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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整改报告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1-14 07:04:18 | 移动端:财务管理整改报告

篇一:关于财务工作整改情况报告2011

关于财务工作整改情况报告

青羊区交通局内审领导小组:

根据《青羊区交通局关于交管所内审整改意见》,通过局财务科室对我所财务工作进行了指导。具体整改如下:

一、往来款长期挂帐,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整改措施:我所对长期的款项进行了催收和清理,保障了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 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会计核算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交管所2010年7-12月,银行存款公积金账户000001127804电脑账余额为540,615.55元,而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为667,804.55元,两者不一致;经查询,出纳帐中漏计一笔2010年参公人员住房公积金转出帐务,现已登记在帐。同时存在附件入账凭证附件不全,入账金额与原始附件金额不一致的情况,我所已根据审计老师指导的要求补齐。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控制度

整改措施:通过这次内审,我所针对存在的一些问题,制订了新的财务内控制度。

四、加强财经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整改措施:通过这次审计,我所对财务人员加强了《会

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学习。在专业老师现场指导下,联系实际,对一些不规范的帐务处理进行了调整。

青羊区交通运输管理所

2011年11月16日

篇二:财务整改报告

财务工作整改措施

根据瓮安县人民检查院建议书,瓮检反贪建(2012)02号文件,我镇村镇建设管理所负责人袁愈均挪用公款一案,所呈现出单位资金管理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特作如下整改措施:

一、加强货币资金核算与管理,建立健全货币资金收入支出管理制度。避免大额现金支出,杜绝白条顶库现象,严禁坐支现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实行每月核实银行存款实际存量制,建立奖罚制度;严禁库管和业务人员收取货款,杜绝以个人名义私存款。

二、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原始凭证和自制凭证,严格报销手续,杜绝大额费用无审批无明细,正确进行会计核算,严格可控费用和三项期间费用预算管理,严禁不属于正常经营业务范围的各种开支。

三、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理顺财务、帐务处理流程,对资金定期清查盘点,加强流动资金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对流动资金进行清查和盘点,严禁白条顶库,确保资产的安全,避免造成新的损失。

四、加强资金往来的核算和管理,严格资金往来审批和控制,明确谁经手、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办法、有措施、上手段、决不手软,确保资金的安全。

五、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建立一支学习型、专业型的会计队伍,要求全体会计人员,一方面要坚持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另一方面要学业务、学技能,掌握专业知识,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

篇三:财务内审整改报告

关于200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2006-12-12——2005年4月26日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尹维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04年,市审计局依照《审计法》的规定,组织开展了200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审计结束后,向市政府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十一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了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

要求市政府针对查出问题抓好整改工作。 市政府对审计结果和市人大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市长办公会对落实整改情

况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李宪生市长关于“必须责成有关方面严肃整改,对不力者,应实行

严肃的责任追究”的批示精神,李涛副市长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并于4月13日召开

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通报会,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和结果进行了再检查、再布

置,要求各单位按照李宪生市长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力度,建立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

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结论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各被审计单位认

真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审计查出问题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忠遂

和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多次听取市政府对查出问题整改的工作汇报,并到有关区检查整

改情况。市人大预算工委还派出专人深入到被审计单位进行抽查,促进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

工作。

从总的情况看,各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行动迅速、积极主动、成效明显。据统

计,到目前为止,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27598.79万元,已拨付滞留的财政资金2501.35万元,

已调账整改资金3807.66万元,已收回各类被挤占挪用的资金4634.82万元。制定完善相关

政策和各项规定、办法12项,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起。 现对照

审计工作报告,逐一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本级预算和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中,部分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成立了预算编制审查中心,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编制审查工作。在编制2005年的

预算过程中,已纠正了两个开发区的部分预算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做法,对预算支

出已细化到项目;在财政工交和商贸事业费的预算分配中,已纠正了预留预算指标和采取中

途追加的分配方式。

2.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超预算采购现象突出的整改情况针对部分单位在编报采购预算时,未从实际需要出发,采购预算金额较小、品目较窄,

在实际采购中,中途追加较为普遍的情况,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市

财政局将严格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避免类似问题

的发生。

3.关于新菜地开发基金预算管理不够完善、部分资金闲置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于2004年11月将没有按规定上缴国库的新菜地基金4300.78万元,全部上

