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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3-17 06:40:27 | 移动端: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篇一: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汇报

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汇报 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宝南区委、曲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下面,我将宝南区近几年社会救助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宝南区位于*省东北部,黄河三角洲的最前沿,南临黄河,东北两面环海,处于环渤海经济圈与黄河经济带的交汇点,是胜利油田的主产区。辖七个乡镇办事处,178个行政村,政区面积2365平方公里,人口23万。近几年,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我们立足本区实际,扭住发展不放松,全区上下齐心协力,干事创业,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特别是在社会救助方面,坚持统筹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不断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加大投入,走出了一条切合宝南实际的社会救助新路子,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的这一做法得到了省、市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多次在新闻媒体进行报道。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创新理念,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

多年来,区委、区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一贯高度重视,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将其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从保稳定、促发展、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去认识和对待,认真抓紧、抓好。党政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社会救助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区乡两级不断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狠抓投入,保证了社会救助各项工作的落实。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城镇失业职工、城乡结合部失地农民以及农村因病、因残致贫人员不断增多,社会救助范围和强度进一步加大,仅靠传统的救助模式和救助方法,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和群众的实际需要。针对这一实际,区委、区政府审时度势,切实把工作落脚点放到以人为本、全面解决弱势群体生活困难上,在探索实践的基础上,2003年实施了“阳光190”社会救助工程,建立了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设立了服务热线,初步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以政策扶持、临时救济和社会互助为辅,集医疗救助、贫困生救助、住房救助等多元化救助于一体的新型社会救助机制,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利益。

二、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扎实做好各项社会救助工作

为保证新型救助机制的快捷、高效运转,切实把好事办好,工作中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健全配套机制,落实救助政策。为切实提高“阳光190”救助的成效,充分发挥其一口把关、一体化救助的作用,区委、区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宝南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城乡贫困学生救助暂行办法》、《农村贫困户住房救助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了救助工作规范有序。具体实施中,突出抓好三个重点。一是抓好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凡应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的村(居)民和农村五保户,在患重大疾病时,优先享受医疗救助,救助费用按当年发生医疗费实际个人负担部分酌情给予救助,但全年累计救助额原则不超过5000元。二是抓好贫困户子女教育救助。对享受低保和无力支付学费的贫困户子女实施就学救助,根据学生的不同学习阶段,区分大学、高中和九年制义务教育等三个类别,分别确定救助标准。救助资金来源于“扶贫助学基金”和“‘春蕾计划’救助资金”。三是抓好农

村低保对象和五保户住房救助。凡农村特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因受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损坏的或者因其它原因导致住房困难的,均可以申请住房救助。救助资金按区乡村三级1:1:1的比例负担,每户给予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

(二)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救助资金到位。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区政府制定出台了《宝南区救灾救济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对救灾救济资金的来源、使用范围、发放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按照“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款分级承担”的管理体制,及时列入财政预算。今年全区用于社会救助资金达220万元。二是实行资金分级管理。对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严格落实“两证一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全面推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制度,低保对象凭低保证和身份证可以直接到金融部门领取,行动不便的低保对象,由金融部门直接送到家中,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三是严格资金发放程序。确定救济对象时,严把一个“细”字,坚持做到基层民政干部深入农户,进行全面详细地核实,使应该享受保障的一户不漏,不该享受的一户不保。工作中进行严格把关。首先是把好调查关,做到“三防止”、“四准确”。“三防止”,即:防止只凭单位申报,防止凭个人关系,防止凭印象;“四准确”,即:家庭成员关系搞准确,家庭收入核准确,当年开支算准确,贫困原因查准确。其次是把好评审关,实行“四公开”、“六程序”。“四公开”,即:政策公开、范围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六程序”,即:城市低保按个人申请、居委

