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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整改方案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3-13 07:15:31 | 移动端:巡视整改方案

篇一:巡视组整改方案

兴宁市委政法委关于落实

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按照《兴宁市党政领导班子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部署要求,兴宁市委政法委作为一个牵头单位,根据加快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政法系统的工作职能,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省委巡视组的巡视反馈意见,围绕巡视工作中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结合兴宁的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可行性、实效性,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思路、改进作风、扎实工作,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着力建设“工贸新城、人文秀区、绿色兴宁”,全力当好梅州绿色崛起主力军。

二、 整改内容

围绕《兴宁市党政领导班子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的第三条“进一步关爱群众,改善民生促和谐”的第二项为主要整改内容,即:抓优化社会环境。继续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力度,提高打防管控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约访、下访制度,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确实维护稳定。完

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特别是强化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坚决防止发生各类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整改措施:

1、继续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力度,提高打防管控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一是坚持开展源头治理,全面落实稳控措施;二是整治重点地区,全力打击刑事犯罪;三是构建立体防控网络,严密社会治安管控;四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平安建设保障。

整改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联络员:石天泉

联系电话:13902784878

2、继续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以平安镇(街)创建工作为抓手,着力构建平安兴宁;以完善三级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为重点,进一步健全维稳网络和工作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整改责任单位:市综治办

联络员:刘裕平

联系电话:13826679692

3、深入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题结合、依靠群众”的工作方针,把创建“六无”活动为主要载体,有效预防“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有害气功组织违法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

整改责任单位:市“610”办

联络员:张远辉

联系电话:13802365787

4、全面掌握我市维稳工作情况,分析我市维稳工作形势,排查存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进一步健全维稳研判制度,加大涉法涉诉案件和重大矛盾纠纷个案的督办落实,确保我市社会平安稳定。

整改责任单位:市维稳办

联络员:汪建雄

联系电话:13536749067

5、在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约访、下访,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信访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和领导包案制度,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整改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联络员:罗小忠

联系电话:13826696182

6、针对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切实做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联动,提高社会矛盾稳控化解的办法和措施;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服务经济民生的能力水平。

整改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联络员:陈鹏基

联系电话:13560982268

7、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特别是强化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坚决防止发生各类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整改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联络员:张淦清

联系电话:13719990888

四、整改要求: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以市委副书记罗颖安同志为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夏思光同志为副组长,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维稳办、市“610”办、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政法系统工委副书记肖浩文同志兼任,刘超华同志兼任牵头整改单位联络员,联系电话13902783239。

2、明确时限,分步实施。整改期限为12个月,即2010年6月至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部署阶段。2010年6月1日至9月30日,成立整改机构,研究整改方案。二是落实阶段。2010年10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由政法委领导组织各责任单位,围绕整改内容和目标,落实整改措施,抓好整改工作。三是完善阶段。2011年4月1日至5月31日,对照整改内容和目标,查缺补漏,及时完善,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四是验收阶段。2011年6月1日至30日,迎接上级对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3、加强督查,务求实效。政法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对各责任单位对整改工作的督查力度,务求取得实效,确保整改任务如期完成。对于整改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中共兴宁市委政法委

2010年9月28日

篇二: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

塔尔镇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 县委办:

根据要求,我镇结合工作实际,对涉及到我镇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存在的不足,逐条逐项制订了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关于在干部管理方面,主要存在干部过早转任、专业技术人员紧缺、乡镇干部兼职过多等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干部管理,合理调配干部分工,努力做到干部分工明确,职责明晰。

完成情况: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对干部分工、兼职做合理安排、调整。

二、关于在廉政和作风建设方面,一些干部缺乏廉洁自律意识,工作作风涣散。

整改措施:制定完善了塔尔镇干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本单位干部职工。

完成情况:已制定《塔尔镇工作纪律》、《塔尔镇驻村工作制度》、《塔尔镇干部考核制度》、《学习制度》等十余项工作制度,以制度管理人,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干部廉洁履职尽责能力。

三、关于在社会管理方面,“三集中”村相关配套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

整改措施:积极争取项目,加强衔接,做好水、电、路

等相关配套设施的完善。

完成情况:正在与市、县相关单位衔接、沟通,争取项目,以项目资金带动配套设施完善。

四、关于大通县出现回族女干部断层现象,在干部任用上,应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回族女干部)的培训使用。同时,对在乡镇工作的妇女干部应给予适当照顾。

