复杂,这不仅表现在合同条款多,所属的合同文件多,而且与主合同相关的其它合同多。例如在工程承包合同范围内可能有许多分包、供应、劳务、租赁、保险合同。它们之间存在极为复杂的关系,形成一个严密的合同网

络。

3、工程的参加单位和协作单位多,即使一个简单的工程就涉及业主、总包 、分包、材料供应商、设备供应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运输单位、保险公司、银行等十几家甚至几十家。各方面责任界限的划分,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衔接和协调极为重要,同时又极为复杂和困难。

4、合同实施过程复杂,从购买标书到合同结束必须经历许多过程。签约前要完成许多手续和工作;签约后进行工程实施,有许多次落实任务,检查工作,会办,验收。要完整地履行一个承包合同,必须完成几百个甚至几千个相关的合同事件,从局部完成到全部完成。在整个过程中,稍有疏忽就会导致前功尽弃,造成经济损失。所以必须保证合同在工程的全过程和每一个环节上都顺利实施。

5、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相关文件,各种工程资料汗牛充栋。在合同管理中必须取得、处理、使用、保存这些文件和资料。

(五)合同管理的风险性

一是由于工程实施时间长,涉及面广,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大,如经济条件、社会条件、法律和自然条件的变化等。这些因素承包商难以预测,不能控制,但都会妨碍合同的正常实施,造成经济损失。

二是合同本身常常隐藏着许多难以预测的风险。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不仅导致报价降低,而且业主常常提出一些苛刻的合同条款,如单方面约束性条款和责权利不平衡条款,甚至有

的发包商包藏祸心,在合同中用不正常手段坑人。承包商对此必须有高度的重视,并有对策,否则必然会导致工程失败。

(六)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一项管理职能,有它自己的职责和任务。但它又有其特殊性:

1、由于它对项目的进度控制、质量管理、成本管理有总控制和总协调作用,所以它又是综合性的全面的高层次的管理工作。

2、 合同管理要处理与业主,与其它方面的经济关系,所以它又必须服从企业经营管理,服从企业战略,特别在投标报价、合同谈判、合同执行战略的制定和处理索赔问题时,更要注意这个问题。

⑼.合同风险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时间,通过运输方式确定。 标的物的灭失可能。购买相应的保险。

行能力。 约定违约金,加大对方的违约成本。 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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