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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及法律对策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11-10 11:00:20 | 移动端: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及法律对策

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及法律对策 本文关键词:产业发展,对策,现状及,法律,文化

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及法律对策 本文简介:摘要:文化产业有朝阳产业、低碳产业等称号,近年来在促进经济发展及弘扬民族文化方面的贡献愈加得到认同。拉萨文化产业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发展迅速,在增长速度、产品种类、产业规模、产业结构及国内外影响方面均有突出表现。然而,缺乏健全的法律政策体系,产业资金、人才和机制保障有待完善,产业质量以及科研创新能力需要

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及法律对策 本文内容:

摘要:文化产业有朝阳产业、低碳产业等称号,近年来在促进经济发展及弘扬民族文化方面的贡献愈加得到认同。拉萨文化产业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发展迅速,在增长速度、产品种类、产业规模、产业结构及国内外影响方面均有突出表现。然而,缺乏健全的法律政策体系,产业资金、人才和机制保障有待完善,产业质量以及科研创新能力需要提高都是拉萨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此,需要构建完善的文化产业法律政策保障体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以完善文化产业市场环境;采取实际有效举措夯实文化产业基础机制;发挥品牌推引作用促进资源优化和整合;在政策、产品等层面采取措施增强产业科技含量。

关键词:拉萨;文化产业;文化;法律对策

近年来,国家大量扶持文化产业的规划及意见出台,文化产业发展日渐受到关注,文化产业在经济发展中所占的比重逐渐增长。2011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2.85%,相比2004年的1.96%提高0.9个百分点,比2008年的2.45%提高0.4个百分点,占GDP的比重呈现出逐年稳步提高的态势。[1]同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明确了文化产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也说明文化产业对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认同有着积极推动力。文化产业的上述作用在拉萨这样的民族地区意义愈加凸显,伴随国家文化产业大繁荣的时代背景,拉萨文化产业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一、拉萨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

目前,拉萨文化产业已从最初的孕育、探索、起步迈入快速发展的阶段,在增长速度、产品种类、产业规模、产业结构及国内外影响方面均有突出表现。

(一)文化产业发展速度增长

据统计,近年来,拉萨从事文化产业发展的各类文化企业达1000多家,从业人员5000余人,年创收上亿元。至2010年,拉萨文化产业总收入已占全市GDP比重的2.82%[2],形成了如珠穆朗玛集团、拉萨岗地经贸有限公司、玛吉阿米、雪堆白、城关区古艺建筑美术公司、拉萨唐卡艺术中心等具有一定规模,效益凸显的文化企业。2013年,中国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建设开展,一些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如蔡公堂艺术观赏村、吞米岭藏艺文博园、尼木三绝技艺展示区等迅速推动[3]。立足发展民族特色文化产业,结合地区优势,借鉴国内外文化产业发展模式,拉萨文化产业目前已有创收文化单位类、文化市场类、园区文化类、民间文艺团体类、文化就业培训类、一县一特类、旅游文化类、民族手工艺品类、文化企业类9大类804个产业点[4],形成了涵盖多种产业形态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

(二)文化产业产品种类丰富

依托拉萨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资源,以先进的文化产业发展理念为牵引,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拉萨文化产业提供了品种丰富的文化产品,满足了人们对文化不同层次、不同种类的需求。根据自身文化资源特色,拉萨重点发展了体现民族、地区特色的民俗文化、旅游文化及节庆文化等文化产业,如拉萨雪顿节庆祝活动、唐卡艺术博览会、藏戏展演、藏地音乐高峰论坛等。在满足人们对单一特色文化需求的同时,也适应时代发展建设综合性大型文化园区,为人民提供综合全方位的文化服务。比如,建设面积为12000亩、总投资300亿元的中国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5]是集旅游休闲、藏族歌舞表演等为一体的拉萨龙头文化产业项目。总投资5亿元,首批引进内地30家优秀企业[6]的西藏出版文化产业园则为集出版、文化、影视、娱乐为一体的综合型文化产业园区。该产业园在提供出版、音像、文艺表演等传统文化产业服务的同时,也大力发展动漫、广告设计创意等新兴文化产业的生产和服务。

