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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制度的通知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8-11-08 14:21 | 移动端:关于下发制度的通知

篇一:3、关于下发《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

盛世唐人集团文件

盛唐综字〔2013〕3号 关于下发《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

集团各部门、传媒公司:

为加强对集团总部员工(含传媒公司)的考勤管理,维护集团正常的工作秩序,现将《考勤管理制度》予以下发。此制度自2013年6月1日开始实施,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考勤管理制度》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考勤 管理 制度

主送: 集团各部门、传媒公司

武汉盛世唐人集团综合部2013年5月28日印发拟稿:彭梅华 校对:曾 艳 共印8份

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集团总部员工(含传媒公司)的考勤管理,维护集团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集团下属各单位的考勤管理参照此制度执行。

第一条 工作时间

1、集团实行每日7小时工作制,员工正常上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

2、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

第二条 打卡管理

1、员工上下班执行打卡制度,每天上下班打卡四次。

2、因忘记带卡在签到本上签到每月不得超过三次,超出者按每次10元予以处罚。

3、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员工本人在2日内填写《考勤异常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综合部备案。未办理此手续者视作缺勤。

4、总监(含)以下员工因公外出或出差,需提前到集团综合部填写《出差申请单》按流程审批。(具体审批流程详见《员工出差管理规定》)。如未获批准擅自外出将视作旷工。

第三条 加班管理

合理、高效利用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发生加班。如特殊情况需要加班要求提前一天填写《加班审批表》,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在不影响工作前提下合理安排调休。

第四条 请假管理

1、员工请假均应提前一天填写《请假申请单》,按流程进行逐级审批,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

2、员工请假,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交综合部备档记录考勤,二天(含)以上者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综合部审核,执行总裁审批签字。请假超过十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批准签字,交综合部审核、执行总裁审批签字,总裁批准。

3、部门负责人请假,由执行总裁审核签字,总裁批准。

4、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未经批准续假而缺勤者,除因生病或发生重大事故经证明属实,并于事后二天内依规定呈核外,均以旷职论处。

5、员工请假不论假别均应说明理由,病假应出示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病历及病休证明。惟外伤可显示者可酌情免附。

第五条 休假管理

1、下列日期为法定节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4月4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五月初五)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八月十五)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2、前条所列休假,休息天数以集团通知为准。

第六条 假期管理

(一)病假

集团员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接收治疗的,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集团按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病假期间工资按其基本工资的80%为标准支付。如病情严重需休息一个月以上者,必须到集团综合部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二)事假

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扣除请假当天的全额工资。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

(三)婚假

1、婚假为带薪假,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的初婚)另增加12天晚婚假。

2、员工在职期间办理结婚登记方可享受婚假。申请婚假时需提供结婚登记证明原件。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婚假须一次性连续休完,遇节假日、公休日不顺延。再婚者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四)丧假

1、丧假为带薪假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配偶父母死亡后,给予三天丧假。

2、丧假销假时需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产假、节育手术假

1、凡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产前假、产后假严格按规定使用。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可增加产假15天。剖腹产并不能一律视为难产,必须是在医学需要选择下进行剖腹产,并能出示病历复印件及医学诊断证明,经鉴别确属难产者方可享受难产假。

3、女员工在规定的产假期间的工资,未办理生育保险的员工由医院根据该职工基本工资标准发放。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员工,到当地医保办公室办理生育津贴申请,由集团按津贴标准发放。

4、哺乳期(孩子在1周岁以内)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每天有两次各30分钟哺乳时间,也可两次时间合并使用。

5、已婚女员工已采取合理避孕措施,致怀孕流产的,给予15天的产假,但须提供《结婚证》和病历证明。未采取合理避孕措施,致怀孕流产的,不享受此假。

6、规定女职工怀孕(第一胎)未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2周;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6周。

7、产假、节育手术假为带薪假。

(六)工伤假

员工按国家规定被认定为工伤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七)带薪假指带基本工资休假。

第七条、异常管理

(一)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10分钟内处罚10元/次;20分钟内处罚15元/次;30分钟内处罚20元/次;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处罚30元/次。超过6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4次者,另外扣发当月工资的10%。