会调查、初步审核、乡镇(街道)审核、区“阳光190”社会救助中心审批、张榜公布的程序运作;农村低保按本人申请、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或村民代表评议、张榜公布、村委会申报、乡镇审核、区“阳光190”社会救助中心审批的程序运作。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实施分类分标准救助。对农村贫困户实行等级化管理,对年人均收入低于800元以下的家庭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对800元至1200元的实施临时救济,对1200元至当年人均收入水平的实施社会互助。

(三)强化效能监察,提高服务水平。为切实向贫困群众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切实加大筹资力度,建设了400平方米的“阳光190”救助服务大厅,建立健全了各项服务制度,实行一站式办公。落实限时承诺制度,简化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率;落实对救助对象的跟踪服务制度,及时督促各项救助政策的落实;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每月5日前将上一个月的救助情况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同时,将“190救助”工作列入了全区政府提速和效能监察的重要内容,区监察部门定期检查各项承诺制度落实情况;“阳光190”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救助资金发放情况,对违反规定,虚报冒领等现象,予以严肃查处。广大服务工作人员认真履行“有求必应、有难比帮、热情服务、快速救助”的工作宗旨,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了社会救助工作的良好形象。自“阳光190”社会救助中心成立以来,共处结各种来电来访265件次,发放救助金45.945万元。全区共有526户878人享受城市低保,1086户1773人享受农村低保,2003年共发放低保金186万元。

三、齐抓共管,社会互助,努力营造社会救助工作合力机制

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支持与帮助。我们着眼于建立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大救助格局,根据各职能部门工作特点,进行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强化责任,形成了各负其则、综合管理的良性工作机制,为社会救助工作营造出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积极探索社会化救助新路子,实行结对救助与群众自救自助相结合,大力开展社会互助工作,健全了经常性社会捐助网络,设立了捐助接收站,把每年的4月20日、10月20日作为“集中捐助日”。自2002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大型捐助活动七次,累计捐助资金137.61万元,有效解决了社会救助资金不足的现实问题,有力地推动了社会救助工作地深入开展。

虽然我区在社会救助工作中总结出了一些经验,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我们恳请各位领导多提宝贵意见和要求,以利于我们不断改进提高,努力将宝南区社会救助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层次和水平。

篇二:社会救助工年总结

规范管理保障民生

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遂川县地处江西省西南边境,全县国土面积3144.17平方公里,辖23个乡镇、2个国有林场,全县总人口54万,其中农业人口47.2万,是一个农业大县,也是国定贫困县。2010年,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我们立足本县实际,抓住发展不放松,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干事创业,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特别是在社会救助方面,坚持统筹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不断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加大投入,走出了一条切合我县实际的社会救助新路子,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 城乡低保工作

1.开展低保“拉网式”大普查,促进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2010年1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城乡低保“拉网式”大普查。出台了《关于开展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通知》,并于3月5日召开了全县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提标提补工作会议。在城镇,我局组织6个工作小组利用1个月时间对县城6个社区2519户5872名低保户进行了走访调查,通过普查和重新公示保留了2172户,5141人,其中列入回访179户365人,取消了347户731人 ;在农村,我局通过各乡镇民政所核查核实并重新公示10358户22226人农村低保对象,取消158户689人,新增330户,962人。此次普查所投入的人员为近几年最多,调查对

象的覆盖面为近几年最宽,调查的时间为近几年最长,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大普查”。通过普查,完整的掌握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并根据分类情况进行不同的管理,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增强城乡低保工作的社会效果。

2.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加大我县城乡低保保障力度。一是提高我县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依照物价水平和平均收入,我们及时调整低保标准,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批准,今年将我县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180元/月提高到245元/月,农村低保由原来的80元/月提高到110元/月。二是提高我县城乡低保人均补差水平。为切实安排好城乡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确保城乡低保对象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和自然灾害的影响而降低,我县根据低保普查的情况,分别在4月份和10月份两次提高城乡低保补差水平,目前我县城市低保人均补差达到197元/月,农村低保人均补差达到85.1元/月,均全额超过了民生工程的任务数要求。