(三)文化产业发展广受关注

拉萨作为西藏自治区首府,拥有得天独厚、丰富的文化资源,具有转变为文化产业发展的巨大潜力,拉萨文化资源的这一特性引起了多方投资主体的关注。如最初为发展唐卡艺术成立的拉萨岗地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经过多年经营和投入,成为以开发藏民族传统手工艺和文化旅游为主营业务,注册资金从1150万元发展到总资产逾1.5亿元,培养出了500多名农牧民青年传承艺人的大型综合文化集团[7];成都域上和美文化集团看中拉萨独特的原生态环境以及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投资7.5亿打造了大型实景剧《文成公主》,2014年接待观众30余万人次,收入达1.1亿元人民币[8],成为拉萨旅游的新亮点。拉萨文化产业近年发展迅速,规模增大,出现集群化及品牌化的趋势。目前,拉萨建成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2个、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5个[9]。形成了诸如雪顿节、藏历新年、藏戏比赛、唐卡展销等一批品牌文化项目,提升了拉萨文化产业的知名度。

(四)文化产业发展多元格局

随着国家文化体制改革的进行,在国家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文化产业背景下,拉萨市已经改变了以往“国办文化”的模式,以政府出资扶持、招商引资以及社会出资等多种形式形成国家、集体、私营共同兴办文化产业的发展态势。如拉萨娘热民俗风情园、城关区古艺建筑美术公司、拉萨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等国有、集体文化企业发展成为龙头文化企业。同时,涌现出了拉萨岗地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玛吉阿米、拉萨市和美布达拉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西藏知行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知名民营文化企业,其中拉萨岗地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是西藏第一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而玛吉阿米则因传播浓厚的藏文化而受到众多的关注,成为藏餐品牌企业的代表。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宽松的政策支持环境,良好的发展前景,激发了社会力量兴办文化产业的积极性,拉萨文化产业已经形成各种所有制文化产业齐头并进的发展格局。

(五)文化产业交流融通提升

2012年《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鼓励文化企业走出去。《西藏“十二五”规划纲要》强调要加大对外文化交流,创新文化“走出去”模式。借鉴相关发展经验,拉萨地区着手实施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2011及2012年,参加中国(深圳)文化产业博览会、苏州国际旅游文化节、青岛旅交会、第二届中国呼和浩特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艺术节服饰展演、北京旅博会等国内外著名旅游文化活动,同时,大型音乐史诗剧《文成公主》在京排练和演出[10]。此外,近年拉萨也举办雪顿节、藏地音乐高峰论坛、唐卡艺术博览会、藏戏展演等众多“引进来”活动,吸引了数十万人观看并参与。文化产业的交流融通,一方面提升了拉萨文化产业的知名度及影响力,形成了节庆、传统手工艺以及民族音乐等方面具有品牌效应的文化项目。另一方面,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形成了拉萨文化产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如在第七届中国(深圳)文化产业博览会上,拉萨市文化产业交易额达110万元,签订投资意向金额5380万元[11]。

二、拉萨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由于经济发展基础、文化制度建设及社会观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拉萨文化产业发展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影响并制约着文化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亟待采取有效对策加以解决。

(一)文化产业法律保障体系有待健全

文化产业的发展倚赖完善的文化法律政策支持,但与经济、教育等领域相比,文化领域的立法相对滞后,文化法规数量少,效力层次低[12]。现行文化立法主要为行政法规和部委规章,没有法律级别的文化法律文件。就法律规范内容而言,文化立法主要集中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文化市场管理方面,没有专门规范文化产业的法律。中央文化立法的这种模式在地方得到遵守和延续,拉萨地方现有文化立法仅有上述两种规范内容,文化产业法律非常欠缺。就文化产业政策体系而言,虽然近年来国家和拉萨地区颁布了大量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但这些政策呈现同质化及操作性不强的特点。文化产业政策集中为对文化产业进行扶持及长远发展的规划和指导意见,缺乏产业链各环节如资金、人才、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政策性规定,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等后续保障的政策性规定,缺乏对动漫、网络文化新兴产业进行规范管理的政策性规定。文化产业政策的上述问题在拉萨地区尤为突出,目前拉萨文化产业政策主要有《拉萨市“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和《拉萨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上述政策性文件是对拉萨文化产业发展所作的长远规划,促进拉萨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具体措施方面的政策比较缺乏。

