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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导师制度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6-14 05:49 | 移动端:本科生导师制度

篇一:本科导师制的模式选择

本科导师制的模式选择

——基于牛津大学导师制和北京大学元培计划的比较分析

县 祥

(西南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成都 610074)

摘要:当前,我国不少高校根据本科新生培养的特殊性,相继推出了本科生导师制度。并通过多元化、学科交叉、体现通识教育理念的导师组强化对学生学习生活全方位引导。这是一种全新的、富有挑战性的教育模式改革。牛津大学本科教学以导师制闻名于世,北京大学元培计划又是国内本科培养模式改革的先声。深入探究牛津大学和北京大学本科导师制的特点,将有助于加深我们对导师制理念的理解,同时,也为完善我国高校本科导师制度提供有益的启示。

关键词:导师制 牛津大学 北京大学 元培计划

为了加快本科人才培养模式转换,加强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和思想引导,培养创新型、应用型高素质人才,我国部分高校通过精心论证和设计,根据本科生培养的特殊性,成立了以多元化、学科交叉、体现通识教育理念为核心和特征的导师组对学生学习生活进行全方位引导,这是一种全新的、富有挑战性的教育模式改革。与此同时,由于我国本科导师制刚刚起步,由此,对中西导师制进行比较研究就成为了显性热点。只有“洋为中用”,积极吸取国外先进经验和优秀成果,并将之主动融入进本土实践,才能真正建构起符合我国国情的本科导师制模式。 ①

一、牛津大学本科导师制

牛津大学本科教学是以导师制为基础的,它不仅是牛津大学本科教育始终保持卓越教学质量的关键所在,而且也成为牛津大学根深蒂固的教学传统。1922年皇家委员会更是将导师制视为牛津大学的核心特征。长期以来,导师制一直都被学者称为“牛津皇冠上的宝石”。 在制度方面,牛津的本科生导师制是依托各学院而存在的。任何人要进入牛津大学读书,必须得到某一个学院以及大学当局的双重同意,录取之后,新生到一个学院报到,学院当局就给他指定一位导师。虽然现在的牛津学生很少能在他所属的学院中接受导师的单独指导,但他的学习计划和学业进步仍然主要由学院导师负责。牛津大学各学院要为导师教学投入大量的资源。它不仅为学生提供住房,供学生在那里过集体生活,而且传统的做法还会为导师准备一套房间,以便于学生和导师直接交流。学生一般都能在学院中找到自己所学专业的导师,学院成为本科生生活的中心。理念方面,牛津大学圣约翰学院高级导师摩尔认为,牛津大学导师制成功的原因在于三个方面,即:关注学生的个体;依赖师生双方的合作以及对待

②知识的独特态度。这正是牛津大学导师制教学理念的核心所在。第一,牛津大学导师制以关注学生的个体发展为核心。个别辅导是牛津大学传统导师教学的一个主要特征。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牛津大学的导师教学都是由导师和学生一对一地进行。今天这种一对一的导师教学在牛津并不多见,但是关注每个学生的论文,实现对学生有益的个别指导,仍是牛津大学导师关注的核心问题。第二,导师教学以师生双方的合作为基础。一方面,导师鼓励学生在①

② 作者介绍:县祥(1982— ),男,甘肃天水人,西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生。 Will G Moore. The Tutorial System and Its Future [M].New York: Pergaman Press, 1968:24.

学习中扮演积极的角色,培养他们独立学习、思考、工作的技能和批评的技能。另一方面,导师不是信息传递者,而是批评性的指导者,帮助学生选择研究方法,挖掘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在这个过程中,合作往往能使他们获得独自无法获得的成果。第三,导师教学的核心目的是培养学生探究知识、独立思考的能力。现任牛津大学校长柯林·卢卡斯这样描述他的导师:“他们所教授给我的,就是让我去思考,他们从不给我答案,他们会说你怎么认为?