3.认真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公平公正。今年2月份开始,我们以“全省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大力开展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活动。为了全面掌握低保对象家庭的具体情况,查找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要求各乡镇对全县在册所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深入拉网式普查,普查人员通过进村入户,查看材料、邻里走访等方式对低保户的情况进行逐户调查。同时,还采用设立意见箱,

公开投诉电话,上门走访座谈,张榜公示等多形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为保证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质量,在县纪检监查部门的统一布署下,我局成立督查组,对乡镇和村(居)委会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督查,同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督查组采取抽查方式对城乡低保审批程序是否规范、公示是否到位、档案管理是否完善等进行检查,对专项治理工作不到位的,指导限期整改。有力的监督指导,确保了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保证了专项治理工作的质量。

4.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探索低保对象听证审批制度。因城乡低保家庭收入难核实,入户调查时,对象户只谈困难不报收入,因此,对低保户家庭收入无法准确核实。为进一步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的发生,我县今年对新增低保对象实行听证审批制度,扩大低保审批工作的社会开放度、群众参与度,增强低保工作阳光透明度,得到社会的好评。

二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1、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比例和救助封顶线。

为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对于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新增四类对象”,凡被诊断患病确需住院治疗的,不限病种享受住院医疗救助;对于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新增四类对象”、家庭人均收入在本县低保标准180%以内的“低保边缘户”,救助比例相应的提高,且五保户的年总救助金额由原来的3万元封顶

调整为无封顶,城乡低保对象的封顶线提高到6万元。

2、完善救助方式,提高救助效果

本着“救急、救难、公平、简便”的原则,重点解决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集中供养对象、“新增四类对象”的基本医疗服务问题,针对不同救助对象和不同救助要求,建立以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倾斜救助、关怀救助为主要内容的“四位一体”救助方式。

3、创新工作机制,简化操作程序

简化了手续,建立城乡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步结算工作机制。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新增四类对象”住院后,凭县民政局出具的《同步结算申请审批表》,可实行农医、医保报销金额与民政医疗救助金额同步结算,医疗救助对象出院时补助资金同时兑现。

通过以上措施,今年我县医疗救助效果明显,截止到目前我县共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对象3796人,发放救助金额1520.1万元。其中城市救助对象667人,救助资金355.4万元,资金使用率达到121.3%;农村医疗救助对象3129人(含资助爱心基金会医疗救助14人,救助资金6.7万元。),救助资金1164.7万元, 资金使用率达到122.6%,有力地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三 五保供养工作

1.以人为本,把保障五保对象生活水平作为“民生工程”的重点来抓

1)加大财政投入,不断提高供养标准。根据省、市“民生工程”有关规定,建立了供养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和五保供养的动态管理机制,实现了“应保尽保”。我县先后从2004年到2010年,多次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将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800元提高到192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1320元。同时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五保供养资金专款专用,财政部门在“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下开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分户”,资金实行封闭运行。

2)大力发展院办经济,不断提高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生活质量。各乡镇把发展院办经济摆上敬老院自我保障、改善老人生活的重要位置,大多数敬老院做到了“鸡、鸭、鱼、肉、蔬菜”基本自给自足,并向规模化经营方向发展。有的敬老院通过自办加工企业、场地出租、发展规模养殖基地等办法多种经营,增加院办经济收入。2010年,全县敬老院庭院经济纯收入达到102.6万元。通过大力发展院办经济,全县五保集中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基本做到了“天天有荤素菜,月月有零花钱”。

3)完善“三院”各项配套措施,不断满足五保对象的生活需求。在保障老人基本生活的同时,我们不断完善各项配套措施,满足五保对象医疗、娱乐、体育等方面的需求。在开展农村医疗救助工作时,重点解决农村五保对象看病难的问题。全额资助五

篇三:xx镇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

xx镇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认识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对于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加快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xx镇民政工作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局出发,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及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 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从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法规政策,为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教育等专项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做出了积极努力,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民政各项工作。现将民政社会救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镇社会救助工作的基本情况

