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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工作总结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09-28 11:36:03 | 移动端:司法救助工作总结

篇一:国家司法救助

关于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情况

一、2015年工作开展情况、救助案件数量、资金使用情况: 泰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秉承司法救助精神,对于交通事故当事人受到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而陷于困境,或因被告人无力赔偿而影响后续治疗或导致生活困难,尽量通过其他途径在经济上帮扶的同时,也给予精神上的安抚,实现社会救助和司法救助的有序衔接,从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2015年大队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上还未实现零的突破,主要有以下困难:

一是司法救助体系不完善。在实施司法救助过程中,主要是t通过社会救助基金向被害人家属发放救助金。而在实践中,很多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面临的动辄几十万的费用,这无疑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太多的问题,如无钱请律师等甚至生活极度困难,实践中难以获得便捷的司法救济。

二是司法救助范围狭窄。司法救助的案件类型以涉重大道路交通案件为主,在救助对象上基本是被害人家属、生活极度贫困的案件原告、执行申请人。而对相当一部分经济较为困难的案件当事人不可能考虑给予司法救助,一定程度上可能导致当事人因无法受到赔偿致贫。

三是司法救助标准难把握。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当

事人,平时可能经济状况较好,但在诉讼前陷入困境,对这类人如何确定为经济确有困难,标准难以把握。部分需要救助的当事人来自农村,到相关部门开具经济困难的证明存在障碍,只能由村委会开具证明,但此类证明公信力不足。

四是司法救助经费不足。当事人需要救助的案件近几年来呈上升趋势,但因经费有限,大量的司法救助无法保障。上报的救助金额难以全部被批准,且每年申请救助的金额逐年上升,经费存在较大缺口,只能对少数案件当事人进行救助,难以满足大量困难当事人的救助需求。

五是司法救助效果不明显,目前司法救助已经是简单地以发放救助金来息诉罢访,会造成一种错误导向,让当事人只要到处闹就能获得司法救助金,这样不仅不能从根本上化解涉诉信访,还有可能违背司法救助的初衷。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一)提高司法救助重要性的认识。司法救助是交警大队一项重要职责,大队有义务、有责任通过司法救助,对经济困难的群众进行帮助,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经济问题。只有真正让社会困难群体通过司法救助渠道及时得到法律帮助,方能调动社会困难群体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的积极性,

因此,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司法救助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加强宣传工作力度,使人民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体享有充分的知情权,进而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促进司法救助工作开展。

(二)规定司法救助的告知程序。办案民警应当把司法救助作为一项诉讼权利告知当事人,以保证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在知情的前提下决定是否申请司法救助,保障自身合法权利的实现。

三是完善司法救助操作程序。应根据相关规定和当地实际,对司法救助的申请条件、经济困难的标准以及审批制度作出明确的规定,增加救助的透明度,减少随意性。在实际操作中,应分清案件的轻重缓急,简化必要的手续,尽量解决困难当事人燃眉之急。同时要形成正确的救助导向,只对确实有需要的当事人进行救助,最大限度的发挥司法救助的作用。

四是保障司法救助金的来源和途径。除积极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汇报司法救助工作,争取更多的财政资金支持以外,还应不断寻求社会各界的协助,拓宽救助资金来源渠道,切实提升救助能力。

篇二:2014年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6篇

第一篇:司法局整顿与清理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区司法行政工作强势开局,在普法宣传上注重培育新的法制宣传点,大幅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以人为本做好好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扶,充分摸底调查,在专业性行业调委会的建设上下功夫,在法律服务规范与管理上下功夫,较好的完成了预订的工作目标,为2014年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工作情况进展如下:

一、服务与监管并举,开展法律服务行业整顿与清理。打造一支优良的法律服务队伍。

一是对法律服务行业开展检查。市、区考核组深入辖区两家律师事务所、三家法律服务所检查考核,严格按照法律服务所自评和检查组评议的步骤,采取“听”、“查”、“看”、“问”等形式,针对法律服务所在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执业表现、内部管理、基础设施等五个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在区司法局的精心组织下,我区3家法律服务所,26名法律工作者顺利通过年检注册。二是对法律服务从业行为进行规范。我局在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整改活动和“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中,以法律服务行业作为重点整顿领域。整治法律服务行业中存在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钱财、吃请、娱乐等利益的行为,整治当事人和法律服务人员进行不正当交往行为;整治存在违反规定打听他人办理的案件、整治违反规定乱收费、拉赞助、为小团体和个人谋取私利的行为。采取了内外结合的方式,我局从各法律服务所2013年度办理的案件中,随机抽查看了部分民事代理卷宗,通过对内容进行查看是否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问题。还通过电话回访当事人倒查机制的形式,监督办案过程中有没有违纪的行为,规范办案行为。

