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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劳动社会保障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8-11-08 13:43 | 移动端:常熟市劳动社会保障

篇一:4、劳 动 合 同 书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用人单位)全称:

工商登记注册类型: 住所: 劳动合同履行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社会保障号码:

就业登记证号码:

联系方式:个人: 家庭:

常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为(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见习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起至年月日止。

2工作为劳动合同期限的,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完成本项工作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从事职务、岗位、工种)。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如无正当理由,应服从甲方安排。

2、乙方同意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或公告)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执行,(详细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参见甲方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乙方所在部门的管理规定)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和身体健康,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3、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伤时,甲方应当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五、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险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

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元,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指定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内部工资增长办法和工资支付办法确定。

2、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自付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

六、劳动纪律

甲方依法指定的且已告示(或告知)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员工手册》),乙方知悉并同意遵照执行。

七、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伤害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5、八、协商条款

1、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应当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的事项,具体内容参照甲方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双方的保守商业秘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

2、由甲方出资(招用、培训)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双方在(劳动合同、协商协议)中明确权利义务。

3、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特殊待遇(住房、汽车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限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双方在(劳动合同、协商协议)中明确权利义务。

4、培训所得证书后,一律由公司存档管理,乙方如需取出他用,应经甲方同意,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5、工作期间失职,直接或间接造成甲方利益损害的,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6、在合同期内自动提前离职者,公司只付月工资作为薪酬。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

2、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先行解决。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如未告知,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2、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3、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后,不得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

4、本合同不得涂改。甲方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乙方出具书面授权证明。

5、本合同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7、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章日期:年 月 日 签章日期:年 月 日

签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签名)

鉴证日期:年 月 日

篇二:苏州常熟生育保险

常熟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均衡用人单位间生育费用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原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第三条 生育保险按属地原则实施,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

第四条 生育保险基金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原则筹集。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列支。生育保险费的征收、缴纳、管理,按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生育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生育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生育保险基金及其增值免收税费。生育保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依照国家和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实行财务预、决算制度,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出年度报告,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部门监督。

第七条 劳动保障部门是本市生育保险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生育保险的组织实施工作。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生育保险业务,负责生育保险基金的征收、支付和管理。

第八条 财政、卫生、税务、物价、人口计生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生育保险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九条 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实行定点管理。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妇幼保健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资格由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卫生、人口计生部门确定。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应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生育保险服务范围和由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及标准。

第十条 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满六个月的职工(不包括补缴),在符合国家、省、苏州市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 ~~~~~~~~~必须连续缴满六个月才可享受

第十一条 女职工生育时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围产期检查费用(以下简称生育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报销。生育保险基金对用人单位给予定额补贴。

女职工正常分娩,生育保险基金定额补贴2500元;难产(含剖腹产、多胞胎生育)生育保险基金定额补贴4800元。(在常熟市报上曾看到过可能会在4月份后下调至4000元)计划内生育的死胎引产(7个月以上)参照正常分娩给予补贴。

随着生育医疗费的增长,上述标准由劳动保障部门适时调整。

第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给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基金对用人单位按以下办法给予补偿:生育津贴补偿计发基数为女职工生产前12个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但不满12个月的,月生育津贴补偿计发基数为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目前最低工资标准是750元/月)

生育津贴计发标准为:顺产3个月;属于晚育人员可增加1个月,难产在顺产标准基础上增加半个月;多胞胎每多一个在难产标准基础上增加半个月。

第十三条 女职工妊娠28周至产后56天内,患有符合国家劳动保障部确定的病种目录的妊娠综合症和分娩并发症,所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服务设施目录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这个有些人以为是拿不到的,好多都没有利用好 )

第十四条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产,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对其给予生育医疗费定额补贴。 第十五条 对参加生育保险并符合第十条规定的男职工,其配偶按有关政策未列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不能享受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的,生育医疗费按本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标准的50%由生育保险基金给予补贴。

第十六条 参加生育保险职工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与计划生育无关的费用不予支付。计划生育手术费是指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实行限额报支,具体结付标准,由劳动保障部门另行公布。

第十七条 女职工在生育或流产后的6个月内,由所在单位填报《常熟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并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一孩服务证》、《出院记录》等资料,流产的需附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生育的女职工在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除提供上款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就业登记证》。

