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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兴县工作方案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1-22 06:29:28 | 移动端:质量兴县工作方案

篇一:质量兴县工作实施方案

XX质量兴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9〕24号)以及国家质监总局印发的《质量兴市绩效评价指南(试行)》(国质检质函[2009]20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总体水平,促进桐梓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快质量工作向国际惯例接轨,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工作的氛围,实现“新型工业大县、绿色产业之乡、特色旅游胜地、重庆卫星城市”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全面提高我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的总体水平,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主要产品质量有明显提高。主要工业产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达到85%;全县生产企业消灭无标生产;重点工业产品监控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争创省级

名牌2个以上;优等品率明显提高,产品售后服务明显改善。

(二)主要产业的整体素质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骨干企业要全面贯彻GB/T1900-ISO9000《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系列标准,力争8个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90%以上。

(三)重点企业质量损失率、产品等级率、产品销售率、新产品产值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

(五)县定点屠宰率达100%,县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六)工程质量: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项目以外的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优良率分别达到96%、40%以上。

(七)服务质量:交通、商贸、旅游、医疗卫生以及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等服务行业全面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力争服务标准覆盖率达到80%以上,服务标准实施率达到95%以上,实现服务质量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建立以突出“娄山关”为

品牌的名牌产品,奋力打造实力桐梓、小康桐梓、活力桐梓、和谐桐梓。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质量兴县活动的组织协调、统筹规划、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舆论引导、评比奖励,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具体负责领导全县质量兴县工作的开展。同时,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并按各自职责制订工作实施方案。 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一)县质量兴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打假治劣”活动;检查、督促、指导各部门的质量工作;统筹质量评优、争创名牌和信息反馈联络等有关工作;并具体负责目标任务制定、检查、综合考核。

(二)县质监局:按照《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开展各项工作。完善辖区质监信息系统,每季度汇总行政管理区域内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无证生产、销售产品的违法活动情况,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商)品抽检合格率情况和获取许可证、认证的企业技术基础情况;强化质量监督的有效性,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积极开展“打假治劣”活动;大力

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帮扶和引导企业积极争创名牌产品;大力推进桐梓方竹笋、松坎白花桃、狮溪大白豆、水通萝卜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加强名牌产品的动态管理工作;及时为企业采标提供标准资料和咨询服务,并积极搜集国外先进标准和资料,为企业提供最新的标准信息。要加强食品质量和特种设备监管工作,对本辖区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和特种设备使用企业的巡查、回访达100%,不出现区域性质量安全事故,不发生1起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产品抽查合格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三)县经贸局及企业(行业)主管部门:针对本地区、本部门的产品质量情况和国内外市场要求,做好质量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提高产品质量的规划和年度计划任务,制订并抓好企业质量工作的具体措施;企业(行业)主管部门严格监督管理所属企业的产品质量;有计划、分阶段地组织企业进行质量赶超国内一流和国际先进水平活动;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抓好重点企业规模上水平、上档次;负责组织企业经营者和生产者的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劳动者的素质。

(四)县工商局:宣传贯彻《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按上述法律、法规的法定内容,组织对法定代表人,经销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依照

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依法做好工商企业注册登记审查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和年检监督力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积极为名牌产品企业和重点(扩张)企业在异地开设窗口、占领市场提供有关手续;根据《广告管理条例》指导规范广告经营单位行为,严格审查广告内容,加强户外广告管理;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加强注册商标和商标标识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依法查处假冒商标和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开展“守合同重信用”评选活动,对企业生产上规模、产品上档次、管理上水平和信用好的生产、经销单位授予“守合同重信用”称号,并对“守合同重信用”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加大流通领域商品市场假冒违法行为的“打假治劣”整治,完善信息反馈系统,每季度定期汇总管理区域内的“打假治劣”情况。

(五)县科技局:促进质量兴县科技计划的实施,认真落实科技奖励政策,大力扶持高科技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培植具有较大经济规模的高新企业和科技先导企业,加快科技进步,积极做好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

(六)县卫生局、食药监局:根据《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在规定职责范围内查处服务行业经销假冒伪劣食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等产(商)品的违法行为。