整改措施:高度重视培养我镇年轻回族女干部,在我镇中层干部的任用上,镇党委优先考虑调配优秀年轻回族女干部,并积极向上级部门推荐选拔我镇年轻回族女干部。

完成情况:进一步完善充实了我镇后备干部人才库,针对回族女干部加强培训、学习、锻炼,在工作上对女干部加强关心和照顾。

五、关于注重加大偏远地区乡镇干部的交流培训力度,特别应加强乡镇干部与县直机关干部的交流;对基层领导干部参加市上统一考试未录用的,县上应在以后的选拔上给予考虑;要进一步加大基层党员培训交流力度,特别要注重培养党建工作人才;培训干部要注重平时的培训,不要过多的集中进行,造成对工作的影响,特别并要特别注重道德和理想教育。

整改措施:与县相关部门、单位加强沟通、衔接,努力注重培养党建工作人才,避免出现人员断层。

完成情况:已制定学习方案,加强干部的“三观”教育

和学习培训的质量,强化干部的宗旨,责任意识。

六、关于关注村社干部的待遇等问题。村干部连任10年卸任后每年享受360元的补助,建议增加补助,同时,现任村干部的工资每年为3000—4000元不等,但工作量和压力很大,建议适当增加报酬。社区干部的工资在500元左右(除三金外),但工作量大,导致付出与得到不平衡,影响生活和工作积极性。同时,社区办公条件也有待改善并应配备专职的社区工作人员,增加社区的经费投入。

整改措施:积极配合县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村(社区)干部待遇。

完成情况:多渠道反映,积极争取落实。

七、关于纪检干部在纪检部门工作的时间不宜太长,应加强交流。法检两院的干部流动不大,也应加大交流力度;对干部要有奖励机制,宣传报道中应多宣扬一些优秀干部。

整改措施:配合县相关部门、单位做好纪检干部的交流,并制定有关奖励措施。

完成情况:已制定相关制度、措施,激励干部工作干劲和积极性。

八、关于对上访时间的工作要做的细致一些,不可草率行事留下不稳定隐患。

整改措施:在上访事件的调查处理中,认真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努力查明上访事由,理清矛盾根源,做好善后处理

消除不稳定隐患。

完成情况:已对每一起上访事件(包括网络、媒体反映事件)认真调查,及时答复处理,争取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中。

九、关于对没有很好发挥帮扶作用的联点单位,应引起关注并予以调整。

整改措施:积极努力向县委组织部反映存在的问题,请求适时调整有社会责任心,实力强的省、市、县单位作为我镇的联点帮扶单位,使帮扶单位能认真发挥帮扶解困的作用。

完成情况:县委组织部对我镇各村帮扶单位已作相应调整,但个别联点单位尚未发挥作用。

十、关于对偏远艰苦乡镇,在危房改造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大通县老龄化达到10%,应加强老年人工作,特别关注孤寡老人。

整改措施:积极从民政局争取危房改造指标,对艰苦偏远(少数民族)村的危房加大力度改造解决。

完成情况:每年镇、村两级领导、干部都在努力做好此项涉及民生的工作,5年来已逐步解决了600多户的危房,但仍需加大工作力度。

十一、关于学校布局调整不应“一刀切”或“一哄而上”,应认真总结经验,特别要注重存在的问题。如:青林乡住校

生746名,村与校最远的有14公里,每到周五或到周日,家长们接送孩子,大小摩托车上坐满学生,最多的一辆上挤坐了5个学生,安全问题凸显。教育布局调整后,原校址多数空闲年久失修。建议县委下文明确产权的归属,把现有空房改换做村社党员活动室、幼儿园或培训农牧民技术人员校舍等。

整改措施:积极配合县相关单位做好教育布局调整后的交通、安全工作;充分利用原校址将其改造为幼儿园或村党员活动阵地。

完成情况:正在积极与县教育局、中心学校沟通做好各方面工作。

十二、农牧业的产业化、规模化还比较低,需加大力度做大做强。

整改措施:积极与与县农牧和扶贫开发局沟通和衔接,通过合理规范的土地流转、招商引资工作,继续做大做强我镇的蔬菜种植和冷藏保鲜配送体系;同时重视加大对农户自己经营温室上的资金项目争取力度,以发挥种植农户的生产积极性。

