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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办公室工作计划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8-11-08 14:42 | 移动端:检察办公室工作计划

篇一:2016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10篇

2016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10篇

第1篇

为进一步提高全局环境行政执法水平,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落实省厅“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执法检查计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6年全局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总体部署,努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有效的依法行政体系,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环境权益。

(二)编制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在执法检查中做到主体合法,行为规范,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2.突出重点、全面覆盖。以危险化学品、涉重金属行业、饮用水源流域等为重点,开展定期和专项检查。

二、执法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执法要求

1、依法依程序检查。执法检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环境现场执法监察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并依照法定职权开展执法工作,必须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两人或两人以上,并示证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规范执法文书。每次执法检查必须制作现场检查文书,所有执法文书要参照《关于印发<省环境保护厅行政执法常用文书格式的通知》执行;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的应用。所有文书必须建档保存,逐步建立健全辖区内环境监管“一执法对象一档”数据信息库。对检查中发现企业涉嫌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还要按要求制作《调查询问笔录》或《现场检查勘查笔录》、采样监测记录、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据材料,制作规范模板见附件6。

3、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

①对非法企业、国家明令取缔的“十五小”企业、淘汰落后设备(生产线)、风险隐患突出且治理无望的企业,一律提请县政府取缔关闭;

②对存在严重环境风险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违反建设项目有关法律法规、污染防治设施、应急设施不配套,超标排放、不按规定转移、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一律依法查处;

③对拒不落实停产决定的,要严格按照省环保厅、监察厅、经信委、电力公司联合下发的《关于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采取停电、断电等强制措施的通知》(湘环发〔2016〕19号)的相关要求实施停电、断电;

④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⑤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侦办。

4、跟踪落实整改。对所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要做出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具体行政行为,均要纳入本级后督查案件实施管理,建立“谁检查、谁跟踪落实到位”的责任机制,按照《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有关要求跟踪督办,直至整改落实到位。 对实施行政处罚的,要按时将处罚情况填报到环保部12369网站《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

理信息系统》,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罚信息和整改落实情况。同时要将查处的违法问题和处理情况作为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工作目标:“有计划”执法,即相对明确环境执法的责任、执法频次、执法范围,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执法;“全覆盖”执法,即根据网格化管理,将全县所有排污单位纳入执法范围,不留空档、不留死角;“规范化”执法,即统一规范环保部门的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行为和执法标准。通过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环境执法检查,进一步明晰环保部门执法责任,加强现场环境监管和执法,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

三、检查时间和频次

(一)检查时间:2016年1月至12月。

(二)检查频次

1.监察大队:⑴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生产状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现场监督每月不少于一次,一般的排污企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⑵对国家和省级审批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对市级审批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对县本级审批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

2.监测站:按污染源的排污量及类型、毒性危害程度、所处地理位置、特征污染物、守法情况、信访投诉、信用评价等级等因素,将污染源企业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A类,每季度监督性监测不得低于一次:辖区内所有在环保部下发的《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中企业;《名单》之外的所有涉重金属、涉危险化学品、冶炼、化工(石化)、电镀、制浆及造纸、水泥制造(仅有粉磨站除外)行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城镇生活垃圾填埋(焚烧)厂、医疗废物处理厂等;上一年度内因违法排污被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群众重复赴省、赴京上访投诉举报企业。B类,每半年监督性监测不得低于一次:辖区内除A类企业以外的医院、医药、食品、农产品加工、采矿(选矿)、建材、电子废弃物拆解、水泥粉磨站等行业企业;上年度内被环保部门下达过改正违法行为行政命令的企业;赴市级上访或反复投诉企业。C类,每年监督性监测一次:辖区内机械加工、无生产废水、废气排放的纺织、包装、木材加工、轻工;学校和城区内污水未进入集中处理设施处理的第三产业;有过违法行为企业;有群众投诉的企业。D类,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监督性监测:辖区内污水进入城市管网的城区第三产业;其它污染源企业。

3.固废站:⑴危险废物类执法检查: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每月检查1次。⑵核与辐射类执法检查:对使用V类放射源,伴生放射性生产单位每年现场检查不少于2次;对使用Ш类射线装置单位的现场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协助市局开展现场检查。

4、管理股: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⑵对中央财政、省财政支持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⑶对全县15个乡镇饮用水源地每年检查一次,对我县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每季度检查一次。⑷对减排项目每月检查一次。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监管频次计划要求予以落实,并遵守有关廉政纪律,公正、公开、公平执法,虚心接受执法对象的监督。

