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泄密事件应急预案
失泄密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为提高发生失泄密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失泄密事件所造成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制定本预案。
二、我所设制失泄密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保密副所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涉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我所失泄密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二)接收突发失泄密事件情况报告,并向上级系统应急办公室报告;
(三)负责失泄密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工作;
(四)对应急处置过程进行监督;
(五)必要时,联系国家保密、国家安全和公安部门对事件进行查处;
(六)根据调查结果,对事件发生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三、发生失泄密事件的单位或发现失泄密事件的个人,应当在8小时内,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向涉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发生失泄密事件的部位;
(二)被泄露国家秘密的主要内容、密级、数量及载体形式;
(三)失泄密事件发现(生)的时间、地点、简要过程等;
(四)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五)事件责任人的基本情况;
(六)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查处办法和补救措施。
四、涉密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有关部门或个人报告失泄密事件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五、涉密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向国家保密、国家安全或公安部门报案。
六、失泄密事件的查处
(一)已向国家保密、国家安全或公安部门报案的,由有关部门负责查处,涉密工作领导小组协助,事件发生部门配合;
(二)未向国家保密、国家安全或公安部门报案的,由涉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查处,事件发生部门配合;
(三)调查失泄密统计信息的密级、内容、保密期限、生产日期、规定的知悉范围,事件发生的时间、渠道和范围,责任人或嫌疑人等;
(四)采取果断措施,追查涉密统计信息的流失渠道,收缴流失的信息资料,防止失泄密范围进一步扩大;
(五)在事件未调查清楚之前,应会同有关部门防止媒体、网络对失泄密事件的报道和炒作;
(六)对出现在公共网络、出版物、广播、电视等媒体上的泄密信息,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责令有关单位立即删除、收缴、停播、销售,并收缴有关涉密载体。
七、根据调查结果,由事件发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对失泄密事件隐瞒不报的,应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九、 事件查处结束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以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
十、对失泄密事件查处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参照《国家统计局保密工作规定》,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篇二: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制度
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所保密管理工作根据国家保密局《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查处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对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报告和查处,其目的在于及时发现隐患,查补漏洞,查处泄露国家秘密事件,减少损失。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泄露国家秘密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行为和事件。
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密品、密件,自发现下落不明之日起,绝密级十日内,机密、秘密级六十日内查无下落的,按泄密事件处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报告是指,各部门或员工,包括对泄密事件的当事人、举报人,向上级保密组织的报告时限及报告内容。
发生、发现泄密事件必须坚持“一事一报”和立即报告制度严禁迟报、漏报、误报和隐瞒不报。
第四条 发生泄密事件,及时报告,及时查处,积极协助调查既是每一个人的责任,也是必须履行的保密义务。
第五条 发现或发生泄密事件,要立即向保密办公室报告,保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进行情况核实。
第六条 对发生的一般泄密事件,查清情况后保密办公室向省保密局报告,对发生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向境外组织、机构或人员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等重大泄密事件要逐级报告。
第七条 泄密事件报告的内容。
(一)初次报告的内容:
1. 泄密事件发生,发现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
2. 泄密责任人的姓名、职务、政治面貌及所在部门、岗位。
3. 泄密事项的名称内容、密级、数量。
4. 对泄密事件造成的危害做出评估。
5. 应当采取的补救措施。
6. 对该事件进行调查的整体方案。
(二)查处后报告的内容:
1. 发生泄密事件的主要原因和教训。
2. 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
3. 采取的补救措施和加强保密工作的情况。
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查处是指:对泄露国家秘密事件的调查处理主要包括:
(一)查明所泄露国家秘密事项的内容、密级、危害程度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
(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三)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或规定对泄密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出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四)针对泄密事件暴露出的问题提出整改和加强保密工作的意见。
第九条 泄密事件的查处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十条 一般泄密事件由保密办公室负责调查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保密工作部门对调查工作实施监督重大泄密事件由保密委员会直接进行调查,保密办公室协助配合。
第十一条保密办公室、保密委员会在查处案件中各部门和当事人要积极主动协助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 泄密事件调查中,需要查明:
(一)被泄露国家秘密事件的具体内容、密级、数量。
(二)已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及危害程度。
(三)是否可以补救以及可以补救的措施。
(四)事件发生、发现的经过及主要情节。
(五)对事件性质的认定。
(六)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对事件应负的责任。
(七)应采取的改进措施或加强保密工作的意见。
第十三条 对泄密事件的处理。在查明泄密事件的基础上,保密办公室写出结案材料,对需要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的,保密办公室应立即将案件移交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 对泄密事件责任人或事件有关责任人处罚种类:
(一)刑事处罚,由国家有关机关执行。
(二)罚款根据情节处责任人罚款。
(三)通报批评。对泄密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认识态度好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五条 在泄密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过程中,各部门和责任人要认真做好泄密事件的补救工作,及时堵塞漏洞,最大限度的减少因泄密造成的危害。
第十六条 泄密事件查处工作的终结期限为三个月(不含国家机关实行强制措施、诉讼时间)。
第十七条 泄密事件查处工作终结后,保密办公室应向保密委员会报送泄密调查处理报告,报告内容按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执行。
篇三:重大失密泄密应急预案
重大失密泄密应急预案
1 风险分析与事件分级
1.1 事故类型与危害分析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发生重大失泄密事件的风险。失、泄密事件有造成公司或集团公司、国家经济损失,为国家安全带来影响的危险。失泄密事件发生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
a) 涉密信息违规上传到信息系统或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造成失泄密;b) 密级文件丢失、被窃取造成失泄密;
c) 携带秘密信息出境造成失泄密;
d) 重要会议、活动出现失泄密。
1.2 适用范围与事件分级
1.2.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所属各单位范围内的二级失泄密事件。
1.2.2 事件分级
参照集团公司突发应急事件分级标准,将失泄密事件分为三级。
1.2.2.1 一级突发事件(集团公司级):是指事态严重,对国家、集团公司安全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对集团公司声誉产生重大影响,需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各方面面资源和力量 进行应急处置的突发事件。
1.2.2.2 二级突发事件(公司级):指事态较为严重,对公司信息安全、生产经营造成危害或威胁,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对公司声誉产生影响,需要公司调度力量、资源应急处置的突发事件。
1.2.2.3 三级突发事件(分公司级):指对公司信息安全、生产经营可能造成危害或威胁,对公司声誉产生影响,需要分公司调度力量、资源应急处置的突发事件。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泄密事件的性质内容,以及涉密单位和人员情况,成立保密工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督查协调组、调查补救组和密级鉴定组。
2.1 保密工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1.1 人员组成
组 长:公司主管保密工作领导
副组长:失泄密事件所涉及业务的公司主管领导
组 员:保密委员会成员、所属各单位负责人
2.1.2 职责:
a)负责应急指挥工作,负责启动本预案,并根据事态发展制定和调整应急预案;
b)负责确认失泄密事件等级;
c)负责制定失泄密事件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