完成情况:已完成4个园区建设,正在建设5个农业生产园区,进一步提升了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水平。

篇三:关于巡视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

中共海南省农垦总局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3年9月10日至2014年1月15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海南农垦进行了巡视。9月22日,省委巡视组向海南省农垦总局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全面部署巡视整改各项工作

(一)强化认识,落实责任。省委巡视组指出总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完全符合省委精神和垦区实际。总局党委对此高度重视、高度警醒、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省委巡视组的巡视意见,迅速部署,立行立改。总局党委于10月15日召开党委会,就全面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的认识。总局党委先后召开了3次书记办公会、2次党委会议、3次专题会议,针对巡视反馈意见,认真进行了研究讨论,于10月17日形成了《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对整改任务做了梳理分工,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二)坚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针对反馈意见,总局党委明确,对具备条件解决的,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对需要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完善的,抓紧研究提出方案;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认真研究提出加强和推进有关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大,单靠自身难以解决的,要加强协调力度,积极推进。总局党委办公室联合总局纪委办公室,还对各农场、直附属单位、机关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书面督查,有力推动了整改落实工作。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开展六个方面的整改落实工作:一是认真学习省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制定了《中共海南省农垦总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绘制落实“两个责任”图解,并及时下发基层党委。二是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按照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对领导班子、党政正副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检查考核量化评分和民主测评。三是整合纪检监察资源。将总局纪委案件检查室更名为“第一纪检监察室”,增设第二纪检监察室,加强执纪力量;将党风廉政建设室更名为“党风政风监督室”;恢复建立基层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四是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制定《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实施意见》,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在农场推行公务卡管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督。五是建立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贯彻实施《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六是切实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坚决贯彻落实省纪委即将出台的违纪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暂行办法,重点抓场(处)级以下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及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2.关于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多发问题。开展了三个方面的整改落实工作:一是研究制定出台《海南省农垦总局关于改进和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海南省农垦企(事)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加强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二是要求各单位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国有土地收益管理、

合作项目管理、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从源头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三是强化廉政教育,筑牢“不敢腐”防线。创建52个企事业单位警示教育室,先后分批组织1700名党员干部到省廉政教育基地举行警示教育活动。同时建立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巩固完善省级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建设,创建一批“廉政文化窗口”单位。

3.关于土地合作开发、出让违规和土地承包租赁不够规范及土地权属纠纷多问题。针对农垦土地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七个方面的整改落实工作。一是制定下发《关于停止农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对外转让的通知》,停止农垦国有划拨土地对外转让行为。二是根据《关于加强农垦土地利用管理的意见》的要求,配合省国土资源厅,加快农垦土地行政管理机构改革建设以及管理职能的重新划定。三是加强农垦土地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通过数字化土地确权信息,清理垦区被侵占土地和土地确权遗留问题。四是依靠全省统一城乡土地使用权交易平台,对农垦土地进行统一的公开交易和配置。五是完善垦区内部国有农用地管理规定,规范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签订,建立内部统一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平台和发包(出租)经营性用地公开招投标制度,提高国有土地资产有偿使用收益。六是完善对外合作开发项目风险防控工作,确保农垦土地权益不受侵害。七是加大土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宣传工作,提高农场干部职工群众依法依规和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意识。

4.关于省委巡视一组巡视中发现的一些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对于巡视组提供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总局党委高度重视,一是及时对少数单位“一把手”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插手工程和土地开发问题,深入基层调查核实。同时,逐步强化对保障住房、土地、民生工程项目等领域的审计监督。现已完成29个农场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完成114宗土地审计调查工作及88项基建审计项目。二是根据省纪委对农垦总局领导班子住房即西院项目要求调整项目住房性质,办理土地出让,完善建设主体和销售的整改方案。已采取七条整改措施,积极协调海口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从各个层面全力推进整改工作。2014年5月20日,严格按照国家、省住房有关规定,已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并向省委和省纪委报送了《关于农垦总局机关西院厅级领导住房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并于2014年5月22日向总局机关全体干部群众公示。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

