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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质押借款合同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3-15 10:55:41 | 移动端:黄金质押借款合同

篇一:什么是黄金质押贷款

黄金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可在黄金交易所交易且交割的标准金作质押,从银行获得信贷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

在黄金质押贷款办理的过程中,为规避由于黄金市场价格波动造成贷款风险,借贷双方需设立并共同遵守质押黄金的警戒线和平仓线。当质押黄金的市场价格跌至警戒线时,银行会及时通知客户增加押品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使得质押黄金的有效担保数量大于等于贷款本金。而当质押黄金的市场价格跌至平仓线时,银行将及时出售质押黄金,归还贷款。

1、利率: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

2、期限:期限最高不超过一年。

3、质押率:质押率一般不高于质押品评估价值的80%,并随黄金市场行情而进行调整。

4、质押登记费:由出质人按照黄金交易所规定的标准支付给黄金交易所。

黄金质押贷款办理手续简便易行,为生产、经营或拥有黄金的客户融资提供便利的渠道,为客户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信贷资金支持。

主要为生产、经营黄金产品或能够提供标准黄金作质押的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1、出质人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登记,有营业执照并经过年检,从事黄金等金属及其制品的加工、批发、进出口贸易;

2、出质人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

3、出质人财务状况正常、生产经营稳定;

4、出质人必须指定申请行为其黄金交易唯一的代理人,若出质人事先已通过其他黄金交易所会员办理黄金买卖业务,须在其他会员处销户并在申请行办理开户及转户手续后方可办理黄金的质押手续;

5、出质人有其决策权机构出具同意出质的书面文件,并授权代表人签署质押合同,能出具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和签字样本;

6、质押的黄金必须是出质人所有,并存放于黄金交易所的黄金,质押的黄金必须是符合黄金交易所交易要求的标准金;

7、出质人须提供不低于贷款金额的15%作保证金;

8、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1、质押申请;

2、客户的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副本;

3、出质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黄金质押授权书或董事会决议;

4、黄金交易所认定的质押人名下的黄金的证明复印件;

5、财务报表;

6、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1、质押双方(即质权人和出质人)和黄金交易所在办理质押手续前应首先签订三方委托协议,在协议中约定黄金质押贷款的金额、期限、质押的黄金种类及数量、三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和三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等。在质押黄金的有效保管期限内,在未接到银行的书面通知和授权下,黄金交易所不得对该质押物进行任何处置;

2、在发放贷款当日应由黄金交易所根据委托协议向银行出具质押黄金冻结过户证明,证明出质人申请的冻结质押黄金确已冻结并过户到办理行名下;

3、在黄金质押期内,黄金交由黄金交易所保管,如质押黄金数量需要变化的,由质押双方协商注销质押登记后,重新申请办理新的质押登记;

4、质权人同意解除质押登记的,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拿着手中的实物黄金换来一笔急需的周转资金,用供应链下游企业给自己的订单质押也能融资,凭着一张无形的商标权也可换来上千万的授信……,不少银行频频出招推出各种新的质押贷款新产品,以拓宽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

个人黄金质押贷款

实物黄金购买热潮中,不少富裕家庭都将实物黄金作为家庭资产配置的一部分,个别家庭购买实物黄金的价值达到上百万元。虽然实物黄金具有保值功能,但是由于它难变现,而且短期变现的风险比较大,所以以往市民购买实物黄金后,要变成现金流,只能一卖了之,或到当铺质押。[1]

针对实物黄金的特点以及市场的需求,很多银行都推出的名为“个人黄金质押贷款”的新产品,较好地解决黄金的流动性问题。据悉,不仅建行,工行、中行、农行等银行也不断丰富个人贷款的抵、质押物种类,增加了黄金质押贷款的相关业务。但也有多数银行虽然支持黄金质押贷款,但对于抵押黄金却有一定的限制,且不能应用于买房。

业内人士还提醒,市民若需办理实物黄金的质押贷款,那用于质押的黄金必须保证包装、防伪标识完好,发票、代购单等证件齐全。

订单融资

收到供应商订单却没有足够的资金组织生产,明明知道一旦完成订单就会获得相应的现金流,可就是无法凑足流动资金生产、备货,这是不少小微企业在运作过程中都会遇到的难题。所以,针对这种供应链难题,不少银行均推出了供应链融资产品,其中又以“订单融资”最受欢迎。

