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论文?写好论文?免费论文网提供各类免费论文写作素材!
当前位置:免费论文网 > 美文好词 > 规章制度 > 防突预警制度

防突预警制度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8-11-08 14:12 | 移动端:防突预警制度

篇一:非突预警管理规定

平煤股份六〔2011〕144号

关于转发《平煤股份公司非煤与瓦斯突

出煤层防突预警管理规定》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平煤股份公司非煤与瓦斯突出煤层防突预警管理规定》(平煤股份〔2011〕208号)已于2011年11月27日印发。现将其转发,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 1 -

平煤股份公司非煤与瓦斯突出煤层

防突预警管理规定

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煤层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逐渐增大,同时存在瓦斯赋存条带性和瓦斯涌出不均衡性。为防止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及突出矿井非突出煤层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所有非突出煤层的新采区、新水平或生产区域垂深下延达到50米,必须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及其它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参数,并建立台账或数据库。测定瓦斯压力达到0.74Mpa或含量达到8m/t时,必须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

第二条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作面应纳入预警管理:

(一)煤层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超过临界值(0.74Mpa、8m/t)的80%。

(二)非生产期间瓦斯浓度达到0.5%的。

(三)每月计算掘进工作面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生产期间出现一次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5m/min的。

(四)开采深度超过600m的。

(五)高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和非岩巷掘进工作面。

(六)石门(含立井、斜井)揭煤地点。

第三条 纳入预警管理的工作面必须做到:

(一)工作面纳入矿(井)重点监控工作面瓦斯监控日报。

- 2 - 333

(二)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防瓦斯措施。

(三)每月下旬测定防突技术参数(q值和s值),连续测定不少于两次(测定结果在瓦斯日报中注明并上报通风处)。

(四)绘制并定时修编工作面煤层瓦斯地质图。

第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纳入准防突管理:

(一)在施工炮眼、探水或地质构造钻孔时出现中度以上喷孔的(喷孔分级见附件)。

(二)工作面作业过程中出现中度以上煤炮的(煤炮分级见附件)。

第五条 纳入准防突管理的工作面必须做到:

(一)首次出现第四条所列现象的,立即停止作业,制定专项措施报公司通风处备案。

(二)采取物探或钻探相结合的办法探明异常区,有异常时必须采区瓦斯排放钻孔或瓦斯抽采措施。

(三)应采取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措施。

(四)预测超标或执行排放孔措施中仍不能消除喷孔、响煤炮的,必须按防突规定的要求执行局部防突措施。

(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六)进行防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重点为防突基础知识、防突技术管理、打钻喷孔、煤炮分级标准等。

(七)完善专用回风系统。专回系统完善前,回风系统工程施工不得与采掘面平行作业;采掘面生产期间应切断回风系统中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 3 -

第六条 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体系

(一)预警管理的责任领导为单位总工程师,责任部门为单位通风科(区),监管部门为单位安检科。

(二)措施中参数测定纳入矿井月度生产作业计划,措施执行纳入生产作业工序,制度执行纳入业务保安部门职责、纳入安全管理部门监督考核。

第七条 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依照《平煤股份公司严格重大隐患责任追究的若干规定(试行)》(平煤股份〔2011〕1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各单位应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全员学习,并按照本规定建立本单位非突煤层防突预警管理制度,培训部门应将非突煤层防突预警内容纳入培训范畴,提高干部职工非突出煤层防突预警意识。

附件:打钻喷孔、煤炮分级标准

- 4 -

附件

打钻喷孔、煤炮分级标准

为使现场人员准确掌握突出预兆,现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喷孔、响煤炮等现象分级进行描述,便于出现异常时有针对性地进行下一步操作,同时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防止瓦斯超限和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标准。

一、喷孔(按轻重程度分为三级)

