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金制度范本
公司奖惩管理规定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奖惩目的 为严明纪律,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创造优质服务品牌,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员工十不准、达到员工互相督促、提高,以及会所发展、进步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奖惩管理 提倡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方式,以实际考核为依据,依据员工对会所贡献的大小给予不同形式的奖励,对违反规定,给会所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员工视情节给予严厉处罚。
第二节 奖 励
第三条 奖项
1、满勤奖:全月满勤(串班除外),无事、病假,奖励50元;
2、合理建议奖:对会所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奖励100—500元;
3、特殊贡献奖:奖励100—500元。
a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事故、平息重大顾客投诉事件者;
b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拾金不昧等为会所争得重大荣誉者;
c个人业务、经营业绩情况优异、完成任务突出者;
d忠于职守、认真负责、热诚服务,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受到顾客表扬;
e顾全大局、团结互助、廉洁奉公、挖潜增效贡献较大者;
4、优秀员工奖:提供优质、感动式服务,综合评定,年评选一次;
5、优秀团队奖:每季度评选出两个优秀楼层,设立流动红旗;
6、星级护理奖:每月每楼层评选2名星级护理,进行张贴公示。
第四条 奖励方式
1、精神奖励:通报表扬,评选为年度优秀员工;
2、即时奖金:根据贡献程度,给予50-500元奖金鼓励;
3、奖励性假期:给予1至10天带薪休假;
4、奖励性旅游:给予国内外旅游支持;
5、参加外部学习培训:安排国内月子中心、高校学习培训。
第五条 奖励程序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所在部门提名;
2、院长审核;
3、院会议通过;
4、办公室、财务部门执行。
第三节 惩 罚
第六条 惩罚办法 对于员工违反会所规章制度、违反员工十不准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者,会所将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及悔改态度等进行处罚。
员工处罚分为取消绩效工资、辞退、开除。
第七条 取消绩效 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造成损失的,依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1、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责任事故、引发纠纷或经济损失者;
2、违反劳动纪律,迟到、早退、不假外出、不戴名牌者;
3、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出现设备损坏、物品丢失、责任事故者;
4、不服从领导安排、不参加培训或缺席会议者;
5、违反规定,推卸责任,刁难顾客,受到投诉、产生恶劣影响者;
6、违反员工十不准者;
7、不遵守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职业道德规范等,给正常工作及顾客造成不利影响、给会所造成损失者。
第八条 辞退处罚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予以辞退,对会所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工作中发生意外却隐瞒实情不及时报告,造成损失或影响者;
2、搬弄是非、挑拨离间、破坏团结、谩骂吵闹影响工作者;
3、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使会所受到重大经济损失者;
4、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侵害会所利益者,在职期间从事其他工作者;
5、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对会所造成重大损害者。
第九条 开除处理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国家行政处罚或承担刑事责任的,除依法接受国家处理外,会所予以其开除处理。
1、虚报冒领、假公济私者;
2、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与制度,损害会所利益者;
3、挑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者;
4、泄露会所秘密或客户信息,影响会所信誉者;
5、旷工2天以上(不含2天)者;
第十条 惩罚程序
1、员工举报,客人投诉,考核发现;
2、院长审核;
3、院会议通过;
4、办公室、财务部门执行。
第四节 附 则
第十一条 员工对会所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处理决定当日向院长申诉一次,申诉应重视调查研究、实事求是。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院长负责解释,全体员工负责监督。
第十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会所全体员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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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普惠公司为促进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按时高质完成工作任务,本着奖优罚劣的原则,特制订本奖金制度。
一、定义
本制度所称奖金,是在工资范围之外,另行对按时高质完成工作任务的员工所给予的奖励,不是工资的必然组成部分,其有无、高低,直接按照工作表现,而非法定或规定的范畴。
二、原则性规定
1、按照各部门各岗位,分别确定不同档次和数额的奖金标准;
2、每月领取奖金的人数不固定,每位工作表现优异的员工均可获得;
3、奖金与过失处罚无直接的必然联系,如存在工作过失受到处罚,则其受奖情况将由相关直接金玉普惠领导酌情确定;如责任不清时,由相关直接金玉普惠领导酌情确定责任承担情况。
4、考核的时间为当月29日至下月30日,奖金发放时间与工资发放时间同步。
三、获得奖金的条件及考核
工作表现优异,根据部门情况由其直接领导予以考核后,确定其应获奖金金额。
如工作出现重大责任时,除取消所有相关人员当月奖金外,还将依据金玉普惠公司制度对相关责任人的绩效奖金进行扣除直至调岗、开除等处罚。
动态责任可不对关联岗位予以处罚,所谓动态责任一般指工作过失具有一定的偶然性,而非常规性错误。例如地面卫生,在责任人检查时无杂物,但考核人经过时却有杂物。对于明显为长时间遗留的问题,而责任人未发现的,不视为动态责任;另外某些可以通过巡检记录体现的问题,制度稽查人员可以通过倒查巡检的方式来确定是否为动态责任。
连带责任是指下属出现违规情况,则其领导必须为其违规承担连带责任。对于连带责任的大小,则将依据该违规情况的具体情形予以分析后,对其领导扣除10%-100%奖金的处理。
各岗位的具体考核人员确定如下:
1、客服人员、行政人员由销售部主管负责;
2、前台接待由销售部经理负责;
3、财务人员由财务部经理负责;
4、人力资源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
5、办公室人员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6、总经理、董事长由金玉普惠公司董事长确定。
四、各岗位的奖金标准
1、客服人员,行政人员,前台接待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无违规记录的,为200元/月/人;
2、财务部各岗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无违规记录的,为200元—300元/人/月;如过失被罚,其受奖情况由财务部经理酌情处理;
3、人力资源部各岗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无违规记录的,为200元—300元/人/月;如过失被罚,其受奖情况由人力资源部经理酌情处理;
4、办公室各岗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无违规记录的,为200元—300元/人/月;如过失被罚,其受奖情况由办公室主任酌情处理;
5、副总经理、董事长助理奖金为各岗位全额月工资的5%;
6、总经理、董事长奖金为各岗位全额月工资的5%。
本制度金玉普惠公司将于本月10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