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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巡视整改方案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3-22 06:15:33 | 移动端:高校巡视整改方案

篇一:云南开放大学通报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云南开放大学通报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2015-08-14 12:51:01来源:云南网 分享至: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11月26日至2015年1月2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云南开放大学进行了巡视,并于2月2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云南开放大学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校党委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敏锐性不够,认识上有差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有待加强,‘一岗双责’要求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和考核存在形式化的现象,对个别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提醒和警示不到位,对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力度。党委明确要求,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真正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作“责任田”,把责任放在心上、把担子扛在肩上,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云南开放大学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的各项要求,发挥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履行学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罗国权明确表示,作为党委一把手,自己不仅要带头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而且要认真履行“班长”职责,

切实落实抓班子、带队伍的要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落实的责任机制,切实改进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着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在实处。党委明确要求,要紧扣“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师生员工利益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等5项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要求落在实处。三是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党委会议专项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制度。党委明确提出继续坚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落实每学期组织二次以上中心组学习,强化党的政治纪律,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坚持和落实党委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以上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党委会。四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党委明确要求,结合正在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给全校干部职工讲一次党课或专题报告。学校领导班子共讲党课13场次。各部门、各学院总支(支部)书记都按照学校要求给所属干部职工讲一次党课。全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党员至少听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至少观看两部反腐倡廉专题片。五是明晰责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党委明确要求,要以这次整改工作为契机,党委书记带头按照“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完善和制定改进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制度,加强对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尤其是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学校6月26日召开党建工作会,会议讨论审议了《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讨论稿)》、《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讨论稿)》、《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规定(试行)》、《关于从严管理党员的规定(试行)》。六是加强纪律建设,从严遵规守纪。党委会议(4月23日)讨论审定了《云南开放大学关于贯彻落实“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

当”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意见》。党委明确要求,要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加强经常性监督,推进监督常态化,对各部门、各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七是完善制度,强化领导责任。党委还进一步明确,由学校纪委牵头,制定关于校、处两级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具体办法,加强对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的监督检查力度。学校制定了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财务管理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人事招聘、招生录取、物资采购、采购项目验收、学术诚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评优评先等11个方面的纪委监督规程。八是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式,强化考核的针对性,力戒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形式化。党委明确提出,在学院制改革和绩效考核改革推进以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唯一继续保留的考核内容,年底进行单项考核,不再和其它考核合并进行,以增强考核实效。并要求校纪委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办法,改进考核方式,健全目标管理机制,强化考核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纪委根据党委的要求,从责任书的制定开始,即着眼于如何更加科学有效地进行量化考核。以此为标准和导向,在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制定时,进行了大幅修改和调整。在起草制订中坚持了四个大的原则:一全覆盖。即对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与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签订的《2015年度云南省高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考核项目,全面分解到领导、到部门(学院)、到岗位,不留空白。一是学校党委、行政主要领导与校领导班子各成员签订的《2015年度云南开放大学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分管校领导与各部门(学院)签订的《云南开放大学2015年度部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校纪委书记与新校区建设办公室部门和人员分别签订的《廉政承诺书》。同时,在责任书中明确要求各部门要层层签

订责任书,实现压力层层传导,任务层层落实。二抓重点。全面考核各部门(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政同责、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党务、处(院)务公开。重点考核参与、开展“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纠正违规管理使用科研经费、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治理“小金库”、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等方面的情况。三重考核。对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方式进行了根本性调整,由过去年终一次性考核,修改为年终考核与日常督查相结合。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工作情况,以“季度要报表”的方式即时上报学校纪委。将日常工作的进行检查、督查情况纳入考核分值,计入年终考核,并兑现奖惩。四有创新。将学校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分解为部门(学院)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纪检委员履责。九是落实制度、加强预警、严格执纪。党委明确,由学校纪委牵头,进一步落实好领导干部约谈、诫勉谈话等制度,对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早发现、早提醒。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不姑息、不迁就、不手软。

2.关于“学校纪委的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有待加强,重制度建设,轻制度落实。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缺乏有效监督,对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治理不到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追责不严,督促整改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学习的力度,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学校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协同配合,把省委高校工委2013、2014年印发的关

