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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法衔接工作总结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3-14 06:39:55 | 移动端:两法衔接工作总结

篇一:两法衔接汇报

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关于印发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检会【2010】39号)要求,我局对全系统2008年至2010年办理的486件案件进行了排查,对全系统?两法衔接?机制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查情况已专题上报),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两法衔接?工作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十分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特别是在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不仅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还加强了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协调配合,对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两法衔接?工作有序开展。

我局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两法衔接?的有效工作机制。成立了行政执法监督处,对案件进行预先核审,成立了案件合议组和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对案件处理意见进行集体审议,形成了涉嫌犯罪案件的审查机制;我局与兰州市公安局联合成立了?兰州市预防和打击违反‘四品

一械’违法犯罪活动执法协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兰州市公安局驻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特派室?,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结合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预防和打击兰州地区违反?四品一械?监管法律法规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市公安局派人入驻我局公安特派室,与我局稽查分局本着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的原则,共享获取的违反?四品一械?监管法律法规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按照各自工作程序进行案前调查,查明基本情况,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侦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协助和支持;应追究行政责任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公安机关给予必要的协助和支持,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杜绝以罚代刑现象发生。

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衔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从案件办理程序上设定了制约机制,使案件办理从立案到结案要经过授权、核审、合议、讨论及处罚后的评查等环节,做到调查、核审、处罚三分离,有效地杜绝了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同时我们出台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确定了法监处从三个方面对行政处罚行为进行监督,规定每年要进行一次执法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案卷评查,对大案要案提前介入调查等,以便及时发现涉嫌犯罪案件。加强执法队

伍的建设,制定了六条禁令、问责办法等多项制度,明确了以罚代刑的责任追究,保证了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完善,执法责任追究落实,案件移交、立案、信息反馈依法进行。

(三)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两法衔接?工作意识

由于我们系统组建时间短、执法队伍相对年轻、执法办案的经验也比较缺乏,多年来我们特别注重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去年我们建立了?五个一?的学习制度(每周一学、每月一写、每季一读、每半年一考,一年一评)、组织各单位开展模拟执法现场培训、举办了岗位大比武执法实践竞赛活动,主要对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理论知识和执法实践中有关证据的保全、行政诉讼的规定、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相衔接等方面进行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办案水平。同时,我们对一些违法案件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案件调查初期的公安介入,通过与公安协同办案,主动学习借鉴公安干警的办案手段、经验,使一些比较棘手的违法违规案件及时得到查处。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食品药品市场监管有力有效。

我局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突出重点,抓主抓重,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一些群众反映比较强烈

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去年以来,共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6679家次,餐饮单位9772户次,责令整改461户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00起,实施行政罚款118.49万元,依法取缔无证经营药品1户,捣毁假劣药品窝点1个,吊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39家,注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45家,回收销毁过期不合格药械3500多种,货值金额67.6万元。

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行为,尤其是通过邮寄和互联网交易等方式销售假劣药品行为,查处了?宫颈癌疫苗?等假劣药品案件92起,取缔无证经营1户,捣毁假劣药品窝点1个,罚款59.1万元。

开展了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查处了省冠兰中药饮片公司生产销售劣药?制何首乌?等制售假劣中药饮片案件14起,实施行政罚款4.84万元。同时开展了中药材、中药饮片评价性抽验工作,共抽样213批,已出报告125批,不合格的36批次正在立案查处中。

加强了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开展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运行暨产品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降低许可条件和非法变更许可事项专项整治,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共查处违规案件38起,下达责令整改67份,罚没款近19万元。通过对71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

286家小型医疗机构进行了分子筛制氧设备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情况的全面检查,规范了医疗机构医用氧和一次性医疗器械的使用。

开展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把餐饮具消毒作为餐饮服务的重要环节进行整治,在餐饮单位大力推行餐饮具消毒?瓶盖管理制度?,对22家餐饮具消毒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围绕兰洽会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在全市大中型餐饮单位开展?改陋习、树新风、保安全?的专项行动,重点解决餐饮单位包厢内?两盆水?洗消餐饮具的突出问题。同时开展餐饮单位公开承诺活动,在全市所有大中型餐饮单位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了监督信息公示牌和质量安全承诺书。在兰洽会召开前夕,尝试在大型餐饮单位推行质量受权人制度,进一步明确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安宁区食药局还向高校食堂派驻了食品安全协管员,进一步加强了对餐饮单位的监督管理,有效的提高了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在对全市无证餐饮单位进行摸底的基础上,按属地化监管原则,由辖区政府组织开展无证餐饮单位的整治,取得了较好效果。与此同时,积极开展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了《兰州市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和符合我市实际的保健食品经营管理规定和准入标准,解决了经营者长期无法许可经营的问题,将保健食品经营纳入管理范围进行严格监管。

二、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突出?三化?,把依法行政贯穿于?两法衔接?