第2篇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和市、县相关要求,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特制订我局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法治建设纲要》,努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明确执法内容,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依法行政体系,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环境权益。

二、工作目标

建立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体系,大力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加强,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明显提高,使环境保护监管各项工作制度更加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更加完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三、基本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把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对环境的权利和利益作为依法行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可信、权责统一,切实转变行政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风,深化职务意识和服务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深化责任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四、组织机构

五、具体工作

1、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学习宣传活动、年度普法宣传活动。

2、开展依法行政岗位培训,提高行政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执法为民意识、履行职责意识和大局意识。

3、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决策制度、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依法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制度、依法行政报告制度。

4、严格执行《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和《省政府服务规定》

5、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多方面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开展岗位执法基本训练。

6、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污染信访投诉,尤其对热点、难点问题,要善于处理、勇于处理。

7、加强执法人员的勤政廉洁工作,杜绝违法乱纪事件的发生。

8、严格执法、全面完成上级下达各项依法行政任务。

第3篇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县“五五”普法和法建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通过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管理法制化水平,提高全县公民的统计法律意识和法律责任,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服务中心。以促进“十二五”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努力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法治建设为中心,落实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

2、坚持服务群众。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统计权益为出发点,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知识的需求,积极利用法律武器减少、化解纠纷和矛盾。

3、坚持求实创新。研究探索新时期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的内在规律,创新工作思路,创新方法手段,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对象,提出切合实际的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目标要求和重点内容,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二、主要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推动管理相对人树立统计法制观念,自觉做到知法守法、依法统计,加强和改善自身统计行为,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统计法律意识,广泛开展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活动,共同参与和监督统计工作,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主要任务

1、对领导干部采用统计讲座等方式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理念。对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充分采用短期培训、专家讲座、主题学法、知识竞赛、案例分析、参观学习等形式,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统计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和掌握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行政法律知识特别是与统计相关的各专项法律法规,学习国家新颁布的统计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及与本职工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2、对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统计管理人员,采用培训、参观、学习、普法宣传等形式,重点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组织国家重大统计政策学习,树立统计权威,通过典型事例提高管理相对人的守法意识,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6至6月15日)

制定《县统计局法治创建活动规划》。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6日至9月30日)

根据创建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做到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扎实认真开展创建活动。

(三)考核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2月30日)

根据上级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迎接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检查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统计局法治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政策法规股,由政策法规股承担法治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加大保障力度

安排相应的法治创建活动和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配备适应法制宣传工作需要的装备和器材,保证工作的有效运转。

(三)加强监督检查

与法制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不断推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第4篇

为进一步提升卫生系统干职工法治意识,全面推进卫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县2016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和《县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局2016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一)严格落实县卫生行政执法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案件行政裁量权基准

运用与案件审批。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

(二)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认真开展行政许可清理,按要求实行一站式办理,进一步明确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与时限。

(三)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工作。按县法制办的要求,7月底前报送2个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二、贯彻落实《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服务规定》

(一)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制度。对以本单位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提交局法监股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报县法制办审查,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即统一审查、统一登记和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时,要经分管局长审核、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按期反馈。

(二)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提出的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对我局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登记。

(三)严格落实《省政府服务规定》。制定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开展十二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卫生需求。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二)严格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形式等方面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行认真把关。

(三)贯彻落实《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实施办法》,大力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凡是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行政决策,都要举行听证会。

四、完善学法制度

(一)加强卫生系统干职工法制学习。局机关及各单位组织干职工、医务人员开展《省政府服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二)开展卫生执法人员和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对30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和51名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开展执法学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卫生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三)对初次申领执法证人员,需经县法制办培训并考试合格领取行政执法证后方可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五、扎实推进三项工作

(一)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按县法制办统一要求,完成好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单位和示范点的创建活动。

(二)推进合同备案审查工作。贯彻落实《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合同标的为100万以上的合同报县法制办审查备案,标的为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合同报法制办备案。

(三)推进法律顾问落实工作。贯彻落实《县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卫生系统各单位按照各自的实际,作好落实单位法律顾问的相关工作。 第5篇

一、目标任务

以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和利益,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目标;以维护粮食流通秩序,规范粮食经营行为,依法开展对全县