①我则说我不知道,然后他们说去读读这几本书,然后回来告诉我你怎么认为”。确实,牛

津大学导师教学的过程重在培养学生看待事物、评价证据、将事实联系起来进行分析的能力。在实践方面,牛津大学本科导师制的特点首先是导师人员安排的固定性和可选择性。牛津大学的新生一方面要接受学院为他指定的导师,但是,学生和导师都拥有更多选择空间。如果学生所在的学院没有他所选专业的导师,学院则为他在其他学院安排导师。这无疑使学生有可能接受到不同的导师教学以及不同的观点。如果学生希望更换导师,他可以向他所在的学院反映,求助于他的高级导师或牧师,女生还可以求助于她的妇女顾问。其次,传统导师课论文(The Tutorial Essay)的形式更加灵活多样。导师课论文是传统牛津导师教学的一个基本构成要素。“在人文和自然学科中,导师教学的焦点在于导师安排学生完成的论文。所有的学生都要为完成有关下次上课导师准备讨论问题的论文而去安排自己一个星期的工

②作”。传统导师教学对论文形式的要求比较固定。随着导师指导学生人数的增多,导师课论文开始以各种形式出现。有结构严谨规范的论文,有读书笔记,也有学生对某个问题的片段思考。学生必须仔细阅读相关资料,深思熟虑,否则难以成就一篇优秀的导师课论文。最后,个性化的导师教学与弹性的评价监督机制。牛津大学各学院只是对导师的学年工作量有固定要求,而对导师教学的具体形式、时间和地点都没有严格规定。因此,牛津大学的导师享有相当大的教学自主权,导师教学的质量是通过学生的考试成绩来评价的。牛津大学的导师普遍认为培养学生是自己最重要的职责,因此他们大多对教学行为都保持着严谨认真的态度。牛津大学以尊重师生教学自由为前提的弹性评价监督机制正是与这种导师对教学的极大尊重相适应的。

二、北京大学元培计划③

元培计划是北京大学实施的一项以北大老校长蔡元培先生的名字命名的“加强基础,淡化专业,因材施教,分流培养”的本科教育改革计划。2001年9月,学校成立元培计划管理委员会,举办元培计划实验班,进行新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元培计划实验班按照新的教育理念,按照新的模式进行培养,即在低年级实行通识教育和大学基础教育,在高年级实行宽口径的专业教育,在学习制度上实行在教学计划和导师指导下的自由选课学分制。元培计划实验班从2001年开始招生,经过6年的实践,元培计划的理念在北大获得了广泛的认同,元培实验班的成绩也为之提供了依据,2007年9月,北京大学元培学院应运而生。元培学院的成立,为元培计划的实施提供了更宽广的舞台。

修读元培计划的学生可以得到来自文、理科各院系资深教授组成的学生学习指导委员会的全程指导,根据每个学生的具体情况和学习兴趣,指导学生的选课、选择专业和制定相应的修习计划等。参加元培计划,学生所进入的将是“全面”的北大,而不仅仅是北大某个系的某个专业。该计划旨在让北大的教育资源覆盖滋润每个学生,在各个专业年轻学生的心中,不仅传承自己的专业有限师资,还有“全体”北大教授的精神。导师是来自学校各院系推荐上来校长亲自礼聘的资深教授和部分有教学经验和对学生有指导经验的中青年教师,现有导① 央视国际:《专访牛津大学校长柯林·卢卡斯》[EB/OL],

