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2015年减贫责任书
2015年减贫责任书
丹东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
为确保完成全市3.78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工作目标,丹东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与宽甸县(凤城市、东港市、振安区)人民政府签订2015年减贫责任书。
2015年,宽甸县(凤城市、东港市、振安区)减少省标准以下贫困人口32179(4980、600、50)人,其中国家标准以下贫困人口9555(3486、316、15)人。
宽甸县(凤城市、东港市、振安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切实将减贫任务进行层层分解,与乡镇签订减贫责任书,落实扶贫措施和工作责任,确保减贫人口与建档立卡户脱贫挂钩,实现精准扶贫。
市扶贫办将于12月份对减贫情况进行抽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丹东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和宽甸县(凤城市、东港市、振安区)人民政府各一份。
负责人:负责人:
丹东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公章) 宽甸县(凤城市、东港市、振安区)人民政府(公章)
2015年4月30日
篇二:平氏镇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目标责任书
平氏镇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了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及时完成我镇农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精准扶贫,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镇分包村领导干部工作责任
1、指导参与所分包村组建领导机构和制定工作计划; 2、组织所分包村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和组织召开好各种会议; 3、帮助所分包村分析、研究撰写好贫困村申请报告; 4、参与所分包村贫困人口测算和评议确认贫困人口工作; 5、督导各阶段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全程跟踪问效; 6、监督各阶段工作是否符合程序,是否公平、公正、公开。 二、村“两委”工作责任 1、组建建档立卡领导机构;
2、在所包领导干部指导下,制定建档立卡工作计划;
3、利用各种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村民积极参与,达到村民知晓率达90%以上;
4、走访、调查、论证,结合本村实际并撰写高质量的贫困村申请报告;
5、收集农户申请,认真组织评议,确认贫困人口;
6、按照镇领导小组各阶段的工作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不能敷衍了事;
7、按照程序不走样,贫困户识别做到“两公示一公告”,贫困村识别做到“一公示一公告”,要有相关记录和档案、影像资料,要全程公开,接受监督,保证该项工作公正、公平、精准,不暗箱操作,严禁优亲厚
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杜绝平均分配,力求阳光公正;
8、如有违规操作,造成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纪检监察部门将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工作程序责任
各村要成立机构并按照以下操作程序严格操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成立机构(领导小组、评议小组、监督小组)→宣传发动(各种会议,要有记录,参会人员签名、照片)→撰写贫困村申请书→镇评议拟定贫困村及贫困人口规模→公示公告(公示期不少于7天,有照片)→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贫困村农户申请(必须是农户亲自书写,并加盖印章或指印,申请农户人均纯收入必须在2736元以下的农户)→村评议小组评议(有记录、有照片,包村领导、干部、驻村工作队人员必须在评议结果上签字上报)→公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有照片)→填写贫困村表→贫困户表→数据录入→数据核对→数据提交→网络运行→数据更新
平氏镇人民政府 包村领导: 包村干部:
村负责人:
2014年7月10日
篇三:定点扶贫帮扶责任书
***与大新县谨汤村定点帮扶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发〔2011〕10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厅字〔2010〕2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十二五”时期社会扶贫工作的意见》(桂发〔2011〕35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十二五”时期全区定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1〕56号),以及中央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定点帮扶协议:
一、定点帮扶工作目标
以推动谨汤村脱贫致富奔小康为目标,以落实定点帮扶政策为手段,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等综合扶贫措施,双方力争经过五年的努力,到2015年,使谨汤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区平均水平,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 20户以上的自然村和连片自然村的片区通村屯道路,村委所在的自然村通硬化道路;基本解决贫困村群众安全饮水问题;有条件的自然村屯全部通电;已通电的村屯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培育形成1—2项特色优势产业并覆盖所有贫困农户;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贫困村公共卫生、文化服务体系健全发展,有符合规定标准的卫生室和文化活动室;贫困村农户都能住上稳固住房;贫困村中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人口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具备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做到应扶尽扶;贫困村落后面貌明显改善。
二、定点帮扶时间
2011年至2015年。
三、定点帮扶主要对象
谨汤村及谨汤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扶贫标准(2300元)、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包括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
四、定点帮扶主要内容
以开发为主要形式,以项目为扶贫载体,帮扶方帮助和支持受帮扶方重点实施以下项目。
(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增收产业培育项目。
(三)环境与生态建设项目。
(四)社会事业建设项目。
(五)人员培训项目。
五、帮扶方的主要责任
(一)制定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
帮扶方根据新一轮整村推进目标,结合实际,理清发展思路,与受帮扶方共同制定谨汤村 “十二五”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高定点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定点帮扶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落实帮扶措施。
1.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分析原因,对症下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2.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帮扶方每年要落实工作队员驻村开展帮扶工作,落实干部包扶贫困户。要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帮扶方主要领导每年不少于3次、分管领导每年不少于4次到村进行调研指导,帮助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驻村工作队员每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村开展帮扶工作。包户干部每年不少于3次到帮扶户开展帮扶工作。
3.要落实项目,落实经费。要结合受帮扶方实际,落实水、电、路、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扶贫产业和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及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项目建设。要尽最大努力,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在根治贫穷上见成效。
4.要建立台帐,健全档案。要协助受帮扶方做好帮扶前后全村状况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要建立贫困户的档案,做到户有卡、村有册,并建立《帮扶记录本》台帐工作,通过建立台帐,展示帮扶成效。
(三)创新工作方法。
深入研究党和国家有关扶贫政策,切实把政策用好用活,深化定点帮扶活动,拓宽扶贫开发工作模式,创新内容方法,不断总结提高,做到出典型、出经验、出成效。
六、受帮扶方的主要责任
(一)全力配合开展定点帮扶工作。
受帮扶方要积极主动向帮扶方提供贫困村、贫困户的真实情况,全力配合帮扶方做好各项定点帮扶工作,加强沟通协调,搞好相关服务,确保帮扶方如期实现帮扶目标任务。
(二)切实发挥主导主体作用。
受帮扶方遵循以内为主、以外为辅原则,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克服“等靠要”思想,树立“我要脱贫,不是要我脱贫”的意识,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精神,共同建设幸福家园。
(三)努力创造良好工作条件。
受帮扶方要优化服务环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定点帮扶单位营造良好帮扶环境。真心关心帮扶方派出的驻点干部,工作上全力支持,生活上悉心照顾,为驻点干部全身心投入帮扶工作创造良好工作、生活条件。
七、定点帮扶工作机制
(一)实行帮扶工作公开承诺制度。
帮扶方要确定承诺事项,并上墙公布,向受帮扶方村民及社会公开承诺。
(二)建立和完善帮扶工作制度。
建立定点帮扶定期互访、定期会商、情况通报制度,密切沟通,紧密衔接,推动定点帮扶事项落实,使定点帮扶取得实效。
本协议共五份,帮扶方和受帮扶方各执一份,区、市、县扶贫部门备案各一份。
帮扶方受帮扶方
***(盖章) 大新县堪圩乡(镇)谨汤村(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201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