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全面落实社会救助体系各项政策措施,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一)认真抓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现应保尽保

严格执行低保政策,开展低保工作的专项检查,做好分类施保,狠抓低保经费的落实,对困难人员实现应保尽保。目前,xx镇城市低保标准为每月人均收入355元(4260元/年),农村低保标准为每月人均收入150元(月1800元)。到10月底,全镇有城乡低保对象1321户、3169 人,1-10月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507余万元。

(二)扎实做好专项救助工作,保证专项资金专项使用

作为社会救助体系的补充,在社会救助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截止到10月底,xx镇已审批临时救助28户、84人,发放临时救助金8.1万元,解决了社会救助对象的一次性临时困难;审批医疗救助33户、解决了社会救助对象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并且提供教育救助41户、住房救助2户,其他救助3户,合计发放救助金49余万元。审批12名困难家庭大学新生的教育救助申请,救助金额 4万元,确保了寒门学子正常入学。

(三)进一步落实五保供养工作,保证五保人员安定生活

全镇共有五保户xx人,其中:集中供养xx人,分散供养xx人。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75元,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已发放五保供养资金xx万元。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建设工作,我镇于xx年x月开始建设敬老院,历经一年多的紧张施工,于xx年xx月竣工,该工程分主体工程、附属工程、绿化工程三部分组成。经装修配置于xx年正式交付使用。全院现有房间107间(其中,公共用房32间、院民居室75间)可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50人。院民居室按照宾馆标准配置,房间内配备席梦思床、床头柜、方桌、椅子、落地扇、壁柜、卫生间、日常用品一应俱全;公共用房设有厨房、餐厅、寿宴厅、会议室、活动室、办公室、卫生室、理发室、取暖房、洗浴室、洗衣房、农具房等,配套设施齐全;建圈舍90余平方米,年可养猪15头左右;新修菜地16亩,可解决院民部分吃菜、吃肉等问题。为了使入住老人生活舒适,我们按照人性化设计理念,院内进行了绿化,绿化面积达6100多平方米,有树木花草,凉亭,廊道,生活小广场等,供老人们茶余饭后休闲健身。敬老院坚持“尊老敬老爱老助老,人性化管理,亲情化服务”的服务理念,以“一切工作为了老人,心中时刻想着老人,全心全意服务老人”为宗旨,使每位入住老人都得到家庭般的温暖,感受到亲情般的关怀,让他们以院为家,安享晚年。

(四)认真抓好抗灾救灾工作,确保灾民生产有序、生活稳定。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灾害应急体系,认真组织,重点做好旱季、涝季灾民救济工作,开展救灾救济工作的专项检查。二是及时下拨救灾款物。上半年我镇遭受了风雹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达445公倾,成灾380公倾,绝收65公顷,受灾人口4098人,因灾损坏房屋43间,直接经济损失580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灾情发生后,及时下拨救灾款物,解决灾民的实际问题,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五)全力做好高龄工作,保证高龄老人能够“老有所养”。

认真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保障高龄老人的合法权益,为70周岁以上高龄人员办理高龄补贴,让高龄老人晚年生活有所保障。通过认真核查统计,截止目前应享受补助的7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达2220人。全镇共需发放高龄老年

人健康补贴金174万元/年。

(六)围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好“双拥”工作,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第一、高度重视“双拥”及国防建设工作。今年县党委高度重视“双拥”及国防建设工作,在本级财务预算中共安排“双拥”、优抚及国防建设工作经费X万元,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解决在乡老复退军人“三难”(生活难、住房难、看病难)经费3万元;发放义务兵优待金13.5万元;发放伤残抚恤金57.8万元;发放在乡老复退军人定补15万元;春节慰问军烈属0.6万元;发放两参人员生活补助金1.2万元。另外,认真解决了下岗失业的老复退军人的生活问题,并对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复退军人纳入了城乡低保范围,患病困难的复退军人给予医疗救助。 第二、为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双拥”工作的长效机制,我镇建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把“双拥”工作作为日常拥军的重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组织开展了《国防法》、《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教育,提高了全民的国防意识和国防观念。第