(二)旷工

旷工每天按日全额工资的3倍予以扣除,每月连续旷工3天以上,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下列情况按旷工处理: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者;

2、请假未经批准而未上班者;

3、用不正常手段,伪造、涂改请假证明者;

4、未打卡又无法证明上班者;

5、因违法被公安部门拘留或因打架斗殴致伤造成休息者;

6、未履行外出、请假及出差手续或未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超假未批准者;

7、经领导口头批准外出、出差等,返回工作岗位一个工作日内,未补办请假手续者

第八条附则

1、本制度自2013年6月1日开始执行,之前下发的考勤管理制度文件同时予以废止。若有其他文件与此文件内容相抵触的,以此文件为准。

2、本制度解释权归属集团综合管理部。

篇二:公司制度发布通知(定稿)

海之源洗煤有限责任公司

制度发布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规范公司人事、行政、财务、生产、销售及后勤各环节的管理,提高运营效益,保障公司运营的有序推进,健全完善企业管理综合体系,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企业执行力和企业管理水平,对公司近年来下发的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进行了梳理、修改、补充、完善,汇编为《海之源洗煤有限责任公司岗位责任制汇编》,经总经理办公会报董事长审核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以上制度及相关要求请公司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董事长:

二〇一五年十月一日

篇三:关于下发《管理人员选拔聘用管理制度》的通知

陕西龙门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文件管 理 部 人力资源

龙钢集团公司人资管发[2011]2号

关于下发《管理人员选拔聘用管理制度》的

通 知

集团公司各单位:

随着公司规模扩大,装备升级,产能扩大至700万吨,对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管理人员选拔聘用管理,公开、公平、公正选拔、任用各类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根据《陕钢集团公司管理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现修订《管理人员选拔聘用管理制度》,并予以下发,望各单位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管理人员选拔聘用管理制度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人事 选拔聘用 制度 通知 抄送:陕钢集团公司。

龙钢集团公司各领导。

各子公司,综合服务公司,兴龙热电公司。 人力资源管理部2011年4月29日印发 共印80份

管理人员选拔聘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各级管理人员的选拔、聘用、管理工作,形成科学、规范、公正、公平的用人机制,严格控制管理人员职数。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聘用企业需要的管理人才,实现各级管理人员的年龄年轻化、管理专业化、知识技能一流化,根据陕钢公司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龙钢集团公司各单位、各子公司处级、科级和一般管理人员的选拔、聘用、管理。

3.定义

4.职责

4.1人力资源管理部/各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4.1.1负责各单位处级、科级和一般管理人员聘任人选的资格审查、初审或审批;做好各级管理人员ERP系统职务和职务级别的更新;每季度向上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报管理人员花名册。

4.1.2负责到达离职年龄的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统计、手续办理及离职后监督管理。

4.1.3负责岗位异动的审批、装档。

4.2各单位

负责本单位科级和一般管理人员人选的确定和申报;离职人员待遇的执行;科级人员聘用。

4.3公司主管领导

负责主管单位科级管理人员的审核。

4.4党委工作部、纪委、监察等部门

负责处级管理人员资格审查。

4.5董事长、总经理

负责集团公司科级审批及处级(含助理)以上管理人员提名。

4.6党委工作部、总经理办公室

负责处级(含助理)聘任发文。党群干部由党委工作部发文,行政干部由总经理办公室发文。

5.工作内容

5.1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实行计划管理,按照公司设置的机构和定员定

编标准,科学、合理地配置聘用。

5.2单位选拔、聘用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平、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要任人唯贤、唯才是举,坚决杜绝任人唯亲的不良风气。

5.3建立健全后备管理人员考察制度。要通过有计划、有目的的培训,提高后备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管理业务水平。要敢于给后备管理人员压担子,帮助后备管理人员早日成才。

5.3.1建立健全科级以上管理人员轮流培训制度。要针对管理人员工作

内容,有计划地对科级以上管理人员进行多种形式的岗位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业务技能。

5.3.2建立健全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交流制度。特别对于采购、销售等重

要经济部门的科、处级管理人员,要有计划地同其它部门的管理人员进行轮岗交流。

5.4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5.4.1能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超前的思想意

