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幼儿园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小智慧幼儿园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食堂提供的每样食品,由食堂分餐人员专人负责留样。
2、每餐留样的食品,按规定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3、留样食品取样后,立即存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5、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秩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冰箱温度设定为0℃-4℃。
6、做好每餐每样留样食品的记录,包括食品样源、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目测样状等,以备检查。
7、留样食品一般保存48小时,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的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
篇二:幼儿园食品留样制度
幼儿园食品留样制度
为保证幼儿园师生安全,监督幼儿园伙食饭菜卫生及质量,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食堂所有向师生出售的饭菜、食品,必须在出售前30分钟搞好,等待试尝留样员试尝留样。
2、每顿饭由值班教师提前30分钟对伙食的待出售食品进行试尝留样,试尝后在伙食就地休息,30分钟后身体无不良反应,在伙食的出售记录上签字“准予出售”。
3、值班教师必须对当顿出售的所有食品进行试尝,对所有出售食品进行留样,师生用每餐前或后取每样食品不少于200g样品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消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必须在冷藏条件下保证48小时以上,方能销毁。留样盒上要注明留样时间,并由留样员和伙食团负责人签字。
4、食品样品留存不得与其它生、熟食品混放,以防交叉污染。
5、值班教师对食品试尝后要做好记录,并在备注栏填写对每样菜的意见。
6、未经试尝或试尝员未签字的食品,食堂人员不得向师生出售。
7、值班教师未按规定试尝留样的学校将按有关制度处理。食堂人员阻扰试尝留样员开展工作的,由学校按安全管理责任书的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楼子幼儿园2010、3
篇三:幼儿园食物留样制度
禹居镇中心幼儿园食物留样制度
1、幼儿园厨房每样食品都必需有专人负责留样;
2、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险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5、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一般放到冰箱的冷藏柜)
6、每餐必须做好留样记录,注明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7、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8、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