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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改革方案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09-20 23:35:23 | 移动端:公车改革方案

篇一:公车改革修改方案

公车改革方案

为有效控制和使用办公费用,拟对集团公司及各权属公司(不含上市公司)办公用车管理进行改革(下称车改)。

一、车改的基本内容

1、车改系指对集团公司和权属公司非生产性办公用车管理的改革。含配属个人专用的公车和公用车辆。

2、收缴在用全部公车。重新核定和配备集团公司和权属公司公用车辆,严格公用车辆的管理和使用费用的控制,不再配公车个人使用。

3、为提高办事效率,拟采取租借私车方式实行私车公用管理,并根据不同情况对私车出租者给一定的购车补贴和日常用车补助。

二、私车公用适用人员(下称车改对象)

1、集团公司管理层;

2、权属公司管理层、集团总部部门长;

3、因工作需要原配有公车的特殊岗位人员,或自购车辆可纳入私车公用管理的其他人员。

三、购车补贴、用车补助人员及标准

收缴公车后,对原配有公车和没有配公车的车改对象,均实行私车公用管理。视其车辆的主要用途和实际使用不同情况,给予不同的一次性购车补贴和年度用车补助。

1、享受购车补贴人员和标准

①根据车改对象的工作性质,需购置较高档次车辆的集团高管,

一次性补助30万元。

②集团管理层其他人员和权属公司总经理,以车价的50%计补贴购车款,以20万元为最高限额。

③原配有公车的权属公司管理层人员、总部部门长等,一次性补贴购车款10万元。

④原配有公车的其他人员和未配公车的权属公司管理层人员、总部部门长,一次性补贴购车款5万元。

2、享受日常用车补助人员和标准:

①给予30万元购车补贴款人员,日常用车补助4.5万元/年。年行驰里程4万公里以上,或实际油耗费用达到或超过补助标准时,可报总裁酌情增加补助款。

②其他给予购车补贴人员,根据其私车公用的车辆价值,限额享受不同的日常用车补助:

a、车辆价值20万元(含20万)以下,用车补助1.8万元/年; b、车辆价值30万元(含30万)以下,用车补助2.7万元/年; c、车辆价值30万元以上,用车补助3.6万元/年。

③非公司补贴购车而拥有私车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频繁外出公干,且其私车可纳入私车公用管理范围的,并可根据实际公用情况和车辆状况,给予500-10000元/年行车补助。

四、购车补贴和用车补助办法

1、购车补贴办法:

①凡享受购车补贴的车改对象,新购私车公用的车辆价值原则上

应不低于其补贴标准的2倍。否则根据实购车价按比例减少享用购车补贴款。

②购车补贴款凭私车公用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经车主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核,集团总裁签批后,由其财务部门的个人借款名义按补贴标准一次性支付。补贴款分三年作为其个人收入摊销冲抵借款。转入当年收入冲抵借款额的应缴个人所得税,由其所在公司缴纳。

③获得购车补贴的人员,应承诺为公司服务至少三年。其间,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按三年期(从领得购车补贴之日计36个月)的时差退还相应比例的购车补贴借款。

2、日常用车补助办法:

凡享有购车补贴实行私车公用人员,应与其所在公司签订“私车公用租借协议”备案。对仅享受私车公用行车补助的车辆、人员则实行登记管理。

① 签订“私车公用租借协议”的人员车辆,按前项日常用车 补助的多少,分别按年支付其5000、4000、3000、2000元不同的年度租金。车辆出租人应按年到税务机关开具其所在公司单位名称的租赁费发票并自行缴纳营业税。财务部门凭发票支付租金并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

② 私车公用租借期内,由承租公司按日常用车补助标准,限额 承担其车辆使用费用(包括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交通处罚费及车辆保养维修费等)。其加油卡由其所在公司统一办理,其他报销的费用凭证,也应开具公司名称发票,按季报销。