/news/world/20040405/100727_1.shtml/,2004年4月6日。

② Studying at Balliol

[EB/OL].http:///index.php

师34名。导师的指导主要是进行素质教育。导师们通过言传身教,使同学们亲身体会北大深厚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提高学生对各学科的认知度,拓宽学生对专业选择上的思路,从而使同学较早地找到自己的学习兴趣,更好地体现“因材施教,分流培养”的教育方针。导师指导的形式主要有导师指导下选课,导师讲座,导师答疑和进入专业后们对专业的学习指导等。元培计划已经实施八年,北大常务副校长、元培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林建华将元培学院定义为北大本科学院的雏形,指出元培学院是北大历史上继1952年院系调整后一次重大的教学改革,由此可见,对元培计划的进行详细分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先来看其优点。第一,导师制是元培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导师制与学分制,自由选择专业,单独招生和管理等制度相互配合,有利于形成最大合力,发挥最大作用;第二,元培计划的导师配备覆盖面较广,包括所有门类的21个具体学科,且对同学比较感兴趣的学科配备了充足的人员;第三,元培计划的导师学识渊博,品德高尚,许多都是学科领军人物与资深专家;第四,导师组成的学生指导委员会为学生提供直接服务,任何学习上的问题都可以在指导委员会得到解决,有利于同学解惑;第五,元培计划管理委员会的成员都是学校各个学院和职能部门的领导,有利于元培计划和导师工作的开展;第六,导师组的导师要经学院推荐,元培计划管理委员会考察,校长聘任三个相互分离和独立阶段。同时,元培计划也存在以下一些不足:第一,导师的工作职责过于狭小。学生在学校不光要学习知识,更重要是学会生活,让导师仅仅在学习上指导,有点大材小用。元培的每一个导师都是国内著名的学者,他们的人品修为,探求真理的精神同样值得学生学习;第二,导师的具体工作内容过于笼统,缺少实施的细则,使导师制有仅流于形式之嫌;第三,导师的具体工作没有相应的考核机构,导师在教学和行政上归各自学院管理,那么该由谁来考核导师?导师服务的管理委员会没有考核权利,那么我们只能希望导师凭良心工作;第四,导师制缺少相应的配套制度保障。人事制度,奖惩制度,各个学院、单位与元培计划领导部门的分工与协作制度缺失。由此,可以认为:第一,导师组的管理机构必须吸纳各个学院领导和学校各职能部门的领导参加,以保障导师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二,导师组的导师应该经个人申报,学校考察审核决定,最后由校长正式聘任;第三,导师组工作的开展必须有相应的制度保障。人事制度,奖惩制度等,需进行相应调整与改革。

三、以导师制为平台构建我国高校本科人才培养新模式

综上可见,牛津大学和北京大学凭借强大的灵活性在保留传统教学方法特质的同时又融合了现代因素,它们的本科导师制充满魅力。由此反观我国各高校,应在基本理念、平台运行、制度保障、工作思路等四个维度上着力加强导师平台的建设,并以此为基础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一)基本理念

本科导师组应贯彻以下两个基本理念:第一,指导学生学会做人。帮助他们树立做一名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应该具备的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第二,指导学生学会做事。帮助他们掌握为社会主义事业做贡献的一般方法论,提高他们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二)平台运行

导师平台围绕三个版块进行运转,一是做人方面,导师组可对学生进行:1、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培养(如通过引导学生阅读中外经典作品,在导师组组织的讨论中进行培养);2、爱国主义精神的培养(如通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观看反映民族精神、民族气节的影片来培养);3、时事政策宣传教育(如举行时事政治专题讨论会);4、公民素质教育(如通过对著名的历史人物或现实中的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的学习和讨论,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或价值取向)。二是做事方面,导师组可以:1、通过对学生在具体的

学习、生活、交往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帮助大一学生初步把握最一般的方法论;2、导师个人以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影响和引导学生;3、组织学习典型人物、事迹,培养学生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和认真做事的精神;4、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锻炼学生的做事能力。三是身心健康方面,导师组应进行身体健康教育(如:举办各种体育比赛、趣味运动会等)和心理健康教育(如:举办心理健康讲座;针对个别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心理健康辅导等)。

(三)相关保障

导师组的实施需要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作保障:如各导师组的活动经费,活动场地,活动所需相关设备等。导师组的制度保障主要在两个层面展开,一是考评,二是奖励。首先,要制定导师考核评估体系,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导师工作进行考核,看导师是否真正做到引导学生“做人”、“做事”。在对导师工作进行考核时,要科学确定多元评价主体,从不同的角度对导师工作进行评价。一个是自我评价。对照德、能、勤、绩四项指标,进行自我评价,既肯定成绩,又要找出自身能力素质、工作状况与目标要求之间的差距,从而达到完善自己、改进工作、提高质量之目的。另一个就是学生评价。学生应是导师工作评价最重要的主体,对于导师的工作成效,学生最有发言权。在奖励制度方面,可将指导教师的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晋升职称及有关奖励的条件之一,还可通过评选“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导师组”予以嘉奖。此外,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导师组工作的具体制度必须明确。

(四)工作思路

通识教育导师制的性质客观上要求导师尽量少带学生,导师指导的学生数目越少,学生获得指导的时间就越多,导师的指导也就更具针对性,师生才有充足的时间讨论和思考学术及人生问题。目前,我国的高校在师生比例偏低的条件下进行通识教育,推行导师制会不可避免的遭遇导师资源稀缺的困境。在此笔者提出一些解决思路,以供商讨。