缴国库。另外,新菜地开发基金中的“暂存款”余额1098.18万元,已按现行财务制度要求,

调整了有关账目。“暂付款”257万元已得到处理,其中:市规划局借用的7万元已收回;市

饲料工业公司1986年借用的100万元,由于企业改制,已根据相关政策,经有关部门批准,

将此借款转为国有资本金;原汉口饭店1984年前借用的150万元,因该饭店2000年已改制,

股权全部转让,尚有部分转让款未到账,市财政局负责在转让款到账后收回借款。

(二)部门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批复不规范的纠正情况 市财政局对一个部门批复两本预算的情况已予以纠正。为此还制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进

一步做好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的通知》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6年市直部门预算

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市直二级单位的预算,统一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直各种临时机

构的预算,统一由其挂靠的部门审核汇总,将二级单位和临时机构的预算并入部门预算一起

下达。

市财政局从2004年开始,已统一将预算编制细化到二级单位。

2.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园林系统少列事业收入444.69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9月进行了整改处理,11月

向税务部门补交了相应的税款;市商业局少列世贸大厦租金收入102.19万元的问题,已于

2004年7月31日整改作收入入账;市建委少列的各种收费285.13万元,已于2004年12月

30日并入部门的账户,实行统一管理。 市科技局已于2004年扣除下属四个科研所重复列报预算经费235.88万元,作为项目经

费重新安排使用。

3.关于部分二级单位财务收支亟待规范的纠正情况 在市建委组织专班的监督清理下,城建档案馆被挪用的档案保证金3342.9万元,已归还

2287.24万元,其中,收回委托投资、质押担保及借款资金1055.5万元;收回武建集团用房

产抵还300万元;通过调整单位“事业支出”和“事业基金”归还931.74万元。制定了归还

档案保证金计划的有455.66万元,其中:武汉盛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万元、市城建委党校

100万元、武汉北斗集团公司155.66万元。对1989年至1994年挪用档案保证金用于发放委

托贷款和对外投资的600万元,市政府已责成市建委组成工作专班,对该问题进行全面清查,

并将清查结果报市政府。目前商请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另外,该馆截留收入直接转为“职工福利基金”的56.15万元、单位银行账面余额比银

行实际存款少166.88万元等问题,已进行了纠正,纳入账内管理。市建委城建档案馆收取的档案保证金,根据规定应存入市建行,在动用保证金利息时,

应编制用款计划报市建委审定后执行。城建档案馆违反档案保证金管理的规定,于1999年和

2000年将档案保证金1329.36万元存入原武汉国际租赁公司和武汉科技信托投资公司,因两

公司清算,存款至今无法收回。对该馆存在的这些问题,市建委已责成有关当事人就违反规

定的行为作出深刻检查,并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追究相关责任。市建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收未收租金46.22万元,已于2004年12月收回。市园林局所属市动物园管理处应收未收1993年7月至2003年12月合作经营收益590

万元、水电费218.28万元、租金收入12.27万元的问题,市园林局已督促市动物园与合作方

就解决方式达成意向,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税收征管方面

1.关于少征、漏征各项税收8141.29万元的纠正情况截至目前为止,在市地税局的督促下,相关区局已征收入库8120.21万元,入库率99.74%。 余下未入库的21.08万元,将于2005年4月前征缴入库。

2.关于压欠力度不够,造成企业欠缴各项税款21300.41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底为止,2003年度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2658.6万元;2003年以前

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6710万元,清缴入库率61.05%。对余下的欠税企业,市地

税局将采取纳税信用评定和“以票控税”等措施,压减陈欠税款,防止新欠发生。

3.关于调节收入进度,延压的5153.59万元企业税款,已于2004年初全额入库

市地税局要求东西湖区地税局提高认识,规范税款征收入库,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科技三项费用管理使用方面

1.关于市科技局通过科技三项费用及其项目的运作,共筹集资金2712.8万元用于科技大

楼建设的纠正情况

市科技局2004年12月已撤消为承建科技大楼的某置业公司向商业银行借款500万元提

供的质押担保,质押资金全部收回;到目前为止,已归还科技三项费用538万元;对三年来

通过火炬投资公司以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的名义,转拨给市科技局用于科技大楼基本建设

