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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贯彻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06-22 10:53:11 | 移动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贯彻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贯彻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我们教科文卫委于11月份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以下简称《转化法》)情况进行了走访、调研,实地察看了南京农业大学**现代农业装备研究院、**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分店)、畜禽产业便利店、蔬菜产业便利店,与有关负责人和科技人员进行了座谈,听取了科技局的情况介绍。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落实科技创新驱动战略,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强农业科技发展为主线,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促进了《转化法》的顺利实施,取得了显著成绩。目前,我县大中型企业实现了研发机构建设全覆盖;在农业科技发展方面,已建成了芦蒿、食用菌、紫苏、西瓜等特色优质高效农业生产面积达48万亩,建成了6个市级现代农业科技园和1个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在农业机械特色产业方面,拥有农机机械整机生产企业45家,配件生产企业58家,其中省级农业科技型企业4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1家。我县的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建设,受到了国家科技部、省科技厅领导的高度评价,2010年全省农村科技服务现场会在我县召开,今年以来接待了人民网等11家主流媒体采访、宣传。近三年来,共实施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49项,争取科技专项资金近千万元,有效促进了我县科技产业发展壮大。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科技发展机制。为了使《转化法》贯彻实施落到实处,县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科技、农委、财政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强化了对《转化法》实施的领导力度,促进了科技工作的快速发展。科技部门联合园区、经信、人社等部门先后出台《关于科技创新行动的实施意见》、《**县关于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为进一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今年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县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以及《**县科技与金融结合具体实施意见》等文件,更加明确了科技发展、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机制,为更有力的推动我县科技工作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2.搭建转化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是加强成果转化载体建设。先后建立了省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省科技服务超市**分店及便利店、南京农业大学**现代农业装备研究院、**科技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分中心等十多个用于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的载体。二是创建孵化机构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我县于2010年获批了开发区建设的**云海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和**年获批临港产业区的**临港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构建良好的发展空间。

  3.重抓项目实施,切实开展产学研合作。一是以项目带发展。我县主要围绕畜禽产业养殖与加工、现代农业装备、设施蔬菜等开展科技项目,重点实施

  “设施蔬菜新品种引进及高品质栽培技术集成示范”、“小型快长豁眼鹅良种繁育与技术推广”等一批新品种引进与应用推广项目,以及“温室风幕式静电施药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制”、“温室大棚节能环保型取暖供热系统装备开发与应用”

  以及 “高牢度分散红染料合成新工艺的研究”等一批新装备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项目,我县并于2011年承担了国家级农业成果转化项目“灌豆2号良繁新体系建设及产业化”,这些项目的实施,有力促进了我县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二是加快发展产学研合作。通过“项目促合作,合作做项目”的方式,促成签订各类产学研合作协议近300个。先后开展精细化工、实施栽培、农业装备、畜禽养殖与加工等各类“企业院校行”、“专家企业行”专题对接活动达100多次。我县现与中科院、中国农科院、**省农科院、浙江省农科院、扬州大学、南京农业大学、**科技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天津科技大学、淮海工学院等50余所高校院所达成近百项合作。

  二、存在问题

  1.科技创新意识薄弱,转化力度有待加强。一是部分领导干部以及基层多数群众的科技意识不强,科技成果引进数量少、质量低、推广速度慢。我县除拥有蓝莓、灵芝、食用菌、生态稻米、苗木等屈指可数的科技农业示范点外,农村传统的低水平的种植和养殖技术仍占主流,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率、贡献率较低。二是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少且效益不高。我县工业企业总数不小,但包括两大园区在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较少,产品技术含量低,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缺乏,而拥有的高新技术企业产业化的水平和效益不高。企业存有满足于既得利益,不想应用科技成果,缺乏敢为人先、勇于冒险的创新精神等现象,致使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力度不强,科技对县域经济的拉动作用不明显。

  2.科技投入尚显不足,科研成果不甚明显。近年来,虽然我县非常重视科技成果的转化,科技投入逐年增加,但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科技部门实际用于安排项目的经费都非常低,离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县内多数企业技术科研能力受经费影响明显,企业在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上捉襟见肘,受市场的影响,导致机会成本和风险较高,制约和影响了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力度和积极性,企业尚未成为科技活动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在引进和推广一些市场前景较好的科技项目和新产品方面,由于缺乏资金也只能“失之交臂”,望着好项目兴叹。