第一,导师的工作任务不宜过多。目前,高校的导师资源本来就很不足,而导师除了指导学生学习,又要进行思想,生活等方面的指导,这无疑是给本就稀缺的导师资源增加负担。因此,要将导师工作与辅导员及学校有关部门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辅导员和学生工作部门应主要负责学生的生活和就业指导工作,这样可以减少专业学习导师的工作负担,使其能更好的指导学生学习。

第二,对于导师的任职条件不要太多限制。由于导师制处于起步阶段,很多问题还需要探索完善,还要借鉴别国高校的经验,即使那些教学经验丰富,科研成就杰出的学者,对于如何针对本科阶段的教育目标指导好学生也需要一个摸索的过程。因此,学术成就杰出不代表作本科生导师也同样杰出。对于那些新聘用的青年教师也要敢于起用,这样可以一面促进新教师的成长,一面缓解导师数量不足的状况,年轻教师可以指导低年级学生的专业学习并配合辅导员负责学生生活和思想指导,具有较高职称的导师更多偏重于学生的学习指导。 第三,对于导师的工作职责和指导内容不明确的问题,应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导师可能最初对工作内容并不熟悉,此时可以从双方都了解的,最便利,最直接的问题入手。如根据学生的课程内容和进度,就该课程内容提出一些明确的问题,然后列出参考书目让学生查阅,并要求学生给出问题的答案,或者让学生就一个主题写出一篇文章,师生会面时,双方可以自由辩论,对于所谈问题不必拘于固定的结论,学生可以为自己的观点辩护,但前提是运用充分的论据,进行合理的推断,师生双方都可以向对方的观点质疑,“师不必贤于弟子,弟子不必不如师”,这样不仅锻炼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而且能不断丰富和完善导师工作的内容。

第四,严格遵守执行导师制的相关保障制度。激励措施的实施必须及时有效,对于导师的指导要认定工作量,像对待教学课时一样,规定每周指导几个小时,同时,每小时的费用

等也要明确;评价制度要科学客观,导师自评与学生评价应结合起来,导师指导完学生要写出教学日记,反思并记录指导中遗留的问题,总结有益的经验,供日后参考,并上交副本给主管部门检查评阅。主管部门要重视学生的评价,对于不与学生见面,或见面次数不达要求的导师,及指导过程中敷衍了事的导师,要严格按照惩戒措施处理。

第五,确定导师制为一项基本教学制度。人才培养是一个长期过程,是高等教育的基本使命,任何条件下都不能忽视对学生的培养这个基本任务,实践证明本科生导师制是通识教育背景下提高本科生培养质量的有效措施,但我国的本科生导师制还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其中存在的问题仍需逐步解决,以使这项制度逐步走向完善。因此,要将此制度长期贯彻执行下去,不能因为起始阶段遇到的困难而退缩,否则,只会造成人财物的浪费。

篇二: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本科生导师制全覆盖工作实施暂行办法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高校大学生全面发展工作,充分发挥高校教师在全员育人中的主导作用,顺应当前学校转型发展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有效实现对学院全体大学生思想引领、能力提升、职业规划、考研就业指导的无缝对接和全方位覆盖,进一步提高学院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大力提升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和就业竞争力,结合学院发展实际,特制订物电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全覆盖工作实施暂行办法。

一、本科生导师制的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 王建伟 李根全

副组长: 沈献博、黄金书、吕林霞、冷元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导师制工作的日常管理。

办公室主任:吕林霞(兼)

办公室成员:杨兴强、鲁道邦、王萍、梁健、秦怡

二、本科生导师制实施范围

每年新生入学后,10月份开始实行导师制,原则上每位本科生必须选择1名导师,每位导师至少指导3-5名学生。

三、本科生导师的任职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专业及学术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良好,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熟悉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发展方向和学科前沿。

4、具有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均应担任本科生导师。

四、本科生导师的工作方式

本科生导师坚持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遵循以个别指导为主、个别指导与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就学生的共性问题召集学生集中处理,而个别问题则给予个性化的指导。

