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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与物业签订合同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1-27 14:04:13 | 移动端:业主与物业签订合同

篇一:物业公司与业主装修合同

装修合同

甲方:x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

就乙方在甲方服务的XXXX小区内进行#楼单元 室进行装修工程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书,具体条文如下,系双方共同遵守:

一.应注意事项

XXXX小区为一个高级商住物业,甲方必须严格管制各项装修工程,以使XXXX小区能成为高档而环境优美的高级物业,并达成下列目的:

(1)促使物业持续升值;

(2)减少火警发生及因擅自加建或改装而引致之安全及卫生问题;

(3)避免扰及邻居;

(4)减少日后物业保养难题;

(5)确保遵守有关法规。

二.装修及施工工程守则

业主及其所雇用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和安装标准进行装修工程,不得损及社区房屋的建筑结构。一切费用由业主自行负担。业主及其所雇用的施工单位应遵守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在对该单元进行装修前,业主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如附件),并提供该单元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有效图签的装修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平面配置图、水电施工图)和资料。在不影响社区房屋结构、管道、电源、整体外观、公共设施等和不触犯本公约规定、有关政府法规下,甲方会对业主的申请进行审批;未经甲方审阅和批准的安装工程,任何加建及改装工程一概不准动工。

2、施工单位人员进入小区,经甲方批准并办妥各式出入通行证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社区必须遵守甲方对于门卫保安要求的作业规登记等手续。

3、业主经甲方同意对该单元进行装修后,须经甲方安排施工材料的搬运时间、地点及所经通道,不得占用、阻塞公共地方,亦不得弄污、损坏、堵塞公共地方和公共设施;

4、进行装修时,业主须保持社区公共地方和公共设备的清洁和该单元内部卫生,对施工用的材料、易燃物件或有挥发性的化学物品一定当心保管及使用,禁止吸烟,以免发生灾害。一切废物和施工垃圾由业主自费并即时清除和运走。

5、甲方有权在施工期内进入该单元视察各项工程是否符合甲方的审批规格。如发现有违章施工情况,甲方可要求业主和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并采取相应步骤纠正和补救违章施工情况,其间所引起的一切费用、损失或经济责任,均由业主自行负担,与甲方无关。

6、因装修施工或其他任何行为引致他人受伤或财物损失均由业主负责。

7、业主不得:

(1)改变任何渠道、管井及其他公共装置;

(2)悬挂或装设任何物件于窗外(绿化植栽除外但须注意安全);

(3)更改楼宇主要结构(如支柱横梁、结构墙、楼面及天花);

(4)更改原有屋外设计及外貌。

(5)在单元大门或窗口装置铁闸或窗花。

(6)损毁楼道等公共设施。

(7)空调

小区所有单元内已备有适当的位置可供安装空调设备,严禁室外管线任意垂悬、安置于非指定位置(尤其是外墙墙面)。

(8)电视天线

客厅均设有电视视讯插座,接收有线电视节目及卫星电视节目,因此严禁在窗户及外墙装置任何形式天线。

(9)遮阳篷帐及檐篷

任何临时或永久性之遮阳篷及檐篷不得设置。

(10)门窗

不得拆除或更换建筑物外观门窗,门窗亦不可改装反光玻璃或是其他类似材质,以免影响其他住户。

(11)太阳能

业主自行安装太阳能不得随意破坏楼面、屋面的防水、保温层。

8、装修工程施工时间:

为避免装修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噪音、污染影响小区住户的安宁,施工时间订为上午08:00至下午18:00时,在此时段以外时间禁止施工,如因特殊状况需要在规定时段以外时间施工,必须先向甲方申请施工许可,经审批通过以后才准许施工(但一定要遵循审批时要求的条件)。

三.装修保证金

业主可自由选择及聘用装修公司,但该装修公司必须具备合乎现行法律规定的资质及证明文件。如自行聘用的装修公司或其员工有任何违规、疏忽或任意行为造成社区或其他业主经济或精神损失,该业主须负责。

为保障业主利益及维持良好的社区环境,所有申请在XXXX小区装修施工的业主都需要向甲方登记、并缴付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整。

业主须在提出装修申请3个月内装修完毕,否则不退还装修保证金。

此项保证金作为保证业主及其所雇用的施工单位在装修某单元完工后,清理所有装修废料、自费修理所有因装修工程而导致损毁的公共设施。

甲方安排专人管理电梯,运输装修材料,根据业主房屋面积,由甲方确定因乙方使用电梯所产生的维护和管理费用,从业主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使用电梯时,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超重、碰撞等,否则由业主承担损失;电梯开放时间另行规定。

甲方在确定装修公司完全遵守有关条款后,并经业主在装修工程申请表背面签认该公司装修单元完毕后,装修保证金可以免息发还。倘若装修保证金不足弥补上述费用时,业主缴付其差额。装修保证金一经退还后,如业主再欲装修,必须重新申请并再缴装修保证金,方可施工。

四.改装及加建工程

当业主装修物业时,谨请留意切勿违反政府条例或“业主公约”,否则业主须将物业恢复原状,或有可能受到XXXX政府有关机关检控。未经甲方书面批准的加建及改装工程,一概不准动工。经甲方批准加建及改装工程申请书,只表示管理公司不反对所拟加建及改装工程,而任何工程若有违反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或政府法规各条款,开发商及甲方概不负责。加建及改装工程批准书须经市政府有关机关或其他有关政府部门的允许及批准方能成立。