  3.科技创新人才缺乏,服务体系不够完善。我县科技人才总量不足,年龄、专业结构不尽合理,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的高层次人才严重缺少,这一问题在中小企业更为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科技部门整体人员配备偏少,尤其是基层的科技人才严重不足,同时基层科技人员学习交流的平台较少,部分人才的主观能动性没有得到激发,缺乏创新精神,致使基层科技管理工作薄弱,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不健全,服务功能不完善,开展技术服务能力不足。

  三、几点建议

  1.加强宣传引导,优化自主创新环境。一是要切实加大《转化法》的宣传力度,以政府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广大科技人员为重点普法对象,使其充分认识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真正把依法促进和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放到战略地位,作为科技创新的重点环节来抓。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为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建立更加有利的法制环境,对违反《转化法》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要注重对广大农民的教育,不断提高群众对科技创新、科技推广应用重要性的认识,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增强依靠科技促进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全社会营造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二是政府要充分发挥在科技创新中的引导作用,搭建科技创新平台,积极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不断优化我县自主创新环境。

  2.完善创新机制,着力发展高新产业。要结合我县的产业特点,依照《转化法》不断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一是要建立多元化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努力争取上级扶持资金,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科技事业,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并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以科技创新助推经济发展。二是要加强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建立和完善科技项目立项审批制度,增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保障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提升科技项目管理水平,提高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三是要建立科技成果评价和奖励机制。要把科技成果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作为重要依据,在资金上予以支持,对取得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持有者依法予以奖励。四是健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使其能够明显起到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五是要注重招商引资过程中的论证把关,努力吸引更多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能耗低、污染低的企业落户**,增强经济增长的后劲。

  3.强化队伍建设,提升科技服务水平。一是要进一步增强人才观念,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在充分调动现有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开发、引进、借用各类人才,落实人才引进的各项政策,为科技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充分发挥教育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加强对科技人才的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培养各类应用技术人才,不断提高现有人才素质;要加强农业科技服务网络建设,强化科技服务功能,不断提高科技服务水平。二是努力改善企业用人的外部环境,建立各类人才库,方便企业择人、人才择业,简化企业引进人才手续。鼓励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提高整体素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人才资源开发管理机构,与高校合作,建立自己的培训基地,把人才资源当作人力资本来开发经营,用经营意识和战略眼光来看待人才培训工作,加强信息交流,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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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当前,在从中央到地方大力强调转方式、调结构,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政策要求下,科技成果转化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科技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的发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对于促进转方式、调结构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为全面了解“十一五”时期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为进一步做好“十二五”时期全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打好基础,理清思路,我们于今年3—10月采取问卷调查、走访企业、召开科技人员座谈会、查阅有关文档资料等多种方式对全市近5年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广泛的调查。现提出如下调研报告,供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

  一、“十一五”时期我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成效

  “十一五”时期,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省科技厅的正确指导与关心支持下,紧密结合永州实际,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以下简称《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据统计,“十一五”时期,全市共完成市级以上科技成果1000余项,其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610项。引进并转化科技成果606项。应用型科技成果转化率达82.4%,科技成果转化总产值达到1148.9亿元,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

  1、加强组织领导,为科技成果转化营造宽松的环境。

  一是修订完善政策,为科技成果转化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 “十一五”期间,我市先后出台了《永州市科技成果管理办法》、《关于推进科技进步建设创新型永州的决定》、《关于促进产学研结合的若干实施意见》、《永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永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方案》等十余项加强创新型永州建设的政策文件。这些政策文件,对于加强创新型永州建设虽然各有侧重,但都突出了一个主题那就是在鼓励创新的同时,更注重创新性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如:《永州市科技成果管理办法》中规定申请成果鉴定须提供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用户使用情况证明材料”;《永州市科学技术奖励》中规定市科技杰出贡献奖、市技术发明奖及市科技进步奖的授奖必备条件为申报人或申报项目为社会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等等。2010年,我局还出台了针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评审的新办法,即将申报单位是否有市级以上科技成果或专利作为一项“门槛”指标进行审查,凡近两年内没有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或专利的单位或个人申报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二是加大科技成果奖励和宣传力度,为科技成果转化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2006年以来,我市每年都召开了高规格的科技成果奖励大会。2010年修订后的《永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将市级科技成果奖励类别由2类增加到3类,奖励项目由25项增加到30项。科技杰出贡献奖获奖者奖金20万元。每年全市科技成果奖励大会前后的1周内,我们都会充分利用市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对获奖项目及其推广应用的成效进行全面、深入的宣传报导,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加强项目支撑,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必要的经费。