识。

5.4.2能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责任心强,执行上级决议坚

决,具有为本企业奉献的精神。

5.4.3工作中善于创新、总结,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4.4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5.4.5科级管理人员首次聘任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处级管理人员首

次聘用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处级以上管理人员首次聘用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

5.4.6公司级管理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4.7处级、科级管理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本岗位工作3年以上。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具有本科以下学历的人员,经总经理批准也可任职。

5.4.8机关部处室、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

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工人技师);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具有本科以下学历的人员,经总经理批准也可任职。

5.4.9对于机关部处室、生产单位已在管理岗或已任职但未到达任职条

件的人员应积极考取学历或职称以达到任职条件。

a.40周岁及以下人员应在3年内考取相关学历。

b.41-45周岁人员应在3年内考取中级职称。

c.46周岁及以上人员每年应在公司网络学院学满20个学分。

5.4.10年度考核达到合格等次。

5.5管理人员聘用程序

5.5.1一般管理人员,由单位推荐,报人力资源管理部/各子公司人力

资源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5.5.2科级管理人员

a.本单位根据任职条件、岗位设置及实际工作需要,通过召开群众座

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干部的综合素质、工作实绩等,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形成干部推荐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党政集体讨论。 b. 经所在单位党政集体讨论后,填报《龙钢集团干部任免审批表》,连同科级干部推荐材料一并报人力资源管理部/各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由人力资源管理部/各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党委工作部、纪委、监察等部门对拟聘科级干部进行资格审查。

c.经人力资源管理部牵头召开党委工作部、纪委、监察等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提出科级干部聘任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d.总经理批准后,由拟任干部所在单位组织任前公示,公示拟任干部基本情况及拟任职务,公示时间1周。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人力资源管理部/各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考察了解,提出聘任建议。

e.各单位得到人力资源管理部/各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批复后,方可发文聘任。

f.科级管理人员首次应聘任科级助理职务,科级助理职务满一年方可聘任副科级职务,副科级职务满两年方可聘任正科级职务。首次聘任(调入)的科级及以下管理人员应有半年的试用期。

5.5.3处级及以上管理人员选拔聘用程序遵照《陕钢集团公司后备干部

队伍建设暂行规定》及《陕钢集团公司管理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5.6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离职管理

5.6.1离职条件:正科级(男53周岁、女50周岁); 副科级(男50

周岁、女48周岁);正处级(男57周岁、女54周岁);副处级(男55周岁、女52周岁);公司领导副职(男57周岁、女53周岁);公司领导正职(男58周岁、女54周岁)。

5.6.2公司全体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要从公司发展的大局出发,主动作好后备人员的培养工作,到此年龄后原则上要离职,确属工作需要继续任职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提名,总经理批准。

5.6.3离职待遇

a.在科级管理岗位任职不满5年离职后可享受相应科级岗薪工资1年。 b.在科级管理岗位任职5年以上离职后可享受相应科级岗薪工资1.5年。

c.在处级管理岗位任职不满5年离职后可享受相应处级岗薪工资1.5年。

d.在处级管理岗位任职5年以上离职后可享受相应处级岗薪工资2年。 e.在公司级管理岗位任职不满3年离职后可享受相应公司领导级岗薪工资2.5年。

f.在公司级管理岗位任职3年以上离职后可享受相应公司领导级岗薪工资3年。

5.6.4离职科级、处级管理人员,由原单位与人力资源管理部协调,安排合适岗位,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处级以上管理人员,由人力资源管理部提出安置意见,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安排适当工作后,能正常上班人员,可聘任其职称,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无职称人员,按其所在岗位工资执行。

5.6.5离职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安排适当工作后,不能正常上班的人员改发生活费。公司级管理人员月生活费1000元,处级管理人员月生活费900元,科级管理人员月生活费700元。

5.6.6离职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离正常退休年龄5年以内,可申请内部退休。

5.6.7对于外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要停止工作,对于个别专业技术人员到达退休年龄需继续聘任的,由用人单位重新提出聘任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可继续聘用。

6.引用文件

7.相关记录

龙钢集团处级及以上管理人员花名册

龙钢集团科级管理人员花名册

龙钢集团干部任免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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