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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普法总结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0-28 10:39:58 | 移动端:五五普法总结

篇一:五五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总结1

关于报送“五五”普法工作总结的报告

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检查验收年。我局自开展“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农牧业厅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观念明显增强。为构建“一流首府城市,创建一流法治环境”,推动我市文明发展营造了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现将我局贯彻落实“五五”普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普法计划,为普法工作做好组织保证

局党委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行政首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局法规科作为牵头部门,各执法单位作为具体实施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框架模式,形成了完善的一级抓一级、逐级

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一是领导带头学法。建立并完善了局党委定期学法、用法制度,局党委书记、局长范挨计同志不仅自身带头学法用法,而且经常结合本局实际工作积极撰写学法用法心得体会,给农牧业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做出了学法用法表率。二是及时制定下发相关文件。市局在抓好本系统指导性、规范性文件下发落实的同时,及时编写了《呼和浩特市农牧业局“五五”普法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和法律六进实施方案,明确普法的指导思想、对象、目标、学习内容、实施步骤等,下发至局属各单位、各旗县区农牧业局及各乡镇予以落实。及时调整并下发了《关于调整呼市农牧业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等文件。对全市农牧业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动员。本局先后还制定了《干部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呼市农牧业法制宣传制度》、《农牧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重大案件责任追究制》及《农牧业行政执法规范制度》等十几项规章制度,逐步使农牧业执法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同时,强调各执法单位严格按程序执法,按法律程序办事,提高了办事质量和效率,避免了因程序违法而引起的纠纷案件。三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年终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目标。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度、中心组学法制

度、局机关干部学法制度、科级干部学法制度、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及学习考勤制度等,保证普法工作有组织、有制度、有计划地进行。四是及时解决“五五”普法工作经费。本局每年从财政安排5万元用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二、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法制建设氛围

各级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悬挂彩图标语、开设专栏、印发资料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农牧业法律法规和农牧业技术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群众识假、辩假能力,引导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增强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一是利用电台宣传法律法规。经常参加呼市电台举办的《连心桥》和内蒙古电台《行风热线》节目,不断扩大宣传面。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我市农资人员依法经营和农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逐步增强,农牧业监管环境逐步得到改善。二是充分利用农闲时节宣传法律知识。“五五”普法以来,市农牧业局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充分利用正月十五、三月“科技下乡宣传活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法制宣传活动,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法律“六进”活动,积极为市委、市政府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三是及时宣传新颁布的涉农涉牧法律法规。

每年我局针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呼和浩特市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试行办法》、《呼和浩特市基本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出台,都要进行大规模的宣传,力争做到实喻户晓。尤其是针对不同执法单位要进行认真系统的学习培训,深刻领会其内涵,真正做到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由注重行政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四是印发各类宣传资料。每年印发各类农牧业法律法规、农资技术资料、农作物技术、奶牛(羊)饲养管理办法和病虫害防治技术等资料5万余份。组织农资经营户培训、考试,增强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和经营能力。切实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观念和实践能力。五是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市局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依法治市办等部门的要求,积极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及参公人员参加全市公务员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同时,组织全农牧业系统参加由国家举办的“2009年网站法律知识竞赛答题活动”。 针对没有电脑的单位,我局还印制了答卷500余份,以笔答形式参加了该项活动。

三、强化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农牧业执法能力

通过组织培训、法制讲座和案卷评查等形式加强了对农牧业执法人员的政治学习业务培训,特别在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中,通过执法检查、查办案件、质量抽检等执法实践,锻炼了队伍,提高了执法水平。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在执法活动中,一是亮证执法。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进行行政执法必须两人以上,并向当事人出示有效证件,没有取得执法证件的,不允许上岗执法。二是严格履行告知程序。以保护被检查人的知情权、申辩权,保证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准确性。三是认真履行多收价款的退还程序。以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实行集体审议案件制度,严把案件审理质量关。 第一,充分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时候,组织全系统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法律基础课。使大家掌握民法、婚姻法、合同法、处罚法、妇女儿童保护法等基本法律,特别是今年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内容使广大干部职工进行认真系统的学习培训,深刻领会其内涵,真正做到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由注重行政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