三、将义务兵家庭优待、优抚等相关的情况公开给群众,有力地调动了各村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的积极性。

二、我镇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镇的社会救助工作已经形成了从生活救助到专项救助的完善的保障体系;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救助到位的社会救助目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社会救助工作还需要不断加强和完善。随着社会救助对象人员的增加和类型的变化,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加复杂,需要在工作中不断加强研究探索,学习借鉴先进方法和经验,及时根据工作实际,修订完善现行的政策措施及相应的管理机制,以此保证社会救助的顺利进行。

(二)信息不对称,收入核定难。当前的村民在村内获取收入较少,大部分村民外出打工,工作极不稳定,而且这一部分人的劳动合同签订率是最低的,核实居民收入的准确依据少;而且大多数村民不愿意提供自己的真实收入和财产状况,而低保工作者无权强制进行收入和财产状况调查;另外现有的政策对低保户

的界定不严格,有较大的模糊性,使得核定低保户变得困难。

(三)低保对象“混”低保的思想较重。由于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的下降,部分人心理不平衡,思想消极和偏激,认为“四处奔劳,不如坐吃低保”,贪图不劳而获,嫌弃累、脏、差的工作,主动放弃就业机会,有的对低保存在“不要白不要”的心理,愿进不愿出。

(四)基层救助工作力量薄弱。虽然建立了县、乡镇救助机构,但无论是民政还是村(社区)都存在人员少、工作量大、人员不稳定等实际困难,面对大量的基层调查、信访接待、审查审核等工作,往往力不从心,所以有时工作不是太细,有疏漏和延迟的情况发生,有时影响了低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我镇社会救助工作的建议

1、不断完善社会化救助体系。形成城乡低保为基础,其他助老、助教、助医、助残专项救助等为补充社会救助体系。一方面,制定适度、及时响应的低保标准确定体系,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要根据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情况,及时制定或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另一方面,要突出强化专项救助,专项问题要通过专项救助解决,形成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社会救助体系。另外,广泛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开展帮扶救助。进一步加大扶贫济困工作力度,开展送温暖活动,引导、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探索经常性社会捐助的新形式,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层次、多渠道的社会救助工作新格局。

2、建立起县、镇、村三级救助工作机构,健全的社会救助运行管理机制。完善社会救助申请、审批及资金发放程序,全面建立、实施群众评议、长期公示、分类施保、分类管理、定期审验、档案管理等制度,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使各类救助信息准确收集和反馈,便于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的、不同需求的救助,真正实现“应帮尽帮、应救则救”的工作目标。

3、要体现社会救助公平。 对不同地区的社会救助经费要实行上级财政保障制,对各地方核定专项经费数额后,由上级部门对地方实行兜底保障,避免地方管理不力或财政无力造成的政策执行不一致使工作失序,救助不均等。统一具有

相同生活水平的不同村(社区),不同居民的社会保障标准,对于骗保、靠保的要严厉批评、教育,对于该保的,要及时处理、上报并给与保障。

4、政策透明,过程透明。通过报纸、电视、网站、村(社区)低保五保固定公示栏等形式刊登城乡低保五保政策,向城乡村(居)民公布低保五保申报条件、申报流程、拟定人选和补助档次,将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布于众,让群众了解审批管理机关是如何审批的,以及审批的结果如何,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村均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电话,及时受理群众咨询和举报,接受广泛的社会监督。

5、加强思想道德教育。采取“扶困”与“扶志”相结合的方法,重在扶志。不断创新全镇人民的思想道德教育方式,重点培养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的自尊、自立、自强、自信意识和诚信意识。在保障最低生活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他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进而树立劳动光荣,懒汉可耻的社会风尚,帮助困难群众早日摆脱贫困。

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城乡低保程序操作,在工作中探索、在探索中提高,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创新机制体制,把我镇的社会救助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我镇的经济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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