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巡视整改方案 (1)
XXXXX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省委巡视组进驻集团公司专项巡视反
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
2015年12月8日,集团公司党委印发了《中共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省委第十二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方案指出,2015年8月3日至9月25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集团公司进行了专项巡视,2015年12月1日,巡视组向集团公司反馈了巡视意见,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为促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好整改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XX建投党字【2015】40号文件精神,按照集团、建投能源的安排部署,以巡视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整改原则,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对照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意见,举一反三,有的坚决改正,无的要更进一步。真正解决公司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选人用人、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公司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依法经营意识、廉洁从业意识,努力实现公司健康发展、干部清正廉洁、作风规范务实,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来推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整改目标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两个责任”,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防“四风”反弹,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和办事流程,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努力营建惠风和畅的从业环境。
三、整改步骤
集中整改活动时限为2015年12月l5日至2016年1月30日,大约用1个半月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5年12月15日至12月25日):公司党委对照反馈意见、反馈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处置,制定整改方案,召开专题党委会。公司党委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亲自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按照方案分工,逐项逐事细化整改计划、目标、措施、时限,明确责任人,自上而下落实整改各个环节责任。
第二阶段(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15日):全面落实整改措施,立行立改,真整实改,并且要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 2016年1月16日至1月30日):对公司整改方案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汇总各牵头部门分项整改报告,形成公司党委整改情况总结报集团、建投能源公司党委。整改期间,接受集团、建投能源公司的监督检查,巩固整改成果。
四、组织保障
公司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整体筹划和安排部署。
组 长:党委书记 总经理
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部,负责日常协调、督促、检查等事务性工作,坚持每周协调整改工作的开展,并及时向整改工作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主 任:XXX
副主任:XXX
成 员:XX XX XX
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责,切实抓好本小组所主管整改工作事项的落实。
五、整改任务与责任分工
篇二:巡视整改方案
【巡视工作整改方案】 兴宁市委政法委关于落实 兴宁市委政法委关于落实 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 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按照《兴宁市党政领导班子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 方案》的部署要求,兴宁市委政法委作为一个牵头单位,根据加快推 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政法系统的工作职能,现制定如下 整改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省委巡视组的巡视反馈意见,围绕巡视工作中查 找出来的突出问题,结合兴宁的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可行性、实 效性,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思路、改进作风、扎实工作,推动我市 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着力建设“工贸新城、人文秀区、绿色兴宁” , 全力当好梅州绿色崛起主力军。
二、 整改内容 围绕 《兴宁市党政领导班子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 案》中的第三条“进一步关爱群众,改善民生促和谐”的第二项为主 要整改内容,即:抓优化社会环境。继续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力度,提 抓优化社会环境。继续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力度, 抓优化社会环境 高打防管控水平, 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高打防管控水平, 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 约访、 下访制度, 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 约访、 下访制度, 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确实维护稳定。完 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确实维护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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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特别是强化烟花爆竹和非 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煤矿山的安全监管, 煤矿山的安全监管, 坚决防止发生各类重特大事故, 切实保障人民群 全监管 坚决防止发生各类重特大事故, 众生命财产安全。
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整改措施
1、继续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力度,提高打防管控水平,营造良好 的社会治安环境,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一是坚持开展源头治理, 全面落实稳控措施;二是整治重点地区,全力打击刑事犯罪;三是构 建立体防控网络,严密社会治安管控;四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增强 平安建设保障。
整改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联络员:石天泉 联系电话:13902784878 2、继续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以平安镇(街)创建工作为抓手,着力构建 平安兴宁;以完善三级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为重点,进一步健全维稳网 络和工作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
