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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09-13 01:26:38 | 移动端: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篇一:最新法律顾问工作总结及建议

最新法律顾问工作总结及建议

引导语:工作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从而得出引以为戒的经验。工作总结频道迎合各位朋友的需求,特意提供了最新法律顾问工作总结及建议,希望大家喜欢!

辞旧迎新又一年,在贵公司各位领导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我们完成了2010年度的法律顾问工作,在这一年间,贵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也得到了有效的防范。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飘然而至,为总结工作,继往开来,更好地为贵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有效的规范管理及风险防范,现将过去一年以来的法律顾问工作从正、反面及建议进行总结如下:

一、从我所律师在2010年11月27日起至2011年11月26日的顾问服务过程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并取得的了较好的效果:

1、帮助公司整理、制定《公司管理制度》,通过制定《公司管理制度》加强了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明确了公司各部门的日常工作职责,使各部门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分明,业务井然有序;积极发挥了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经营、管理水平;完善了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增强了公司的竞争力。

2、严格审查、制定公司各类合同,通过拟定《沥青搅拌料加工合同》、《沥青拌合料供料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路面沥青铺筑工程承包合同》、《土地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买卖合同》、《和解协议书》、《合伙协议》、《融资租赁合同》等及及时审查、修改公司即将签订的各类合同,使贵公司完善了公司的合同管理,预

防了风险发生,至目前止未出现任何因合同约定不清、违约等合同纠纷。我认为公司在预防纠纷的发生上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以后合同的进一步履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积极参加公司的日常工作会议,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及时进行解答、处理。预防了一些突发状况的发生,使公司生产、管理更加稳步有序。

4、协助贵公司高层赴贵州省,丽江等地对购买设备及投资项目进行审查把关,在拟定合同时将贵公司的利益永远放在第一位,在条款的设计上充分考虑了以后面临风险的救济途径,使公司不会被陷入困境。发现了问题及时言正的向贵公司指出了可能存在的风险,使得贵公司在决择时有了更充分的考虑,使此次投资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也取得了更多的主动权。

5、参与贵公司的股权收购商业谈判,分析在可能存在的潜在商业风险,提出合理的建议并及时加以正确的处理,积极维护了公司的利益,预防了风险的发生。

6、对贵公司的应收账款及时进行跟踪、了解,针对久拖不还的客户及时向对方发出《律师函》进行追讨,向对方阐明利害关系,力争让对方尽快支付拖欠公司的款项。

7、妥善处理贵公司与。。。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积极与对方当事人和法官沟通,通过我们的诉讼技巧,避免了诉讼的发生,为公司争取了利益最大化和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纠纷的纠缠。

8、积极处理贵公司与。。。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和法官沟通,对话,努力把工作做细、做好,最大程度的使公司资金尽快的回笼。

在2010年度的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过程中,我们律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通过2010年度的法律服务,能清晰的看到通过我们律师多角度、全方位的努力工作,贵公司无论是经营管理环境、模式,抑或是公司的盈利能力都得到了显著的改善,而且从风险防范和控制角度看,通过我们律师的顾问服务,2010年度,我们的工作都有效地实现了贵公司风险防范和控制总目标,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明显增强。

二、当然,在2010年度的法律顾问服务中,我们也看到了我们工作中的不足,具体有如下问题:

1、工作积极性仍需加强,贵公司与我所建立常年法律关系后,我所由陶应强律师负责。在服务过程中我所律师有时是被动服务,贵公司所提出的要求和问题是贵公司领导在工作中发现的,然而贵公司领导不一定熟知整个公司的法律制度,其中许多隐性的问题未能发现,可能就是潜在的风险,这点律师服务不到位,不深入。顾问的目的就在于发现潜在、隐性的问题,进而通过律师专业的知识预以防范,避免以后产生纠纷。

2、顾问工作内容和范围不够深入。顾问律师虽然起草了《沥青搅拌料加工合同》、《沥青拌合料供料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路面沥青铺筑工程承包合同》、《土地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买卖合同》、《合伙协议》《融资租赁合同》……

但由于律师未跟进合同的履行、实施,就算是一份好的合同但如果细节注意不够,仍然会产生纠争。贵公司的相关合同签订后由于都是非专业人员监督执行情况,应注意的事项和收集的信息可能不到位,可能达不到法律上的证据形式和效力的结果,这可能产生隐性的纠纷,以后律师应加强监督的力度。

3、贵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但在2010年的顾问服务中,律师未对公司的管理提供法律意见,这是一个大的方面,应当深入与领导层的沟通,加强对公司的治理。在财务上律师己未参与任何工作,或许存在与法律规定不一直之处。

三、通过2010年的服务过程我们看到了公司在以下方面需加强和完善,特提建意如下:

1、贵公司应注意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的权利、义务。

据本律师所知贵公司仅四名股东。虽然如此,但形式上的如法定的每年必须召开一次股东会、董事会,对会议决议的内容,公司应当备案,便于审计或重大事项有据可查。

2、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法原则,有限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公司法的原则是资本不变和资本维持。另根据《公司法》第167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本律师建议:每年由执行董事制定分配方案,由股东会决议,将提取10%以后的利润全部分配给股东个人,明确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

做到资产与注册资金相对一致即可。若股东长期不分配利润,将导致本属股东个人可分取的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一旦出现赔偿、解散、破产等情形,势必将本来可以属股东分走的财产,归入了公司,最终为公司承担了不必要的债务。

3、加强财会会计的管理。

根据公司法第165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第202条: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203条: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百零四条 公司不依照本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如数补足应当提取的金额,可以对公司处以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本律师建议财经制定是公司的核心,不仅在聘用相应人员上而且在制度上应严格规范操劳作,一旦违规作帐,作帐外帐将可能产生行政处罚的责任。

4、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法律意识的培训。

员工的素质和形象代表着公司的实力、规模及发展。员工是公司的组成部份,留住人才是公司仍以发展的前提和保证,由于有些员工不懂劳动法规,可能随时流动。本律师建议:首先,制定详细的规章制

篇二: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明确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落实省厅、市局实现司法行政系统法律顾问全覆盖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系统决策能力、管理能力、服务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全力推进法治化建设水平,临潼区司法局由局长段永利主持召开了“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的专题会议,参会的同时有陕西骊剑、昭应两个律师事务所。

会议约定,法律顾问将为顾问单位在重大执法行为,规范性文件出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经济合同、重要经济项目和重要法律文书,行政复议案件、重大信访案件和突发性事件,诉讼、仲裁活动,纠纷调处、项目谈判等非诉讼事务,工作人员法律培训,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信息资料及其工作人员有关行政决策、管理和服务的法律咨询等九个方面的法律事务,进行法律审查,提供法律意见,开展代理或办理相关法律事务活动等。 临潼区司法局局党组领导重视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精心组织实施,通过建立并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搭建法律顾问工作平台,畅通法律顾问履职渠道,为法律顾问发挥作用提供便利、创造条件,坚决避免将法律顾问当作摆设的“花瓶”。

司法局公律科科长刘增产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顾问律师经常深入顾问单位,了解熟悉情况,及时提供服务,解决问题;二是建立顾问律师档案,做到工作情况有记录,并将工作

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三是律师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四是在工作中及时总结,及时沟通,完善服务。

段局长在最后讲话中强调了两点:一、认识重要性,增加自觉性。他结合自己多年工作实际,深入浅出的告诫大家“依法办事,走遍天下都不怕;违法办事,害人害己误工作”。要求律师主动与顾问单位对接,促进顾问单位依法开展工作。二、工作要规范,好事要办好。强调律师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和工作规则开展工作,为顾问单位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典型案例 一、律师在政府重点工作的法律顾问工作。

——张健 骊剑律师事务所 西安市临潼区政府决定从2012年4月初开始,抓住牵动全局的重点和关键,集中力量启动“五大战役”,力求在加快发展上取得突破。这“五大战役”分别是重点项目建设战役、新增长区域发展战役、城市建设战役、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民生工程战役。对于这五大战役,已列入各级政府的考核体系,区领导也是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因此,当好政府的法律顾问,也就是要当好五大战役的法律顾问, 对于五大战役涉及的法律问题,本着“法无禁止则可为”原则,切实抓好法律顾问工作。从行政法的角度分析,作为各级行政机关,本来应遵守“法无授权则不可为”的有限政府原则,也就是政府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所作为,而不能脱离法律授权的职责范围行事。但是,如果作为法律顾问,坚持这条原则的话,“五大战役”的

实施可能会遇到法律障碍,“先行先试”无法得到彻底贯彻,政府领导有可能会认为,律师所起的作用不是他们的法律顾问,而是前进的“拌脚石”或“拦路虎”,从内心里排斥律师,律师的作用就难以得到发挥。因此,在服务政府重点工作这一问题上,律师除了遵守法律之外,还应当有一定的政治觉悟,或者说政府灵敏度,要有大局意识,强化为大局服务的理念。 二、参与重大事件的调解工作,促进社会稳定。