篇二:药监局关于质量兴县活动的实施方案

岚食药监发?2011?号

岚皋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质量兴县和创建质量兴省先进县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

现将《质量兴县和创建设质量兴省先进县工作实施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九月六日

主题词:质量兴县 实施方案通知

抄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县委办,县政府办,县质量兴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岚皋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9月6日印发

共印8份

岚皋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质量兴县和创建质量兴省先进县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陕政发?2009?54号)、《安康市人民政府质量兴市战略的意见》(安政发?2011?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药品质量监管工作,不断提高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促进我县医药经济社会和谐快速发展,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岚皋县深入开展质量兴县和创建质量兴省先进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岚政办发?2011?50号)要求,结合我局职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医药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以提高质量和产业素质为重点,以强化质量管理、推进科技进步为支撑,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品牌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不断提升质量工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有效性,提高全县药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医药产业结构升级,全面提升药品质量保障水平和医药销售市场竞争力。

二、工作内容及目标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岚皋县深入开展质量兴县和创建质量兴省先进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中的任务分

解,结合我局职能,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紧紧围绕确保公众饮食安全这条主线。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一是严格执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同时要对无证无照的违法生产加工企业严格实行“四个一律”。二是进一步加大组织协调、综合监督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好综合监管职能。三是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和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特别要做好“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从源头上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专项检查,将奶制品、肉制品、婴儿食品、餐桌主要食品和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学校食堂、农村食品安全等重点难点行业领域作为整治的重点,继续深入整治“地沟油”及餐厨废弃物、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全年组织不少于4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五是积极参与和指导发展无公害化农产品、绿色食品和种养殖业工作。六是围绕质量兴县活动,深入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各股室要把学习《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认真组织学习,特别要加强执法队伍法律法规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向人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增

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规范医药销售使用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严格执行药品经营市场的准入制度。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要求,同时应当遵守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严厉打击无证无照、伪造、出租和出借许可证的非法药品经营企业,对发现有违法经营行为的企业严格实行“两个必须”(对有违法经营行为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企业,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要求全县的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营使用药品,稽查股和业务股在对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跟踪检查的基础上,要加强对医疗机构每年不少于2次的日常监督检查,把药品购进环节的企业资质认定,票、证、货是否相符,购进记录是否真实完整,销售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售,非药品冒充药品和制售假劣药品等作为重点监管检查环节。三是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把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并要求所有的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每月底按时报送有关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情况,全面实行动态监测我县的药品不良反应实况。

(三)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三统一”药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根据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机构的职责,

业务股和稽查股分别要对配送企业资质进行认定备案,定期对中标药品质量和配送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全县药品“三统一”中药品质量方面的投诉、举报和查处。

(四)扎实开展药品抽检工作,进一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稽查股要按照省局《关于下达2011年全省药品抽验计划的通知》(陕食药监稽发?2011?42号)和《安康市2011年药品抽验工作安排》要求,全面完成基本药物的抽样任务。同时,应依法加强对被抽样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切实做到现场检查和抽样工作相结合。对现场检查和抽样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及时查处。

(五)加强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一是要加大对全县医疗器械销售使用的监管力度,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销售和使用,特别是要做好医疗器械购进记录和购进企业的资质认定备案工作,确保医疗器械的来源可靠和质量安全。二是严厉打击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重复使用的违法行为,要求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销毁并作记录。

(六)结合质量兴县要求,积极开展医药诚信体系建设。为进一步规范医药市场秩序,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推动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强化企业的诚信意识,从而促进企业向良性循环轨道上发展。要切实结合质量兴县规化,鼓励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参与“诚信药房”评选活

篇三:质量兴县工作计划计划

瓮府办发?2010?70号

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瓮安县2010年质量兴县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瓮安县2010年质量兴县工作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瓮安县2010年质量兴县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的通知》(国发?1996?51号)(以下简称《质量振兴纲要》)、省人民政府《贵州省质量振兴意见》(黔府发?1998?45号)和州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州开展质量兴州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南府发?2009?28号)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全面促进全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整体水平提高,进一步提高县域经济发展的整体质量和水平,根据《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瓮安县质量兴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瓮府办发?2009?57号)文件要求,制定瓮安县2010年“质量兴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质量强县为中心,围绕培育一批质量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发展道路,促进全县工业、农业、建设工程、环保、服务等主要行业的整体质量水平稳步提高,增强我县经济综合竞争实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产品质量方面。