篇二:二О一一年检察工作计划

二О一一年检察工作计划

作者:开平检察院 来源: 日期:2011-5-30 23:41:13 人气:405

2011年,我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着力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把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打造幸福开平,为实现开平“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良好开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要坚持把保障开平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我院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首要责任,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充分发挥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一是依法严厉打击走私、偷税骗税等严重经济犯罪,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二是依法打击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发展、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活动,继续加大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力度,突出查办农村“三资产”管理、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以及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中的职务犯罪。三是依法打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及严重破坏生态、浪费资源的犯罪。四是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活动。五是依法引导本地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与翠山湖开发区联合开展专项预防工作,为招商引资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围绕法律监督触角的延伸,大力推动检察室工作

坚持立足法律监督职责、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检察室贴近基层、接近群众的优势,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收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新要求和新希望,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与检察工作相关的突出问题。围绕2011年镇(街)、村两级的换届选举工作,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换届选举依法、顺利进行提供司法服务。充分发挥检察室作为基层平台的作用,协助其他检察业务的开展,如开展“阳光检务”进基层,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等。

进一步规范检察室工作机制,加强理论探讨,规范职责任务、履职方式、工作程序和服务办法,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解决人员编制、基础设施和经费保障等问题。切实加强对派驻检察室的管理和监督,防止超越检查职权、违法违规办案和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推动检察室建设规范健康发展。

三、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三项重点工作

深刻认识当前错综复杂的维稳形势,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执法办案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作用,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强源头治理,促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和根本性问

题。一是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深入开展文明接待活动、下访巡访活动,落实联合接访、检察长接待日机制。创建民生热线,进一步畅通群众控告申诉的渠道。二是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办理的重大复杂案件、热点敏感案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群体性事件所涉及的案件等,认真评估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明确提出意见,科学制定预案。三是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与检察室联合开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调查,建立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依法从宽处理机制。提高运用法律政策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水平。四是继续以提高办案质量为核心,强化批捕、起诉工作。适时介入重大案件侦查活动,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进一步提高对不捕、不诉和退查案件的释法说理水平,增强与侦查机关的沟通配合。五是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和社区矫正监督,加强对服刑人员特别是监外执行人员等人群的帮教管理。立足检察职能,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提出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的检察建议。

四、围绕反腐倡廉建设,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推进社会化大预防、系统预防、专项预防和个案预防,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一是结合党委中心工作和自侦办案业务实际,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职务犯罪案件。二是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注重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等关系,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深入开展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继续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建立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基地。

五、围绕维护司法公正,加大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

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人大《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开展诉讼监督能力建设专项活动,全面加强诉讼监督。

一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保障诉讼活动严格依照法定原则和程序进行,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在立案监督中,落实《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建立与公安机关信息通报制度和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监督立案后的催办,增强监督实效。在侦查监督中,重点监督纠正滥用和随意改变强制措施、刑讯逼供、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和侵犯诉讼权利等问题。在诉讼监督中,全面开展听取被害人意见机制。在刑事审判监督中,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规定,注重运用提请抗诉手段加强对裁判不公问题的监督,正确把握抗诉条件,重点监督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 二是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第二次民行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健全与法院的沟通协调机制,充分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开展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的

法律监督,做好督促起诉、支持起诉、息诉和解等工作。要注意发现、查办执法和司法不公背后的司法腐败案件,使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与诉讼监督工作相互促进。

三是强化监所检察工作。严格落实《在押人员约见驻所检察人员制度》、《关于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办理公证业务的暂行规定》、日常巡视检察、安全防范检察等制度。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联合检察室,摸清社区服刑人员的具体情况,有效预防和减少脱管漏管,实行未成年矫正对象专项检查活动,对未成年人实行“一对一”的帮教,约见未成年的社区服刑人员和部分家长,了解各部门帮教的情况和帮教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实地了解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生活学习情况。

六、围绕“阳光检务”和改进检察工作,稳妥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

牢固树立阳光、透明行使检察权的理念,建立“阳光检务”的长效机制,推进执法规范化和自身监督机制建设。拓宽阳光检务进基层、进社区渠道,通过与市内其他单位加强联系、沟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检察职能。认真落实我院《关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规定》,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的联系。贯彻落实《关于邀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检察委员会的试行办法》和《检察工作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试行办法》。

认真落实上级检察院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继续深化量刑辩论、不捕不诉理由说明等制度,推动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推进案件管理中心运作。深入推进派驻镇(街)检察室工作,及时总结汇报,规范工作流程。

七、围绕公正廉洁执法,继续抓好队伍建设

抓好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认真总结我院在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好做法,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完善检察职业道德教育长效机制,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确保队伍经得起考验、挡得住诱惑、守得住清廉。