(一)轻度喷孔:钻进过程中间歇性喷孔,停钻即停,有少量颗粒喷出,里探增幅0.2%以内。

操作指导:减缓钻进速度,保持钻孔内通畅,无浮渣。

(二)中度喷孔:钻进过程中连续喷孔,停钻后持续1-2min,喷出颗粒直径3mm,钻屑明显增多,抛出距离1-2m,里探增幅0.3%以内。

操作指导:立即停止钻进,反复进退钻杆,保证钻孔通畅,确保瓦斯均匀释放,待环境瓦斯浓度、外回风瓦斯浓度无异常后,可缓慢钻进。

(三)严重喷孔:停钻后连续喷孔超过2min,且带出大量钻屑;抛出距离大于2m或伴有煤炮声;里探增幅大于0.3%,外探增幅大于0.2%。符合上述任一条件,即判断为严重喷孔。

操作指导:禁止钻进,钻机保持空转或拔钻,防止钻杆夹死、钻具损坏,环境瓦斯达到1%时,立即停电撤人。 - 5 -

篇二:《防突预警管理规定》 专项培训教案

《防突预警管理规定》

专项培训教案

XXXX队

教学时间:

教学课题:《防突规章制度》

教学地点:队会议室

教学主持人: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为了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有效预防煤矿突出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根据本规定对煤矿企业(矿井)和有关单位的防治突出(以下简称防突)工作实施监管、监察。

本规定所称的突出煤层是指在矿井范围内发生过突出的和经鉴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突出矿井的矿长是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应当建立防突工作体系,突出矿井应当健全防突机构、管理制度及各级岗位责任制。

突出矿井的防突工作应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未经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并达到要求指标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区域防突工作应当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

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根据突出矿井的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具体的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建立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技术体系。

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分析、查找突出的原因,并在采取措施消除突出隐患、强化实施综合防突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

非突出矿井首次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按突出矿井的防突要求建立防突机构和管理制度,编制矿井防突设计,配备安全装备,完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系统,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等。只有达到本规定的各项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教学时间:

教学课题:《防突规章制度》

教学地点:队会议室

教学主持人:

一般规定

地质勘探单位应当查明矿床瓦斯地质情况,井田地质报告应当提供煤层突出危险性的基础资料。

基础资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煤层赋存条件及其稳定性;

(二)煤的结构类型及工业分析;

(三)煤的坚固性系数及煤层围岩性质及厚度;

(四)煤层瓦斯(二氧化碳)含量、瓦斯成分、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等指标;

(五)标有瓦斯含量等值线的瓦斯地质图;

(六)地质构造类型及其特征、火成岩侵入形态及其分布、水文地质情况;

勘探过程中钻孔穿过煤层时的瓦斯涌出动力现象;

矿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立即进行突出煤层鉴定,鉴定未完成前必须按照突出煤层管理:

(一)煤层有瓦斯动力现象的;

(二)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突出的;

(三)突出矿井开采的非突出煤层以及有突出煤层的煤田内高瓦

斯矿井的开采煤层,在矿井延深和开拓新采区(盘区)的过程中测定的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超过0.74MPa的。

突出矿井的巷道布臵应符合下列要求和原则:

(一)运输和轨道大巷、主要风巷、采区上山和下山(盘区大巷)等主要巷道必须布臵在岩层或非突出煤层中;

(二)应减少井巷揭穿突出煤层的次数;

(三)井巷揭穿突出煤层的地点应合理避开地质构造破坏带;

(四)突出煤层的巷道应优先布臵在被保护区域或其他卸压区域。

突出煤层任何区域的任何工作面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前,均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

突出矿井的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每季度、突出矿井矿长应当每月专题研究、检查、部署防突工作;保证防突科研工作投入,解决防突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确保抽、掘、采平衡,确保防突工作和措施的落实。

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及矿井技术负责人对防突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检查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煤矿企业分管负责人、矿井分管副矿长负责落实所分管的防突工作。

煤矿企业、矿井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责;区、队、班组长对管辖内防突工作负直接责任;防突人员对所在岗位的防突工作负责。