订单融资主要包括上游供应商订单融资和下游经销商订单融资。一般来说,有核心技术、优质产品、已获得市场认可的小微企业,只需提供合法有效、可靠的供应商采购订单,凭借未来可实现的现金收入,就能向银行申请专项贷款。至于贷款偿还,则可等到供应商完成订单,获得现金流后再执行。

业内人士表示,中小企业的总资产中一半以上都是应收账款和存货等动产,因而,以应收账款、订单等作为质押的供应链融资产品自然颇有潜力。但由于风险以及贷款管理难度较大,多数银行在为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时,利率均会呈现一定范围的上涨。

篇二:黄金买卖协议

甲方: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黄金交易代理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

1.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的指令为乙方进行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现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的指令,为乙方进行在交易所的现货交易。

2.甲方根据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执行乙方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将乙方的资料在交易所登记备案,并取得乙方在交易所的客户编码,乙方通过甲方在交易所的全部交易行为,以该客户编码为唯一标识。

二、资金与实物

4.乙方的最低开户资金为_________元。(1-3万元)

5.乙方卖出实物前,需委托甲方将实物入交易所的指定交割仓库,取得仓库的入库单;乙方买入实物前,必须将与成交金额相当的货款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三、指定事项

6.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指令下达人

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7.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清算确认人

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8.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资金调拨和黄金入出库执行人

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9.乙方的以下地址为乙方与甲方业务往来的唯一有效地址

邮编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10.如需变更上述指定事项,须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确认后生效。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四、指令下达

11.乙方通过甲方下达交易指令到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下达,书面指令须有指令下达人签字,电话下单方式甲方需保留录音记录。

12.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指令,包括资金或实物是否足够,内容是否齐全明确,有否违反交易所规则等,以确定指令有效和无效,当确定乙方指令无效时,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指令。

13.乙方在指令发出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前,向甲方要求撤单。

14.甲方的交易结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应当重新执行乙方的交易指令,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15.乙方需要入库或提货必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实物入库、提货及出库等工作,具体操作办法按交易所仓储交割业务规则执行。

五、通知事项

16.甲方在交易日闭市后,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形式,向乙方发出成交确认单和清算单:

(1)乙方或其授权人到甲方营业场所领取。

(2)按约定的号码以传真的方式发送:传真号_________

(3)其它形式:_________

17.甲方按双方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清算单后,乙方如未及时领取或未及时收到当日成交单和清算单,应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向甲方索取,否则视为甲方已经送达。

18.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成交单和清算单上记载的事项有异议,应在次日开市前向甲方提出,在次日收市前不提出异议,视为乙方对记载事项的确认。

19.甲方或者乙方要求变更通知事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确认后生效。否则,由此造成的延误或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六、账户管理

20.甲方在交易所指定银行开设交易专用账户,代管乙方交存的资金;在交易所指定的交割仓库代管乙方交存的黄金。甲方为乙方设置资金分户明细帐,并在每日交易清算单中报告可用资金和可交易黄金的余额及划转情况。

21.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资金账户中划转资金和黄金

(1)依照乙方指令成交的货款或黄金;

(2)为乙方支付的仓租和运保费;

(3)乙方的交易手续费;

(4)乙方未履约的违约罚款;

(5)甲乙双方签订的双方同意的划款事项。

22.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原始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的账户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23.乙方用于交易的资金和黄金属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资金和黄金用于自身经营活动或为他人的经营活动提供担保,甲方因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从事黄金代理业务时,乙方的资金和货款不得用于抵偿甲方的债务或挪作他用。

24.甲方有责任如实向乙方提供自身的资信和业务情况,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作获利保证。

2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交易行情及其它信息,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

七、费用

26.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代理黄金交易的手续费。手续费的收取标准按附表执行。

27.乙方支付给交易所的各项费用以及乙方的税项由乙方承担,前述费用不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手续费之内。

八、免责条款

28.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9.由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交易所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而导致乙方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九、协议生效和修改

30.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31.本协议如有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本协议未列明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及交易所章程、规则执行。

十、账户的清算

33.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账户进行清算,并解除乙方的委托关系。

(1)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

(2)乙方在甲方的账户被提起诉讼保全或扣划;