  按照《科技成果转化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国家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的经费应当有一定比例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规定”,永州针对自身自主创新能力薄弱的现状,在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推荐安排上,始终注重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理念渗透到科技计划项目安排的各个环节。近年来,我市每年的财政性科技经费约有70%左右用于支持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特别是对于那些成果预期好、产业化程度高项目,我们往往采取滚动支持的办法,使有限

  的科技计划经费好钢用在刀口上,能发挥出最大的效益。使科技成为我市工业、农业及生物医药等领域一批优势企业如熙可食品、永州异蛇、敬和堂、时代阳光、天龙米业、金浩茶油等发展壮大的重要支撑,为区域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例如,“熙可食品”,全称湖南熙可食品有限公司, 1997年建厂之初,占地面积只有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近1万平方米,总资产800万元,人员80人,产品只有柑桔罐头1种,年罐头加工220万吨,产值1308万元,出口创汇160万美元,上交各项税费50万元,净利润90万元。在市科技局的帮助支持下,从2000年开始走科技兴企之路。公司与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合作,参加了国家“十五”科技攻关—湖南省大宗农产品综合深加工技术研究,获得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其中,研究成果“柑橘产业化综合技术研究”成果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柑橘加工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开发”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为了推进柑桔产业的工业化与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增加柑桔产品的科技含量,提升再创新能力,企业注重技术人才引进,并与湖南省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湖南农大、华中农大建立产业战略联盟,组建了国家柑桔工程技术中心,还建立了自己的原料生产基地,不断加大科技研发和成果产业化力度。为了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成果产业化,市科技局连续5年从市本级科技计划经费给予重点支持,并多次推荐企业承担国家及省级重点项目或重大专项,如:2006年承担省重大专项,获得经费30万元,2008年获得国家抗冰救灾专项和省重大专项共计经费298万元,2009年获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300万元。今年,我市就创建永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与省厅建立专题厅市会商机制,公司的“优质柑桔苗木扩繁园建设”、“柑橘产业物联网建设示范”、“熙可果蔬食品深加工”、“杏鲍菇优良菌株选育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等4个项目被列入园区十年内建设的重点项目。目前,公司占地面积28万㎡,建筑面积6万㎡,总资产5.6亿元。公司长年员工1200人,培养博士1人,硕士6人,生产旺期季员工5000余人。主要产品有柑桔、黄桃、梨、甜玉米、小黄瓜、蘑菇、草莓、杏、芒果、菠萝罐头、果冻及柑桔、梨、苹果NFC汁,产品主销美国、欧盟、日本。2010年实现果蔬食品加工7万吨,产值7.1亿元,出口创汇5237万美元,上交各项税费1458万元,净利润2029万元。

