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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风易俗目标责任书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3-13 07:24:50 | 移动端:移风易俗目标责任书

篇一:殡葬改革责任书

重庆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殡葬改革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垫

江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促进殡葬事业发展,推进精神文明

建设,公司决定对殡葬改革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现特签订2011年度殡葬改革目标管理

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100分)

(一)建立健全殡葬改革领导班子,落实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健全制度,明确

职责,并层层签订责任书;领导重视,专题研究落实殡改工作。(5分)

(二)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垫江县殡葬管理文件选编》和《垫江县殡改宣传资料》,

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殡葬改革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宣传覆盖率达100%。(5分)

(三)各责任单位无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埋葬、包坟修坟、建大墓、活人墓等违规现象。

(5分)

(四)认真开展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取缔生产、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和棺材等土葬用

品的工作,单位责任区域内和单位职工、家属在规定区域内无生产、经营丧葬用品和搞冰棺

出租等现象。(3分)

(五)县城的责任单位职工、亲属死亡后必须到县殡葬服 务站举办丧事活动。单位责任区域内无占用街道、庭院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棚(堂)举办

丧事活动的现象,不得因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不得危害公共安全等。(10分)

(六)各责任单位要配合有殡葬执法权力的部门(单位)执法,对殡葬活动中的违纪、

违规现象按规定进行严肃查处。(7分)

(七)配合城管、民政、工商等部门,严肃查处公司范围的殡葬违纪、违规活动。(5分)

(八)公司各单位的干部、职工死亡后,火化率达100%。干部、职工亲属死亡后,必须

按《垫江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如出现其他亲属推诿、阻拦、拒不执行殡葬改革的相

关规定,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负责解决。(60分)

二、考核办法和依据

(一)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为2011年的殡葬改革考核年度。

(二)年终由公司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逐项进行量化考核。

(三)火化遗体(含本公司人员在外死亡火化的)以火化证明为依据。

(四)各单位本年度死亡人数,以公安户口核定为准。

三、奖励与惩罚

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考核结果纳入《党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一并考核兑现。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立责任单位:(章)责任单位:(章) 主管领导:(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承办人:(签字) 主管领导:(签字)分管领导:(签字)承办人:(签字)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篇二:xx乡(镇)2010年殡葬改革工作责任书上塘镇二○一○年度殡葬改革工作责任书 发布时间: 2010-10-28

上塘镇二○一○年度殡葬改革工作责任书 甲方:上塘镇人民政府

乙方:  村(居)委会

殡葬改革是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也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

革,强化殡葬管理,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改管理条例》和《永嘉县二○

一○年度殡葬改革工作责任书》的要求和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1、严格实行尸体火化制度,确保火化率达到100%。

2、积极推行生态葬法。

3、杜绝坟墓新建、修复、翻新、刷白等回潮现象。

4、积极响应上级殡葬改革精神,深入开展丧葬陋习整治,严管区内严格执行严管制度。

二、保证措施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作为为民服

务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主要议事日程。

1、利用各种媒介,大力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努力引导群众

破除旧的丧葬陋俗,自觉进行殡葬习俗改革,倡导和鼓励群众采用不占或少占土地的方式一

次性处理骨灰;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节俭、不扰民的丧葬观和不攀比的消费观;了解运

用殡葬法规、政策,依法规范殡葬行为,自觉参与殡葬改革;严管区范围村(居)应积极配

合相关部门执行严管制度,杜绝违规办丧活动。

2、各村(居)要建立丧葬陋习整治领导小组,由村支部书记担任组长,村委会主任担任

副组长,并配强村级民政殡改信息联络员。

3、各村要对60岁以上老人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实行跟踪管理。

4、搞好公益性生态公墓规划建设,积极推行生态葬法。

5、制定并落实丧俗管理村规民约(社区居民公约)。

三、检查考评

镇丧葬陋习整治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力量对各村(居)殡改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并将

检查结果汇总报镇党委、政府。检查考评与年终考评挂钩(严管区范围村(居)实行专项考

核),对工作不力、完 不成任务的村(居),镇政府将责其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全镇通报,同时追究

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各村(居)执一份,镇丧葬陋习整治领导小组存档一份。篇三:2009

年度殡葬改革责任书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

(2009年)

为认真做好我县的殡葬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大殡葬管理工作力度,推进我县的殡葬改革,

根据目务院、省、市、县《殡葬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特制定以下殡葬管理目标责

任制。

一、共同目标

(一)加强殡葬管理体系建设。将殡葬管理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建设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相

应的领导和组织机构,落实人员,负责制定本地区殡葬改革发展规划和完善殡葬管理政策、法规;负责辖区内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监督、考核工作;负责辖区内日常的建葬管理