——董为民 昭应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由于群众抱着“信访不信法”和“小吵小解决,大吵大解决,不吵不解决”观点,往往选择非理性解决问题,而是到政府静坐、示威、拉横幅、拦轿车等激进方式,要求政府解决民事纠纷。对于类似的突发事件,一旦政府需要,顾问律师要及时介入,并提供法律服务,想方设法促进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去年8月15日中午,一小孩在某一空地玩耍时,被唐某承包施工的从高空坠落的彩钢板砸中身体,属严重伤害。小孩的家属由于无法及时得到赔偿款,冲击派出所。派出所称由于案情复杂,无法帮助调解民事纠纷。受害人对此答复表示强烈不满,遂于8月26日从乡下组织了群众一百多人到区政府闹事。当天,副区长亲自组织调解,司法局局长、信访局局长、两个乡镇的书记、两个乡镇的司法所所长、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均参加调解会。我们律师也受邀介入调解,通过各方的不懈努力,在经历了数小时漫长的调解后,终于在深夜一点多达成调解协议,由责任方赔付受害人亲属人民币22万元,避免了群

体性事件的发生,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发挥法律顾问靠前服务优势,引导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马超骊剑律师事务所 在担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临潼支公司期间,西安市临潼区西泉街办坡地村八角庙组村民姚某某骑电动车回家期间,在中途被线路车826撞伤,花去医疗费195026.10元。事发后,本律师及时上报公司,考虑到受害人医疗费较大,协调公司先预付了姚某某10000元医疗费。期间,姚某某丈夫得知妻子发生交通事故后,多次在826线路车所挂靠的西安市临潼区第二运输公司及临潼区人民法院大吵大闹,以跳楼相威逼,使受害人及线路车司机双方的矛盾陷入了僵局。本律师作为保险公司的法律顾问,在姚某某起诉于临潼区人民法院后,积极地将这起案件上报于西安市保险公司,市保险公司领导着重强调,一定要在保险限额内尽快全额赔偿。经临潼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826线路车车主及临潼区第二运输公司不服判决,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律师在开庭期间费尽口舌,好言相劝,积极化解了受害人与车主之间的矛盾,后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2012)西民二终字第01805号民事调解书调解,曹某某赔偿姚某某各种损失共计653714.10元。本律师所担任的法律顾问单位保险公司全额赔偿了姚某某的损失120000元,使案件最终调解结案,当事人满意。

篇三:2014年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2014年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2014年即将过去,在区司法局和良渚司法所的关注和支持下,本村法律顾问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上按期完成各项法律服务和法律活动,通过法律顾问这一平台,以运用法律知识为导向,尽心尽责为村民提供服务,实现依法治村,为本村新农村建设发展贡献力量。现将2014年度本村的法律顾问工作做总结如下:

一、认真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义务,积极参加村委组织的各项活动,以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尽心尽责地为本村的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贡献了一份重要力量。

二、在本村内建立法律服务咨询接待站,开展“一事一法”法律服务活动。针对不同案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村民法律素质,增强村民法制意识。针对村民的实际法律需求,普及宣传与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免费为本村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包含当面咨询、电话咨询等),对村民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认真解答;对家庭、邻里间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耐心调解,使广大村民提高了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不受伤害的常识。2014年本村共举办法制讲座(2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0次),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起),代书各类法律文书(5件),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努力。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也认识到工作的不足。在下步工作中,我将不断探索新农村建设中法律顾问工作的一些新思路、新作法,实现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积极发挥法律顾问这一平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多方协调,建立起一套适合本村新农村法律顾问运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为把本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应有的贡献。

工作内容:

参与村委民主法冶建设工作会议,讨论如何实施普法宣传。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培育农民的现代法治意识,引导他们尊重法治的理念和价值取向,营造出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

一、要加强村委干部的法制培训工作。可集中时间对农村干部分期分批进行轮训,也可以以会代训,或结合工作实际举办相关的法制讲座。要调动农村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对农村干部的学法培训状况进行考试考核,把学法成绩作为基层农村干部管理的重要依据,促使农村干部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并运用法律知识指导和管理村务,推动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二、要将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作为当前面向农民普法的突破口。使农民懂得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什么,权利受到侵害后,救济的办法和保障在哪里?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结合农村普遍存在的一些与村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问题,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劳动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进行讲座,提供咨询服务,把民事纠纷往依法解决的轨道上引导,使广大群众懂得如何依法维权。

三、从法律对农民的思维、道德、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入手,通过法律文化的传播提高农民的法律文化素质。

工作内容: 参与村委民主法冶建设工作会议,认为基层民主法制宣传要紧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主题,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方式,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具体提出法制宣传的几点建议和方式:

一是充分利用村级党员活动中心这块阵地,对基层农村党员干部进行先专项培训,再村级干部带领下面的组员进行培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立村民法制学校,有计划地对村民进行法律知识讲座。

二是开展法制宣传进农家。要编印法制宣传资料,向农民免费赠送;创新法制宣传橱窗,结合本村实际,设立法制宣传园地,使广大村民抬头见法,随时学法。

三是开展法制文艺进农家。把抽象的法律法规编演为通俗易懂的法制文艺节目;

四是开展法律服务进农家。通过法律咨询和调解,解决农村日常生活中的涉法纠纷,引导农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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