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扬尘控制责任书
扬尘控制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实施《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和《重庆市主城蓝天行
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完善和细化标准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进
一步增强扬尘控制意思,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公司安
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在金山大道金州大道交界处照母山(重光水库)住
宅项目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G标准分区G18-1/02号b区及b1区地块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落实好重庆市
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控制若干规定,由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本责任书。
一、 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统一安排各部门相关责任人的具体工作。
二、 责任目标:施工现场到达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三、 项目部必须按重庆市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控制相关规定、安全文明施
工管理相关规定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相关规定要
求,制定扬尘控制专项措施方案。
四、 扬尘控制必须对以下几个方面制定相应的措施:
1、施工工地必须设置1.8米以上的硬质围墙或围挡,严禁敞开式作
业。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
对围挡落尘应当定期进行清洗,保证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整洁。
2、施工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材料的,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进行
覆盖,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3、出现4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和拆除施工等易产生扬
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物采取防尘措施。
4、所有施工工地出入口地面必须硬化处理并设置车辆冲洗台以及配
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车辆在行驶出工地前,应将车轮、车身冲
洗干净,不得带泥上路。
5、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
在工地内堆置超过48小时,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覆盖,防止风腐起尘及
水腐迁移。
6、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应铺设厚度不小于20厘米的混凝土路面,
场地内的其它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开挖阶段,应对施工现场的
车行道路进行简易硬化,并辅以洒水等降尘措施。
7、施工期间,工地内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形的物料、渣土或
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底下楼层,应采用密闭方式输送,不得凌空抛撒。
8、所有建筑施工均由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9、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建筑垃圾。
10、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15号令)等的要
求,未经妥善处理的施工废水、泥浆等建筑废弃物不得直接排入排水
设施和河流(涌),坚决防止施工造成的水体、水道等污染。
五、项目经理必须按本责任书认真执行,若达不到预期目标,公司将问责。
考核单位:四川省第十五建筑 责任单位:山河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二:扬尘控制目标责任书
江北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控制工作
目 标 责 任 书
工程名称:
重庆市江北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站
年 月 日
江北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控制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坚决贯彻执行市政府“第152号令”及“第164号令”,按照市政府2004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三次主城区净空工程协调会和区政府《关于江北区蓝天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实施建筑施工扬尘控制五项强制性规定,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减少污染,净化空气,确保实现我区“蓝天行动”工作目标,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特签订施工扬尘控制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考核目标
(一)制定本工程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
(二)施工现场封闭施工、地坪硬化、预拌混凝土使用、尘污染控制、工地进出车辆及有关路段冲洗等五项必须100%达标。
(三)施工现场进出口处严格按相关规定设置规范、坚固、美观的大门。
(四)建筑施工现场砌筑高度不低于1.8米、不高于2.2米的坚固、美观的施工围墙,或设置相同高度要求的轻质围挡。
(五)格执行“市政府第164号令”,进出工地运输易撒漏物质必须使用密闭车辆装截。
(六)禁止在道路和人行道上堆放、转运建筑材料。
二、考核办法
采取百分制评分法,评分方法如下:
(一)考核目标第(一)项10分。完成目标得10分,未完成目标得
分为0。
(二)考核目标第(二)项30分。完成目标得30分,一项指标未完成扣6分;凡被新闻媒体曝光或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经查实,且未在限期内整改合格,此项得分为0。
(三)考核目标第(三)项20分。完成目标得20分,未完成目标得分为0。
(四)考核目标第(四)项20分。完成目标得20分,未完成目标得分为0。
(五)考核目标第(五)项10分。完成目标得10分,未完成目标得分为0。
(六)考核目标第(六)项10分。完成目标得10分,未完成目标得分为0。
三、奖惩办法
(一)得90—100分,为完成目标,区建委对成绩突出的工程项目予以表彰。对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评优、评先工作予以优先考虑。
(二)得70—89分,为基本完成目标。
(三)得70分以下,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本工程项目及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当年的评优、评先资格;对责任单位和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和上报,并将按照相关规定作出进一步的处罚。
四、附则
重庆市江北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站负责对本施工扬尘控制工作目标进行考核。本施工扬尘控制工作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考核单位和责任单位各执一份。
考核单位:责任单位:
签字:
年 月日 签字: 年 月 日
篇三:扬尘控制责任书
重庆长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扬
尘
控
制
责
任
书
重庆长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长安安置房二十三项目部
工地扬尘整治专项检查、目标管理责任书
扬尘控制责任书
坚持“以人为本,清洁发展”的理念,按照《重庆市主城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和《重庆市主城蓝天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完善和细化标准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进一步增强扬尘控制意识,落实企业主体的责任,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做好在建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切实做好建设工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落实好重庆市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控制若干规定,由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本责任书。
一、 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统一安排各部门相关责任人具体工作。
二、 责任目标:施工现场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三、 项目部必须按重庆市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控制相关规定、安全文
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及渝建发(2009)13号文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相关规定要求,制定扬尘控制专项措施方案。
四、 扬尘控制必须对以下几方面制定相应的措施:
1、 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和沉沙井,施工车辆驶出工地之前做
好清洁工作,确保周边环境不被污染。
2、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清运、覆盖,禁止现场焚烧垃圾。
3、 生活区,现场有闲置空地的绿化,水土、植物被保护。
4、 施工道路扬尘控制。
5、 楼层及脚手架等部位杂物清理扬尘控制。
6、 施工机具(石材切割、木工电炮等)使用扬尘控制。
7、 各工种对当日的层,砂浆等的清理。
8、 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的储存,覆盖。
9、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建筑垃圾。
10、 其他(根据施工现场情况,需扬尘控制的)。
五、 项目经理必须按本责任书认真执行,若达不到预期目标,公司
将问责。
重庆长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长安工业公司职工安置房工程
责任人: 责任人:2014年 月 日
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
(项目经理)
为认真落实贯彻实施市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活动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三治一植”(即治水、治尘、治脏和植绿)的精神,使公司在建项目部承建的工程达到“绿色环保工地”要求,特制定“扬尘整治专项检查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做到:
1、 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扬尘整治的文件、政策、规定,
切实督促检查项目部做好工地内及周边环境的扬尘整治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
2、 建立完善项目部扬尘整治专项检查组织机构,对有关管理
人员落实到人头,分工明确。
3、 统筹安排项目部相关经费开支,使扬尘整治专项活动能够
顺利有效的持续开展进行。
4、 每月组织项目部整治专项检查小组对工地进行两次以上的
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5、 责任管理目标:创建市“绿色环保工地”施工现场达到市
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签订责任人:
签订责任书日期:
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
(项目生产经理)
为认真落实贯彻实施市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活动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三治一植”(即治水、治尘、治脏和植绿)的精神,使公司在建项目部承建的工程达到“绿色环保工地”要求,特制定“扬尘整治专项检查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做到:
1、 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扬尘整治的文件、政策、规定,
切实督促检查项目部做好工地内及周边环境的扬尘整治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
2、 配合项目经理建立完善项目部扬尘控制整治专项检查组织
机构,对有关管理人员具体落实到人头,分工明确。
3、 合理使用项目部相关经费的开支,使扬尘整治专项活动能
够顺利有效的持续开展进行。
4、 每月参加项目部扬尘控制专项检查小组对工地进行两次以
上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5、 责任管理目标:创建市“绿色环保工地”施工现场达到市
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签订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