第十八条 生育女职工符合妊娠综合症或分娩并发症的情形的,申领生育保险医疗待遇时,填写《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二)》,并须提供原始的《出院记录》、《检查报告书》、发票、用药明细清单等完整的医疗资料。

第十九条 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男职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由男方所在单位填写《常熟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并附《结婚证》、《一孩服务证》、《出院记录》、生育医疗费发票、男方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及配偶按政策无法享受生育待遇的证明,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第二十条 职工本人或所在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计划生育手术费时,填写《常熟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二)》,并提供就诊医疗资料、发票及明细单。 第二十一条 女职工领取《一孩服务证》后,因主观因素流产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到非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 职工及其家属、用人单位虚报、冒领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追回全部虚报、冒领金额。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并追究用人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或伪造医疗资料的,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致使生育保险基金流失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追回流失的生育保险基金,并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常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拟转市劳动局拟订的〈常熟

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常政发[1994]2号)和《关于印发〈常熟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常政发[1998]10号)同时废止。

—————————————————————————————————— 自05年出行至今并没有出更新的规定,所以目前仍以以上方法施行的

下面举个例子:

假设你在参保单位连续缴费满1年,单位缴费基数为950元,又属于晚育: 那么你的生育保险为:

顺产的:产假工资3个月+晚育1个月=4月X950元/月=3800元,加上生育费用2500元,一共为6300元;

剖腹产的:产假工资3个月+晚育1个月+难产0.5个月=4.5月X950元/月=4275元,加上生育费用4800元,一共为9075元;

如果没有连序缴满1年但满6个月的,只要把缴费基数换成全市最低工资标准750元就可以了。

以上只要知道自己的缴费基数和最少缴费月数便能计算出你所能拿到的生育费用! 以上解释,纯属工作经验之谈,关专业人业,仅供参考!

相关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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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2013年常熟事业单位招聘

考试交流群:210445942 中公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

2013年常熟事业单位招聘165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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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精神,我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161名,劳动合同制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含)以上学历本市籍生源或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不含户籍挂靠在常熟高校集体户的)。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且户籍及人事关系()在本市的在职人员(籍)。

3

4(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

5大学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并可按所学专业所属专业大类报考相应岗位。

(条件详见《2013年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2013,专业条件设置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2013)》)。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身体健康,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一般为35周岁以下(即1977年6月25日后出生),个别岗位的年龄要求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其它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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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5、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12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归国留学人员毕业证书需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证,认证件在报名时扫描后上传)。

6、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3年6月25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1年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事务代理协议书》或营业执照扫描后上传)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办法

1

2()

3625日上午09:00--6月28日下午4:00截止报名(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6月25日上午9:00--6月29日下午4:00。

52013年6月25日上午9:00-7月1日下午4:00。

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100[2007]146号规定),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需先至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新颜东路113号3号楼)出具镇(管理区)民政部门相关证明,然后免缴考试费用。

6、报名成功的人员,自行到报名确认的网站: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3年7月3日-7月5日。

7、开考比例为3:1,即招聘计划数为1人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3人的,该岗位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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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招聘计划数2人及以上的岗位,在报名人数达到3人,而与招聘计划数相比不足3:1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职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2013年7月2日上午9:00-下午4:00。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20分。笔试内容范围:A.:辩B.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C.策、公共服务。D.E.行政管理学、心理学。F.语文知识与写作。G.其它知识:2012年2013年6月30日以来的国内国际重大事件;近期党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

2.笔试时间:201378:3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013年7()、(),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72分。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并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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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示结婚证、在常熟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示父母双方在常熟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证明;留学归国人员还应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4大学生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复审时间:2013年7月22日上午9:00—7月23日下午4:00。

复审地点: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3号楼)。

复审合格,缴纳面试费时间:2013年7月2300—7月25日下午4:00。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

通过资格复审的,()网站打印面试缴费凭证,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完成缴费方视为复审成功。

2013年7月26日在常熟人才就业网()、常熟市职业()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可通过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网站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2013年7月30日-8月2日。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七、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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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按各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因体检、考核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

八、聘用

1.在常熟人才就业网()、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和招聘单位公示7调查核实。

2.记表》或《常熟市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登记表》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发出《录用通知书》;劳动合同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劳动合同制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九、纪律

0512-52716327。

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十一、本简章由中共常熟市委组织部、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注:《2013年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013年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岗位表》

《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3)》可登录常熟人才就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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