篇二:两法衔接案例推荐表

两法衔接典型案例推荐表

会员公司/行业工作组名称: Ds

案件名称: 广东王某假冒美国UL安全实验所注册商标案

附件:法律文书(立案通知书、行政决定书、判决书或其他相关材料)

篇三:提升两法衔接效果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提升“两法衔接”效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去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检察机关要认真执行并不断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执纪有效衔接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协作配合,探索建立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情况通报、执法协作制度,整合力量和资源,共同做好反渎职侵权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监察部、商务部决定在全国开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根据上级的部署,今年3月、6月,我院与区公安分局、监察局联合牵头会同区工商局、国税局、国土分局等13家行政单位的代表召开了开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两次联席会议,切实担负起监督协助等职能,与成员单位一起推进“两法衔接”的顺利开展,形成共同打击扰乱社会秩序、市场秩序及预防渎职犯罪、经济犯罪的合力,维护和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为了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实效性,促进依法行政,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我院立足检察职能,以制度改革、创新为抓手,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积极探索提升两法衔接效果的新途径。

一、高度重视,顺利推进“两法衔接”工作

在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形成沟通、联系的工作机制,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互衔接的平台,是实现行政执法规范化,防止放纵犯罪的有效手段。我院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市检察院、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将“两法衔接”机制建设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多次召开会议,对推进“两法衔接”机制建设作出部署,制定了《关于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层层落实,监督有力,切实把两法衔接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两法衔接”机制

一是建立“两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了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工商局、国税局、国土分局等16家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制订发出金平区“专项监督活动”工作方案,同时通报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定期召开负责人会议、联络员会议,并在区检察院成立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负责对全市情况的收集、检查工作、督办案件等工作。

二是联合走访,登记造册。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区监察局联合走访国土分局、区工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文广新局、区农业局、区审计局、区卫生局、区知识产权局、环保分局、区安监局等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了解掌握2008年以来作出行政处罚或涉嫌犯罪尚未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情况。

三是建立信息情况通报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对自身查处的行政违法案件和涉嫌犯罪案件情况、两法衔接机制的运行情况进行自查,登记造册,并将自查情况向“专项监督活动”联合工作组办公室通报并书面报送材料,落实逐月报送备案的工作。

四是建立案件移送监督机制。通过开展宣传,发动举报,确定监督重点,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简报信息等进行宣传,充分发动群众举报有案不移、有罪不究的案件。通过走访、宣传、接受举报等方法掌握的案件线索,及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对监督中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认真排查,确定监督的重点领域、部门和具体案件。

五是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在行政执法机关和检察机关设立专门的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交流与共享、案件移送、取证标准和案件定性等方面的协调、沟通,建立起长效的联络机制。

六是建立登记备案制度。由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和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工作台帐,行政执法机关将达到一定罚款数额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政处罚案件登记备案,公安机关将行政机关移送案件受理情况登记备案,检察机关对案件办理情况登记备案,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

三、强化实效,创新发展“两法衔接”工作

一是强化沟通协调,着力深化思想共识。通过召开“两

法衔接”工作联席会,定期走访行政执法机关,开展对行政执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等形式,各成员单位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既是新形势下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打造高效廉洁政府的现实需要;也是严厉打击经济犯罪,避免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有案不移、有案难易等问题,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现实需要,从而积极协调配合,共同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发展。

二是整合监督资源,着力维护经济秩序。认真落实“两法衔接”工作要求,积极促进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线索,加强对公安机关立案监督,进一步提高金平区打击经济犯罪的合力,有力维护了区域经济秩序。

三是加强业务交流,着力加强成员联系。各成员单位之间加强工作联系,互通信息,进行经常性的业务交流。在有条件的地方,各成员单位之间可以互派人员进行换岗业务学习,可以邀请成员单位的业务骨干进行授课、开展联合培训、联合考察、联合调研等,达到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加强配合协调,形成打击合力

加强配合协调,各司其职形成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的合力,是我们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所追求的最重要目标。

(一)建立案件移送、审查机制,规范监督行为

一是建立和健全案件移送制度。行政机关在查办具体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符合刑法中有关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扰乱市场经济犯罪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并抄送检察机关备案。

二是规范案件审查机制。公安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交的涉嫌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移送机关,同时抄送检察机关。同时,检察机关通过查阅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材料,发现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当移送的案件不移送的,要求行政执法机关进行移送,并对公安机关和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全程后续监督。

(二)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强化监督效果

为确保工作效果,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积极作用,通过立案监督、检察建议、查处渎职犯罪等手段,不断加强法律监督职责。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案件,对涉及金额较大、涉及面较广、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延伸监督触角,充分运用检察建议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检察环节社会管理工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建立,督促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也有利于检察机关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机关不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情况,加强了法律监督,减少了“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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