二、调查与研究并行,加大普法宣传点的培育扶持,为助力“大城梦”应声造势。

一是服务新区,营造氛围,开展丰富多彩普法活动。年初全区开展以“为民服务连民心、春风送暖暖民心、美丽家园舒民心、筑梦新城增信心”为主题的“万名干部进万户惠万民”活动。司法局积极参与该项活动,抽调一名年轻干部进驻伍家乡共谊村,开展“走基层、转作风、办实事”活动,活动将抓住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突出问题,结合部门职能和驻点村(社区)实际,我局资助联系点5000元,帮助该村解决实际困难。2月25日下午,我区在五一广场开展大型“伍家崛起新中心、百姓圆梦筑大城”广场主题活动,司法局和司法所承担了里面送政策和送法律的任务,司法局派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共5名同志,现场咨询法律和拆迁政策的人群一直未间断,法律书籍被一抢而空。司法局印制的《服务新区建设服务征迁拆违》服务手册,特别受到参加的领导的好评和拆迁居民的欢迎,现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0册。

二是调查需求,积蓄力量,为新建普法宣传点做好前期准备。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走访征求意见,摸清群众的法律诉求。制定了详细的法制宣传措施:下一步将在万寿桥小学计划修缮法制宣传走廊;在杨岔路社区计划制作法制宣传展板制;在胜利社区计划修建法制宣传墙;结合人民群众需求,编排法制宣传资料。

三是微博普法,初见成效,挺进市区县微博影响力前十。区司法局司法行政官方微博“伍家-司法”进入“市区县微博影响力排行榜”前十强排名第六。该排行榜由三峡日报和新浪联合发布,该榜单数据来源于新浪微博数据中心,榜单影响力由活跃度、传播力和覆盖度三大指

标构成。根据测评“伍家-司法”活跃度指数为8,传播力为1,覆盖度为90,影响力为99,其影响力在市区县最具影响力微博排名第六,“伍家-司法”也成为市县市区唯一一家司法行政官方上榜微博。

四是依法治理,表彰先进,为“法治伍家”创建树立典型。普法办年初开展“法治伍家”创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活动。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表彰“法治伍家”创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对11家先进单位和25个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三、援助与补贴并联,大幅提高案件补贴标准,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我区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营造援助氛围。1月13日上午,市司法局、区司法局以“法律援助为您讨薪,12348助您维权”为主题,组织至成律师事务所、宋卫国律师事务所、区长江法律服务所、市东方法律服务所、区海纳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人员在东站广场为春运期间进城返乡农民工举行了一场大型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据不完全统计,3小时的咨询活动中,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0余册,解答各种法律咨询100多人次。目前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件,代理援助事项138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0.5万元。

为提高法律援助办案人员的积极性,我区大幅度提高了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对辖区内律师、法律工作者代理各类法律援助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行政案件、非诉案件、强制执行案件补贴标准均有上浮。对跨区域办案的最高补贴达1200元。该补贴标准还特别增加了社会律师和其他专业人员到法律援助机构值班接待群众来访咨询的享受每日补贴一项。

四、温情与严管并重,加大对特殊人群的帮扶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区目前接纳社区矫正人员131人,刑释解教人员318人。在春节前后,区司法局根据平时掌握的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实际情况,再次进行摸底排查,筛选出11户特殊家庭,有的家庭成员身患绝症,有的家庭负担沉重,有的无固定工作。领导班子于1月26日,深入困难特殊群体家中走访慰问,为这11户家庭贫困的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送去新春的祝福和慰问金,带去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并鼓励这些家庭要重塑生活的信心,不抛弃不放弃,遵纪守法,争取早日解教。区司法局连续收到原籍为区的监狱服刑人员的“一封家书”34封,司法局对来信一一进行回复。