篇二:隆回县五五普法工作总结

隆回县“五五”普法工作总结

“五五”普法实施以来,我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平安隆回”、“法治隆回”建设为主线,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工作目标,求真务实,创新特色,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卓有成效地推动了我县“四个文明”的协调发展,为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构建和谐隆回发挥了积极作用,“五五”普法中期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先进。现将“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周密部署,强化责任,有效凝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引力”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2006年初,我县根据中央、省市“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提出的新要求,及时对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和充实,进一步完善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和办公室主任、县“四大家”分管领导任副组长、23个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并在县司法局加挂了依法治县工作办公室牌子,安排了6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抓。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与此同时,全县组建了17人的“普法宣传教育讲师团”,270人的普法工作联络员队伍和1100名义务法制宣传员,在全县形成了“专门人员具体抓、部门配合协调抓、职责分明主动抓”的普法工作网络。

2、周密组织,强化保障。“五五”普法实施以来,我县先

后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隆回县“五五”普法工作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等20多个刚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五五”普法工作目标、任务和职责,把依法治县工作纳入全县文明目标管理考核,将其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同时建立健全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奖惩制度,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好的通报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组织不到位的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使软指标转化成了硬任务。五年来,150余个单位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300余人被评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15个单位被取消了年度文明建设和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另一方面,强化了普法工作保障,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先后10余次专题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五五”普法期间,县财政每年按照人平0.10元的标准预算安排普法经费12万元。

3、加强监督,狠抓落实。为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我县进一步充实了由原县人大、县政协老领导为正副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督查团,每年集中督查1次,每年年底人大、政协专门召开常委会对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评议。与此同时,我们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推动了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如我县中国联通隆回分公司,由于普法不到位,在2007年上半年督查时被通报批评,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了其主管单位邵阳联通分公司,在年底督查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就有了明显进

步和提高。

二、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不断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品位”

1、突出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我县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增加工作投入,累计开展宣传活动100余次,印发宣传资料100万余份,悬挂横幅、刷写标语6000余条幅,办宣传专栏700期,营造起了“法律进农村”的良好氛围。一是积极开展村支“两委”干部法制知识培训工作。每年3月至4月在县委党校,对全县村支两委2000余名干部分8期进行法制培训,使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水平和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二是广泛宣传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五”普法开展以来,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与阳光工程管理办采取组织普法讲师巡回宣讲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共为农民工上法制课400余场次,赠送《农民工普法读本》4万余册,有效地提高了农民工遵守法律、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三是积极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我县按照省市的部署,扎扎实实开展了10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每届都做到“五有”,即有部署、有方案、有活动、有督查、有总结。2007年5月20日,我县组织宣传、国土、公安、司法、民政、计生、林业、农业、环保、卫生、畜牧、质监、信访等13个涉农部门在金石桥镇开展了大型送法下乡暨《农民普法简明读本》发送仪式活动,时任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石民生同志亲临现场,并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我们的做法。此次活动共出动宣传车13台,散发法制宣传资料10000余份,赠送《农民普法简明读本》5000余册,解答法律问题300余起,近

万名农民群众参加了此次活动。四是积极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通过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帮助各行政村清理修订村规民约20余项,使我县各行政村100%的实行了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实现了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先后培育了300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其中桃洪镇白竹桥村、竹山塘社区、梨子园社区、荷香桥镇九牛坳村、石门乡对江村获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三阁司乡小江村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2、突出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年初,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制定了学习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明确学法重点内容,并对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进行督促和指导,同时,通过“请进来”的办法,确保法制讲座的师资水平和学习效果。“五五”普法开展以来,县委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10余次20余课时,共培训普法骨干1000余名,副科以上干部进党校定期培训15场次,轮训29场次,受训面达100%。二是建立重大事项决策法律顾问制度。县委、县政府专门印发了《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和《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在重大事项决策前都要先学习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聘请律师、法律专业人员为法律顾问共同进行分析、论证,确保依法决策。如我县县城郝水防洪堤修建、县城步行街的改建、万和实验学校收购等,都事先进行了法律咨询和论证,有效遏制了盲目决策产生矛盾带来损失。三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出台了《隆回县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和《隆回县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