③ 采取登记管理的其他私车公用人员车辆,日常用车费用,由 车主先行支付,按年度凭其带有公司名头的费用凭证限额报销领取。

④ 公司承担和支付的日常用车费用,累计超过其限额标准的部 份,由车主自理。有结余的跨年不结转。车辆年检费、交强险等费用应由车主承担,不在其日常用车补助范围报销。

五、现有公车的处理

1、无论是配备个人使用或公用的现有公车,由车辆所有权公司收缴,行驶证、保单等相关证件应收齐全,并将行驶证集中交于集团公司总裁办公室统一处理。

2、集团公司将在现有公车中挑选车况较好的车辆作为集团公司和权属公司今后公务接待用车,重新予以分配。

3、多余公车按现值的80%优惠卖给车改对象或公司其他员工。出现多人竞购,可采取公开拍卖。如集团内部最终无人购买,即向社会出售。

4、现有公车作价和处理,由集团公司统一委托二手车市场评估或办理过户。内部员工购买退役车辆的过户费,由车辆所有权公司承担。处理车辆的收入归车辆所有权公司。

六、公务车辆的管理

1、各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留1-2辆公务车用于客人接待,并配备专驾司机。车辆和司机由相关部门统一管理。除司机工资、补贴、差旅费外,每辆车限定使用年费,严格实施预算管理。

2、无特殊情况,私车公用人员不应再索用公务车。市内公干一

般也不应派用公车。

3、凡申请使用公车,用车单位和个人须按行驰里程和理论油耗、以及行车费用(路桥费、停车费等)签署公车使用回执单,由司机交车辆管理部门登记并予考核。

4、司机行车公里补贴,以公车使用回执统计的实际行车里程按补贴标准计发。

5、财务部门负责对车辆管理部门实行预算控制;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对公车使用费用分解和考核。

6、集团公司和权属公司因时因事接待任务过重,可调、借用其他公司公车,调借用车辆使用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除司机工资费用等外)由借用公司承担,从公车使用年费预算中列支。

7、车改后,原则上不再为私车公用人员配备司机。从安全角度考虑,长途行车若使用私车的,可调用公务车司机,其他行车费用由车主承担。因工作性质特殊须配司机的,应报请总裁特许后办理。其司机在闲暇时,可由车辆管理部门分派其他行车任务。

七、车改方案的实施

1、集团公司和权属公司遵照车改方案,按购车补贴和用车补助不同标准,以表式介定车改对象,经相关领导和总经理审核后送总裁办公室呈总裁审批。

2、非公司补贴购车而纳入私车公用管理的,人员范围和补助标准要以实际工作需要严格把关。

3、最终列入的车改对象和实际享用的购车补贴、用车补助,以

篇二:2016年公务员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

2016年公务员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

近日,四川、内蒙古和重庆相继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和公车补贴标准,到目前为止

共有13个省市自治区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来看看你能拿多少吧!

重庆市:厅局级、处级和科级及以下每月车补标准上限分别为1690元、1040元和650

元。

陕西省:正厅局级补贴1690元、副厅局级1500元、正处级1040元、副处级950元、

正科级650元、副科级600元、科级以下550元。

广东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

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

湖北省:厅局级1690元、县处级1040元、乡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450元。

安徽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6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900元、科级及以

下550元。

山东省:厅局级正职1690元、厅局级副职1560元,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

960元,乡科级正职65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

广西省:标准上限为:厅级1950元/月,处级1200元/月,科级750元/月,科员及以

下650元/月。

贵州省: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50元,科员及

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四川省:厅局级1690元/月,县团级是1040元/月,科级650元/月,科员500元/月,

公勤人员300元/月

内蒙古:正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副厅级每人每月180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

副处级每人每月105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7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60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450元。

云南省:厅局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1200元,科级及以下750元,机关工勤人员

650元。

湖南省:省级党政机关厅级1690元/月、处级1040元/月、科级 650元/月、科员及以

下550元/月。

江西省:厅局级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500元。

地方车改正在有序推进。尽管车改在地市一级尚未开始普遍实施,但“不够用”、“倒

贴钱”这样的基层声音,自去年车改破冰以来一直不断。公务交通补贴会否成为 “新福利”?

如何切实防止公车、补贴“两头占”?针对这些担忧疑惑,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问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是否合理?