的1200万元问题,市科技、财政局已停止了这种做法,不再继续拨付资金。对尚未归垫的

474.8万元,市科技局将采取科技大楼部分楼层出售变现的办法,确保2005年6月底前全部

归还。同时进行延伸审计后,将结果报市人大财经委员会。

2.关于科技三项费用滞拨4623.27万元问题的纠正情况 截至2005年2月为止,市科技、财政局已拨付2063万元,其中:市科技局1063万元,

市财政局1000万元。对还未拨付的资金,为避免造成新的损失,两局将择优选择项目年内拨

出,对年底前仍未拨出的资金将收回预算重新安排。

3.关于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回收率低、大量贷款逾期、呆滞并造成损失的纠正情况2003年底,市财政、科技局应清理收回的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共5425.25万元(未收回的

贷款中2000年前的贷款4690.5万元,占应收回贷款的86.46%)。其中市财政局3520.2万

元(截至2003年末,应收回到期贷款4780.2万元,审计期间已收回贷款1260万元),市科

技局1905.05万元。整改期间已收回265.7万元。两局对贷款逾期的项目进行了分类,并确

立了分类清收的原则:属于项目成功、经营正常的24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822万元,要求企

业列出还款计划,年内收回,做到应收尽收;属于改制、破产的52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960.05

万元,按照改制企业有关政策,作出相应处理;属于经营困难、负债较重等情况的39户企业

的待收资金1377.5万元,已责成市科技局积极清收并将清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市政府。

为保证上述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对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尚未偿还的企业,新申请的项目一律不

受理,已安排的新项目资金,一律予以停拨;另外,对办理了相关抵押手续的企业,通过处

理抵押物的方式归垫;同时市财政、科技局已联合印发《关于催收科技项目有偿资金的通知》,

与委托银行共同催收。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方面

1.关于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纠正情况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问题,已引起有关项目建设单

位的重视,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引以为戒,防止此类现象发生。对洪山区市政总公司违规出借

资质证书,非法获利31.96万元的问题,已上缴财政。

2.关于部分单位挤占、挪用、截留项目建设资金的纠正情况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了措施。其中,市蔬菜集团公司挪用转基因番茄产业

化项目资金667.1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底归还了520.9万元。余下的146.2万元,将由

蔬菜种子公司2005年6月之前以项目配套设备归还。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长江乐园建设指挥部等7个建设单位挤占工程成本的问题,已

依据有关法规进行了清理,调整了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账务,挤占的工程成本已被纠正。 武汉大花山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武汉森茂生态绿化有限公司挪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

补偿费共计180.5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4月全部收回。市江堤加固项目建设中汉南区、江夏区的项目建设单位挤占、挪用、截留“取土费”用

于非项目支出的224.33万元,市江堤加固工程管理办公室已于2004年11月全部整改收回。

3.关于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套取资金和项目间相互挤占资金的纠正情况

原市市政建设局项目资金互相扯用的问题,在该局撤销后,已由市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资产管

理关系,进行清算调整予以纠正。市司法局所属戒毒劳教所将已核销的98.89万元水电增容费支出列入劳教大队扩建概算、

套取资金的问题,已于2004年2月收回。 沿河大道二期工程资金被其他项目占用110.89万元的问题,市建委经过清理,按建设项

目重新调整了资金调拨。项目责任单位已采取调整相关账目的办法,使项目间相互挤占、混

用资金的情况得到纠正。

4.关于层层滞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的纠正情况 在市林业局的干预下,市林业发展公司及东西湖区园艺公司已于2004年1月至2月,对

滞欠的438.35万元征地补偿费全部拨付。

5.关于个别项目建设成本不实,有的甚至超付工程款的纠正情况 长江干堤汉南至白庙加固工程项目长期挂账348.19万元问题,已引起市水务局和项目建

设单位的重视,决定在工程竣工和财务决算时清理、调账。江岸区解放大道下延线工程建设

指挥部多计工程结算款94.2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3月调减工程决算。市沿河大道改造指

挥部等单位超付工程款241.8万元的问题,市建委进行了清理核实,对超拨的资金已全部收

回。

(六)四个远城区财政运行状况调查方面

1.部分区存在一定的虚增财政收入的纠正情况对蔡甸区沌口小区管委会、新洲区财政局和阳逻等4个财政所,采用列收列支、空转土

地有偿出让收入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分别为3927.2万元和627.6万元,江夏区郑店、流芳、

纸坊财政所,新洲区财政局及道观等4个财政所分别空列财政性收费收入1018万元、1823.7

万元等问题,已引起市、区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要求各区政府拿出具体措施坚决予

以纠正,切实维护预决算的严肃性。蔡甸区政府制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区土地交易资产以

