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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0-30 18:28:53 | 移动端: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篇一: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样本)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建设单位(甲方):施工单位(乙方):

年 月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

四、工程造价:

本造价不包含环保部门的监测及验收费用,施工及调试期间的水、电及 药剂费用。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

1、施工前五日内,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2、组织甲、乙双方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双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二、乙方:

1、负责乙方施工区域的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等临时设施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报送甲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天(日历天),

自 年月日开工至 年月日竣工验收。工程具体进度如下:

于 年月日开始工程设计; 于 年月日开始土建施工; 于 年月日开始设备安装; 于年 月 日开始设备调试;

于年 月 日开始系统调试; 于年 月 日进行系统验收。 二、如遇下列情况,乙方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甲方如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

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非乙方原因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7、乙方安装完毕,甲方没有排放污水导致无法进行培菌调试。

第四条 设计进水水量、水质及排放标准 一、甲方所提供水量、水质情况如下: 1、处理规模: 2、委托进水水质:

二、废水处理排放标准: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二级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具体指标如下:

第五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工程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

二、本合同生效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拨付工程总造价的10%,做为设计费

用及其它费用;

乙方向甲方交付图纸时,甲方向乙方拨付工程总造价的30%; 材料、设备进场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拨付工程总造价的20%; 安装完毕,单机试车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拨付工程总造价的20%; 经环保部门监测合格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拨付工程总造价的15%; 质保期满后,甲方一次性结清余款5% 。

篇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印花税

篇一:2013年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2013年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2013年目前执行的最新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明细:

1 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 、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0.3‰ 立合同人;

2 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 、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0.5‰ 立合同人;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0.5‰ 立合同人;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0.3‰ 立合同人;

5 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 械、器具、设备等 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 1‰ 立合同人;

6 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 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0.5‰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7 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 1‰ 立合同人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8 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0.05‰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 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投保金额万分之零点三贴花 0.03‰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 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0.3‰ 立合同人;

11 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 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0.5‰ 立据人;

12 营业帐簿 生产经营用帐册 记载资金的帐簿, 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 0.5‰ 立帐簿人;

13 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 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五元领受人;14 股票交易按交易金额的万分之一 0.1‰ 。篇二:2013年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2013年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2013年目前执行的最新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明细:

1 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 、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0.3‰ 立合同人;

2 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 、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0.5‰ 立合同人;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0.5‰ 立合同人;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0.3‰ 立合同人 ;

5 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 械、器具、设备等 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 1‰ 立合同人;

6 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 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0.5‰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 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 1‰ 立合同人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 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

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0.05‰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 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投保金额万分之零点三贴花 0.03‰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 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0.3‰ 立合同人;

11 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 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0.5‰ 立据人;

12 营业帐簿 生产经营用帐册 记载资金的帐簿, 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 0.5‰ 立帐簿人;

13 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 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五元领受人;

14 股票交易按交易金额的万分之一 0.1‰ 。篇三:核定印花税规定

第二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其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三)采用按其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第三条核定印花税计税依据应遵循及时、准确、公平、合理原则。

第四条地方税务机关依照印花税征收范围,对符合第二条规定范围的纳税人,按以下规定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率征收印花税:

(一)购销业务,分别按实际采购、销售或购销总额7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购销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二)加工承揽业务,按实际加工承揽收入7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加工承揽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三)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业务,按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收取费用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业务,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金额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五)财产租赁业务,按实际租赁金额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财产租赁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六)货物运输业务,按实际运输费用金额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货物运输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七)仓储保管业务,按实际仓储保管费用金额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仓储保管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八)借(贷)款业务,按实际借(贷)款金额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借款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九)财产保险业务,按实际保费收入或支出金额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财产保险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十)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业务,按实际收取或支付金额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技术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十一)产权转移业务,按产权转移实际金额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收印花税。

篇三:安徽省小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安 徽 省

小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安 徽 省 建 设 厅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建筑安装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和内容:(详见附表一)

四、工程总造价:

五、质量等级:

六、开工日期:全部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日竣工验收。

第二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下列第

1、按施工图预算加签证、加政策性调整结算;

2、包工不包料;

3、按实结算;

4、其他。

如采取全部包干金额,一般不得调整。但遇设计变更或政策性调整引起设备、材料价格的调整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可调整合同工程价格。

第三条 价款支付与结算

一、开工前,发包方应按建筑工程量的 %预付工程备料款;

二、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工程工资及费用总金额 %预付;

三、工程进度款双方按协议,但工程竣工时应按工程总价的%,其余 %尾款,待工程竣工后结算;

四、由于工程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价款按变更协议签证手续,其中增减费用,于竣工时结算并报送经办银行;

五、结算依据:

第四条 工程变更

本工程在施工中,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设计。如确需变更时,应由建设单位报原设计单位签发变更通知(文字、图),双方签证协议后通知有关单位,方可变更,变更时必须在该工程施工前进行。

第五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甲方必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

第六条 保修条件及期限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乙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

第七条 双方责任

甲方:

一、工程开工前,应交给乙方施工图纸份,并组织原设计单位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二、做好施工区域内“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及地下原有管道、电路及其他障碍物的清理迁移工作;

三、依照城市规划及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应办的手续;

四、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材料、设备;

1、包工不包料工程,甲方应负责把材料运至现场,按乙方指定位置堆放。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材料设备各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其产品合格证明。如施工材料供应不及时,应在 天前通知乙方,否则应承担停工待料损失,并顺延工期。

2、包工包料工程,经双方协议应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详见附表

二)。

乙方:

一、根据甲方按合同提供的建设工程、文件、图纸、资料和有关规定等,及时编制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二、负责施工现场布置,指定电源、水源、道路和材料堆放位置;

三、及时向甲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提供月份作业施工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以及提供应由甲方供应的材料、配件、设备的供应计划。

四、严格按照施工图和技术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并交付验收;

五、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供施工过程中一整套资料交给甲方;

六、已完工的房屋、建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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