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3个文件、8个制度,以及学校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共计27个制度、371页)汇编成册,印发全校处级以上干部学习,并对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二是落实“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职责。学校纪委按照中央“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加强对学校各部门、各学院和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把“更加严密地监督、更加严肃地执纪、更加严格地问责”作为工作目标,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同时制定调研计划,选取了15个部门和学院开展调研,听取意见建议,同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工作以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三是加大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由监察处、审计处牵头,启动并完成对财务部门、后勤集团的内部审计和“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差旅费的专项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一一整改。在财务监管方面,纪委目前正在研究论证推行“特派审计员”制度,加强日常监管。推行“财务人员严格财经纪律承诺制”,加强对财务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四是严肃案件查处。由校纪委牵头,严格按时限按要求完成了省委第二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5件和8个问题的15条线索,按照相关规定,学校纪委分别向信访件和问题线索涉及部门或个人发出《函询通知书》。据复函情况,进一步分析后,组成专门调查组,对其中的 3个信访件做进一步核查。通过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对 8个问题 15条线索,进行了核查,按要求完成了省委第二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和问题线索核查工作。5个信访件,属实的有2件,基本属实的有1件,不属实的2件。8个问题 15条线索,有2条线索不属实,其他 13 条线索全部属实。所有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均按期办结,无立案和处理人员。追缴资金四笔,共计58895元。

篇二:中国人民大学关于中央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通

中国人民大学关于中央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通报

根据中央巡视工作统一部署,中央第十巡视组于2013年6月3日至8月29日对中国人民大学进行了巡视。这次中央巡视是对中国人民大学整体工作的一次“把脉会诊”,是对学校领导班子的一次“政治体检”,体现了中央对教育事业、对人民大学的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体现了对学校领导班子的信任和爱护。

9月26日,巡视组向中国人民大学反馈了巡视意见,既充分肯定了学校近年来在加快建设“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过程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又严肃指出了学校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惩防体系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管理以及学校发展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不足,实事求是、客观中肯,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反馈意见,明确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头等重要的大事来抓,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教育部党组的各项要求,抓好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整改情况做如下通报,欢迎社会各界对学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继续监督各项工作最终落实情况。有关意见和建议可向中国人民大学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62511075,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一、学校落实反馈意见和开展整改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深刻领会巡视反馈意见,切实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整改指导思想。

2013年9月27日,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校领导班子成员的认识高度统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和处理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近期,又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等精神,把巡视意见和中央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最新精神贯穿整改工作始终,认真研究、分析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学校制定的整改工作方案,以全校教职员工的期盼为出发点,以教职员工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为落脚点,重在解决实际问题、出实效。凡能尽快解决的及早解决,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一方面向教职员工做好说明,另一方面积极创新思路、创造条件努力解决。整改的结果,是要让教职员工感受到变化,学风校风进一步好转,从而赢得广大师生和社会的广泛认同与支持。

(二)以巡视为机遇,以整改为抓手,牢牢把握整改方向和任务。

整改是一次促进制度建设,促进领导班子建设,促进反腐倡廉工作,促进学

校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校领导班子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按照巡视反馈意见和教育部党组的要求,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四个方面主要问题和六条意见与建议,从六个方面认真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落实和整改工作。

一是切实贯彻落实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二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大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监督力度;三是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摆、梳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四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干部任期制,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五是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招生、出国出访、财务管理、领导干部薪酬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六是认真研究、分步解决学校在发展和管理中存在的长期性问题。

(三)加强领导,扎实推进,牢牢把握整改进度和实效。

1、制定方案,细化举措。

反馈会后,学校党委于第一时间启动了整改相关工作。2013年9月26日当晚,即对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逐条梳理制定了《整改工作台帐》,台帐含5大类、11小类、共计32个方面具体问题。9月27日,召开党委常委会,针对台帐中的32项问题,逐一细化,明确校级分管领导、主责单位、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9月30日,向全校下发了《关于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校党字〔2013〕40号),要求各单位按照“明确目标、积极主动、实事求是、着眼长远”的原则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分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扎实推进,促进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地落实整改各项要求,确保相关问题的集中整改按期保质完成。

为期两个多月的集中整改期间,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就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多次向中央巡视组和教育部党组汇报,得到了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

2、加强领导、督促落实。

学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处处长任主任。整改办坚持每周一例会的制度,定期通报、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推进整改进度,并及时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情况。每周汇总整改情况,形成工作简报,及时向中央巡视办和教育部党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进展顺利、初见成效。

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学校集中整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召开8次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召开校级整改专题办公会和协调会41次,制定或修订校级规章制度28项,正在研究或起草过程中的校级规章制度30余项;整改主责部门级各类会议127次,自查整改报告81项,制定或修订部门级规章

