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南京租房合同
租房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于南京市____的房子租予乙方作为生活使用。 二:租赁期共为_____个月,年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
(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关系自然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若双方均有意续租,可在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续租意向,并议定合理租金和续租合同。)
三: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 ___元,付款方式为____ 付。押金为人民币____ ____元。 四:协议事项
1、房屋内外水电费、煤气费、上网费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至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承担所出租房屋的修缮义务,乙方应对修缮工作予以配合。
(乙方应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内外设备,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变更,损坏房屋结构和设备。 房间内设有: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空调、热水器 )
3、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4、租赁期满之日,在不续租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退租,并将房屋设备清点后归还甲方,不得向甲方请求退还租金,移转费及一切权利金。乙方应将自用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对逾期不迁出者,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5、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退房时或甲方确需收回房屋时,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五:其他
1、若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卖房屋,须提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4、乙方非正常管理使用房屋及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乙方故意逾期未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遇特殊情况暂时未交租金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6、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的房屋,有权将乙方交付的期满前租金扣留作为乙方的违约金赔偿甲方。如因此对出租房屋造成损坏的,乙方还应负赔偿责任。
七: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
1)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篇二: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本市 _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平方米。
1-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房屋权属证书》。
2-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自住_使用,不得转租、转借、合租。 2-3.在租赁期限内,如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该房屋租赁期共_ _个月。自年_月_日起至 年_月_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 _元,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人民币 元整)。
4-2.该房屋设施押金为人民币__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4-3.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乙方一次性支付一年房租及设施押金,甲方收款后向乙方提供收据。租赁到期乙方归还房屋及设施经甲方验收完好并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
4-4.甲方不承担房租的税金,若乙方需要开具租赁发票,由乙方承担相关税金。
五、其他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煤气、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垃圾清运费、房屋物业管理费及共摊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按时交纳,因乙方未按时交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乙方承担。
六、房屋修缮与使用
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相应的经济赔偿。
6-2.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和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租赁期满,根据原书面约定,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恢复原状,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6-3.该房屋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和补充条款中约定的外,均由甲方负责。 6-4.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二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7-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
(2) 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或煤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七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十五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4)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 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7-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7-1条)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八、乙方的责任
8-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 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4) 拖欠租金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8-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煤气费、物业管理费等,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0.3%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8-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中途自行退租,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退租,已付租金甲方不予退还。
8-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九、甲方的责任
9-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9-2.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 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十、其他条款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 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0-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双方向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10-4.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代表人(代理人):
签约日期:
地址: 电话: 代表人(代理人): 年月 日
篇三: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和乙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自愿将合法拥有处分
权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出租房屋坐落于 区 。
建筑面积 平方米。现用途 。
二、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2-2、租期届满后,乙方要求续租的,应当于租期满前 日通知甲方。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承租。
三、租赁用途
3-1、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
3-2、乙方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由甲方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乙方保证改变的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消
防、安全、环保、卫生等规定。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共计 元。
4-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
五、其他费用
5-1、租赁期间下列费用中的 项由甲方支付; 项由乙方支付:①房屋租赁税、费;②水费;③电费;④煤气费;⑤电话费;⑥
有线电视费;⑦物业管理费; ⑧ ;⑨ ;
⑩ ;。
5-2、甲方于签约时收取乙方人民币(大写) 元作为租赁保证金,
为房屋装潢、附属设施、家电及乙方应承担有关费用的担保。租赁期届满后,如
乙方使用没有造成房屋或设施的损坏,且不欠有关费用,则甲方应全额退还租赁
保证金(不计利息),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后将余额退还给乙方。
六、修缮责任
6-1、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于出租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
规定的安全标准。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
6-2、乙方在房屋使用中,房屋及附属设施出现或者发生妨碍安全使用的损
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缮,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日内进行维
修,如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拒不维修的,可由乙方自行修缮,修缮费用按下
列约定处理:
□乙方可用修缮费抵消租金;
□ 。 6-3、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由乙方负
责维修或赔偿。
6-4、使用中乙方需要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并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租赁期届满,乙方所增加的设施和装修的剩余价值按下
列约定处理:
□ 乙方恢复房屋原状,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
□ 附属设施、装潢及设备的剩余价值归甲方所有,由甲方支付乙方(大写) 元补偿金;
□ 。
6-5、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7-1、乙方转租该房屋的,转租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书面认可,并由乙方会同
转租的承租人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7-2、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将此房屋所有权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的,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乙方的优先购买权按下列约定处理:
□ 保留优先购买权。
□ 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合同终止
8-1、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1)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房屋无法使用的。
(2) 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房屋的。
8-2、一方因故要求提出终止合同的,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终止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九、违约责任
9-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 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2) 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损坏房屋结构及设备的;
(3)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4) 拖欠租金 月以上的;
(5) 。
9-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乙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房屋;
(2)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维修义务,致使房屋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 甲方拒绝向乙方提供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江苏省南京市房屋租赁专用发票》;
(4)。
9-3、租赁期限内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 天按月租金 %承担违约责任。
9-4、租赁期限内,乙方未按本合同5-1条的约定交纳有关费用,导致逾期交纳而增加费用的,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9-5、租赁期届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归还,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原月租金%的违约金。
9-6、租赁期限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大写)
元,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相应损失。
十、其他条款
10-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按以下约定(两者选一,在□中打“√”):
□ 向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0-2、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持房屋所有权证明、双方身份证明和本合同,共同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10-3、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报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10-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合同登记机关(签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