工作。

(二)加大殡葬管理工作经费投入。将殡葬事业经费列入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确保殡葬

管理工作正常进行。

(三)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县《殡葬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加大对违法乱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成立由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加大对殡葬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

等十二部门关于要求全省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带头实行火葬、简办丧事的请示>的通知》(云厅字[2003]38号)要求,

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在殡葬改。革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革除丧葬

陋俗,文明节俭办丧事,辖区内基本杜绝丧事大操大办现象和丧葬封建迷信活动。

(五)强化殡葬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监察厅、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事厅、云南

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

(云监[2005]34号),对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政策、法规的行为严肃查处。

(六)严格执行《昆明市民政局和昆明市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将殡葬改革工作

列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的通知》(昆民殡管[2003]8号),实行一票否决制,对

殡葬管理工作不达标或违反殡葬管理法规的单位,不得评为文明单位,并给予单位领导相应

的处罚。

为殡葬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具体目标

(1)认真规划制定辖区内火化区的划定工作,逐年分 步实施火化指标:2009年火化率达到25%,火化区内的火化率要达到100%。

(2)乱埋乱葬治理。从2009年开始,以贯彻《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滇池面山等地

乱埋乱葬的通告》为契机,在每年“清明”、“冬至”重点时段前后,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整治

乱埋乱葬行为的专项行动,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民委员会。

(二)考核时间

2009年3月至2009年12月。

(三)考核办法

1,自查自评。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自查自评,12月10日前将本年度殡葬管理工作

自查自评情况和有关材料

报乡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乡民政办公室)。

3、审查验收。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汇总考核检查情况,提交乡殡葬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上报乡人民政府。

(四)奖惩办法

将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统一纳入县人民政府综合目标进行考桩,考核结果将作

为对各村委会综合考核和村两委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与村委会的综合考核评定挂钩。对实施殡葬管理成效突出,辖区内火化率明显上升,殡葬工作突出问题得

到有效解决,殡葬管理目标考核达到95分以上的,乡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奖励。对殡葬管

理改革工作不力、辖区内火化率没有达到规定指标,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在70分毗下的,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行政问责。人民政府 (签章): 年 月 日 村委会 (签章): 年 月 日篇四:2012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 新街村委会殡葬改革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做好我村殡葬改革工作,深化殡葬管理和改革,推动全镇殡葬改革工作健康发展,

根据《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阳宗镇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法规规定,结合市委、市政府对水源

地及“三沿五区”坟墓整治的目标要求,确保全面完成2012年殡葬管理各项目标任务,特制

定以下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

一、责任单位:9个村民小组

二、共性目标

(一)加强殡葬管理体系建设,村委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各小组组长为领导小组成员,

负责各小组辖区内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组织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本小组辖区内日常的殡葬

管理工作。

(二)各小组按照村委会制定的殡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大殡葬改革力度,成

立殡葬管理执法队伍,积极配合镇政府查处辖区内的殡葬违法、违规行为。

(三)设置殡葬管理专职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上报辖区内的殡葬管理情况;按时

向村委会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报送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统计报表。

(四)查处辖区内偷埋乱葬和将遗体、骨灰装棺土葬行为。打击买卖墓地和修坟造墓行

为。取缔辖区内销售、制作墓碑、棺木点。

(五)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2011年12月19日前,将政

策告知书发放到户签字表交村委会。),严厉打击封建迷信活动,提倡厚养薄葬,促进文明节

俭丧葬新风。

三、具体目标

(一)确保100%的火化率。辖区内的死者遗体全部进行火化,从 2012年1月1日起,实现火化率100%、骨灰100%进入公墓安葬。

(二)继续加强“三沿五区”坟山墓地整治工作。对原有的“三沿五区”可视范围内的

坟墓进行植树遮挡。到2012年6月30日止完成昆石高速公路两侧面山片区,实现“见树不

见墓”的目标。

(三)对新增坟墓和“活人墓”一律平毁。

四、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时段: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考核办法:12月底,由村委会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小组进行考核。查阅殡

葬改革宣传图片记录资料、《殡葬改革监督执法队伍名单》、《殡葬改革工作信息员名单》、《殡

葬改革死亡人员登记台帐》、殡葬改革工作月报表。

(三)奖惩办法

殡葬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纳入全村年终目标考核范围,辖区内殡葬管理工作成绩突出,殡

葬管理目标完成的,将给予奖励,对殡葬改革工作不力,目标任务落实不到位的,严格按照

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五、责任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村、组各执一份。 新街村委会(盖章) 组(盖章) 代表: 责任人: 2011年12月15日

2篇五:殡葬改革管理目标责任书 殡葬改革管理目标责任书(二)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公

墓管理暂行办法》、《农六师五家渠市殡葬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和《农六师五家渠市殡葬