1.质量稳定提高。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85%以上,农药残留平均下降1%-2%;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98%以上;工业产(商)品抽检合格率达到85%以上;其中重点

工业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国家、省、州抽查不合格企业整改合格率达到100%。

2.食品质量安全监管。100%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并加贴QS标志,100%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取缔率100%;从事食品销售、批发的经营者(企业、个体户)力争100%建立食品进货和销售台帐,县城的食品超市、商场和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销售者力争100%建立台帐并实行进货索证索票;集体食堂和县城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县城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100%。

3.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与辖区内有关企业和单位签订责任书完成率达到100%;建立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有效控制特种设备事故,辖区内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4.品牌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争创省名牌产品1-2个,农业标准化体系项目1个,省著名商标1个,培育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2个,省级名牌农产品1个,组织制定农业生产技术规程和农产品质量标准1个。

5.所有产品都必须按照现行有效的标准组织生产和检验,标准覆盖率达到98%以上;用于量值传递的计量标准完好率达到100%,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合格率达到95%以上。地方名、特、优产品要制定企业标准,并严格按企业标准组织生产,消灭无标生产。

(二)工程质量方面。

1.各类房屋建筑和附属配套设施的安装工程。所有工业、交通、电讯等项目的新建和改造工程都要按国家和省以上有关工程质量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执行,要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2.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房产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工程项目优良率达到30%以上;施工工地原材料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100%。

3.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率继续保持为“零”,基本消除一般质量通病。

(三)服务质量方面。

1.各类公共服务企业、中介服务业、卫生服务业、电力通讯服务业、商业服务业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构建服务质量监控体系,用户满意率达到85%以上;重点公共服务贯彻实施《GB/T19004-2000质量管理体系业绩改进指南》标准,开展质量体系认证,认证率达到30%以上。

2.进一步巩固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工作,有选择性地在条件较好的超市、旅馆建立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推行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活动,加快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带动全县流通领域的服务质量上一个新台阶。

(四)环境质量方面。

加快全面提升县域环境整体质量的步伐,加强县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县域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的综合治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县城及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标准,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全县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质量兴县工作体系。

1.建立健全“质量兴县”工作机制。县委、县政府把“质量兴县”工作列入各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建立“质量兴县”联席会议制度,主要研究“质量兴县”工作发展规划,讨论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并提出建议和对策,及时调整和充实质量兴县工作领

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完善质量兴县工作制度,切实把质量振兴工作落到实处。全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企业要把贯彻实施《质量振兴纲要》、开展质量振兴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辖区内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

2.完善质量目标考核制度。各乡镇、各部门根据今年“质量兴县“工作主要目标,结合本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今年的“质量兴县”工作计划,围绕所确定的目标,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并将全年计划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目标责任书内容逐一进行检查考核。

(二)加快瓮安品牌战略实施。

1.加强名牌战略的宏观指导。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切实做好本辖区内企业实施名牌战略的指导和服务工作,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突出地方产品特色。一要以重点企业、名优特产品为重点,扶持一些具有较高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优势的产品企业加快发展。通过提升产品质量和挖掘品牌优势,努力打造一批有区域特色的品牌。二要进一步完善质量扶优扶强的奖励政策。落实对获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的政府奖励措施,提高企业争创名牌的积极性,加快我县品牌经济的转化。

2.加大重点品牌的微观服务。积极引导本地具有一定质量基础的企业,增强品牌辐射能力,扩大品牌效应,引导优势资源向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聚集,提高名牌产品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三)强化质量兴县工作措施。

1.加大“质量兴县”工作的宣传力度。继续加强对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各种活动广泛宣传,深入发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提高社会对质量兴县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全民质量的法制观念。继续加大对《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商标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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