厨房、厕所、阳台等部位需要改造时,严格按施工规范操作,避免造成漏水、渗水等质量问题。

倘若发现有非法或未经批准的加建及改装工程正在进行或存在,甲方可依法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动加以制止,或依据公约条款要求作出更正。如有任何法律费用或有关支出及赔偿,须由业主全部负责。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当地人民法院。

甲方:乙方(业主):

经办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篇二:物业服务合同(与业委会签)

项目名称: 项目坐落地址: 委托方: 受托方: 签订日期:

第一条 甲、乙双方信息

甲方: (业主大会);

委托代理人: (业主委员会);

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

邮编: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河北省沧州市物价局、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关于物业服务费用收取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

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项目)实施物业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

2、座落位臵:

3、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

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本物业小区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公共绿地、公共场所内的花木、的养护与管理。

3、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4、维护小区公共秩序。

5、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可以委托乙方实施,但委托方要承担一切费

用。

6、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

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 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监督业主、使用人遵守合同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向业主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

6、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7、保证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合同事项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8、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9、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依照本合同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3、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合同事项的行为;

4、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5、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6、履行本物业服务合同并依法经营;

7、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

8、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9、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

10、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向甲方移交相关资料和设施设备。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1、物业管理人员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3、共用设施管理

4、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5、保持道路畅通。

6、道路、公共绿地、公用场地,保持清洁。

8、公共场所发现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及时制止或处理。

9、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10、值班人员统一着装,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责任到人.

第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乙方按业主房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3、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

2、乙方违反本合同,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期满前 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续签合同事宜进行协商。

2、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报请物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时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或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业主、使用人人身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三:开发商与物业公司间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开发商与物业公司间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委托方(开发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企业资质证号: 资质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将(物业

项目名称)委托乙方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号

四 至:东 南 西 北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主体结构(包括基础、

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楼梯间、电梯间、共用门厅、走廊通

道、户外墙面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

管道、落水管、电梯、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邮政信箱、

避雷装置、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等;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

理,包括道路、化粪池、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四)共用绿地、水面、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管理

(五)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及场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

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六)车辆停放车位的服务与管理,特别是对未参加车辆保险的车辆有效

制止停放;

(七)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执勤、巡视等;

(八)物业管理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业主情况的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

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

(九)乙方应当公示特约服务的内容、标准及收费标准,当业主提出上述

委托服务要求时,乙方应当提供服务,业主应当按规定付费。

第三条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至本物业首次业主会确定物

业管理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日终止。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拟定并遵守业主公约;

(二)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购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内容,并由购房人对

本合同的内容和业主公约予以书面确认;

(三)审定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

(四)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五)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物业保修

责任。保修期内出现问题,负责返修、完善;

(七)当本物业项目的商品房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应当及

时告知乙方;

(八)负责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九)其他;

1、承担相关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2、向乙方提供全部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

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二)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建立物业项目的管理档案;

(四)对业主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业主公约的行为,

进行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代表业主要求责任人

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六)不得将物业项目整体转让给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但可以将

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

(七)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规定书面告知业主,当业主装饰装修房屋

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负责监督,对不符合安全

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进行劝阻制止,责令改正;

(九)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十)每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

(十一) 本物业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召集首次业主会

会议:

1、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____以上;

2、业主入住率达百分之______以上;

3、首位业主实际入住达_____年以上。

(十二) 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

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或相关业

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三) 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得再管理本物业时,必须向甲方或业主委

员会办理下列移交事项:

1、物业管理服务费、场地占用费、利用物业共用设施所得收益等

余额和账务账册;

2、物业及业主档案和有关资料;

3、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场地和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其他财务。

(十四)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制止违法行

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事件或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

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十五) 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十六) 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一)房屋外观: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有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平面引导图;

3、封闭阳台、空调外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

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修中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

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

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设备运行:保持良好;

(三)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账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

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

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

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

运行养护有记录;

6、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的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

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场地的维修、养护: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五)环境卫生: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明亮。楼道

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8、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绿化养护: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

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七)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管理:

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

善。

(八)公共秩序管理及消防: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

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3、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4、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5、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九)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除及时

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第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前所发生的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由甲方

承担。

2、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非住宅房屋按建筑

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由业主交纳;

配备电梯、消防、二次供水等机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费

用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由业主交纳;

业主应在每月____日前交纳

3、甲方与业主约定由甲方 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由甲方交纳。

4、未出售的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交纳。

5、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6、业主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物

业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____交纳滞纳金。

(二)车位使用费

车位使用费由车位投资方委托物业向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收取:

1、机动车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非机动车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的结余部分,主要用于:

(1)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 绿地养护;

(3) 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4) 便民服务费用;

(5) 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三)代办服务费

乙方可以接受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有

关部门或甲方委托,提供代办服务,代办服务费按以下方式收取:

1、甲方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前,代办服务费由甲方交纳;

2、甲方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后,代办服务费由委托方交纳。

第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并移交不少于本项总目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乙方负责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九条 物业管理验收交接

(一)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使用前____日内,应与乙方办理接

管验收手续,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等物业。

(二)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六十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文件和资

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附属配套设

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2、物业竣工验收资料;

3、共用的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

有权要求甲方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

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与乙方经济赔偿。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六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

方有权要求乙方在____日内整改,预期为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

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三)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元

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十一条 质量纠纷的约定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做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资质的鉴定部门为准。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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