5.关于部分班子成员工作作风不实,深入调研不够问题。主要开展了五个方面的整改落实工作:一是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总局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总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天数,切实转变总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二是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开展对总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农场领导班子成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工作。三是强化农垦种植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研究,指导农场农业结构调整,已修改完善《海南农垦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总体规划》。四是加大对农场发展设施农业、休闲农业和特色现代农业支持力度。五是要求总局班子成员每人负责一个片区,重点抓好片区农场试点工作,指导农场产业发展。

6.关于部分单位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已全面采取措施,进行了六个方面的整改:一是开展“庸懒散奢贪”专项整治。纠正吃空饷7人,纠正“走读”干部153人,通报批评131人,组织处理1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人。二是开展清退会员卡活动。垦区共有115个单位16170名干部职工参与清退活动,全部做到了零持有、零清退。三是在医疗卫生系统组织开展清退收受红包、商业贿赂工作,清退上缴金额170多万元。四是对农垦总医院、农垦那大医院、农垦三亚医院等3个单位在2013年节假日违规滥发补贴问题进行了整改。五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全局2013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8.6万元;封存超标公务车1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5.2万元;2013年公务接待费减少189万元。六是严格贯彻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落实审批报告制度,查处曝光3宗典型案件。

7.关于部分农场“三公”经费等开销过高问题。一是建立农场“三公”经费公开机制,要求农场制定“三公”经费支出标准,并按月向总局纪委和财务处上报“三公”经费。二是健全农场购买汽车审核程序,建立和完善联合审查机制。三是参照省财政厅出台的《海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各农场、单位制定符合本单位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农垦总局审核备案。四是严格控制招商引资经费开支标准,完善大额招商引资审批程序并形成报告制度。五是对中建、阳江、南阳、八一等农场车改问题进行了整改。

8.关于总局机关超标准配车问题。已对超标车实行了封存。鉴于全国公务用车即将实行全面改革,总局党委拟将超标车一并纳入公车改革处置。

9.关于保障房建设违规较普遍问题。一是责令红光农场7户建房干部向农场补交23.1万元占用土地使用费。二是责令南田农场将263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标准的危房改造指标调整到本农场基层生产队;责令南海农场将53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职工住房补贴收回,用于改造农场基层生产队符合条件的其他职工危房;对南新农场虚报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915户指标,已由总局报省发改委批复,分别调整到八一总场565户、红华农场350户。三是责令蓝洋农场收回违规建设的职工住房,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处置,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2014年8月制定出台了《海南农垦保障性安居工程督查方案》,不断规范土地管理使用及其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在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作用。

(三)遵守政治纪律和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0.关于农垦改革后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制度不全问题。一是研究起草了《海南农垦领导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已上报省深化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二是研究起草了《海南农垦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并已提交省国资委审核。三是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办法已出台。8月13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农垦土地利用管理的意见》(琼办发[2014]29号)。四是规划、林业管理办法已上报。研究起草的《海南农垦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总体规划》、《海南省农垦系统林业管理办法》,已分别上报省发改委和省林业厅。五是研究起草《加快农场现代农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10月11日,省深化农垦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会议已讨论通过《指导意见》。11月7日,总局已召开加快农场现代农业发展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六是创新农场社区管理改革。《关于海南垦区农场社区管理改革试点方案》已征求完省直相关厅局、市县、农场的意见。10月29日,省深化农垦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已讨论同意上报省深化农垦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议。七是通过规范农场财务管理、加强场务公开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农场内部管理。

11.关于资产剥离有可能导致垦区社会稳定问题。一是正在加快研究制定农垦国有资产相关配套政策规定,解决农垦政企分开后资产剥离存在的问题。二是不断建立健全维稳机制。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垦区群众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切实做好项目建设和拆迁拆违维稳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逐步形成了围绕农垦改革中心任务的维稳工作制度和运作机制。