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着力提高班子统筹谋划检察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完善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配合党委加强对检察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深度考察,打造强有力的领导核心。继续贯彻落实“五个突出”措施,即要求党组成员在政治上突出坚定性、在决策上突出民主性、在工作上突出开拓性、在作风上突出务实性、在生活上突出廉洁性。高标准落实“规矩优先、宽严适度、公正少私、心中有数”的领导班子措施。

大力开展各项业务培训和素能培训。有目的、有计划地协调、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干警的实战能力。提早动员符合司法考试条件的干警早作准备,引导应考干警以八小时之外个人自学为主渠道进行复习,并想方设法为干警提供一些复习资料,切实提高司法考试通过率。

毫不松懈地抓好自身监督制约建设。认真落实《廉政准则》、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和诫勉谈话等制度,落实《2010-2012年检察机关反腐倡廉教育实施意见》。紧密结合检察业务开展检务督察,认真落实检察官职业道德行为基本规范、严格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做好涉检信访案件评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继续推动省人大出台的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工作,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开展。贯彻落实我院制定的两个《试行办法》,及时总结经验做法。

继续抓好检察文化建设,坚持用健康、高尚的活动引导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的行为。在重大节日前均要开展相应的庆祝活动。如在“三八妇女节”组织妇女干部外出学习交流,“五四青年节”组织青年团员开展系列活动等,以纪念建党90周年为契机,在“七一建党节”前,开展征集“重温入党申请,不忘入党誓言”心得活动,将心得体会汇编成册。从第二季度开始,每天在院内播放红色歌曲。大力宣传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成就,树立检察先进典型。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创新,全面实施文化育检工程,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加强思想观念引导。

八、围绕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开展

要始终对照《2009-2012年基层检察院建设规划》的要求,围绕促进公正执法,着力在提高执法能力、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内部管理上下功夫,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继续优化检察信息网络,完善应用系统,抓好各类技术检验鉴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提高应用效益和水平。

强化基础,加强检务保障,争取市委、人大和政府等各方面的支持。加快科技强检的步伐,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为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物质保障。要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深入研究关系政法工作、检察工作发展全局的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高度重视网络安全,技术部门要抓好单位局域网和互联网的建设维护工作。继续抓好保密、统计、档案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工作有序开展。要围绕检察工作重点,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做好检察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向上级和社会各界反映工作情况。

开平市人民检察院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篇三:检察系2012年教学工作计划

检察系2012年教学工作计划

新的一年即将开始,检察系在总结2011年工作的基础上,结合2012年学院的整体安排,以中央财政支持为契机,加强专业建设。特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如下:

(一)理清专业建设思路 优化专业建设方案

按照中央财政部和国家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司的要求,专业建设要实行行业对接。面对我院学生不能参加招检考试的现状,以及检察院的工作实践,我们对于检察专业的建设,我们将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着重的探讨研究,计划邀请检察院的同志和有关法律方面的专家一起对检察专业建设进行探讨,对检察专业进行重新定位。按照“课程体系具有前沿性和前瞻性,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专业课程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原则,进一步优化专业建设方案。完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使课程结构模块化,充分体现新知识、新思路和新方法。与用人单位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建立动态的、多元的课程结构和内容。做到人文科学与技术教育相结合,教学内容改革与方法手段改革相结合,基础理论的应用与实践能力的培养相结合。

(二)完善教学设备 优化办学条件

针对我系教学设备严重不足的现状,争取利用财政支持进行必要而又紧迫的建设。

1、尽快进行2号楼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安装,解决制约我系教学手段落后的瓶颈问题。

2、计划建设速录实训室,为我系学生开设速录课程,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

3、建设我系专业的模拟法庭,增强学生的法庭实训能力。

4、计划申请为我系教师配备笔记本电脑,改善教学条件。

(三)加强培训 完善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的水平对教学质量的高低起着决定作用。为满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进而实现检察事务专业的培养目标,按照“挖潜、引进、借力”的师资队伍建设思路,以切实加强师德建设为基础,通过各种途径促进教师教学、科研能力与水平全面提升,为人才培养奠定基础。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我们计划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搞好高职教育理论的学习,进一步明确本专业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 二是有计划的开展培训,争取教师到公、检、法、司锻炼的机会,提高教师的实际操作能力;

