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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宣币工作总结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1-11 07:21:11 | 移动端:反宣币工作总结

篇一:“反宣币”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十三团六连反“反宣币”

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兵、师、团开展“反宣币”专项活动我连为有效防范“法轮功”利用人民币进行反动宣传破坏活动,针对当前人民币流通环境实际情况,今年以来,我连把宣传回收“法轮功反宣人民币”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有效的净化了辖内人民币流通环境。 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重要性。为确保此项活动的有效开展,我连积极组织成立了“法轮功反宣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强化宣传教育,大力提高职工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动员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其中。既要当好参与者,更要当好“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传播者;提高公众对“法轮功”利用人民币进行反动宣传破坏活动的警惕性、识别力和防范能力。尤其在商店、公共场所以及连队四角,林牧闸点对反邪教工作,长期竖立“温馨提示牌”,内容为“污损人民币请到银行兑换后使用”。

加强宣传力度,职工群众两头抓。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工作,使每位职工要充分认识到“法轮功”人员制作传播反宣币活动的政治反动性和社会危害性,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提高思想认识来强化职工识别、收兑反宣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我连利用宣传栏设施,广泛开展、普及爱护人民币和相关知识,在提升自己思想意识的同时也极大的增强公众爱护人民币意识和主动防范意识。

强力净化促和谐。加强职工反邪教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提高正确处理犯论功“反宣币”的业务能力。同时严密的关注反宣币的持有人的情况,如果发现有人持有反宣币时,及时上报团政法办及当地公安部门。

六连“反宣币”领导小组2014年3月16日

篇二:农商银行天府支行与您一起杜绝反宣币

农商银行天府支行与您一起杜绝反宣币

反宣币就是邪教组织在人民币上印上了一些反动宣传标语的人民币,借助人民币为载体,传播具有反动政治内容的宣传品。利用人民币进行反动宣传煽动,侵犯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农商银行天府支行与您一起杜绝反宣币,以下法律条款请大家牢记:

1、《刑法》第105条第2款规定: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7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3、《人民银行法》第19条规定: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

4、《人民银行管理条例》第43条,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人民银行高度重视防范和打击邪教分子利用人民币进行反动宣传活动工作。人民银行加大对各

金融机构人民币收付的监管力度,要求金融机构严把人民币收付业务窗口这道关,杜绝反宣币从银行流出。金融机构按照内紧外松的原则,各营业网点利用自身优势向广大客户宣传正确使用人民币、爱护人民币知识,提醒客户尤其是企业事业单位客户如遇到反宣币应主动到银行进行兑换。

最后提示大家: “反宣币”是不能流通的,发现持有“反宣币”,可来农商银行天府支行直接等额兑换。

篇三:2012年第二季度反宣币情况报告

2012年第二季度反宣币情况报告

人民银行喀什地区中心支行:

为加强人民币管理,维护人民币流通的正常秩序,我行采取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加大力度,坚决打击“法轮功”分子利用人民币进行宣传的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一、严密防范,依法打击,维护人民币的信誉和流通秩序。我行要求全行职工要充分认识防范和打击“法轮功”分子利用人民币进行反动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认识、提高思想,周密部署,密切关注“法轮功”分子利用人民币进行反动宣传活动的动向,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法轮功”分子利用人民币进行反动宣传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落实职责,明确要求,增强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感。该部高度重视现金出纳工作,提高防范意识,把防范写有“法轮功”反动标语的人民币列入网点岗位职责,明确工作要求,把维护稳定工作抓紧抓实。

三、整章建制,认真清理,加强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营业部对库存现金进行认真清理排查,坚决杜绝向客户支付写有“法轮功”反动标语的人民币现金。临柜人员在收取客户现金时认真查验,对查获的写有“法轮功”反动标语的人民币立即按残损人民币兑回,并及时将情况按规定程序和渠

道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四、加强宣传,有效打击,自觉维护人民币信誉。我行积极开展爱护人民币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自觉爱护人民

币的意识,改善流通中人民币的整洁度,维护人民币信誉。截至报告日,我行未发现写有“法轮功”反动标语的人

民币,在日后的工作中一经发现我行将立即上报相关情况。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疏附县支行

二0一二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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