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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密码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8-11-08 13:51 | 移动端:购房合同密码

篇一:购房合同范本范例

借名购房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以乙方名义购买座落在房屋一事,特订立如下合同。

1、 年 月 日,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为甲方购买座落在房屋一套,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2、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以乙方名义与xx有限公司(下称“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购房款 元,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及承担。

3、由甲方以乙方名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银行按揭贷款及办理购房的所有相关手续,甲乙双方均认可银行首付款及每月的按揭贷款等所有购房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甲方是实际出资人。

4、乙方代甲方购买的座落在房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享有该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乙方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无权行使甲方享有的前述权利,亦不得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出租、抵押及赠与。

5、购房首付款、按揭还款、抵押费、保险费,所有交款凭据由甲方保管,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交款手续。

6、座落在房屋产权证暂办至乙方名下,产权证由甲方保管,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将产权变更至本人名下,或转让、出租及抵押该房屋,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拒绝。

7、乙方因代理甲方购房的合理交通费、误工费、通讯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8、乙方有义务将本协议代理购房事宜通知乙方的所有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父母、子女及配偶),保证其利害关系人不得主张座落在房屋所有权利。

9、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后,乙方有义务协助将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更名到甲方指定名下。

10、甲方对该房屋进行的装修及在该房屋内添置的所有家具、家电及物品

均归甲方所有。

11、乙方应当恪守诚信,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在其名下时不得侵害甲方的利益,如果乙方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进行毁损,乙方应当负责全额赔偿;如乙方恶意侵占、转卖、抵押及赠与该房屋,乙方应当按房屋当时市场价格给予甲方赔偿,并承担相当于房屋价值 %的违约金。

12、乙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不得拒绝、拖延履行代理购房的协助义务,如随意解除本协议或拒绝、拖延履行代理购房的协助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13、在经得甲方同意的情形下,乙方可以出售该房屋,所得价款乙方应当全部支付给甲方。

14、争议的解决方式:

1)双方友好协商。

2 )诉至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1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成立。

16、本协议自座落在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年月日篇二: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范文样本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范文样本

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

同遵守。

甲方保证本房屋无查封、无债务纠纷,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 ____市___________ 区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 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合同签订日之前该房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 、甲方应当于----年-----月---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 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1 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元。

2 、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1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 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 、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 、如因规划部门导致房屋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涉及拆迁补偿以甲方名义实施,补偿款为乙方所有。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 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年 月 日

见证人:

年 月 日篇三:上海市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特 别 告 知

一、本合同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

二、除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出售商品房、公有住房出售外,其余房地产买卖均可适用本合同。

三、双方当事人应按自愿协商、公平的原则订立合同。房地产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双方当事人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共有人的权利。房地产权利登记分为独有和共有,共有指二个以上权利人共同拥有同一房地产,买卖房地产签订合同时,房地产权证内的共有人应在合同内签字盖章。

原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的,参加房改购房时的同住成年人应在合同附件五相关关系内表示同意出售,并签字盖章;因故无法在合同内签字盖章的,应出具同意出售的其他证明。

房地产权证内的权利人将房地产出售前,应与其配偶协商一致,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权利人承担法律责任。

2、定金。买卖合同定金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担保,双方当事人可就定金数额、支付日期等在附件三付款协议内约定。

3、房屋交接是卖售人按约定的日期和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收和接受的过程。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第四条明确交付和验收日期、选择交付的方式。

出卖人将原购入的商品住房出售的,开发公司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一并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享有两书规定的权益。

4、房屋质量。质量条款是买卖合同的必要内容,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房屋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若继续使用的,产权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

5、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前,买受人应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阅买卖房地产的有关登记(备案)资料,查验买卖的房地产上是否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权利限制,以维护自身权益。

6、买卖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 1

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7、买卖已抵押房地产的,出卖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并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同时告知买受人房地产抵押的事实。

8、房地产买卖后的土地使用权

(1)居住房屋

居住房屋出售,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其中,房地产权证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应在合同第三条第(一)项如实填写。

未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花园住宅出售时,买受人应向市或区县房地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并选择合同第三条第(二)项。

(2)非居住房屋

该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出售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当事人应选择合同第三条第(一)项,其中,房地产权证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应如实填写。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划拨土地上房地产买卖,买受人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当事人应选择第三条第(二)项。

除上述情况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等其他土地有偿使用形式,属此范围的,当事人应在第三条第(三)项内约定。

9、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的买卖对象。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经依法征用,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

10、住房户口迁移。已投入使用的住房买卖,除房屋交接和权利转移外,住房内的原有户口是否及时迁出也会影响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内约定户口迁移条款。

