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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多中心治理的旅游产业链团费混乱问题研究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10-23 10:08:56 | 移动端:基于多中心治理的旅游产业链团费混乱问题研究

基于多中心治理的旅游产业链团费混乱问题研究 本文关键词:团费,产业链,治理,混乱,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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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多中心治理的旅游产业链团费混乱问题研究

  ■贵阳/何容

  摘要:目前,旅行社不合理低价游、价格虚高亲子游产品屡禁不止。监管与乱象博弈共生,游客与导游冲突屡见报端,旅游数量激增、质量下降,旅游市场秩序紊乱,地方声誉受损,旅游者身心俱疲。这对这些旅游产业乱象问题,可通过多中心治理,加强政府、行业协会、旅行社等的自治和协同,解决旅游产业链团费混乱问题。

  关键词:旅游产业链;利益主体博弈;团费混乱;多中心治理

  一、我国旅游市场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旅游市场的发展现状

  随着创新、协调、绿色、发展、共享理念的深入贯彻,大数据、“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日趋完善,大众旅游需求呈现多元辐射,全域旅游、智能旅游已成为新兴旅游的发展模式。但与此同时,旅游监管漏洞、治理乏力等旅游市场“顽疾”,制约着我国旅游业发展。

  2015年,国内旅游人数达40亿人次,入境旅游人数达1.3382亿人次,出境旅游人数达1.17亿人次(国家旅游局数据中心2015年中国旅游业统计公报)。其中,中国旅行社国内旅游组织1.3676亿人次,入境旅游外联1416.34万人次,出境旅游组织4643.50万人次(国家旅游局关于2015年度全国旅行社统计调查情况的公报)。2016年,我国出境旅游人数达1.22亿,其中,中国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人数逾5000万人次,以跟团旅游为主,占比达40%(人民网:2016中国出境旅游大数据)。可见,我国多数游客仍热衷跟团游。

  (二)我国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

  1.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大量存在

  近年来,针对本地居民的本地一日游、两日游等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大量存在,针对本地居民的不合理低价异地游产品也屡见不鲜。而寒暑假期间,个性化亲子游产品也应接不暇,打着亲子游旗号的乱涨价产品更是比比皆是。2017年暑假,亲子订单费用比常规订单高15%。其中,二孩同游日趋增多,父母“望子成龙”心态下的消费也偏离理性。

  2.团费混乱现象呈现边治边犯、治后再犯的怪圈

  针对团费混乱现象,各级政府不断进行了治理,但呈现出边治边犯、治后再犯的怪圈。

  2000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明确警示零团费陷阱;2009年,《旅行社条例》发布;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实施;2017年3月,《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发布;2017年6月,四川整治不合理低价游开出罚单;陕西处罚了22家旅行社及个人;云南通报了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

  长期以来,旅游市场中存在的团费混乱焦点问题一直存在,而各级政府针对团费混乱的整治工作,也未能彻底消除其隐藏的灰色利益。可以说,旅游市场中的团费混乱现象是政府与市场双失灵的结果,并非政府加强监管、制度约束就可解决的。因此,应利用多中心治理理论,加强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旅行社等的自治和协同也就成为关键。

  二、文献综述

  (一)关于旅游产业链的研究

  旅游产业链,是指以服务游客为宗旨、以龙头企业

  (2)-些旅行社竞相推出低价旅游产品或伪亲子游产品,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消费者难以分辨其真实成本。

  (3)在大众旅游时代,游客选择出游时,一般是执着于旅游地的自然与人文风光,而往往忽略了导游的服务品质等因素。

  (4)低价团为低收入群体提供了出游机会,而消费者往往心存侥幸心理。

  (5)亲子游产品标准不明,旅行社抓住中国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风”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的心理,包装普通旅游产品,这是父母的攀比心理作祟。