答:岗位级别较高的公务出行较多是客观现象,通过统筹资金来解决“级别低出行多”

问题。

关于“补贴不够用”最常见的说法是,基层“跑腿”工作比较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

何按照“行政级别越高出行越多”来设计。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说,补贴标准首先是根据工作 岗位重要性来考虑的,岗位级别较高

的例如开会、调研等公务出行较多,是一个客观现象,因此,首先按照级别制定补贴标准上限。在中央定下的补贴标准上限内, 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细化补贴标准,可以根据出行频次,把岗位划分得更细,更符合当地实际。

对于公务出行的不同情况和差旅费的衔接问题, 中央车改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各地,公

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差旅费保障范围搞好衔接,对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要做好远距离公务出行的差旅费保障,切实保 障好基层调研、下乡、跨行政区域出差等公务出行;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补贴标准相匹配,避免出现保障范围小、补贴标准高的不合理现象。据了解,有些地 方也在开始探索车改后中短途公务出差差旅费包干的办法,鼓励公务员通过自驾车等方式进行短途出差。一些省份有关部门组织向社会公开招标车辆租赁服务公司, 指导和监督中标的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投入运行,用于保障普通公务出行和跨行政区域出差、下乡等公务。

问:补贴会否成为新福利?

答:补贴标准必须符合节支要求,依据公务出行实际成本核定,严格避免改革性补贴福

利化。

记者注意到,当下最受舆论关注的,是各地补贴 标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

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 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有声音质疑,不少地方公布的车补标准都“顶格”定为130%,算不算自谋福利?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介绍,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交 通补贴分为司局级、处级和科级3档。

大多数省份采取了细分档次的做法,分为48档不等。例如广东方案划分了7档: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 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同一地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同地市最高补贴标 准差距不得超过20%。“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有两到三档确实存在顶格情况,但不可能存在全部顶格执行的情况。”中央车改办负责方案审核的工作人员 解释。“顶格并不越格,这在改革允许的范围内。”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表示。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表示,对于地方车改补贴标准 及档次确定问题,中央车改领导小组

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明确要求地方要依据公务出行实际成本核定公务交通补贴,不允许完全按照上限制定标准。同时,省直 机关和全省统算都必须达到7%以上的节支率,否则就必须降低补贴标准,“强调节支率的要求,就是为了避免这一改革性补贴福利化。”

问:如何避免车补公车“两头占”?

答:将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改革不变形不走样;保留车辆喷涂标识并加装定位系统,实时

动态监管。

如何防止出现“一边拿车补,一边用公车”?中央车改办负责人明确表示,纪检监察机

关会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外,要求地方加强保留车辆管理,通过对保留 车辆实行标识化喷涂、加装卫星定位

系统等手段,做到实时动态监管。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标 识,机要通信及应急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也应作明显标识,接受社会监督。该负责人表示,在各省的批复方案中,中央都要求各地采取措施落实“标识化”,这是避免公车改革走回头路、“翻烧饼”的必要做法,也有助于避免出现名为“公车服务平台”却成领导“专车”的情况,中央车改办将把落实“标识化”工作作为下一步监督检查的一项重点。

督查,并通过督查和审计等工作,确保地方车改按照中央各项要求推进,不变形不走样。

篇三:公车改革方案公布

公车改革方案公布: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

2014年07月16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本次公车改革的要点主要有: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将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社会化的方式以及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中新网7月16日电 据央视报道,中办、国办今日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公车改革将全面启动。本次公车改革的要点主要有: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将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社会化的方式以及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本次公车改革,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同时,将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将有三类人群受本次公车改革影响,一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二是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省区市厅局正职的主要负责人,县市区乡镇(正职)主要负责人,各地可以根据实

际出发,鼓励他们参加车改。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采取实物保障的方式;采取实物保障的不能再领取补贴。

三是司勤人员:对于因取消公车而失去岗位的司机和后勤人员,主要采用内部安置的办法,不能简单推向社会。可以安排转岗,提前退休,适当提高退休待遇。

《方案》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意见》对地方补贴标准规定了上限,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标准的150%,一般地区不高于130%。

关于改革的时间表,中央和国家机关力争2014年底前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在2015年底前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完成包括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改革。

对于取消的车辆,要制定处置办法,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处置后的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中央国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车辆处置收入,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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