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开展'会员评家'活动基本知识
开展“会员评家”活动基本知识
会员评家是指由工会会员评议本单位工会开展工作情况、建设职工之家情况以及工会主席(副主席)履行职责情况。
工会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简称会员评家)是加强基层工会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工会与会员群众的客观需要,是推进深入建设职工之家发展的有效机制。
一、主要文件依据
1、《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总工发[2009]28号)
2、《福建省工会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实施细则》(闽工办[2010]28号)
3、《关于广泛开展工会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通知》(厦工
[2010]38号)
二、基本要求
(1)会员评家工作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上级工会指导下开展,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会员评家的基本形式。会员评家应作为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内容。评议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落实会员(代表)的民主权利。
(2)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必须建立健全工会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制度。未建立落实会员评家制度的基层工会,不得推荐为上级的先进、模范职工之家,工会主席(副主席)不得参加当年工会系统评先评优;对未建立落实会员评家制度的省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单位,在复查验收中取消其荣誉称号。
三、会员评家的主要方法和程序规定
1、会员评家一般每年进行一次,采取书面的民主测评形式进行,综合评价可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2、会员评家应成立工作小组,由同级党组织、工会和会员代表等3至7人组成,具体根据本单位会员人数确定。工作小组成员非常任制。
3、工会主席(副主席)是党组织负责人(含党组织正、副书记和纪检书记)的,评议工会主席(副主席)应由不担任工会领导职务的党组织其他领导成员或工作小组中的会员代表主持。
4、会员评家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1)制定会员评家工作方案;
(2)主持会员评家工作;
(3)负责将会员评家结果向会员(代表)大会和本单位党组织、上级工会报告;
(4)处理评议过程的其他事项。
5、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的主要程序
(1)评议之前一周,应将评家内容、评议标准、评议方式预告会员,并向上级工会报告;
(2)工会主席向会员(代表)大会作本年度工会工作和建家工作情况报告;
(3)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
(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评议结果。
6、会员评议工会主席(副主席)的主要程序
(1)评议之前一周,应将评议内容、评议标准、评议方式预告会员,并向上级工会报告;
(2)工会主席(副主席)在会员(代表)大会述职;
(3)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
(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评议结果。
7、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工会主席是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可与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工作结合进行,
评议结果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8、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和评议工会主席(副主席)议程可合二为一,列入会员(代表)大会议程。两项评议结果应作为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内容,并以书面形式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
9、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和评议工会主席(副主席)后,基层工会要根据会员(代表)大会的评议情况进行分析,结合会员群众和上级工会、同级党政的意见,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并向会员(代表)反馈。
四、会员评家结果的运用
1、会员评家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基层工会工作和工会主席(副主席)履职情况及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对获得满意等次90%以上的基层工会和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作为推荐申报本级或上级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依据;对连续三年以上获得满意等次90%以上的基层工会和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优先推荐申报“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对获得满意等次90%以上的基层工会和工会主席(副主席),上级工会和本单位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2、在会员评家中,对民主测评结果不满意等次在50%以上的基层工会,限其一年内进行整改;会员仍不满意的,对其所获得的合格、先进、模范职工之家称号,上级工会有权予以撤销。对民主测评不满意等次50%以上的工会主席(副主席),上级工会会同同级党组织在核实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会员评价仍不满意的,应按照工会章程和有关规定对工会主席(副主席)进行调整。
3、基层单位及其党政领导拟推荐申报工会系统各类评先表彰的,会员评家满意等次必须达到85%以上。
附:会员评家相关测评表
工会会员民主评议职工之家测评表
基层工会:
测评时间:
工会会员民主评议职工之家测评表
注:1、有三项以上“满意”的总体评价为“满意”,有二项以上“不满意”
的总体评价为“不满意”,其他均为“基本满意”。
2、“双亮”活动是指工会组织亮牌子示职责,工会干部亮身份许承诺
3、“双爱双评”活动是指开展“企业爱职工,职工爱企业;评选爱职工的优秀经营者和爱企业的优秀职工”的活动
4、“五必访”是指职工生病住院、家庭纠纷、思想问题、生活困难、办红白喜事必访
篇二: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工作制度
市总机关工会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工作制度 (2014年5月5日市总工会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员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创新发展,加强工会群众化、民主化建设,激发工会活力,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工会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的决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是指:由工会会员评议本单位开展工会工作情况、建设职工之家工作情况以及工会主席履行职责情况。
第三条 工会会员大会是会员评家的基本形式。会员评家作为工会会员大会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 会员评家工作在党组织领导和上级工会指导下开展,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议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落实会员的民主权利。
第二章 会员评家组织
第五条 会员评家每年进行一次。遇有申报上级工会表彰等重大事项,应按上级工会有关规定组织会员评家并作出相关决议。
第六条 会员评家成立工作小组,由同级党组织、本级工会和会员代表组成,根据本单位会员人数确定由3-5人组成。工作小组成员非常任制。
第七条 评议工会主席由不担任工会领导职务的党组织其他领导成员或工作小组中的会员代表主持。
第八条 会员评家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1、制定会员评家工作方案;
2、主持会员评家工作过程;
3、负责将会员评家结果向会员大会和本单位党组织、上级工会报告;
4、处理评议过程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会员评家内容
第九条 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的基本内容,主要是上级工会关于基层工会工作和建设职工之家的要求。
1、健全组织体系;
2、促进科学发展;
3、履行维权职责;
4、实施素质工程;
5、服务职工群众;