  3、加强平台建设,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优质的服务。

  一是加强了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努力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示范。我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于1999年6月经省厅批准成立,2004年由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单位,主要为市内企事业单位开发新产品、推广新技术提供服务和示范。如:中心与永州市农机研究所合作研制出半喂入水稻联合收割机并成功投放市场;与祁阳易天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生产的玉米脱粒机在国内多个省市建立了销售网点;以及与永州市阳光数码科技公司合作生产汽车防盗器,与东安县电解锰厂合作推广焙烧低度二氧化锰生产电解锰新工艺,与永州市献华中药材种植开发公司合作生产具有降糖功能的刺儿茶等等项目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二是加强了市技术市办的建设,努力为科技成果转化牵线搭桥。主要是将科技成果的宣传推介与局里的招商引资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互联网以及“沪洽会”、 “深洽周”等招商机会,创造性地对科技成果进行项目包装和宣传推介,促进成果转化。如:我市的湖南零陵恒远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其前身是零陵发电设备有限公司,2005年经营陷入困境,通过市技术市场办搭建的科技招商平台,成功引进先进技术和资金,对公司进行改制,从而使一个濒临破产的企业重新焕发生机。目前生产的轴流式、混流式、冲击式、贯流式等多种类型水轮发电机,畅销全国,并出口到美国、伊朗、印度尼西亚等十余个国家,公司年产值从招商改制前的7000万元增长到现在的2亿元。同时,市技术市场办还利用自身优势为市内科技成果的转化牵线搭桥。如:2008年经牵线搭桥,使中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知识产权的《柑橘类果皮中果胶的提取与制备工艺》等两项发明专利、《香柚生物高新技术研究——柚次果、青果及果皮的深加工及综合利用研究》(湘科鉴字[2007]第052号)技术果成果作价人民币600万元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与湖南省湘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功联姻,组建了湖南永康富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08年底注册,09年投入建设,已完成投资5000余万,目前产销两旺,并于今年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证;2010年牵线永州市异蛇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与湖南科技学院产学研合作,使与湖南科技学院独家许可其拥有的《一种用生料酿酒的复合酶以及用这种复合酶酿酒的方法》发明专利在永州市异蛇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使用,促使专利成功转化,已实现转化产值1100多万元。三是加强产学研结合平台建设,努力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一方面提请市、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产学研结合的若干实施意见》,鼓励科技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并提出通过3-5年的努力,使全市的应用型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90%以上的工作目标。另一方面在财政性科技经费的安排上,对注重产学研结合的企事业单位优先推荐和安排项目。再一方面是鼓励高校兴办科技型企业或开展产学研对接,促进院校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目前,位于我市的湖南科技学院、永州学院等高校,都通过自己兴办企业或与市内优势企业强强联合或将专利成果向企业转让等多种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显成效。近几年我市高校的应用型科技成果转化率超过90%。四是加强园区建设,努力打造科技成果转化展示平台。目前我市共有工、农业园区20多个,其中1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7个省级工业园区。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项目在园区落户,工作在园区落实,服务在园区体现”工作要求,加大了各项工作向园区倾斜的力度。特别是永州市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于2010年通过国家科技部评审被列为永州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后,促成市政府就搞好园区建设与省厅建立了专题会商机制,决心用3年的时间将其建成全国一流的农业科技园区,全省优秀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 4、加强协作配合,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有效的监管。

  一是加强了与经信部门的协作,将科技成果转化与推进全市新型工业化建设相结合。主要是利用经信部门每年组织召开全市新型工业化工作会议的机会,对市内企业负责人及有关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法律法规及政策培训,强化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意识。为了促进我市新型工作进程,局机关还专门制定了《永州市科技局加强为基层服务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方案》,采取局领导和分管科室分片联系的办法帮助企业利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增加研发经费支出的契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二是加强了与计划部门的协作,将科技成果转化与搞好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相结合。主要是积极争取市发改委的支持与配合,将市内科研基础条件好,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程度高的优势企业推荐进入市级重点项目建设的笼子,为促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争取更多的政策、财力、物力等支持。三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作,提高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金的运用监管。做到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与财政部门一同考察,在计划项目安排上充分征求财政部门意见,经费由财政部门直接下拨到项目承担单位,确保足额拨款,专款专用。四是加强了局机关各科室之间的协作配合,促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再创新能力。主是要各科室每年下达的所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在项目完成后,均由局成果科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或成果鉴定,特别是市级重点项目,凡没有通过项目验收或成果鉴定、又没有专利申请或授权的,原则上不予安排下一年度的科技计划项目。

  二、当前制约我市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问题

  1、科技投入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经费紧张

  一是财政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有限。虽然,我局每年将市本级财政性科技经费的70%用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但由于市本级财政性科技经费的总量较少,所以,与兄弟市州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近几年,我市财政性科技经费投入均在500多万元,而全省有7个市的财政性科技经费投入已达到或超过了1000万元,长沙市的财政性科技经费已达到2亿元。二是企业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经费少。企业作为科技研发投入的主体,由于其投入的研发经费总量严重不足,因而导致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经费亦相对不足。2010年全省推进新型工业化考核,我市的研发经费投入排全省第11位。今年1-5月份,我市的研发经费投入总量排全省第12位。据调查,企业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经费少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方面是由于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意识不强;另一方面是由于企业本身经费困难;第三方面是由于企业融资难。三是争取上级科技项目经费难度较大。主要是由于我市地处偏远,高级科技人才缺乏,按省厅现有的重点计划项目评审规则,我市企业无论是申报材料的准备还是现场答辩,普遍缺乏优势,因此争取到的重点项目特别是重大专项太少,就是每年安排到我市的一般项目数量及经费也很有限。