制度47项;向中央巡视办和教育部上报整改工作简报9期。

制定整改方案和落实过程中,学校充分征求各方意见,校领导和各主责部门,与老领导、老教授、专家学者和中层干部谈心交流347人次,征求到各类意见487条,调研各类单位93家,整理、调阅档案65份,整理数据5401条;收存因公护照和港澳通行证92本,因公证照零持有报告161份,因私护照、港澳通行证和赴台证414本,因私证照零持有报告280份。全面梳理和分析排查纪委办公室自2005年至2013年上半年受理的信访举报件,重点立案查处4件,调查处理一般问题31件。

在全校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整改工作台帐》列明的32项具体问题已有24项如期解决,其余8项列入中长期解决的问题,也正在抓紧落实当中。

二、具体整改举措和目前落实情况

(一)切实贯彻落实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

以大学章程建设为抓手,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切实贯彻落实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

—完善民主决策机制。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健全和规范了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制度,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调整校级领导班子分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委书记、校长分别与校级领导谈心谈话,并就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分工调整问题进行深入沟通。校领导的职责分工已经做了调整。

—发布《中国人民大学章程》。《章程》经教育部审核、已经发布,依据学校章程初步拟定《“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和《党务、政务会议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修订方案,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的贯彻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积极推动校务委员会换届工作。在多方征求意见基础上,已修订了《校务委员会章程》,还汇总了各相关组成部门提名的新一届校务委员会委员人选。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和惩防体系建设。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力量,健全相关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对财务管理体制、科研经费管理、自主招生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监督,并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力量。增加了1名处级正职负责人和1名工作人员编制。在酝酿校级领导班子分工调整时,着重考虑加强纪检监察部门权重。监察

处处长列席校长办公会。

—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学校在原有试点单位的基础上,将招生就业处、体育部纳入“三个体系”(即科学配置职权、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和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建设试点工作范围。截至目前,全部7家试点单位,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完成了清理和确认权力事项工作,编制出职权目录共计114项,并逐项进行梳理和规范。蔡荣生案依纪依法结案后,要严肃认真地在全校教职员工中进行警示教育。

—加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定《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严格依法界定审计内容和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应承担的责任,进一步规范审计工作程序,明确了关于审计整改和审计结果运用的有关规定。

—加大审计工作频率。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和二级单位以财务收支为基础的综合审计频率,对学院主要领导干部,实行届中经济责任审计,对学校所属经济实体,每年审计1次。

—注重对审计结果的运用。制定《审计结果运用管理办法》,明确了审计结果运用、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具体规定,规范了审计结果运用工作。

2、严格规范薪酬管理。

—研究解决校级领导干部收入管理问题。研究制定《校级领导干部薪酬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落实教育部相关规定,明确规定校级领导干部薪酬由学校统一确定标准、集中进行管理和发放,除科研项目津贴、讲课费和稿费外,校级领导干部不在院系和下属单位领取奖金、津贴等其他酬金。

(三)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1、加强出国计划制定、审批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出国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年度因公出国计划,严格控制经费和规模。主管部门严格审批出国任务,严禁没有具体任务的一般性出国考察。切实加强中层以上干部因私出国管理,落实出入境证件集中保管制度和因私出国报告制度。

—制定了《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详细规定了离退休的校级干部和在职的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核、备案、审批、证照管理等工作程序,就严格出访管理、规范出访审批、控制出访经费、公开出访信息、加强因公护照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严格履行报告制度,学校离退休或已退出领导岗位的校级干部、在职的副校级干部和中层干部出国(境),都要执行事先报告并登记备案制度。

2、坚决遏制公款吃喝和送礼的不正之风。从控制公用经费支出的源头抓起,坚决刹住公款吃喝送礼的不正之风,发现一起坚决处理一起。建立财务抽查制度,不定期抽查各部门费用支出情况。督促各单位落实财务公开制度,广泛接受群众

监督。

—印发了《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格开支标准,控制经费支出的通知》,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出国(境)费做出了严格规定,并要求全校各单位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学校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工作。

—设立了专门的网络举报信箱,接受有关公款吃喝和送礼问题的群众举报,经查证属实坚决予以处理。切实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3、加强财务管理和对二级单位的财务监督。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二级单位的财务监督。细化二级单位财务的集体决策、支出管理、财务公开、财务监督的规定,确保二级单位财务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按序运行。按照“三重一大”原则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各二级单位制定明确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预决算管理,加强审计监管力度。制定学校及二级单位关于奖金、津贴发放的管理制度,明确要求、细化标准,加强财务监督。