12.关于民生建设欠账多,农垦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较差问题。一是加大投入,改善民生。截止目前,共投入资金166.8亿元,完成49个农场的电网改造,建设14.83万套职工保障性住房,解决了42万人安全饮水问题,修建了4150公里的水泥硬板道路,并加大资金投入解决垦区归难侨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问题。二是通过开展“三清一控”专项整治和以土地换就业活动,清理原来存在的租期过长、租金过低、面积过大的违规发包土地,盘活国有资产。三是结合实际编制海南农垦“十三五”发展规划,将垦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安全饮水项目和公路建设纳入省“十三五”规划,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改善农场居民点环境建设,解决历史欠账。四是努力解决垦区内无岗职工就业困难的问题。主要通过调整土地妥善安置就业方式,解决无岗无土地职工就业。

(四)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3.农场班子不健全,总局机关干部老化问题。一是按照“好干部”标准,提拔了18名副场级领导干部担任农场党委书记,调整交流6名经营管理能力强的农场党委书记担任农场场长,农场领导班子副职领导调配工作已经启动。二是提拔6名机关副处级干部担任正处级领导干部,并采取公开选拔、公开招考和选调的方式,选调和录用27名年青公务员充实机关干部队伍,进一步改善了机关干部年龄、知识、专业结构。三是按照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质量优良、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为农垦发展改革储备人才的要求,根据海南省农垦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研究制定了《海南省农垦总局场(处)级后备干部管理办法》,2013年通过公开推荐选拔的形式,推荐选拔了153名场(处)后备干部,为配好配强农垦总局各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提供人才储备。

三、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自今年4月起,农垦总局共收到中央第七巡视组交办信访事项材料共134件,其中:省信访与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转来125件、省纪委信访室转来6件、农垦集团纪委转来3件。按管理权限,退回省信访与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9件,截止9月30日,实际办理125件,已上报120件,5件正在办理中。 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125件信访举报材料,及时进行筛选、分流和处理。截止10月17日,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的25件及时处置率为100%,已办结20件,占总数的80%;转立案4宗。涉及群众民生诉求的100件中,已办结100件,占总数的100%。涉法涉诉2件,其中公安部门介入调查1件、法庭受理1件,正在办理中。

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16条问题线索及信访件,已经办结12件,余下4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思路

总局党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的部署要求,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长期努力的,制定周密计划,加大工作力度,有计划分阶段地积极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官,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持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弘扬“三严三实”作风,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建立和完善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二)坚决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通过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机制,加强责任追究,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实施“一案双查”;同时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体制机制。

(三)以巡视整改为动力推进农垦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总局党委将通过巡视整改工作,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深化农垦体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把海南农垦打造成为海南新的经济增长极和名副其实的“顶梁柱”,谱写海南农垦事业发展的崭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8- 31664568、31666223;邮政信箱:海口市海垦路39号绿海大厦7楼党风室,邮政编码:57020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海南省农垦总局委员会

2014年12月8日

中共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3年9月10 日至2014年1月24日,省委巡视一组对海南垦区进行了巡视。2014年9月22日,省委巡视组向中共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做法

(一)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在向省农垦集团党委反馈巡视工作意见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巡视一组反馈意见,及时抽调人员组成整改工作小组。

(二)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落实责任。根据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农垦集团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遵守政治纪律和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13个问题、5条意见建议,研究制订《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并经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及参加单位。

(三)抓好督促检查。由农垦集团纪委牵头,统筹协调,抓好督促检查。

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11月20日经农垦集团党委会审议通过《农垦集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对集团各级党委、纪委履行“两个责任”做了明确规定。二是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长效机制。党委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纪委定期或不定期对所属企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今年以来,海南橡胶集团针对两个基地分公司班子不作为、不团结的问题,对4名企业负责人分别给予降职、调离岗位处理。对3名伪造虚报干胶的基层负责人分别给予开除、降职、党内记大过处分。

(二)纪委履行监督职责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去年以来,集团纪委制定了《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暂行办法》、《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等制度。二是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重点对工程建设、土地开发等方面腐败案件易发多发领域的审计。今年以来,完成10名企业负责人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完成3项专项审计。三是加强对来信来访问题的综合评判,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今年10月,集团纪委对近年来信反映问题较多的5个所属企业班子成员和6名所属企业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四是开展警示教育。今年3月,海南橡胶集团党委两次邀请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领导为230多名中层以上企业负责人作了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组织白沙片区企业负责人31人到龙江分公司实地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室。今年9月,农垦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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