11、维修基金交割。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之日

起的十日内,当事人应将房地产转让情况书面告知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并办理房屋维修基金户名的变更手续,帐户内结余维修基金的交割,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四、为保障买卖双方自身权益,防范违规的房地产中介对当事人权益 2

的侵害,凡委托具有房地产经纪资格的专业公司提供代理、居间介绍等服务的,受托居间介绍、代理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均应在附件六居间介绍、代理等中介服务情况中签字盖章;其中:委托人应将居间介绍的有关房地产经纪公司及执业经纪人情况在第一条内予以明示,以备与经纪公司、经纪人发生纠纷时作为投诉的依据;

五、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止一房多卖,通过网上操作系统签订合同后,当事人应及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六、为方便当事人订立买卖合同补充条款,拟订下列范例,当事人可根据需要自由选择,范例未经当事人选取,不作为合同内容。房地产权利保证条款范例:甲方保证,上述买卖的房地产不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人主张权利的情况。在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地产已存在的权利负担,乙方同意甲方按下述第 项处理:

(一)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与抵押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注销他项权利的登记,逾期未注销的,乙方有权追索甲方的违约责任。

(二)在抵押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承认并继受该项权利,并同意办理变更登记。

户口迁移条款范例:甲方承诺自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的 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由于甲方未及时迁出户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了或裁或审制度,合同当事人一旦选择了仲裁,就意味着不能再向法院起诉。

八、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九、为保护买卖双方利益,通过网上操作系统签订合同后,系统将分别给予合同双方密码保护,请买卖双方妥善保存密码以备查验。

3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

立房地产买卖合同人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 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

(二)房地产座落:(部位: )。房屋类型: ;结构: ;

(三)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属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 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 (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

【划拨】【转让】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见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4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为 元,(大写): 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 月 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

【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 】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 设施【估值 倍】【价值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篇二:长沙购房合同

长 沙 市 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

(合同编号:7120888292301)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湖南中建信和梅溪湖置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 430104000063773机构代码证:湘建房(长)字第86号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环湖路中建梅溪嘉苑918号

联系电话: 0731-85699700

法定代表人:鲁检毅委托人: 姬新辉

买受人:余继松

证件类型号码: 身份证432502198307206010联系电话: 18573180678 联系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政府 共有人:易春香

证件类型及号码: 身份证 430221198602165021 联系电话: 13973363276 联系地址: 长沙市南二环雅塘村

共有情况: 共同共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出卖人经批准,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北岸中段 地块上建设商品房,项目名称为 中建梅溪湖中心 ,规划用途为商住。

出卖人以 出让 方式取得位于 梅溪湖中段 编号为 长国用(2012)第023002号 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800000 m2,使用权起始日期为2012年 ,其中住宅用地终止日期为 2082年,其他用地终止日期为/。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长先导房售许字【XX15】 第0132号,批准机关为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该建设工程预计竣工日期为 2016年12月30日 。

第二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该商品房所在楼栋主体建筑结构为钢混 ,建筑层数 44 层,其中地上 43 层,地下 1 层。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为座落于 岳麓区梅溪湖北岸中段中建梅溪湖中心 第7 [幢] 17 [层] 1702 号房屋(地址最终以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地址为准,房屋平面图及位置图见附件一),规划用途为 住宅。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 140 m2,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125 m2,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15 m2,(面积最终以产权登记的面积为准。该商品房共用部位及设施具体约定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屋高为 3 米。有 二 个阳台,其中 / 阳台为封闭式, /阳台为非封闭式。

第三条 抵押情况

与该商品有关的抵押情况为:第1种。

1、该商品房未设定抵押。

2、该商品房已经设定在建建筑物抵押,抵押权人为 / ,抵押权登记日期为:/。

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销售已经抵押权人同意,且申请办理预告登记时,抵押权人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购部分在建建筑物抵押注销登记。

第四条预售款的监管

买受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将预购商品房的购房款缴入下列预售款监管账户。

该商品房的预售款监管机构招商银行长沙分行 ,预售款监管帐户名称为 湖南中信建和梅溪湖置业有限公司,账号 3681601100100165278 。预售款应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管和使用。

第五条 计价方式及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1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 7500 元/m2,总房价 壹佰零伍万 元(¥ 1050000.00 元)。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 元/m2,总房价/元(¥元)。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人民币)/ (/ 元)。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2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总房款(含定金) / 元于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支付。

2、银行按揭贷款:

买受人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出卖人交付首期房款(小写)计 350000.00 元,余款(小写) 700000.00 元以按揭方式支付。买受人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7 日内,将申请办理银行按揭所需的全部资料提交给出卖人并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并按要求交清相关款项和费用;买受人逾期履行上述义务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买受人以公积金贷款方式付款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出卖人交付首期房款(大写)计\元,余款(大写) \ 元向省直或市直公积金所需的全部资料提交出卖人转交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20日内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货款相关手续,并按要求交清相关款项和费用;买受人逾期履行上述义务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出卖人同意买受人在 7 日内,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并不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违约责任。

因出卖人的过错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款数额的,买受人可以选择以下第 1 种方式:

(1)合同继续履行,具体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30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贰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30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时,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5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贰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 (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买卖双方一致同意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处理。

第九第 房屋室内层高及差异处理方式

买受人所购该房屋的室内层高为3 米,若房屋实际交付时室内层高低于该约定,双方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

1、室内层高差异的确认以长沙市建筑管理部门或其指定的测量部门的测量为准。

2、 双方一致同意房屋室内层高误差±0.05米为正常误并,买受人予以理解和接受,超过±0.05米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所述房屋室内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第十条 交付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 2016年 12 月 30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1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约定的装饰、设备标准;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约定的装饰、设备标准。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买受人未能按期付款及其他非出卖人所能控制的因素。

第十一条 房屋交接及违约责任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买受人应在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 10 天内对该房屋进行验收并出卖人办理交接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出卖人原因,如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合家欢人使用,按下列第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未超过 30 日,自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2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30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

篇三:商品房网签流程操作手册

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

用户手册

本文档仅供张掖项目使用,?版权所有·南方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初次使用准备 ............................................................................ 3

第二章、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 ................................................................ 5

1. 用户名及口令的获取 ................................................................. 5

2. 登陆网上备案平台 ..................................................................... 5

3. 网上备案 ..................................................................................... 7

3.1合同备案 ................................................................................. 7

3.2合同管理 ............................................................................... 12

3.3合同模板管理 ....................................................................... 12

3.4员工权限管理 ....................................................................... 13

3.5修改密码 ............................................................................... 14

3.6返回首页 ............................................................................... 15

3.7安全退出 ............................................................................... 15

4. 备案注销 ................................................................................... 15

电话:020-23380999 传真:85529456 网址: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章、初次使用准备

在初次登陆张掖市新建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系统前,需进行IE的设置。

请按如下操作,将备案系统加入到“受信任的站点 ”: (1

)点开菜单“工具>>Internet选项”;

(2)在弹出的对话框(A)中选择“安全”标签页;

(3)在“不同区域”的列表中选择“受信任的站点”,此时“站点”按钮变得可用;

电话:020-23380999 传真:85529456 网址:错误!未指定书签。

(4)点击“站点”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B)中,将“对该区域中的所有站点要求服务器验证(https:)” 前面的对钩去掉;

(5)在“将该网站添加到区域中”下面输入网上系统网址:

:81/,再点击 “添加”按钮,点击“关闭” (或“确定”)按钮关闭对话框(B);

(6)在对话框(A)中,点击“默认级别”按钮,将会看到一个滑杆,向下拖动滑块,使其内容变成“安全级 - 低”;

电话:020-23380999 传真:85529456 网址:错误!未指定书签。

(7)进行网络备案或查看备案合同时,请关闭IE广告拦截功能。

在显示楼盘表时会弹出 “安全设置警告 ”对话框,提示是否安装控件(此控件是显示楼盘表所必须的),请点击“是 ”。在等待几秒安装完楼盘表控件后,即可正常显示!

第二章、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

1. 用户名及口令的获取

开发商在进行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以下简称网上备案)之前,需先于张掖市房管局进行商品房的预售登记,并从商品房网上备案管理人员处获取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的身份认证密钥(USB-KEY)和原始密码。开发商或员工根据此身份认证密钥和密码登陆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平台,进行商品房的备案登记。

建议开发商和员工在初次登陆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平台后,修改原始密码;并妥善保管好身份认证密钥及修改后的口令(该身份认证密钥与密码相对应,登录时,缺一不可);该身份认证密钥用于日后预售楼盘的在线销售、合同签订、合同管理等操作。

操作步骤主要如下:

2. 登陆网上备案平台

在IE浏览器的地址栏录入张掖市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平台:(:81)或在张掖市房产信息网(/)的栏目中进入张掖市新建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平台;鼠标左键单击导航条上的,在新界面(如下图),录入预售时获取的原始密码(先在电脑USB接口处插上电话:020-23380999 传真:85529456 网址:错误!未指定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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