  2、工作机制不活,科技成果转化覆盖不广

  一是创新机制不健全,自有科技成果的质量不高,影响成果的转化推。科技成果转化推的前提是要有高质量的成果适宜推。在我市,虽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提出了“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永州”的战略目标,并逐年增加科技投入,加大对自主创新表彰奖励力度,但是,企业作为自主创新的主体,缺乏鼓励创新的相关制度,社会力量对自主创新重视和激励机制也没有形成,从而导致科技人员的科研热情不能充分发挥,科技成果的质量不高,适用性有限,科技成果的转化往往局限于成果完成单位或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员所在的局部区域。二是宣传机制不活,科技成果的宣传展示平台与成果适用者之间缺乏及时、有效的信息对接,从而造成科技成果不能及时转化。三是沟通协调机制不活,《成果转化法规定》的各承担科技成果转化责任的单位之间缺乏灵活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从而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的推广覆盖面。

  3、高科技人才缺乏,科技成果转化再创新能力不强

  虽然,我市现有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2万多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3.8万多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32人。但是,这些人才大都分布在医卫系统和教育领域,真正在企业一线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尤其是缺乏博导、院士级的科技领军人才。因此,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过程中再创新能力不强。据统计,2006年以来,我市工矿企业专利申请量563件,授权为228件,发明专利授权量为23件,发明专利仅占申请量的4.09%,授权量的10.08%。“十一五”期间,全市企业通过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的数量不足20项。

  4、管理制度不健全,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指标不规范

  一是《科技成果转化法》本身的缺陷。虽然,《科技成果转化法》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工作的职责与任务,但对任务的落实情况没有明确具体的单位进行评价考量,予以落实。二是我省虽然制定出台了《实施办法》,但对各地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具体工作,没有统一、规范的评价标准和检查督促的具体办法。三是市本级没有制定出台专门的贯彻落实《成果转化法》和《实施办法》的具体实施意见,对各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情况缺乏统一、规范的考量标准和有效的约束。

  三、促进我市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及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意识

  主要是加强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牢固树立“抓科技成果转化就是抓第一生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就是促进转方式、调结构”的理念,为全社会进一关心、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2、增加资金投入,切实解决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经费 一是政府要按照创新新国家的标准加大财政性研发经费的投入力度,使财政性研发经费占GDP的比重、及政府经常性支出的比重逐年增长。二是科技行政部门要按照《成果转化法》的要求确保科技成果转化经费占财政科技经费的比重逐年增长,同时,应结合本地的实际,探索设立市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经费。三是各级企业要切实履行好自体创新主体的神圣职责,一方面要加大自主创新的力度,另一方面要重视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做到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通过自主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带动产业升级,增强企业界的核心竞争力。四是金融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以知识产权抵押贷款的贷款制度,畅通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融资渠道,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

  3、加强人才培养,努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水平

  一是要加强企业现有专业技术人才的在职培训和职称评聘工作,提高科技人员的福利待遇,避免现有科技人才的流失。二是政府和企业要建立健全引进技术人才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千方百计引进高科技人才。三是政府和企业对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做出贡献的科技人才要加大奖励的力度,促进广大科技人才努力为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水平奉献智慧和力量。

  4、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监管职能

  一是政府要制定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要专门制定出台我市贯彻落实《成果转化法》和《实施办法》的具体实施意见,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监督评价机制。二是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要定期发布科技成果目录和科技成果重点转化项目指南,对重点科技成果转化的结果应当定期公布。三是企业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应当进一步建立健全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产学研结合机制,努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实效。

  (执笔:农工党永州市委专职副主委兼秘书长 周建晶 市科技局副局长、农工党市直机关支部主委 周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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