改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师市的殡葬改革事业,构建和谐社会,经师市领导同意,特制

定火葬区各团场、街道办事处殡葬改革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各单位成立殡葬改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和各基层单位签定殡葬改革管理目标责

任书。各团场、街道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民政科长(民政业务员)为第二责

任人。并结合国家、自治区、农六师有关殡葬法规和本单位实际制定殡葬改革管理实施方案。二、2011年火葬区各团场、街道殡葬改革管理工作的重点是:一是有迁坟任务的团场、

街道要认真做好本辖区迁坟前的宣传、普查、动员工作,今年要完成本辖区迁坟总数量的60%。

二是提高去逝者火化率2011年10月以后,党员干部去世后,必须全部实行火葬;一般群众

去世后,要积极倡导火化,火化率要达到百分之七十。三是公墓埋葬率100%。

三、各单位必须将国务院、自治区、农六师有关殡葬法规纳入本单位普法教育、公民道

德教育、年度业务考核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一同布置安排,使殡葬管理条例、办法做

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填报殡葬业务统计 报表,建立殡葬管理当案,

五、各单位要对本管理辖区的丧葬品生产和丧葬品销售的进行管理。凡生产、销售丧葬

用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写申请,经本单位民政科审查后报师市民政局和工商部门审批。严禁

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棺木、墓碑、骨灰盒和封建迷信丧葬用品。

六、按责任书规定的内容实行百分制,经师市殡葬改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当年达

到100分的火葬区各团场、街道,总人口在3万人以上,年迁坟率达到60%、火化率50%,公

墓埋葬率100%。其他全部达到责任书标准的奖励人民币8000元;总人口3万人以下,2万人

以上的奖励人民币6000元; 2万人以下的奖励5000元(年迁坟率、火化率、公墓埋葬率每

减少1%扣10分,迁坟率达到60%、火化率达到50%分以上给予奖励)。第一、第二责任人奖

金不少于兑现奖的50%。

七、经师市殡葬改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年迁坟率未达到60%、火化率未达到50%

的单位,公墓埋葬率未达到100%对该单位第一、第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处以罚

款。

篇二:机关工委移风易俗工作自查报告

机关工委移风易俗工作自查报告

机关工委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近年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创建精神文明工作,移风易俗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工作中,主要做到三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移风易俗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

机关工委新制定一系列的规约来规范移风易俗,比如:“反对陈规陋习,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反对大操大办,提倡节约之风;”“反对封建迷信活动,提倡科学进步;”“宴席准时开席”等条约,这些新的规约受到了全体职工的积极拥护,并自觉执行。

二、以基层组织规范提升年为载体,大力加强移风易俗工作

一是积极做好区直机关党支部的换届工作。对已到届和新成立的78个单位共87个支部,严格按照选举程序和职数设置要求进行换届,目前环节工作已全部完成。其中新成立党支部4个,公推直选党支部15个,党支部换届68个。新当选的党支部书记平均年龄43周岁(低于45周岁),女支部书记5名,大学以上学历占91%。通过换届选举,支部班子综合素质得到提高,为今后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

基础。二是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推行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制定了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实施意见,落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做好区直机关党建工作。举行了区直机关党建目标责任书签字仪式,与所辖党支部91个,党总支2个,党委1个分别签定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年底,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将围绕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及机关党建创新等工作向机关工委述职。机关工委将依据《目标责任书》、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意见及《区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对各单位党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三、巩固成果,自我加压,探索建立移风易俗的长效机制

开展移风易俗,倡导树文明新风,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建立起长效的工作机制,才能确保这项工作常抓不懈、持之以恒。

近年来,始终把开展移风易俗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为此成立了以机关工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保证了移风易俗活动顺利、有序的深入开展。并坚持每月5日为党员学习日制度,从而发挥党员在开展移风易俗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总之,经过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机关工委的移风易俗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的环节。今后,

我们将再接再厉,虚心学习好经验、好做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继续抓好移风易俗工作。

中共河口区委区直机关工委

2010年1月4日

篇三:乡镇共青团责任书

2010年别斯托别乡村团支部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状

别斯托别乡团委:

村团支部:

共青团别斯托别乡委员会

2010年2月

2010年别斯托别乡共青团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村团支部。

二、考核内容

考核共设4大类49个测评项,基本涉及团建目标管理的各个方面,具体详见《2010别斯托别乡村团建目标管理考核细则》(附后)。

三、考核办法

2010年度村团建考核总分由平时工作、半年检查及全年检查考核成绩组成,其中平时工作占30%,半年检查成绩占30%,年终检查成绩占40%,最终形成年终考核意见。

1、考核。各村受检单位每次一般不少于2个,包括村队、基地或者青年致富能手,考核成绩由受检单位的平均分组成,考核结果将反馈给同级党组织。

2、评分办法。考核总分为150分,分A、B两大类。其中A类指基础性工作,共120分;B类指获奖情况,共30分。年度考核总分合计在120分以上(含120分)的单位评定为先进团支部;总分合计在90分(含90分)至120分的单位评为合格团支部;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下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自考核之日起,限期两个月整改,期满复查未达标的定为后进团支部。乡团委对评定为先进团委的单位给予奖励,对考核未达标的单位,向其同级党组织建议,团支部书记当年年度考核中不评优。

四、有关要求:

1、各村团支部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并以此作为推动本乡镇团建工作的有力措施,精心组织,统一行动,力争使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

2、考核工作绝不能弄虚作假。如有不实,一旦查证,即予通报,反馈同级党委,并撤销已定荣誉等次。

3、考核内容解释权在乡团委。

2010年别斯托别乡共青团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A类基础性工作(120分)

(一)团的自身建设和基础建设(35分)

1、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通过板报、宣传栏、网站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主题教育活动;(2分)

2、深入实施“五带”工程,全面推进党建带团建工作,具体落实县委组织部与县团委联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建带团建”工作实施意见》,将团建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中,营造党建带团建的好氛围;(3分)

3、加强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和示范点建设。夯实并规范基础工作;探索解决农村团组织对青年的覆盖问题,重点加强在各类经济合作组织中建团工作;各类型示范点团组织要达到示范点建设标准,工作上水平、出特色,发挥示范带动作用;(3分)

4、加强基层团干部培训,积极参加自治区、自治州、县团委组织的村级团干部培训班;(2分)

5、发挥协管职能,配齐配强团支部班子成员,团干部缺岗时间不长于3个月;按照“村党支部委员兼任团支部书记,配备一名专职团干部”的要求配齐村团支部,努力提高村团支部书记进两委班子比例;(3分)

6、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和团员意识教育,在全体团员青年中开展“六团”教育(学团章、举团旗、戴团徽、用团证、唱团歌、缴团费),加大共青团知识的学习和普及,团员

证使用率要达到100%;(3分)

7、各级团组织要坚持“六子”标准建设,即有固定办公点(房子)、有明显的标识(挂牌子)、配有团旗(旗子)、刻有团公章(章子)、建章立制(盒子)、使用工作手册(册子),有青少年文化教育阵地;(3分)

8、切实抓好“双推优”(推优入党、推优荐才)工作,严格执行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的规定,做好团队衔接和“推优”入团工作;(2分)

9、扎实推进非公经济组织团建工作,推行非公经济团建双点制(建团联系点、团建示范点),按月开展非公团建主题推进活动,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县团委制定的非公经济组织建团工作任务,已建非公经济团组织得以巩固提高;(2分)

10、要建立共青团服务站,健全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基层团组织为团员青年服务的能力;(2分)

11、全面推进和落实12358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6分)

12、村团组织按时足额缴团费;每半年缴纳一次团费,12月底以前结清全年团费(年终评优一票否决制);(2分)

13、农村少数民族团干部积极学习“双语”,村队少数民族团干部要能进行语言交流;(1分)

14、各村团支部能用专用软件按时完成各类团情统计报表,做到数学准确,不瞒报、漏报;(1分)

(二)青少年民族团结和反分裂教育(25分)

1、有效开展新疆历史、民族宗教发展史教育和反分裂斗争教育工作;(4分)

2、在各族青少年中大力开展手拉手、结对子、学双语活

动;(3分)

3、按照“民族团结教育年”工作要求开展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主题实践活动;(3分)

4、加强维护农村稳定的青年骨干队伍建设,主动承担治安巡逻、护村联防等工作,充分发挥联防员、情报员的职能;(3分)

5、青少年民族团结和反分裂教育活动示范点建设工作规范,示范带动作用明显;(4分)

6、建立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和反分裂教育的长效机制,协助基层组织建立和完善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制度、议事规则、矛盾纠纷调处制度、宗教事务管理制度、维护稳定工作制度、值班制度等工作规程;(3分)

7、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的选树宣传活动,在各族青少年中形成争当民族团结标兵的氛围;(3分)

8、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能充分利用且效果显著;(2分)

(三)服务青年成长成才(34分)

1、从抓好以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创业能力为主要内容的青年创业培训工作、抓好以提高就业本领为主要内容的各类技能培训工作、抓好信息平台的搭建工作三个方面入手,做好团支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点对点的服务工作;(3分)

2、成立青年创业、就业扶助机构,做到有阵地、有人员、有措施;(2分)

3、开展帮助大中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建立一批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和培训基地;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不同层次的岗位供需见面会;(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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