—健全财务规章制度,严格二级单位财务管理。制定《关于加强二级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二级单位财务决策工作的规定》、《关于二级单位经济责任制的规定》、《关于规范二级单位财务审批手续的规定》、《关于加强二级单位财务公开工作的规定》、《关于加强二级单位支出管理的规定》、《二级单位薪酬管理办法》等7项制度,完善了财务监管制度体系,落实了各级责任人依法对有关经济活动及相关财务收支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规范了财务集体决策办法,保障了各项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提高了二级单位财务工作透明度,保障了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贯彻干部任期制,推动轮岗交流,提升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体系。坚决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更加严格地执行干部选任工作制度和程序,实行责任追究制,提高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体现重视实干的用人导向。健全干部选拔过程全记录制度,全面记录干部选任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建立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中层干部任职、轮岗诫勉谈话制度。

—制定了《学院(系)行政正职负责人遴选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组成遴选委员会,按照民主公开、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的原则,通过学院(系)内推荐提名、校内公开选拔和社会公开招聘等三种遴选方式提出考察人选,经学校干部选拔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后,按干部工作程序进行考察、酝酿和讨论决定。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相关环节主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研究制定《处级专职管理干部因年龄原因退出领导岗位实施办法》。

篇三:巡视组整改方案

兴宁市委政法委关于落实

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按照《兴宁市党政领导班子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部署要求,兴宁市委政法委作为一个牵头单位,根据加快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政法系统的工作职能,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省委巡视组的巡视反馈意见,围绕巡视工作中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结合兴宁的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可行性、实效性,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思路、改进作风、扎实工作,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着力建设“工贸新城、人文秀区、绿色兴宁”,全力当好梅州绿色崛起主力军。

二、 整改内容

围绕《兴宁市党政领导班子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的第三条“进一步关爱群众,改善民生促和谐”的第二项为主要整改内容,即:抓优化社会环境。继续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力度,提高打防管控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约访、下访制度,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确实维护稳定。完

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特别是强化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坚决防止发生各类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整改措施:

1、继续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力度,提高打防管控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一是坚持开展源头治理,全面落实稳控措施;二是整治重点地区,全力打击刑事犯罪;三是构建立体防控网络,严密社会治安管控;四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平安建设保障。

整改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联络员:石天泉

联系电话:13902784878

2、继续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以平安镇(街)创建工作为抓手,着力构建平安兴宁;以完善三级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为重点,进一步健全维稳网络和工作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整改责任单位:市综治办

联络员:刘裕平

联系电话:13826679692

3、深入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题结合、依靠群众”的工作方针,把创建“六无”活动为主要载体,有效预防“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有害气功组织违法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

整改责任单位:市“610”办

联络员:张远辉

联系电话:13802365787

4、全面掌握我市维稳工作情况,分析我市维稳工作形势,排查存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进一步健全维稳研判制度,加大涉法涉诉案件和重大矛盾纠纷个案的督办落实,确保我市社会平安稳定。

整改责任单位:市维稳办

联络员:汪建雄

联系电话:13536749067

5、在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约访、下访,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信访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和领导包案制度,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整改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联络员:罗小忠

联系电话:13826696182

6、针对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切实做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联动,提高社会矛盾稳控化解的办法和措施;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服务经济民生的能力水平。

整改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联络员:陈鹏基

联系电话:13560982268

7、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特别是强化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坚决防止发生各类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整改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联络员:张淦清

联系电话:13719990888

四、整改要求: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以市委副书记罗颖安同志为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夏思光同志为副组长,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维稳办、市“610”办、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政法系统工委副书记肖浩文同志兼任,刘超华同志兼任牵头整改单位联络员,联系电话13902783239。

2、明确时限,分步实施。整改期限为12个月,即2010年6月至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部署阶段。2010年6月1日至9月30日,成立整改机构,研究整改方案。二是落实阶段。2010年10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由政法委领导组织各责任单位,围绕整改内容和目标,落实整改措施,抓好整改工作。三是完善阶段。2011年4月1日至5月31日,对照整改内容和目标,查缺补漏,及时完善,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四是验收阶段。2011年6月1日至30日,迎接上级对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3、加强督查,务求实效。政法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对各责任单位对整改工作的督查力度,务求取得实效,确保整改任务如期完成。对于整改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中共兴宁市委政法委

201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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