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一. 会议时间;XX年X月XX日
二. 会议地点;村委会会议室
三. 会议主题;卧龙路及坝闸(玉龙路-学林路)一期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相关事宜。
四. 应到代表人数人,实到代表人人数人,超过代表人数三分之二,代表人数有效。
因卧龙路及坝闸(玉龙路-学林路)一期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的需要,项目需临时占用XX村土地XX公顷,其中占用林地XX公顷(全部为有林地)。
工程的用地方株洲市云龙发展集团龙母河建设有限公司与坂溪村就卧龙路及坝闸(玉龙路-学林路)一期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村土地签订了临时用地恢复补偿协议。
1. 恢复补偿标准
根据《湖南省临时用地管理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进行补偿。
2. 工程完工后土地复垦方案由株洲市云龙发展集团龙母河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完成用地复垦工作。
村民代表签字:
居民委员会(盖章):
篇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情况
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情况
村别: 时间:
篇三:村民(村民代表)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