(二)文化产业保障机制需要完善

文化产业是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促使文化资源向文化产业模式发展,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文化资金的投入、文化领域各类人才的培养以及宏观管理性质的市场文化体制非常重要。近年来,拉萨地区虽然不断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然而,资金投入的数量与拉萨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划却呈现不相适应的态势。以2009年国内部分地区设立的文化产业专项资金为例,文化资源非常丰富的西藏投入为0.25亿元,无法与发达地区如北京的5亿元和广东的2亿元相比,中西部某些地区的投入如山西的0.5亿元,湖南的1亿元,四川的1.15亿元也远远超出西藏[13];其次,拉萨文化产业的人才培养相对薄弱,继承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创作人才以及既懂文化创意又懂经营管理的高级文化人才缺乏。以2010年文化产业从业人数为例,北京为122.9万人,湖南为100万人,海南为10.16万人,宁夏为8.02万人,西藏地区只有2万人[14],拉萨作为西藏首府,文化专业人才相对丰富,但与国内其他地区相比,差距也会很大;最后,西藏地区文化产业起步较晚,文化体制改革进展速度相应迟缓,一方面,对文化产业进行宏观管理的市场观念尚未完全形成,另一方面,实践中文化管理体制还存在政企不分,权责不明的状况。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拉萨文化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三)文化产业规模质量亟需提高

拉萨是我国藏族文化的腹地,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国内其他地区不具备的优势和潜力。然而,与国内其他地区相比,拉萨文化产业呈现发展规模不大,质量不高,缺乏知名文化企业和文化品牌的发展状况。以2008年国内部分地区文化产业综合发展状况为例,北京的文化企业数量为127339个,资产总额为54670.14亿元,营业收入为8865.88亿元,在统计城市中位居首位;昆明的文化企业数量为8203个,资产总额为3333.04亿元,营业收入为387.11亿元;拉萨的文化企业数量为286个,资产总额为41.18亿元,营业收入为9.16亿元,在统计城市中排名60位。[15]此外,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目录中,共有485个重点企业和108个重点项目,西藏没有入选企业和项目。青海有2家企业入选,新疆入选1家企业,云南有5家企业和3个项目入选。[16]数据比较显示,在企业数量、资产总额等衡量文化产业规模的指标上,拉萨与代表文化产业发达地区的北京存在较大差距,与在地理位置、文化资源存在较大可比性的其他民族地区相比,差距同样明显。从代表文化产业质量及影响力的重点文化企业和品牌项目看,拉萨在全国也呈现较为落后的状况。

(四)文化产业科研创新应该加强

文化产业输出的是文化产品,其中凝结着人类的精神财富和智力成果。文化产业中发挥文化创意人才的能力,不断推陈出新是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科研创新能力对于文化产业竞争力的影向作用不言而喻。受长期计划经济思想影响,拉萨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观念单薄,文化产业还停留在文化产品的初级加工层面上,文化产业化程度低、文化产品及服务科技含量少、产品开发创新能力严重不足[17]。以文化产业科研能力指标将西藏与同类地区进行比较。2010年,西藏文化艺术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内部支出占GDP比重为0.29%,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有1618人;新疆文化艺术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内部支出占GDP比重为0.49%,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有21065人;云南文化艺术科研机构当年完成科研项目数为30个,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内部支出占GDP比重为0.61%,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有37780人。[18]可见,包括拉萨在内的整个西藏地区在文化产业科研创新能力上较为薄弱,影响了其文化产业在国内外的竞争力,使得发展空间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三、促进拉萨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对策

(一)完善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政策体系

文化产业的长远和良性发展必须建立在完备的法律政策基础上,从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到文化产业的具体经营再到文化产业的市场秩序等都需要法治的保驾护航。拉萨地区应在坚持文化产业规划方向的基础上,着手解决当地缺乏文化立法保障及文化产业发展政策缺乏可操作性的问题。一方面,在国家未出台文化产业促进法的情况下,可在不违背宪法及法律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先行制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资金、人才、土地等方面的地方法律。同时,完善规范文化行政部门职能、管理文化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文化市场秩序、保障合法文化经营者权益方面的地方法律[19]。另一方面,落实《拉萨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的内容,对该规划进行细化,分解制定相应的促进拉萨文化产业的政策性规定,便于实践中政策的实施和执行。