整改责任单位:市综治办 联络员:刘裕平 联系电话:13826679692 3、深入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题结合、依靠群众”的 工作方针,把创建“六无”活动为主要载体,有效预防“法轮功”等 邪教组织和有害气功组织违法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
整改责任单位:市“610”办 联络员:张远辉 联系电话:13802365787 4、全面掌握我市维稳工作情况,分析我市维稳工作形势,排查 存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进一步健全维稳研判制度,加大涉法涉诉案 件和重大矛盾纠纷个案的督办落实,确保我市社会平安稳定。
整改责任单位:市维稳办 联络员:汪建雄 联系电话:13536749067 5、在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约访、下访,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 问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信访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和领 导包案制度,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整改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联络员:罗小忠 联系电话:13826696182 6、针对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切实做好人民调解、行政 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联动,提高社会矛盾稳控化解的办法和措施;进一 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围绕加快经济发 展方式转变,提高服务经济民生的能力水平。
整改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联络员:陈鹏基 联系电话:13560982268
7、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特别是强化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坚决防止发生各类重特大事故,切实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整改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联络员:张淦清 联系电话:13719990888 四、整改要求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以市委副书记罗颖安同志为组长, 市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夏思光同志为副组长, 市委政法委、 市公安局、 市综治办、市维稳办、市“610”办、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安监 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改工作的领 导、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政法系统工委副书记 肖浩文同志兼任,刘超华同志兼任牵头整改单位联络员,联系电话 13902783239。
2、明确时限,分步实施。整改期限为 12 个月,即 2010 年 6 月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部 署阶段。2010 年 6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成立整改机构,研究整改方 案。二是落实阶段。2010 年 10 月 1 日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由政法 委领导组织各责任单位,围绕整改内容和目标,落实整改措施,抓好 整改工作。三是完善阶段。2011 年 4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对照整改 内容和目标,查缺补漏,及时完善,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四是验收阶 段。2011 年 6 月 1 日至 30 日,迎接上级对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3、加强督查,务求实效。政法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对 各责任单位对整改工作的督查力度,务求取得实效,确保整改任务如 期完成。对于整改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 任。中共兴宁市委政法委 2010 年 9 月 28 日
篇三:统计工作巡查方案
统计工作巡查方案
一、巡查的目的
开展统计巡查,主要是全面调研了解各区(市)统计工作依法开展情况,确保全市主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及时性。通过巡查,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执 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进一步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通过巡查,发现典 型,总结经验,加快统计改革与发展进程,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同时,听取基层对全市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找出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制订改进措 施。
三巡查的对象为:XXX统计局
三、巡查内容
㈠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区(市)局内部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经费情况,乡镇(街道)统计机构设置及统计人员配备情况;部门、企事业统计机构设置情况,统计台帐、原始记录以及统计报表的登记归档保存情况。
㈡执行国家和省统计制度情况。各专业报表布置是否规范;统计报表收集的方式和渠道情况;各专业的报表上报率和有效率以及对统计调查对象业务指导和改革、改进等方面的措施情况。
㈢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情况。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发布的GDP数据及主要经济社会指标是否与上一级统计部门认定的一致;各专业数据机表核对情况;统计数据源头的质量情况。
㈣行政许可工作情况。对部门统计调查管理情况;对辖区内统计资料公布管理情况;统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情况。
㈤法制工作情况。统计执法检查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情况;案卷制作装订保存情况;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重点是统计“五五”普法情况以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学习贯彻情况;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㈥统计手段现代化建设情况。区(市)统计信息网络建设情况;乡镇(街道)统计站联网互通情况;乡镇(街道)、企业报表网上直报情况。
四、巡查时间
统计巡查工作从8月初开始,到10月份结束。具体时间以下发的《统计巡查工作通知》为准。
五、巡查组织
巡查工作在市统计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统计巡查组,具体承担对区(市)统计局的统计巡查工作。巡查组组长由市统计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2—3人,抽调相关科室负责人或业务骨干组成。
六、巡查程序及方法
㈠听取被巡查区(市)统计局对巡查内容的汇报。
㈡对区(市)统计局相关制度数据质量及相关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㈢随机抽取2个乡镇(街道)及2个企业进行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和数据质量检查。
㈣开展问卷调查或召开座谈会。
㈤将有关巡查情况与被巡查对象领导班子沟通后形成统计巡查报告。
七、巡查反馈
巡查报告经市统计局领导审定后,据此向被巡查区(市)发放《统计巡查意见书》。被巡查区(市)统计局在收到《统计巡查意见书》后1个月内向市统计局提出整改方案报告。3个月内向市统计局报告反馈意见落实情况。
被巡查区(市)对市统计局及相关科室的意见及建议,由巡查组汇总整理向市局领导汇报,并向相关业务科室反馈,整改意见及措施由巡查组向被巡查区(市)反馈。
八、工作要求
巡查组工作人员要认真遵守工作纪律,严格工作标准和要求,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严格执行巡查方案,如实反映巡查情况,确保巡查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