  4.政府部门监管成本高、监管机制不健全

  (1)政府部门的监管成本,由监督自身耗费、监管后旅游收入下降共同组成。前者会影响监管部门,如团费混乱隐蔽,涉及跨市域、跨省域、跨国域,涉及区域旅游价格的监管协调,涉及国家间旅游市场监管规则。这种高监督成本,让监管部门缺乏监管激励;后者则影响地方政府,由于地方政府承担着地区经济发展的重任,会担心加强监管会在短期内可能带来当地的经济下滑。

  (2)旅行社的经营是自主行为,旅游部门设置线路参考价并无强制约束力。

  (3)旅游产业链涉及行业众多,工商、物价、旅游局等监管不同的节点,可能出现各监管部门事前竞争预算、监管权利,事后逃避责任、相互推诿。

  (二)利益主体博弈行为分析

  1.旅行社与旅行社之间的价格博弈

  鉴于目前旅行社产品市场呈现出同质化的特点,假设旅行社A和旅行社B推出无差异产品,则旅行社会竞相降价,以赢得市场竞争力,否则将会丧失市场。若旅行社A、旅行社B均降价,则获得支付组合(p,p),旅行社A、旅行社B均不降价,则获得支付组合(q,q),一方降价、另一方不降价,获得支付组合(s,t),或(t,s)。按照博弈论的观点,在非合作博弈的条件下,旅行社将陷入囚徒困境。此时,博弈纳什均衡为(不降价,不降价),就任一旅行社而言,双方不降价都比双方降价好(q>p)。旅行社A、旅行社B的占优均衡为降价,即不管对方降价还是不降价,自身有降价的激励(t>q>p>s)。

  目前,大多数亲子游产品标准不明,旅行社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旅行社会抓住中国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风”的心理,将一般旅游产品包装为“伪亲子游”产品后,肆意提升价格,而父母则由于攀比心理作祟,对此价格只能认同。说明旅行社亲子游产品的竞争策略体现在产品包装上。

  2.旅行社价格竞争博弈结论

  由以上分析,可得出结论:

  (1)打破此囚徒困境的根本性措施,是旅行社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产品与服务。这样,价格就不会成为消费者选择该产品或服务的标准,也就不会成为旅行社赢得市场的唯一手段。这就要求对旅游市场的结构以及旅行社的经营模式进行改变创新,由水平分工走向垂直分工,激励旅行社充分发挥创新潜力。

  (2)制定亲子游产品标准,提高旅游产品的信息透明度;降低消费者获取信息的成本,减小旅行社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让高价“伪亲子游”产品无所遁形。

  3.导游与旅游者之间的博弈

  鉴于旅行社以低团费或伪亲子游产品吸引旅游者,很多导游就会肩负弥补团费差价或伪亲子游的责任,并且为获取更多的回扣,追求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往往不以服务旅游者为职责,而是强迫或诱导游客参加自费、购物项目,或伪亲子游服务。而对游客来说,往往会采取接受强迫或与导游周旋的应对措施。

  导游与旅游者之间的博弈树如图2所示。

图2:导游与旅游者之间的博弈树

  (注:椭圆表示博弈决策点,斜线表示参与人的策略行为,斜线终端黑点处数字表示支付组合)违规收益。

  (3)降低政府整治成本,通过信息平台建设,降低其获取旅行社具体经营信息成本。

  (4)整合市场监管职能部门,明晰相关部门的权责。

  同时,要支持行业协会、旅游者积极参与对旅游市场的监督和治理,减少政府综合整治的压力。另外,还应对政府的监管行为进行再监管,让寻租现象无处藏身。

  (5)建立政府、市场、社会交流机制,加强政府、旅行社、行业协会等的自治与协同。

  四、多中心治理团费混乱

  (一)建立旅行社星级评定体系,赋予导游服务公司责权,明确导游归属

  实现多中心治理团费混乱,打破由导游承担弥补团费、伪亲子游责任至关重要。要解决导游长期吃回扣报酬维持生活的模式,根源在于解决其归属问题。

  1.建立旅行社星级评定体系

  在评定导游等级的基础上,建立旅行社星级评定体系。同时,要明晰行业标准与规范,明确亲子游等旅游产品的标准,规定各星级标准旅行社须具有的各级别导游人数。

  2.确认临时导游市场的主体地位

  赋予导游服务公司的经营功能,确认临时导游市场的主体地位,以解决导游的劳动合同、最低工资保障等问题,缓解导游与游客的矛盾。

  总之,在导游进入双轨制的前提下,政府机构与行业协会可出台激励政策,明确导游的归属,促使旅行社招聘高素质导游,提升导游的服务质量。同时,让导游服务公司承担管理的责任,适应旅游市场淡旺季变化。