(二)推进文化产业依托的文化体制改革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20]。拉萨地区应在文化产业发展中,进一步推动和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加快将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变为规范文化企业的步伐,培养合格的市场主体。以拉萨市新华书店为例,2009年由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仅2010年,改制后的新华书店图书达到1万多个品种、约10万册,全年图书销售额达1700万元,同比增长5%,实现利润60万元,同比增长25%[21];其次,构建完善的市场进入与退出机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兴办文化产业,促使文化产业各生产要素及文化产品实现合理顺畅流动,培育开放且具备良性竞争条件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最后,进一步推进文化行政部门从管理文化到服务文化职能的转变,厘清文化行政部门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明确并推进文化行政部门在文化产业发展中引导、监管与服务的宏观调控作用。

(三)夯实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保障机制

实施文化产业的各种支持性政策,加强文化产业的基础工作建设,将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首先,在坚持国家文化产业资金投入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拉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建设,加大政府对文化产业的投入;同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以多种形式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激发民间资本对文化产业的投入和运营,构建文化产业资金的长效多元投入机制。其次,加大培养各类文化产业人才的力度。通过高校、文化企业等多种渠道建立系统的文化人才培训基地,培养能够继承和弘扬藏族传统文化的操作性和实践性人才,同时也要注意培养既懂文化又善经营的复合高级人才;改进人才引进方式和优惠政策,引进区外的高端创意、研发和管理人才;建立完善文化产业人才职称评定制度,构建公平竞争和分配激励机制,培育有利于文化产业人才生长和发展的有利环境。最后,继续完善并实施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及土地等优惠政策,为拉萨文化产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发挥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的推引作用

拉萨文化资源丰富,传统与现代资源共存,藏民族与其他民族资源交织,如何合理利用如此独特和优质的文化资源,将其转化为可以产生巨大经济效益的文化产业,是拉萨发展文化产业必须考虑的问题之一。为防止文化资源浪费以及文化产品的同质性,实现资源的优化及整合,应合理构建文化产业发展的集聚模式,在避免盲目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发展集拉萨民间文化、旅游文化、民俗文化等为一体的重点文化产业园区,打造一批龙头项目和品牌项目。以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为例,园区以文化旅游为主导产业,同时汇集了民俗文化展示、民族手工艺品产销、民族文化演艺表演、民族文化创意等多种产业形态,园区于2013年8月推出了龙头项目—大型实景剧《文成公主》,[22]在传递民族文化价值理念同时也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公演一年来,品牌效应凸显。通过上述的文化园区及品牌项目的建设和出台,促进文化资源的合理配置,发挥文化产业集群效应,辐射带动周边文化企业的发展和壮大,提升拉萨文化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五)增强文化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能力

文化产业的核心虽然是文化内容,然而技术手段却是文化内容实现产品化和商品化的根本途径。换言之,技术创新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动力基础。[23]拉萨文化产业主要是在依托藏民族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发展的特色民族文化产业,开发民族传统文化的价值,将其转变为产业化模式进行发展,实现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巨大的经济效益,必须依赖现代科学技术的创新,大型实景剧《文成公主》的成功就是最好的例证。拉萨在文化产业发展中应采取措施增加文化产品的科技含量,重视技术创新。在政策层面,应鼓励支持文化产业的技术创新,制定与文化相关的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以及鼓励技术创新的信贷、融资及税收优惠政策;在产业基础层面,增加文化产业科技研发展的投入,培育和引进科研创意人才;在产业发展模式层面,用现代科学技术发挥藏民族传统文化特色,展现特色文化产业的魅力;在产品层面,用科学技术提高文化产品的质量和艺术水准,实现文化产品的升级[24]。通过以上三个层面措施的实施,增强拉萨文化产业的科技含量,从而实现文化产品竞争力的有效提升。

作者:龚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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