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等三项制度的考核办法》,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了政府办公会前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等“七项制度”的配套措施,明确了领导干部法律素质考察的具体形式,要求法律知识考试的对象扩大到所有新提拔任用的各级各类领导干部,真正使学习、掌握和运用法律知识的情况成为领导干部综合素质考察和提拔使用的依据之一。四是切实规范干部职工学法培训和考试考核。从2006年开始纠正了以往“以考代学”或“以训代考”的简单做法,全部集中组织考试,统一考试评分标准,真正实现了“以考促学”。建立健全了干部学法档案,使学法情况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晋职、晋级和评定职称、工资套改挂钩。如全县453人由于没有参加2006年度普法考试,2007就没有按时进行工资套改和晋职、晋级,通过补考合格后,组织、人事部门才给其办理相关手续。此后,全县干部参加年度普法考试参考率、及格率均达到100%,每年省市抽考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参考率100%,及格率100%。为增强全县领导干部法制意识,2007年县委、县政府组织了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到邵阳监狱接受警示教育。

3、突出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有效提升青少年法律素质。对青少年法制教育,我们严格按照《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在做到“四有”、“四落实”的基础上,大胆创新,采取“四个到位”抓机制(即机构人员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刚性管理到位、责任督查到位)、“三方联动”建网络(即实行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联动,构建以学校为龙头,学校、家庭、社会衔接的法制教育多维立体网络)、“四大工程”优环境(即法治工程、阳光工程、师德工程、洁校工程)等措施和

篇三:五五普法总结

俞溪头小学2006---2010年普法教育工作总结

在5年中,我校坚持以法治校,强化民主管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按照四五普法规划要求,做到有计划、有要求、有措施、有总结。认真抓好师生的法制教育,努力做到经常教育与集体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通过扎实而有效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学生的法制观念有所增强。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任务。

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研究会议。明确“以强化法制教育为突破口,切实提高德育工作的水平和效率,确保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进一步牢固确立“德育为首”的教育指导思想,党支部、德育处、教务处、团支部、大队部、班主任等各方面形成了法制教育的合力,通过共同探讨,统一思想,确保了法制教育的一致性。

二、民主管理注重落实。

在依法治校的过程中我校领导注意加强民主管理,适时召开座谈会、民主恳谈会、职代会联席会,坚持一年一度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提高职工代表参政议政能力,促进了职工民主治校积极性。每学期的校务公开、财务帐目公开,消除了职工的疑虑。重大问题交给职工代表大会解决,群众说了算,减少了决策的失误。充分发挥职工代表的评议权,对校领导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及时反馈,大大促进了学校领导班子勤政廉政的自觉性,使学校管理更加法制化、民主化。

三、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者的自身素质。

通过各种政治学习、法律知识讲座,组织教职工对《教育法》、《教师法》、《未成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了教职工依法执教,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杜绝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行为的现象,明确了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要求与法律责任。 促进教职工进一步树立遵纪守法、遇事找法的法制意识,增强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意识。

四、学生法制教育课堂渗透、活动辅助。

遵循学校教育的规律,充分利用校园这一特定的文化传递空间,发挥各有关课程在进行法制教育方面的作用和功能,使学生在学习文化知识的过程中受到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以课程教学为主要渠道,形成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紧密结合的学校法制教育的网络和体系。利用课堂对学生进行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通过小学思想品德课、小学社会课进行,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语文、数学、音乐等学科在教学中也爱校、结合本学科特点相应地渗透德育、法制教育内容。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认知水平由浅入深地分阶段有层次地开展法制教育,并积极探索小学法制教育的内在规律,在校内主要通过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日常的思想教育进行;在学校的日常思想教育中,通过升降国旗的活动、专题性的法讲座制教育或报告以及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国家标志的教育、基础文明教育、法律常识和遵纪守法教育,促进学生树立法律意识。