篇三:防突预警

关于开展《防突预警管理规定》专项培训活动的

通 知

各单位:

为切实抓好防突知识培训,提高全员对非突煤层的防突意识,根据《平煤股份公司非煤与瓦斯突出煤层防突预警管理规定》(平煤股份?2011?208号)和平煤股份安培便?2012?01号关于开展《防突预警管理规定》专项培训的通知要求,现将开展专项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防突预警管理规定》专项培训正常开展,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邓五先

成 员:马玉生 曹树海 刘庆军 董国胜 吴建宇

谭昆云 何存毅 王建军 宋 玉 马云岭

温超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宋玉(兼)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编制专项培训计划、大纲、教案等,选聘专兼职教师,机构名单于1月15日前报职教中心备案,并认真落实开展此项活动,专项培训活动纳入基层区队“三个一”活动内容。

三、活动时间安排

自2012年1月开始至3月末结束,活动分三个阶段进

行。

第一阶段: 1月1日—1月31日,为各单位组织学习关于印发《平煤股份公司非煤与瓦斯突出煤层防突预警管理规定》的通知(平煤股份?2011?208号)阶段。各单位利用周五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业余自学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在各单位学习培训的基础上,组织阶段考试 。

第二阶段:2月1日—2月28日,熟记《平煤股份公司非煤与瓦斯突出煤层防突预警管理规定》,全面复习并组织阶段考试。

第三阶段: 3月1日—3月31日,除职教中心专职教师送教下队外,各单位聘请副总以上领导讲课并组织阶段考试。

四、几点要求

1.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基层区队要充分认识所面临的防突严峻形势,提高全员防突意识、实操技能和应急避险、自保、互保能力的必要性。通过安全培训逐步达到人人都是“防突工”的目的,最终实现“三零”目标。

2.按照各单位入井人员数,要求参培率达100%,各阶段参考率100%,合格率不低于95%。

3. 机关生产科室入井人员组织培训,要求参培率、参考率达到100%。

4.此次活动,除专职教师授课外,各战线副总师以上,

以及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授课,并有详细的授课教案、课件备查。

5.对抽考不及格或抽考成绩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立即下岗培训,并追究有关部门的连带责任。

五、考核奖惩。根据考核结果,纳入月度绩效考核和季度安全奖惩。

附:1. 平煤股份?2011?208号文件

2.《防突预警管理规定》专项培训考核标准及办法

平煤股份十二矿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平煤股份〔2011〕208号

关于印发《平煤股份公司非煤与瓦斯突出煤

层防突预警管理规定》的通知

原煤生产单位,机关有关部门:

《平煤股份公司非煤与瓦斯突出煤层防突预警管理规定》已经公司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此为电子公文)

平煤股份公司非煤与瓦斯突出煤层

防突预警管理规定

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煤层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逐渐增大,同时存在瓦斯赋存条带性和瓦斯涌出不均衡性。为防止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及突出矿井非突出煤层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所有非突出煤层的新采区、新水平或生产区域垂深下延达到50米,必须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及其它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参数,并建立台账或数据库。测定瓦斯压力达到0.74Mpa或含量达到8m3/t时,必须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

第二条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作面应纳入预警管理:

(一)煤层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超过临界值(0.74Mpa、8m3/t)的80%。

(二)非生产期间瓦斯浓度达到0.5%的。

(三)每月计算掘进工作面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生产期间出现一次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5m3/min的。

(四)开采深度超过600m的。

(五)高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和非岩巷掘进工作面。

(六)石门(含立井、斜井)揭煤地点。

第三条 纳入预警管理的工作面必须做到:

(一)工作面纳入矿(井)重点监控工作面瓦斯监控日报。

(二)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防瓦斯措施。

(三)每月下旬测定防突技术参数(q值和s值),连续测定不


防突预警制度》由:免费论文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
链接地址:http://www.csmayi.cn/meiwen/13173.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