3月成功安置一名患有精神疾病的刑释解教人员,刑释人员罗某因故意杀人罪入狱,现患有精神疾病,无依无靠,对社会稳定构成一定威胁。回归后,区司法局迅速安排专人联系罗某的家属。因为罗某案情特殊,他的家人始终不能原谅罗某杀死自己生父和侄儿的罪行,家属坚决拒绝接纳罗某。工作人员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多次做其家属的思想工作。在工作人员动之以情,以亲情为突破口,耐心劝说罗某家属。在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沟通下,罗某家属慢慢打开心结,冰释前嫌,终于同意接纳并商定了罗某的安置方案。由家属出资将罗某安置在福利院。另一方面,司法局积极协调民政、公安和劳动部门,为罗某办理户口、临时救助和低保,司法局还出资为罗某购买了生活日用品送到福利院。在司法局工作人员的精心安排下,刑释人员罗某成功安置,没有在社会上流浪一天,对社会的危害减少到最低,让每个回头浪子感受到政府的温暖和关怀。

五、排查与调解并列,深入推行“以奖代补”激励制度,将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

第一季度,全区共排查受理矛盾纠纷263件,调解成功253件。诉前调解室登记调解矛盾纠纷6件,成功达成协议5件,接待前来咨询99次162人。为确保辖区的社会稳定,一是我局每月集中开展了一次专项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活动,要求各基层司法所牢记公正、廉洁的价值追求,对所辖范围内纠纷隐患及重点人员进行细致梳理,实行矛盾纠纷排查零报告制度,对现已排查出的问题和久调未决的纠纷充分运用网格调解员在处理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快速化解矛盾。二是在“人民调解进网格”中充分实施“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民调员的积极性,发挥作用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加强对专业性行业调委会建设的调研。分管民调的副局长宋晓东带领基层科科长、宝塔河司法所所长前往当阳、宜都两地学习专业性调委会建设,调研学习后形成调查报告一篇,结合我区实际下一步将在物业管理和征地拆迁方面将建成专业性调委会。

第二篇: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总结

根据市司法局、区委政法委相关工作部署,今年以来,区司法局扎实开展“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使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群众观念得到增强、工作作风得到改进、廉政意识得到提升,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五强五提,丰富活动内涵,规定动作出实招。

一是强化学习提思想。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利用周四晚上和周日的时间,开展集中“夜学”和“周日学”,要求全体司法行政干警上交不少于一万字的学习笔记和一篇以上心得体会。通过学党的十八大精神等政治理论,使干警们提高了理论水平、加强了党性修养、增强了政治素质;通过学领导同志关于政法工作的讲话,提升了思想认识、明确了责任担当;通过学习厉行节约、廉洁从政等条例规定,强化了自律意识、传承了优良传统。通过系列学习,使全体干警对改进工作有了新谋划、对改进作风有了新认识、对服务群众有了新体会。

二是强化思考提认识。对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五条好干部标准,认真开展了“怎样才是好干警、怎样去做好干警”、“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活动。通过学习王劲松等身边的先进典型,干警们查找了自身的不足;通过集中交流,干警们谈感悟、谈心得,在共话共议中深化了共识;通过换位体验,干警们学会了从群众角度思考问题、改进工作,群众观念得到切实提升,为民服务理念做到了“深入肌理、透入骨髓”。

三是强化执法提形象。我局结合“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专项整治活动,对律师执业乱收费问题进行了清理,在法律服务行业开展了以诚信执业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教育活动,推动了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诚实规范执业。采取“开门评警”、案件评查、化解涉法涉诉案件等方式,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在我局职权范围内未发现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以及社会关注、影响较大的疑难杂案件,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公信力得到了强化。

四是强化整顿提作风。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规定》等,通过征求意见、组织座谈、入户走访等形式,我局组织全体干警进行了自查自纠。及时发现了系统内部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管理工作不细致;少数从事法律服务的同志存在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低、服务力度差的现象;个别干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对开展集中教育整

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查找自身的问题没有触及思想,只把学习当作任务来完成;少数干部纪律意识有待增强等。全体干警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深刻剖析了产生问题的根源及危害,认真总结了经验教训,细化了整改措施,明确了努力方向。局机关组织制定了加强日常管理、强化考核督办的工作制度,营造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氛围,使“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在推动作风转变上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果。

