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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1-16 07:30:26 | 移动端: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篇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情况报告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情况报告

一、我公司目前在建工程有产业花园和江滨花城。

二、施工企业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核心内容,既体现了20多年来城乡就业制度的改革成果,也为形成更加和谐、有效的劳动力市场和城乡关系指明了方向。我公司对在建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利益。

三、加强民工工资支付具体措施如下:

1、计划部定期对现场农民工进行人数清点,根据现场农民工提供的身份证对其进行动态台账管理。并对现场农民工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包工头以变相手段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2、根据登录的农民工动态台账给在场的农民工办理工资卡,每月由计划部统计、汇总农民工工资,确保工资能够发放到每位农民工的手中。

3、定期在农民工中进行回访、调查,彻底杜绝包工头变相克扣、拖欠、套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4、财务部储备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专项资金,用于对特殊情况的处理。

四、我公司在建工程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

五、我公司与每一位农民工均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我公司落实了现场每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自查工作,未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石首市侨兴建筑公司 2014年12月20日

篇二:民工工资发放自查总结

104国道嵊州段改建工程路面LM-2合同段

2014年民工工资发放

浙江宝业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4日

104国道嵊州段改建工程路面LM-2合同段

2014年民工工资发放排查报告

一、项目概况

104国道嵊州段改建工程路面第LM-2合同段,主要工作为本工程第七合同段完成路基工程后的路面工程。本合同段自三塘村向西穿过彭山隧道,后经缸窑、李村、圳滕村上跨上三高速左转向东,与黄泥桥村附近104国道新昌段改建工程相接。本合同段起点桩号K51+750,终点桩号K57+680,全长5.93km。

合同工期:4个月。进场日期:2013年9月15日。截止2014年10月,除K54+060—K54+360滑坡段不能施工外,其余均已完工。

二、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1、准则

为规范务工人员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或扣克务工人员工资问题,有效维护广大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7号)和各级政府与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加强对民工工资支付的监控

项目部制定内部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作业班组工资由各带班班组长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项目部每月编制民工工资发放单,如实记录民工姓名、用工天数、支付金额等情况,并在领取工资时签名确认。民工的工资每月的15日按时发放,不得拖欠、扣押民工的工资。

如有发生拖欠、扣押民工工资的现象,民工有权向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投诉。

项目部需高度重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对有拖欠民工工资的班组,必须采取措施,及时给予解决,避免民工到有关部门投诉。

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未按合同约定与项目部结清工程款,致使项目部拖欠民工工资的,由公司先行垫付民工被拖欠的民工工资。

若有民工投诉拖欠工资问题,项目部接到相关部门通知后,应立即派项目部处理拖欠民工工资的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到指定地点处理。已结清工账的,当场确定清欠期限、清欠方式等;未结清工账的,当场确定结清工账的期限、清欠期限、清欠方式等。

3、管理机构

农民工工资发放领导小组:

组 长:陈立娟

副组长:徐鸿骏

组 员:王武军、徐军明、魏昕昕、高德胜。

三、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

本项目共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72万元,缴纳凭证详见附件(开工

动员预付款支付凭证)

四、民工工资日常管理情况

为了维护全公司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促进社会的稳定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从而保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我项目部于2014年11月3日-2014年11月4日根据(浙农工办发

【2014】17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全面的排查工作。

1、本年度用工情况

由于年初先5个月路基不能移交,路面结构层无法施工,用工较少,人员基本为本项目合同工,从本年度的6月份开始,工程局部开始,至7月底全面展开,用工达到高潮,用工来源主要为标段附近的常住人员。

2、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我部共有4个施工班组,用工数量59人,签订劳动合同人数22人,截止2014年10月底已支付民工工资元,拖欠民工工资 0 元。

为切实保障民工工资发放及时到位,推进工程的顺利进展,我部已全部解决民工工资问题,无拖欠现象,切实维护了民工的合法权益,请上级领导审查和监督。

104国道嵊州段改建工程路面第LM-2标项目部

2014年11月4日

篇三:2013莫延公路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自纠报告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自查情况报告

黑龙江农垦建工路桥有限公司

省道莫延公路海林农场至镜泊湖段B1标项目经理部

2013-11-16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情况报告 一、项目概况

海林农场和镜泊湖小镇为我省东南部地区的旅游名镇,在新一轮国、省道网调整中将该段公路纳入到省道网中,尽快打通海林农场和镜泊湖之间的交通通道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二、施工企业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核心内容,既体现了20多年来城乡就业制度的改革成果,也为形成更加和谐、有效的劳动力市场和城乡关系指明了方向。为响应海林农场旅游公路建设指挥部转发的《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自查情况的通知》,我项目部对在场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利益。

三、加强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领导小组:

组 长:姜男

副组长:刘云飞

组 员:王振和 宫新光 张伟

(二)具体措施如下:

1、计划部定期对现场农民工进行人数清点,根据现场农民工提供的身份证对其进行动态台账管理。并对现场农民工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包工头以变相手段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2、根据登录的农民工动态台账给在场的农民工办理工资卡,每月由计划部统计、汇总民工连队农民工工资,由财务部、计划部、综合办公室三部门现场确认后统一打卡,确保工资能够发放到每位农民工的手中。

3、定期在农民工中进行回访、调查,彻底杜绝包工头变相克扣、拖欠、套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4、财务部储备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专项资金,用于对特殊情况的处理。

四、我项目部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

五、我项目部与每一位农民工均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我项目部落实了现场每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自查工作,未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由于人员流动较大的客观因素,部分人员来到我工地工作不到一个月即离开,但我部手续明确,均有领取工资的记录,长期在本工程工作的农民工均已经办理了工资卡。

承 诺 书

我公司自 2012 年 9 月承担 省道莫延公路海林农场至镜泊湖段 项目 B1 标段 路面 工程建设任务以来,在工程建设及缺陷责任期内,未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如不属实,愿接受列入信用评价体系黑名单及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相关处罚。

特此承诺。

省道莫延公路海林农场至镜泊湖段建设项目B1标 项目经理部(公章)

项目经理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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