及分配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将所有土地收入纳入财政专户核算,从源头上避免虚增收入;

江夏区政府将对执收单位的收入项目严格核算,避免将非预算内收入纳入预算内,并合理下

达各乡镇行政性收费收入计划;新洲区政府通过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规范非税收入管理,

真实、准确反映其财政收支状况。

2.虚列财政支出的纠正情况黄陂区财政局按预算安排,在拨付区科技局科技三项费用400万元的同时,又从区科技局

收回该项资金330万元,年终按400万元列报决算,区政府已纠正了不规范的做法。在2005

年预算安排中保证了科技三项费用的资金来源,并承诺将严格按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对科技

三项费用据实列支。

蔡甸区2003年实际拨付挖潜改造资金297.2万元,年终按800万元列报决算支出,虚列

支出502.8万元挂预算暂存,区政府已将502.8万元全部作为企业发展资金拨付到位。

3.对4个区的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临时性追加较为频繁的纠正情况 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区政府对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各个区都采

取了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质量,

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对可预见的支出一律通过年初预算安排;除突发事件、特大自然灾害等

特殊因素外,中途一律不得追加支出;由于政策变化和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报经区人大批准后才能执行,确保预算的严肃性。

(七)国有企业改制方面市政府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非常重视,去年安排审计部门对市、区改制企业进行了审计

调查,揭示了部分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责成市国资管理

部门及有关区政府研究进一步完善了国有企业改制的控制办法。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已

移交司法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

1.中南汽车修造有限公司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中南汽车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汽修)将4.34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向市土地交

易中心申请挂牌转让,湖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土地净价1135万元摘牌,但中南汽修实

际只收到土地转让金400万元,低于摘牌价735万元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于2004年9月作为

案件线索向江汉区检察院移交。江汉区检察院经核查后证实:中南汽修所属汽车修配厂为集

体所有制企业,2001年底因解决改制中的资金缺口,将其青年路308号4.34亩土地以400

万元转让给湖北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2年3月经职代会同意签订了转让协议。2002

年3月到10月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4次将400万元转让费付清。2003年4月,为办理

土地的过户手续,汽车修配厂按规定将该地块在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挂牌价为1135

万元。汽车修配厂称在土地交易中心高挂土地交易价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土地被别人摘牌。江

汉区检察院未发现该土地转让过程中有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行为。

2.武汉建筑机械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武汉建筑机械厂以3000万元的价格出让69.42亩土地给某房地产公司,比土地中心摘牌

价3200万元低200万元的问题。在审计查出后,该厂已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目前该

厂正在依法依规追索200万元转让差额款。武汉建筑机械厂瞒报资产总计632万元的问题。其中,瞒报下属劳动服务公司净资产447

万元;未将同益大厦5间商用房合计价值185万元纳入资产评估范围。市国资经营公司于2004

年11月委托中介机构对该厂进行了全面的责任审计,督促整改,将瞒报的632万元资产已纳

入账内并进行了重新评估。

3.东西湖棉纺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东西湖区政府非常重视东西湖棉纺厂的改制工作。东西湖棉纺厂在改制过程中将510.8

万元的新机器设备及将原材料、产成品以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东棉纺织有限公司,转让

价格低于市场行情284万元的问题,在审计调查事中和事后,东西湖棉纺厂清算组分别提供

了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裁定书,裁定转让行为有效,促使其完善了相关法律手续。

4.武汉自动化仪表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对武汉自动化仪表厂在改制中未将欠银行利息、欠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等负债1144

万元纳入评估范围的问题,硚口区政府已按有关规定将905万元的工商银行利息作挂账处理。

欠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等已得到全部纠正。

5.洪山商场瞒报欠税200万元的纠正情况 对洪山商场瞒报欠税200万元的问题,洪山区政府将督促企业于2005年6月底前将所欠

的200万元税款上缴国库。

6.武汉制药机械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武昌区武汉制药机械厂188名职工未领到补偿金的问题已全部解决。截至2004年12月

底,188名职工中,有95名成为新公司股东,其补偿费已作为入股资金;78名由新公司作为

内退职工安置发放内退工资、交纳社保医保等;15名已支付了补偿费。

(八)其他部门财务收支方面

1.关于一些部门和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纠正情况篇二:内部审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

规定

集团各部室、各成员企业:为及时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切实提高审计效能,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工作,集团公司

制定了《内部审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规定》,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确保审计意见和建议得到认真落实,切实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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