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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宣币工作总结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3-15 06:48:52 | 移动端:反宣币工作总结

篇一:“反宣币”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十三团六连反“反宣币”

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兵、师、团开展“反宣币”专项活动我连为有效防范“法轮功”利用人民币进行反动宣传破坏活动,针对当前人民币流通环境实际情况,今年以来,我连把宣传回收“法轮功反宣人民币”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有效的净化了辖内人民币流通环境。 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重要性。为确保此项活动的有效开展,我连积极组织成立了“法轮功反宣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强化宣传教育,大力提高职工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动员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其中。既要当好参与者,更要当好“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传播者;提高公众对“法轮功”利用人民币进行反动宣传破坏活动的警惕性、识别力和防范能力。尤其在商店、公共场所以及连队四角,林牧闸点对反邪教工作,长期竖立“温馨提示牌”,内容为“污损人民币请到银行兑换后使用”。

加强宣传力度,职工群众两头抓。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工作,使每位职工要Http://M.Csmayi.Cn/充分认识到“法轮功”人员制作传播反宣币活动的政治反动性和社会危害性,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提高思想认识来强化职工识别、收兑反宣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我连利用宣传栏设施,广泛开展、普及爱护人民币和相关知识,在提升自己思想意识的同时也极大的增强公众爱护人民币意识和主动防范意识。

强力净化促和谐。加强职工反邪教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提高正确处理犯论功“反宣币”的业务能力。同时严密的关注反宣币的持有人的情况,如果发现有人持有反宣币时,及时上报团政法办及当地公安部门。

六连“反宣币”领导小组2014年3月16日

篇二:农商银行天府支行与您一起杜绝反宣币

农商银行天府支行与您一起杜绝反宣币

反宣币就是邪教组织在人民币上印上了一些反动宣传标语的人民币,借助人民币为载体,传播具有反动政治内容的宣传品。利用人民币进行反动宣传煽动,侵犯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农商银行天府支行与您一起杜绝反宣币,以下法律条款请大家牢记:

1、《刑法》第105条第2款规定: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7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3、《人民银行法》第19条规定: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

4、《人民银行管理条例》第43条,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人民银行高度重视防范和打击邪教分子利用人民币进行反动宣传活动工作。人民银行加大对各

金融机构人民币收付的监管力度,要求金融机构严把人民币收付业务窗口这道关,杜绝反宣币从银行流出。金融机构按照内紧外松的原则,各营业网点利用自身优势向广大客户宣传正确使用人民币、爱护人民币知识,提醒客户尤其是企业事业单位客户如遇到反宣币应主动到银行进行兑换。

最后提示大家: “反宣币”是不能流通的,发现持有“反宣币”,可来农商银行天府支行直接等额兑换。

篇三:分行关于反法轮功、反宣币

长沙分行关于反法轮功、反宣币

专项整治活动总结

为了进一步净化人民币流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长沙分行组织HTTP://m.CsMaYi.Cn/开展了法轮功反宣币整治专项活动,大力强化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参与该项活动的积极性,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其中。净化人民币流通环境建设工作是一项关系民生,维护人民币信誉的重要工作,2014年上半年长沙分行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坚持以遵循市场规律为基础,开创了一条符合我分行管理特色的、便捷的、高效的净化人民币流通环境建设之路。

一是领导亲自挂帅,部署周密详细。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指导,我行成立反法轮功、反宣币政治领导小组,由行长亲自任组长,并下设办公室,指定了联系人,确保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同时,各支行也相应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情况通报和工作督导。并要求各支行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协调联络工作,并按时上报其开展情况,以保证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到位。

二是提高整治意识,加强宣传引导。针对目前辖内流通的人民币票面上印有反动及邪教宣传标语的情况,我行加大力度重点宣传引导市民爱护人民币和主动防范反宣币意识。我行充分利用柜台发放宣传资料,积极向客户宣传保护人民币的相关知识及反宣币活动精神,提示客户印有“法轮功”等反动字样的货币应及时到银行兑换,不应让其继续在市面流通,积极配合银行工作,维护货币市场秩序;在人流量较集中的地方进行摆点宣传,对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讲解宣讲,提高人民群众反法轮功、反宣币意识;借助营业厅内电子屏幕,各网点滚动

播放反宣币宣传标语、保护人民币法律、法规知识,在营业网点明显位置摆放《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残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等宣传资料,并大力宣传爱护人民币相关知识,提示客户遇有印刷字迹、涂写字迹、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可在银行网点无偿兑换,提高公共兑换反宣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群众对法轮功和宣币有更进一步的认识,对法轮功和宣币的危害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三是提高员工水平,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我行从加强行内员工业务培训着手,使各一线人员熟悉掌握关于反法轮功、反宣币问题的政策规定,增强整治敏感性,提高正确处理反宣币的业务能力和效率,努力为辖内居民群众服务,履行人民币流通管理工作职责,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通过人机共防,加强日常清分工作,认真清理排查库存现金及自助存取款设备内现金。

四、加强现金收付管理,对ATM等自助机具加钞清机时,仔细清点现金,挑残点准,并清查现金库,保证我行库存现金或自助设备等对外支付的货币现金不存在反动标语的残损币。对客户负责,对广大群众负责。对发现已流入我行或在我行客户手中的反动货币及时兑换上缴,严禁反动货币再次流入货币市场。同时做好客户解释工作,得到客户的理解及配合。并由专人负责及时做好登记报送等工作,有反动犯罪线索的及时上报,积极配合人行及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工作。

在所有员工的共同努力及配合下,我行会将反宣币活动继续做好做细,做好银行员工的本职工作,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为打击抵制反动组织及破坏金融秩序的恶势力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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