  (二)由水平分工走向垂直分工,延伸旅游产业链,提升创新能力

  1.改善经营模式

  改善旅行社的经营模式,让其营利渠道实现多元化、合理化,改变其违规经营获取盈利的灰色利益模式。

  2.延伸旅游产业链,提升创新能力

  将市场自由竞争与政府政策完美结合,实现旅游批发商、代理商垂直分工,由资本充裕、市场影响力大的旅游公司研发个性化的创新产品。旅行社、APP等线上线下平台销售,并与农业、住宿等相关旅游行业协同,实现纵向一体化。将旅游产业广泛渗透到相关产业,延伸旅游产业链,提升创新能力,提供差异化的产品与服务。

  采取以上这些措施,价格就不会成为消费者选择旅游产品或服务的标准,也就不会成为旅行社赢得市场的唯一手段。

  (三)整合旅游市场监管职能部门,明晰部门权责,支持行业协会参与监管

  1.建立一体化监管模式

  旅游市场各部门分段式监管的模式,使得基在对旅游市场的监管过程中,职责不明、协作困难、积极性低。而一体化监管模式具有内部协调优势,其效率更高。因此,建立旅游市场监管执行协调委员会,明晰旅游市场监管权责,可以有效提高监管绩效。

  2.将部分监管权授予行业协会

  由于旅游行业协会具备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的优势,有较强的信息挖掘与甄别能力。因此,政府可将部分监管权授予行业协会,由其制定行业规范、受理业务投诉、调研市场变化等。这样,既可缓解政府的工作压力,也可监督政府,让寻租无所遁形。

  (四)提高旅游产品信息透明度,降低游客监管市场成本,加大旅行社违规行为惩罚力度

  政府监管旅行社的难点,在于信息渠道有限。在此情况下,可利用公共网络传媒,公开披露信息、传播信息,使政务电子化、信息透明化,以降低政府的监管成本。另一方面,在现行制度设计下,利益受损的游客受高成本诉讼成本的制约,往往会利用网络传播过激言论,具有不良社会效应。对这种情况,可实施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集体诉讼、公益诉讼等机制

  尝试建立集体诉讼、公益诉讼等简易机制,降低游客的维权成本,切实加强游客参与监管的决心。

  2.鼓励游客举报违规行为

  通过建立投诉奖励制度的方式,以物质奖励、精神奖励手段,鼓励游客举报旅行社或导游的违规行为。

  3.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主要是加大旅行社、导游由于其非合规行为受到政府等机构惩罚而支出的成本,以形成对导游、旅行社的威慑。

  总之,采取多渠道提高旅游者投诉所得的赔偿,降低旅游者投诉所支出的成本,降低游客参与监管的成本,以及加大对旅行社、导游违规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使惩罚成本高于其违规收益等措施,是多中心治理团费混乱的有效途径。

  (五)建立政府、市场、社会交流机制,加强政府、旅行社、行业协会等自治和协同

  理论和实践证明,仅依靠政府监管、市场自治,难以打破旅游市场的灰色利益链,需要政府、市场、社会发挥协同作用。

  为此,应建立政府、市场、社会交流机制,加强政府、旅行社、行业协会的自治和协同。一是有效制定和执行政府监管制度,威慑旅行社的违规经营行为;二是培育旅行社和导游健康的职业道德,鼓励其诚信经营;三是支持消费者积极主动维权,捕捉即时信息;四是通过信息平台建设,降低各主体获取旅行社具体经营信息的成本;五是行业协会、旅游者参与自治与协同,减少政府的整治压力。同时,对政府的监管行为进行再监管,杜绝寻租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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