五是强化联系提工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新一轮“三万”活动等,我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了以“送政策、听民声、优服务、解民难”为主要内容的“五进五访”活动。通过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填写调查问卷、面对面谈心等灵活多样的方式,重点走访了共谊村、胜利四路社区、万寿桥小学,征求到广大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191条,摸清了群众的重点法务需求,找准了司法行政系统内部所存在的工作作风问题。通过开展大走访活动,我局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就深化“法律服务社区行”特色项目等进行了细致部署。

二、四抓四促,扩展活动外延,自选动作见实效。

以“规范执业、争做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活动为抓手,深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规范法律服务行业发展,进一步拓展了“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外延。

一是抓思想教育,促进职业道德增强。采取集中学习与自我学习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全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汪道胜厅长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规范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六条措施》等,要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范职业行为,坚守职业良知,自觉维护执业声誉和社会形象,积极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二是抓主题讨论,促进为民理念树立。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开展了“怎样是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怎样做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假如我是委托人”大讨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换位思考,多站在委托人的立场上思考问题。要求他们在执业过程中,坚持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与社会正义,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始终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三是抓制度建设,促进执业行为规范。采取抽查督办的形式,督促辖区内法律服务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基层法律服务所务会议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民主管理制度、集体讨论制度、统一受案收费指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内部安全保卫保密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工作制度。采取不定期抽查的形式,督促法律服务所抓好制度落实,做到管理规范、行为规范、执业规范。

四是抓作风整顿,促进服务形象提升。针对当事人投诉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事件,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避免了因处理不当或处理不及时而发生越级投诉事件。特别是针对“私自收费、虚假承诺、不尽职尽责”等问题,及时对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严肃教育批评,勒令尽快整改,决不姑息纵容,并要求所在法律服务所加强管理、督促整改,推动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形象的逐步提升。

三、三定三新,凸显活动成果,人民群众得实惠。

二是定举措,推动联系群众实现新互动。为解决“司法行政工作不够贴近群众、缺乏聆听群众呼声”的问题,我局党支部与隆康路社区党员工作室结成志愿服务对子,建立起党员志愿者工作站;建立起党群互助站,把支部会开在群众家中,请群众为司法行政工作建言献策、评判监督;5个基层司法所联系楼栋党小组,将普法宣传、矛盾调处、法律援助的工作重心前移,深入基层了解居民、商户最迫切的法务需求、深入实际帮助群众解决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拆迁等方面的法律服务需求。

三是定重点,推动业务工作迈上新台阶。通过“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局具体明确了下步工作重点,即突出街办司法所建设,进一步加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力度;加快区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区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进度,进一步完善我区人民调解机制;强化万寿桥小学“以法筑梦”工程等亮点培植、强化“伍家-司法”政务微博平台拓展、强化“法务网格工程”触角延伸,进一步弘扬法治文化,打造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新亮点、新品牌。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形成行之有效的队伍管理机制,定期梳理和查摆存在的问题,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错什么改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坚持边查边改,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真正打造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优秀司法行政干警队伍。 第三篇:党的群众路线批评环节回头看情况总结

按照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区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区委第五督导组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结合实际,不断加强领导、严格要求、强化措施,有序做好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相关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坚持加强学习,深化思想认识。

自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局党组坚持将学习教育贯穿始终,以“六个一”的学习模式为抓手,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专题辅导与座谈交流相结合等形式,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进行了政治理论、政策文件、党的历史、党内法规法纪、规定书目等内容的学习,并建立了一个话语征集荟萃,安排专人定期编发党员干部活动信息专栏,已编发荟萃专刊4期,以语录、漫画形式生动有趣地展现了党员干部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局党组进一步突出重点,组织认真学习了红安县、远安县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情况的通报材料、影像资料等内容。

通过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局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深化了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委部署要求上来,为做好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各项工作打牢了思想基础。

二、梳理征求意见,找准突出问题。

局党组班子坚持开门搞活动,以“五进五访”活动为契机,重点走访了胜利四路社区等9个联系点,走访对象98人次,收集征求意见表98份。采取设立固定信箱、为籍监狱服刑人员

篇三: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2012年,按照市局提出的“建标准、抓规范、破难题、促提升”的工作要求,坚持便民性、公益性、专业性、统一性的工作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我县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在中心现有水平的基础上,通过规范化建设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为公民、法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截至今年10月底,中心共受理分流人民调解229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427起(其中民事案件1313起,刑事案件106起,涉及人数1424人,挽回经济损失1144.155万余元),解答法律咨询3612批次(其中接待来访2103批次,涉及人数2196人),法律服务引导109件。