篇三:个人质押流程

商密二级☆长期

工银发?2010?95号

关于印发《个人质押贷款管理办法(2010年版)》

及《个人质押贷款操作流程

(2010年版)》的通知

各一级分行、直属分行,各直属学院,各直属机构,各内审分局: 为满足个人客户的融资需求,规范个人质押贷款操作与管理,总行制定了《个人质押贷款管理办法(2010年版)》及《个人质押贷款操作流程(2010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此件发至二级分行)

-1-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2010年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满足个人客户的融资需求,规范个人质押贷款业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银监会《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4号)、人民银行《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办法》(银发[1999]231号),以及我行《柜台记账式债券质押贷款管理规定》(工银办发[2003]453号)、《黄金质押担保管理办法》(工银发?2010?5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合法有效、符合贷款人规定条件的质物出质,向贷款人申请取得的人民币贷款。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外籍人、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个人网银质押贷款借款人除外)。贷款人是指我行开办个人质押贷款业务的机构。

第四条 个人质押贷款的发放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遵循“分类管理、效率优先、价值充足、担保有效”的原则。

-2-

第五条 借款人可通过贷款人指定营业机构办理个人质押贷款业务,也可通过我行网上银行自助办理。

第二章 质物范围

第六条 贷款人可接受的质物包括:

(一)本行存款: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的本外币整存整取、定期一本通、通知存款、人民币零存整取、存本取息的本行个人存款。

(二)国债: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1999年(含)以后本行代理发行的纸制凭证式国债、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以及本行通过柜台买卖的记账式国债、本行销售的储蓄国债。

(三)人寿保险单:与我行签有保险单质押合作协议的保险机构签发的以借款人本人为投保人的具有一定现金价值、可质押的人寿保险单(保险单的受益人限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他行定期存款单: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在本地与我行签有质押止付协议的其他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的定期储蓄存单。

(五)开放式基金:借款人本人购买的由我行代理销售并与我行签有基金质押合作协议的基金公司销售的开放式基金(非货币市场基金)。

(六)个人外汇买卖资金:借款人本人在本行个人外汇买卖 -3-

账户中的外汇资金。

(七)理财产品:借款人本人在本地工行办理的本外币固定收益类和现金管理类个人理财产品。

(八)实物黄金: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购买的能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交割的标准黄金实物(以下简称标准金)、我行发行的“如意金”实物系列产品(以下简称如意金)。

(九)总行批准的其他质物。

第七条 下列质物为可联机冻结止付类质物:

(一)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本地的本行存款。

(二)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持有的1999年(含)以后由本行代理发行的纸质凭证式国债、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以及本行通过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进行买卖的记账式国债、储蓄国债。

(三)与我行签订合作协议,通过银保通系统由保险公司签发的以借款人本人为投保人的具有现金价值并可质押的人寿保险单(保险单的受益人限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由我行代理销售,并与我行签订合作协议的基金公司发行的借款人本人的开放式基金(非货币市场基金)。

(五)借款人本人在本行个人外汇买卖账户中的外汇资金。

(六)借款人本人在本地工行办理的理财产品。

第八条 网上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的质物范围为借款人本人名下且为我行网上银行注册卡的理财金账户、牡丹灵通卡和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下挂的无折(单、凭证)且可实现联机冻结止付的 -4-

质物。

第三章 贷款期限、额度、利率、还款方式和用途

第九条 个人质押贷款的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含)。网上银行个人质押贷款期限最长为1年(含)。质押贷款的到期日不得晚于质物的到期日(自动转存的本行本外币存款、实物黄金除外)。若用不同期限的多个质物质押的,应以到期日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以理财产品质押的,质押贷款的到期日不得晚于理财产品到期日或最近一个提前终止日,原则上应保持一致。

质物为下列之一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含):

(一)本行外币存款。

(二)他行定期存款单。

(三)开放式基金。

(四)个人外汇买卖资金。

(五)理财产品。

(六)实物黄金。

第十条 以本办法第七条(一)(二)款规定的且为借款人本人的质物质押的(含网上银行个人质押贷款),借款人可在贷款到期前申请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且累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质物的到期日。借款人申请展期的,应于展期前归还所欠全部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 个人质押贷款的贷款额度为单笔最低5000元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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