6、加强自身建设;
第十条 会员评议工会主席,主要内容。
1、政治思想品德及廉洁自律情况;
2、完成年度工作情况;
3、工会业务熟练程度及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4、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服务情况。 第十一条 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和工会主席采取书面的民主测评形式进行,职工之家综合评价可分为优秀、先进、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工会主席综合评价可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四章 会员评家程序和结果
第十二条 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的主要程序
1、评议之前一周,应将评家内容、评议标准、评议方式预告会员,并向上级工会报告;
2、工会主席在会员大会上报告工会工作及建设职工之家工作情况;
3、会员对本单位工会工作、建设职工之家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
4、向会员大会报告评议结果。
第十三条 会员评议工会主席的主要程序
1、评议之前一周,应将评议内容、评议标准、评议方式预告会员,并向上级工会报告;
2、工会主席在会员大会上对个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
3、会员对工会主席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
4、向会员大会报告评议结果。
机关工会主席可与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工作结合进行,评议结果向会员大会报告。
第十四条 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和评议工会主席议程可合二为一,列入会员大会议程。两项评议结果作为会员大会的决议内容,并以书面形式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
第十五条 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和评议工会主席后,机关工会要根据会员大会的评议情况进行分析,结合会员群众和上级工会、同级党政的意见,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并向会员反馈。
第十六条 会员评家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工会工作和工会主席履职情况及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机关工会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会员评家工作的宣传和引导,激发会员参与评家的积极性,正确把握会员评家的内容、方法和程序,力求实效,保证会员评家工作的顺利、健康发展。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机关工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篇三:会员评家活动实施方案
天杭实验学校工会会员评家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总工发[2009]28号)精神和上级工会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内容
(一)健全组织体系。基层工会委员会、经审会、女工委员会组织健全,工会工作机构独立,依法自主开展工作;工会主席的产生符合法定程序,工会委员会按期换届;依法进行工会法人登记,法人资格登记,工会财务有单独账号,独立使用工会经费;加强专兼职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和会员会籍管理,职工入会率达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二)促进科学发展。以创建先进工会为主要载体,深入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发展;广泛开展群众性创新活动,激发职工的创新活力;加强劳模管理工作,激励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三)履行维权职责。建立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推行校务公开,落实职代会各项职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选举职工代表参加职代会,参与学校管理;协助和督促行政落实国家各项涉及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
(四)实施素质工程。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文体活动。
(五)服务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疾苦,倾听职工呼声,积极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热心服务职工群众,努力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开展送温暖活动,履行帮扶特困职责。
(六)加强自身建设。工会领导成员坚持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廉洁自律,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资产;健全各项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基础资料齐全;坚持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完善会员代表常任制;实行会务公开,接受会员群众民主评议和监督;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双爱双评”活动,按照会员群众意愿开展活动,提升工会工作水平。
二、方式方法
(一)会员评家通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每年至少评议一次。一般应召开会员大会,因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时,代表人数不得少于会员总数的30%。
(二)会员评家主要评议本工会年度开展工作、建设职工之家情况,评议工会主席、副主席履行职责情况。要提前一周将评议内容、评议标准告知会员,做好组织发动和准备工作。
(三)工会主席(副主席)在会员(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会工作及建设职工之家情况,并就个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会员(代表)对工会工作、建设职工之家情况和工会主席(副主席)进行民主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工会委员不得担任本级评家活动的监票员、计票员。测评结果要向会员公布,并上报我会。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满意率高于80%为满意,满意率在80%与60%之
间为基本满意,满意率低于60%为不满意。
三、组织领导
为促进评家活动有序开展,成立校会员评家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校会员评家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实施和终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翟凤华 校工会主席
副组长:邱曙光 校长 校工会副主席
成 员:陈少敏 谢丽红 曹翔 董贵虎 金月华 何敏 周建卫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评家活动日常工作,翟凤华同志具体负责。联系电话:13895848660。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宣传与培训。各基层工会一定要切实重视和加大对工会干部、会员(代表)的宣传和培训力度。通过宣传,使会员(代表)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了解掌握会员评家的内容,引导会员积极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通过培训,帮助会员(代表)学习掌握相关法规,加深对工会组织的性质、社会职能、工作任务、制度机制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会员(代表)的民主意识和责任感,不断提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履行会员义务的能力。
(二)规范操作程序。各基层单位要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规定,建立完善规范的会员(代表)大会制度,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本工会在评家活动中要对会员群众民主评议、民主测评中反映突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通过评家活动不断加强工会民主建设,保障会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落实,促进基层工会工作更加富有生机和活力。
天杭实验学校工会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