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推进中心建设。我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立以来,就得到了县领导和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一是中心定编。二是改善硬件设施。近年来,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县法律服务中心的接待人次逐年递增,目前的硬件设施已经无法满足业务需求。为了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扩大受益人群,县司法局正在规划建造崭新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大楼。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优先考虑上岗人员的合理配置,选拔服务意识好、实际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形成强强组合,并通过各种渠道吸引优秀的专业人才。认真实践培训、考核、问责等机制,实现规范化的监督管理,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好的精干队伍,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四是统一着装。为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形象,我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实现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不仅体现了中心管理规范、有序,提升了工作人员的形象,而且方便群众辨别身份,加强了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同时强化了工作人员的身份意识,促使他们进行自我管理和约束,增强工作责任感,提升服务意识。

二、整合资源,构建联动机制。加强司法行政部门法律管理、普法宣传、基层等各科室之间的整合,完善例会工作制度,实现内部资源的无缝对接,实现信息互通、工作互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一是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工作对接机制,减少

当事人的“讼累”,同时大幅度减低法律援助成本,增加弱势群体维权受益面,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的良好社会效果。二是法律援助与法制宣传工作对接机制。通过推行这一工作机制,扩大了法制宣传工作的规模、壮大了法制宣传工作的声势、丰富了法制宣传工作的特色,同时也扩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三是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单位工作对接。通过建立联络员制度、信息互报工作互动机制、法律援助代理申请制度,进一步畅通了信息,方便当事人就近获取信息,提出申请。

三、健全制度,完善运行机制。为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管理,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规范管理制度,中心及时梳理、解析各项工作流程,在原有的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程序和规范。中心除了上墙制度外,还制订业务学习、工作例会、AB岗工作制度、否定报备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制度、业务登记、报表统计、重大事项报告、窗口应急情况处置、投诉处理等接待工作制度,积极履行窗口的服务指引、法律咨询、申请受理和查询答疑等职责。通过规范流程,不仅形成了业务规范、操作便捷、服务优质的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而且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

四、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中心加强与信访、工会、团委、妇联、残联、人社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完善衔接机制,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一是涉法涉诉信访衔接机制。协助信访局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在信访接待中遇到涉法涉诉案件,及时将上访群众引导到法律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人员解答上访人的法律问题,对符合条件的群众办理法律援助申请。二是劳动仲裁衔接机制。会同劳动、工会等部门建立维护职工权益协作机制,在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工作联系点,专门委托代理涉及劳动争议的法律援助申请,每周派一名工作人员到联系点共同参与劳动争议咨询、受理相关法律援助申请等工作。同时,与县劳动监察大队建立良好的互动机制。三是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的衔接机制。三是与县人民法院实现无缝对接,使一些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在立案、诉讼费用减免、诉讼保全、

执行等各个环节得到便利,方便经济困难的诉讼案件当事人获取法律援助。四是建立法律服务中心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法律服务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为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检查各部门对法律服务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五是建立专家顾问团。邀请县内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成立法律服务中心专家顾问团。在接访过程中,遇到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案情复杂,由专家顾问团集体会诊,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五、责任到位,提高服务能力

目前中心共设置了十一个窗口,实现法律服务超市“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群众的法律需求,减轻 “问累”、 “跑累” 、“诉累”。一是首问负责,职责到人。法律服务中心认真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严格遵循“谁接待、谁负责”,避免工作推诿,即首次接待的中心工作人员受理案件后,在案件分流处理的过程中全程跟踪服务,确保群众获得满意的法律服务。对于不清楚、掌握不确切的问题及时请示有关领导,给予对方一个准确的解答。对于确实解决不了或非本单位职能的,耐心解释说明并做好引导。二是分工有序,职责到岗。12348法律咨询窗口受理解答各类法律问题,法律援助窗口主要受理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企业服务窗口主要是为全县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窗口主要是为引导当事人向有关调委会申请调解,妇女维权窗口主要是协调有关部门切实维护妇女权益。三是有机整合,职责到位。实行统一协调下的分工负责制,充分发挥各窗口职能优势,以人为本,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确保“政府作为、群众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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