五、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职责

本科生导师应当明确相应专业的人才培养规格和人才培养目标,了解学校及院(系)的教学管理制度,熟悉教学计划,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思想引领。导师要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的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加强学生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教育,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风范影响和教育学生,使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过程中,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升道德品质和思想境界。

2、专业指导。指导学生了解学分制条件下主修和辅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基本情况,准确把握学科专业发展动态和社会需求,根据学生的学习能力、兴趣、爱好,指导学生制订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并对学生选课、学习进程安排、发展方向选择、学习方法等进行指导,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确立正确的成才目标,培养学生自主

获取知识的能力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3、学术引导。引导学生积极开展读书活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活动,有意识地培养和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文献和信息检索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提倡有条件的导师带领学生积极走进实验室,开展科技创新大赛,参与科研课题及科研项目的研发工作。

4、职业规划与考研就业指导。导师要结合自身的成长经历和本学科专业发展的最新形势,利用自身优势,结合学生兴趣和潜力,因势利导,科学合理地做好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工作,在学生就业方向选择和考研目标定位上给予的指导和帮助,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

六、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要求

1、本科生导师应通过专题讲座、学术报告、座谈讨论、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生进行指导,专题讲座原则上每学期不少于1次。

2、向学生及时宣传和解释学校学分制及教学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指导学生选课,安排好学习进程。

3、引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积极搭建学术科研实践平台,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大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关心爱护学生,时刻掌握和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工作。每位导师每学期与学生个别谈心不少于4次,具体时间、内容和形式自定。

5、在指导工作中,本科生导师应与年级分管辅导员及时沟通,相互配合,将学生中反映突出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良思想倾向要及时向学院分管领导反映,并提出合理化工作建议。

6、本科生导师应根据学生的自身特点和专业要求,制订相应的指导计划,撰写导师工作日志,真实记录指导活动,并按学期写出工作总结。

七、本科生导师的聘任

1、学院拟聘导师人选由学院在符合条件的专业教师中遴选,经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聘任并颁发聘书。

2、本科生导师须保持相对稳定,聘期一般为二年。导师在任期中如因进修或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坚持指导,学院要及时更换导师,更换导师的程序按聘任程序进行。

3、本科生导师制实行双向选择,学院公布聘任导师的名单(包括导师个人基本情况、专业及学术研究方向等),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兴趣和发展选择导师,导师也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选择学生。学院根据双向选择情况和师生比,最终确定导师和指导学生的名单。

八、本科生导师的管理与考核

1、学院成立由院长和书记为组长的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科生导师的聘任、管理和考核工作。

2、本科生导师考核内容主要为导师的工作职责完成情况、指导效果、工作绩效及学生满意度等方面,由导师填写《物电学院本科生导师年度考核表》,具体考核办法和考核方式另行规定。

3、考核结果的使用。本科生导师每学年考核一次,并根据考核结果

评选出一定比例的优秀导师,并予以表彰和奖励。考核结果将作为学院评选优秀教师、“三育人”先进个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外出进修学习、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九、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安排

1、实施程序:

(1)教师填报个人简介、专业及研究方向等。学院确定导师名单,并向学生公布,安排咨询。

(2)学院召开学生动员会,介绍实施导师制的指导思想、实施方案及操作程序等,并组织学生选择导师。

(3)学生填报选择导师志愿,每人限报三个志愿。

(4)根据学生志愿顺序,在教师与学生之间进行双向选择,学院作最终调整,确定每位导师所指导的学生名单。

2、时间安排:每年10月底前完成导师聘任工作,并将导师及所指导的学生名单报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十、本暂行办法自2014年10月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4年10月15日

附件:

1、《物电学院本科生导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2、《物电学院本科生导师年度考核表》

3、《物电学院本科生导师学生评议表》

4、《物电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记录》

篇三:宁波大学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

宁波大学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

为了充分发挥教师的育人主导作用,营造全员育人氛围,有效推动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共性教育与个性教育相结合,提高本科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实施导师制。为规范此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本科生导师的任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具有高度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关心爱护学生,具有一定的组织活动能力,身心健康。

3.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在校工作超过2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在岗教职工。

