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论文?写好论文?免费论文网提供各类免费论文写作素材!
当前位置:免费论文网 > 美文好词 > 合同模板 > 劳动合同管理系统

劳动合同管理系统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8-11-08 14:03 | 移动端:劳动合同管理系统

篇一:软件开发劳动合同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 -----------------法人 ----

地址 ----------------------------------

乙方 性别出生 年月

现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手机)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劳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以下称合同),并承诺按

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限

为个月,试用期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部 岗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岗

位说明书》),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乙方应服从甲方所安排的工作岗位,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责任制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和

生产(工作)任务(《岗位任务书》见附件),最终业绩将根据《绩效考核办法》考核(《绩效考核办法》见附件)。

3、未经甲方允许,本合同存续期间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

4、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综合考虑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

工作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A. 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部门设置、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

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

B.

C. 甲方确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可以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逐步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2、若岗位有职业危害,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3、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等违规作业造成伤害的,

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

第四条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加班

1、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规

定的法定休假日、公休假日、年休假、婚丧假、产假等;

2、在国家法定节日期间,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休假;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

延长工作时间。

3、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甲方支付乙方工资的标准和办法按公司规定办理;

2、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依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每月

六日支付上月工资,本岗位基本工资额为:元人民币,遇节假日则自动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

作日支付。

第六条 保险福利

按公司《福利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 劳动纪律

1、甲方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管理;

3、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单位的规定追究乙方的责任,或给予处分、经济

处罚,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解除其合同;

4、乙方应严格保守公司机密,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有关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若双方无意续签,合同终止;

2、合同期限届满,若双方同意续签,应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三十日内办理续签手续。如因公司工作经

营情况不能在此期间续签,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延续三十日。

3、其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

(1)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宣告破产;

(4)其他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事件)出现。

第九条劳动合同变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

(1)甲方转产、调整生产、工作任务的;

(2) 乙方身体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3) 合同制定所依据的法律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

(4)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5)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l、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实质劳动关系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如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

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

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用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

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6)乙方是驾驶员的,因其自身原因而非因公司的原因,其驾驶证、营运服务证、照被吊扣或失效的,

或因乙方发生同等以上行车、客伤或死亡事故,或次责以上特大行车、客伤事故,或物损一万元以上的,

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负。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法律、法规或公司劳动纪律、员工手册、规章制度规定,或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决定解除其劳

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甲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

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第三

款、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

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公司股东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还应同时参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2、公司重要岗位人员(指财务人员、部门主管以上级别人员、商务及软件技术人员。下同)解除合同,

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解除以上重要岗位人员的合同, 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

面形式通知对方。

3、其他事项:乙方不按规定办理书面工作交接手续和离职手续而离职的,当月未结算的工资及其它待

遇视为自动放弃;

4、保密条款鉴于乙方担任 岗位,掌握甲方销售网络、客户信息资源等商业秘密,特协商

制定该条款:

(1)甲方商业秘密的定义

甲方以口头、书面、图纸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乙方披露或提供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计

划书、客户名单、技术图纸、软件程序、磁盘、书信、传真、专有技术和数据、技术或非技术信息、包括

财务信息及根据这些资料运作的项目。

(2) 商业秘密保护范围

A、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商标和公司徽标、CI设计和外观设计图案、采购渠道、供货厂家等信息;

B、各种材料、各种原料的名称、技术参数、理化指标、质量要求、检验标准、采购价格及货源信息;

C、产品的制造成本、公司对各级经销商的供货价格、营销方案、销售网络、客户信息资源(含客户名

称、电话、地址、联系人及业务信息);

D、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广告宣传品的设计;

E、新产品的立项、开发方案、市场预测、营销策略等;

F、其他不被他人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商业利益的各种资源。

(3) 乙方的保密义务

A、乙方应首先保证不将其上一就职单位的商业秘密用于甲方,在甲方所承担的任何工作所使用的知识和信息均不得侵犯其它单位的商业秘密,否则,由此而引起的后果与甲方无关。

B、乙方在职及离职的约定期间,对公司的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对公司的知识产权均应予以维护。乙方保证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披露、公开、赠与、转让处分或者协助第三人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

C、乙方不得唆使甲方其他任何员工接受外界聘用或唆使甲方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职;

D、在私人交往、通信、电话、邮件中,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包括项目收益、客户资源信息等;不得向不明身份的人提供公司员工的岗位分工及住所、电话或其它联络信息;

E、乙方不得带亲朋或外企业人员进入公司机要办公室、科研实验场所及生产车间让其接触公司商业秘密。不得私下转借、复印、抄录含公司商业秘密的资料,确有必要复制、转抄者,须经相关公司领导书面批准,由行政部备案;

F、乙方不得探询、获取与本人岗位职责无关的生产、供应、业务、后勤等技术资料和信息;

G、乙方在处理涉及到公司商业秘密的工作时,要劝阻与该工作无关的人员离开涉密场所;

(4)保密期限: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及离职之日起1年;

(5)违约责任:乙方违反保密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保留向乙方的共同侵权人追究责任的权利;

5、竞业禁止

(1)乙方义务

A、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行业;

B、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1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C、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1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2)甲方义务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的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的1/3[不包括奖金、福利、劳保等],下同。补偿费按季支付,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银行卡上。如乙方拒绝领取,可视为乙方自动放弃。