三是从有关业务单位聘请业务骨干任兼职教师,增强实训课教学的能力; 四是加强师德教育,培养教师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的精神,树立教师良好的人格形象;

五是着力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能力,使本专业所有教师都能掌握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

通过以上措施,力争通过自己培养和引进等方式,扩充我系专业教师队伍。 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教学技能上,培养更多的教学能手,在杜绝“学生不满意教师”的出现。对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向学院推荐,使他们成为教学骨干。

2、整体发展上,继续搞好传帮带,注重师资队伍梯队建设,制定系内督导评课制度。

3、业务素质上,重点培养和建设自己的专业课教师队伍。争取选派1-2名教师进行外出进修或到检察院学习专业知识。

(四)进一步开展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课堂教学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我们将在课堂教学中进行教学方法的改革探讨。教学方法是教师的一项技能,好的教学方法能创造出非常好的教学效果,因此,充分进行教学方法的探讨是教学工作中重要的一部分。

针对高职高专院校的特点,我们将探讨如何培养出实践能力较强的检察人才。在教学中,将探讨改变全部填鸭式的教学方法,培养创新理念。改革教学模式,废除堂堂灌、满堂灌的落后教学模式,提倡研究式、探讨式、交互式教学模式,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和教师的主导作用。提倡灵活运用多媒体教学、案例教学、辩论教学、模拟法庭等多种教学方法。提倡老师在课堂上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的动口、动脑、动手能力,激发他们进行发散思维。提倡每位教师给学生上1次辩论课(培养学生动口能力)、上1次实践操作课(培养学生动

手能力),加强对学生技能的培训工作,注重对实践能力的培养。如果每位老师都能落实的话,每个班一个学期可以上到6次辩论课,6次实践操作课,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得将以很大提高。

(五)开展丰富多采的学术活动,搞活学术氛围。

在学术交流方面,我系将有计划实行走出去学习、请进来演讲的交流方式。在学院的计划内,支持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同时,有计划地聘请一些专家、学者来我院做专题学术报告。通过这些形式,提高教师进行科研的热情,鼓励并支持教师发表学术论文、申报科研课题。聘请检察系统的业务骨干来我院进行实践性的指导,使科研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新的一年里,具体计划有:

1、计划和检察院联合举行一次面向检察系统的专门性学术研讨。

2、校内将推荐1-2名教师举行学术讲座,根据教学具体情况,推荐1--2名教师作公开课。

3、继续聘任一批在市内外有一定影响的政法和行政机关的人才担任我系客座教师,来我院讲学、讲座。

(六)继续加强教学常规管理

在学院做到教学管理上权责明晰的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规范教学日常管理,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健全教学检查、评价、激励机制,实行有效管理,保证教学秩序,完善信息员制度,加强教学督导,提高教学质量。在教学管理中运用网络化手段,借鉴别人成功的经验,使决策和管理增强科学性和规范性,减少盲目性和经验性。

1、对任课教师做好出勤、执行教学计划情况、是否正常组织教学等方面的检查与监督;对学生,严格按照教务处、学生处的相关文件,认真落实与执行相关请假制度,维持课堂良好秩序。

2、在教学质量管理和监控方面,重点做好检查性听评课活动,定期听课,做到制度化、经常化。并通过学生座谈会形式,继续落实系内的学生参与评价制。把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和受学生欢迎度作为年终评优评模的重要依据。

3、要求任课教师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制作课件,提升教学效果。

(七)、教材建设工作

在教材建设中,重点推进专业课教材的编写工作。教材是课程建设的基本工

具。为了适应高职高专教学的需要,结合学院的培养目标,我系着手从两方面改进教材建设。一方面,从我院实际看,为了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学生档次,学院在选用教材上,选用了一批优秀法学专业教材,另一方面,由于我系检察事务专业性较强,业务性课程目前没有合适的教材,因此,我系计划组织老师和检察院同志继续编写检察专业系列用书。2012年,争取再出版1至2部专业教材。

(八)、学生实习与技能训练工作

实践教学是高职高专课程建设的重要一个环节。在新学年的课程建设中,我系实践教学建设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加强和完善:一是完善实践教学;二是通过开设模拟法庭和录像教学,增强检察法律知识的实务性;三是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依托,为学生提供直接参与实践的机会;四是组织毕业生到检察院进行顶岗实习。

做好学生实习和技能训练工作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联系实习单位,为2007级毕业生实习作好准备工作。

2、配备实习指导教师,注重对指导教师的思想和专业的培训。

3、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检察系

201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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