4.完成专项培训,获得人事处颁发的《宁波大学本科生导师培训证书》或获得相应培训学分。

对学生的成长与发展进行指导是每个教师应当履行的教育职责,凡符合导师任职条件的教职员工原则上都应担任本科生导师。

二、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职责

1.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师生交流。导师应采取集体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面对面指导与利用各种媒介指导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定期与学生沟通交流,导师每学期主动开展面对面指导不少于一次。

2.关心学生学习情况,引导学生合理选择。导师应充分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帮助学生制定个性化的个人发展计划,指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合理选择课程,引导、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3.指导学生妥善处理各种困难,关注学生成长。导师应认真对待学生的主动约谈,对学生遇到的成长问题与困惑,要给予力所能及的指导与帮助;导师应配合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学院落实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就业指导等学生工作。

三、本科生导师的基本权利

1.享有要求指导对象积极配合的权利,学生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导师开展工作的,导师有权提请学院终止指导关系。

2.享有评价、推荐指导对象的权利,学生的评奖评优、休学、退学、毕业鉴定等事项,导师须签署意见。

3.享有向职能部门、学院转介指导的权利,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指导工作,导师可以寻求学校相关部门、学院支持并要求协助指导。

四、本科生导师的选聘办法

1.本科生导师实行聘任制,聘任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各学院负责本学院教职员工导师资格的审核和聘任;各部门行政、教辅和后勤工作人员的导师资格登记与审核由教务处负责,教务处按照学科相近的原则、结合各学院师生比实际,选派到相关学院担任本科生导师。

2.按照“初次分配、二次选择”的原则为学生确定导师,每位学生的第一位导师由学院根据师生专业、学科相近的原则平均分配,一学年后学生可以另选导师。“二次选择”按照学生单向多志愿选择的方式依托网络平台开展,导师指导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人数的上限为20人。导师原则上对指导对象不作选择,特殊情况由学院做出安排。

3.导师的选聘工作每年进行两次。每年上半年在校学生选课前选择下一学年导师,每年9月份为一年级新生安排导师。导师的聘任以学年为单位,聘期中导师因长期外出进修、身体等原因无法指导学生的,需提请学院安排好接任导师。

4.阳明学院学生的导师由各学科性学院选派,学科性学院当年师生比高于学校平均生师比的,必须根据差额向阳明学院选派导师;学科性学院当年师生比低于学校平均生师比的,由学院自行决定是否再向阳明学院选派导师。学科性学院拟定选派导师名单后交阳明学院,由阳明学院根据当年招生情况与学科性学院协商并确定导师。阳明学院负责导师指导对象的分配,并向导师反馈指导对象基本信息。

五、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的保障措施

1.学校成立本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导师工作的组织实施。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和分管人事工作副校长为副组长,团委、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发展与服务处等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院长为成员。本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教务处、学生发展与服务处联合组成。

2.各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为副组长。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的制订、导师的聘任、工作指导、总结考核与激励等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对象中有阳明学院学生的导师,其聘任、管理、考核等工作,阳明学院应积极配合学科性学院,阳明学院可以提出建议性意见,各学院应视实际情况予以采纳。

3.学校教职工发展中心建立本科生导师培训制度,组织导师培训交流,学校本科生导师工作办公室编制《本科生导师工作手册》,为导师工作提供支持。

4.各学院应逐步建立导师资源库,公布导师的基本信息、指导特色、指导业绩等情况,为学生自主选择提供参考。

5.导师的考核由聘任学院以学年为单位开展,学院结合自身特点和工作要求制订考核细则并组织开展。考核的形式可以是结果考核,如根据“二次选择”时选择同一导师的学生人数多少来确定等级;也可以结合过程考核,但要力求操作简便。

6.导师的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优秀”等级人数不超过导师数的20%。担任本科生导师的经历及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岗位级别提高和年度评奖的重要条件之一。

7.学校每年对优秀本科生导师进行表彰,由学院根据导师人数的5%推荐“宁波大学优秀本科生导师”。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导师,由学校导师工作领导小组直接推荐参评各类育人工作奖项。

8.导师指导本科生工作量计入到学院A类工作总量中,由各学院根据考核结果进行二次分配。

六、本办法经第150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发展与服务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宁波大学2012-2013学年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

2.各学院2012-2013学年导师分配测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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