利用学校红领巾广播站、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宣传手段,抓住“12.4”等法制宣传时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法制教育氛 围。组织一系列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1、组织学生通过法制副校长法制讲座,让学生在一个个案例中得到启示,受到教育,不断提高法律意识。

2、组织各班辅导员、少先队中队干部进行“文明礼仪之星”主题班队会活动方案设计比赛。

3、组织各班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剪贴报制作。

4、组织各班学生举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队会。

5、制作学校“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专题板报以及班级“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专题板报;悬挂法制宣传教育标语、横额。

6、组织全校学生积极收看中宣部、司法部合制作“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特别节目。

7、邀请市交警二大队警官到学校进行“关爱生命,安全自护我能行”——交通法规安全知识讲座。

8、组织高年级学生参加学校“普法小卫士杯”《道路交通安全法》比赛。

9、开展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活动,举行“不让毒品靠近我”手抄报比赛,召开主题班队会,组织学生对识毒防毒拒毒进行讨论,使广大学生主动参与到抵制毒品的活动中。

10、学期末邀请市公安局巡警支队110警务大队警官到学校做法制教育讲座。

五、多方联合,拓展教育。

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的作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学生家长的法律意识,通过家长学校、

家校联系信箱对学生家长进行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赢得家庭教育的密切配合。通过家长会向家长讲解家庭对子女教育的责任和重要性,传授子女教育的科学方法,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工作与育人、言传与身教、教育与惩罚的关系。发动老师定期进行家访,加强老师、家长、学生的沟通和联系。从而增强了家长对子女进行法制教育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提高了家教质量。

俞溪头小学2010年5月

为了依法维护教师与学生的合法权益,促使教师与学生能够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并依法规范自身的行为,远离触犯法律的不良行为,确立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校外法律辅导员为副组长、教导处、总务处、少先队等有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并由一名主抓综治安全的中层干部为普法宣传联络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以班主任为主要对象的普法骨干,形成普法宣传教育的合力,确保普法教育的正常化,以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俞溪头小学“五五”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组 长:王哲敏(校长)

副组长:朱登科(校外法治辅导员,法治副校长) 成 员:李海燕(教导处) 杨方进(工会)吕信民(总务处) 周华忠(少先队) 宣传员:杨方进(分管安全工作)周华忠(少先队)

俞溪头小学

2006年3月

为了依法维护教师与学生的合法权益,促使教师与学生能够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并依法规范自身的行为,远离触犯法律的不良行为,确立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校外法律辅导员为副组长、教导处、总务处、少先队等有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并由一名主抓综治安全的中层干部为普法宣传联络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以班主任为主要对象的普法骨干,形成普法宣传教育的合力,确保普法教育的正常化,以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俞溪头小学“五五”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组 长:王哲敏(校长)

副组长:朱登科(校外法治辅导员,法治副校长) 成 员:李海燕(教导处) 杨方进(工会)吕信民(总务处) 施囵囵(少先队) 宣传员:杨方进(分管安全工作) 施囵囵(少先队)

俞溪头小学

2007年9月

为了依法维护教师与学生的合法权益,促使教师与学生能够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并依法规范自身的行为,远离触犯法律的不良行为,确立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校外法律辅导员为副组长、教导处、总务处、少先队等有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并由一名主抓综治安全的中层干部为普法宣传联络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以班主任为主要对象的普法骨干,形成普法宣传教育的合力,确保普法教育的正常化,以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俞溪头小学“五五”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组 长:何钱洪(校长)

副组长:朱登科(校外法治辅导员,法治副校长) 成 员:李海燕(教导处) 杨方进(工会)吕信民(总务处) 施囵囵(少先队) 宣传员:杨方进(分管安全工作)施囵囵(少先队)

俞溪头小学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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