(3)违约责任

A、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的2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甲方。

B、甲方不履行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

6、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时,应当另行订立《培训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及相关事项,具体事宜见《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调解或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公司制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公司制度附后)。

第十四条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者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委托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二:软件行业劳动合同

XXX公司

年 月 日

合同编码:

X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合同制员工。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此合同包括劳动合同条款和保密及竞业禁止条款两部分,同时签订,以供公司与员工共同遵守。

总则:

1.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国家相关法律,在双方平等、资源的基础上达成一致。

2. 本合同同时作为维护公司制度的合法依据。

3. 本合同充分体现维护签约员工的合法权益的精神。

一、 劳动合同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其中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乙方未接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的,自动履行正式劳动合同。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聘用乙方担任 工作岗位。

2.甲方有权限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

的工作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甲方指派的工作。

第三条:工作条件的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

方人身安全及人体健康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甲方根

据乙方岗位的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防暑、防寒、

劳保费用。

第四条:培训教育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设备技术、

商务技能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五条: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四十个小时工作制度。上下班时间按照甲方员工手

册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

假、产假、年假、带薪假日。

第六条:劳动报酬

1.按甲方提供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月基本工资为 元。

2.按甲方经营状况和乙方的工作业绩确定乙方奖金。

3.甲方所支付乙方的工资、奖金等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4.壹年后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

工资待遇按甲方规定给予调整。

第七条: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公司部分国家规定的保险金。

2. 甲方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可以为乙方购买商业保险,在保险期内,甲方有权变更或撤销险种。

第八条:劳动纪律

1.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公司规章制度。

2.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3.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

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动合同解除与不解除规定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一、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是甲方应当

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提前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

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

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

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协议

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

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乙方需要辞职的,需在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

2.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4.乙方因其他情况需要辞职的,需在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

方。

第十条:违反劳动合同责任

一、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因辞退、除名、开除乙方而发生劳动

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

由争议的一方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不服从仲裁的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二、由于乙方单方面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有权扣除上年度

奖金的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试用期间不受本条款限制)。

三、由于甲方单方面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

付一个月基本工资作为违约金(严重违纪违法与试用期间不受

本条款限制)。

二、员工保密及竞业禁止条款:

由于甲方属于软件生产与销售行业,所有的经营资源、客户资源、供应商资源均属企业的商业机密和无形资产,也是企业和员工生存、发展的基础。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通过培训、技术交流、业务指导等方式,使乙方掌握了甲方业务及技术方面的机密内容,实际上已经成为公司资源的管理者,保护甲方的经营资源、客户资源、供应商资源成为保护企业和所有员工的正当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资源、公平、诚信的精神,甲、乙双方就乙方对甲方所负有的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条款,以资信守:

篇三:集团修订人力系统讨论劳动合同管理

新疆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原则

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各监管单位、集团公司各部室全体员工。

第四条 各部门职责:

(一)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公司职能部室员工及各监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的具体工作,劳动合同台帐的登记维护工作;负责指导、检查集团公司各监管单位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负责集团公司劳动用工年审工作。

(二)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室负责人本着公正、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和员工工作表现,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年限的建议,部门设专(兼)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员工的签订、续订、变更等相关工作。

(三)集团公司各监管单位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的具体工作,劳动合同台帐的登记维护及劳动合同的保管工作,负责本单位年度劳动用工年审工作。

第五条 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室及监管单位有权根据工作的需

要和员工具体情况,按照岗位工作的要求,对员工的工作岗位(工种)作出安排和变动,员工个人应自觉服从分配。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甲方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乙方为员工本人。集团公司员工依法与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人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签字(章)后,劳动合同生效。

第七条 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主发起人(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劳动合同,经上级任命的公司党、群组织负责人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劳动合同。

第八条 集团公司的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书》采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标准文本。

(一)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具备以下条款:

(1)公司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和居民身份证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补充保险及福利待遇;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以上条款外,公司与员工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不受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任期的限制。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

(1)新进公司的员工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公司特殊引进人才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五至十年。

(2)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第一次续签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五至十年。

(3)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①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②在本公司已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的;

③公司特殊引进的管理或技术骨干。

(四)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只能续签三年以下的劳动合同。

(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临时聘用的人员可签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九条 固定期限合同持续期间,达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款的,必须在合同期满续签时,方可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条 公司与员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一条 经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员工应将所持的劳动合同文本保存完好,续签或变更劳动合同时,带至人力资源部与公司所保存的劳动合同文本同时续签或变更,之后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期内,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一)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产品结构调整,以及劳动用工

需要;

(二)公司因调整内部机构设臵,需要改变员工工作岗位的;

(三)员工根据本人条件、技术素质或特长,要求调整劳动合同内容的;

以上情况如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三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员工有泄露公司秘密或损害公司信用、信誉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八)员工连续旷工15天,或在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公司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员工要求辞职时需提前三十日将辞职报告交至公司人力资源部,离岗手续办理完毕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和程序

(一)员工本人需提前30天向用人部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持辞职报告、用人部门的员工工作交接通知单、员工离职记录表到人力资源部开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二)公司辞退员工手续办理程序

1、正式员工辞退手续办理:


劳动合同管理系统》由:免费论文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
链接地址:http://www.csmayi.cn/meiwen/9104.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