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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法衔接工作方案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5-12 07:28 | 移动端:两法衔接工作方案

篇一:两法衔接工作机制

两法衔接工作机制

作者:王志飞 13526704795

QQ交流号:2408934961 “两法衔接”的含义

“两法衔接”机制是指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

“两法衔接”机制的来源

2000年10月,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场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在专项行动中,对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的涉嫌犯罪的案件如何向司法机关移送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为解决这个问题,2001年4月份,国务院制定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决定秩序的决定》,明确要求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信息共享、沟通便捷、防范有力、查处及时的打击经济犯罪的协作机制,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构成犯罪的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这是第一次提出“两法衔接”机制的概念。2001年7月份,国务院颁布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这是首次通过法规形式确立“两法衔接”机制。2011年2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以“两办”8号文件形式转发了国务院法制办、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两法衔接”机制。 “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内容

“两法衔接”机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衔接;二是行政执法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涉嫌职务犯罪的衔接;三是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四是检察机关和政府监察部门的法律纪检监督与责任追究联系机制。这四部分既相互独立又紧密联系,共同构成“两法衔接”机制体系,其中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的移送案件以及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是“两法衔接”工作的重点。

“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建设目标

通过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 ,有效整合执法信息资源,建立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实现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办理、执法动态交流和业务研讨、案件信息的流程跟踪和监控,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处行政违法案件,确保涉嫌犯罪案件及时进入司法程序。

两法衔接工作顺利进展的五项要求

一是建立“两法衔接”工作领导机制,争取获得当地政法委、法制办、整规办、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的支持。以检察机关或政法委牵头,与各行政执法单位建立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由各相关单位选派。"两法衔接"各项具体事务由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执行。

二是重点推进信息化共享平台建设,各自选择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平台模式,抓紧明确信息共享平台的运行机制,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应当具有基础数据、案件办理及查询、综合统计、法律法规查询、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流程跟踪、信息反馈、检察长信箱等功能。

三是完善检察机关与各行政执法单位的信息交流,制定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检查机关与行政执法单位之间的协调和现有资源的共享利用,明确管理权限,加强整合,做到分工明确,配合有力。

四是建立备案审查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相关案件后,侦查机关要将其在立案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如受理案件、立案、不立案、撤案及作治安处罚处理的法律文书报检察机关。

五是推动完善各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两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由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牵头,联合各行政执法机关制定有关行政执法案件中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程序规则、证据标准、法律文书等,规范案件移送制度,统一认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两法衔接”工作制度能够有效地贯彻实施,增强衔接机制的切实可操作性。

两法衔接系统平台概述

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是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框架下,利用政务网的现有网络、设施和有关数据,实现各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实现执法资源共享。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各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可实现案件的网上移送、网上办理、执法动态的

交流和业务研讨、案件信息流程跟踪和监控,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沟通便捷、防范有力、查处及时的打击经济犯罪和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协作机制,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行为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增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整体工作合力,提升查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篇二:两部门牵头推进“两法衔接”

两部门牵头推进“两法衔接”

标签:行政执法刑事司法

今天上午参加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推进会,并在会上作表态发言。

会议时间很短,也是最常见的会议程序,工作情况通报、表态发言、领导讲话等,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但会议规格之高却值得玩味。

本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属于正常的工作,有专门的部门、专门的法律法规、专门的工作平台,但现在需要召开专门的推进会来推动,且由政法委、法制办牵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一个是政府行政执法的综合部门、一个党委刑事司法的综合部门,可见此项工作的重要,可见此项工作目前衔接的是如何不顺畅。

第一个是环保部门表态,近年移送涉刑案件三起,我是第二个表态,近三年移送食品药品涉刑案件115起。会间,法制办副主任对我们移送的涉刑案件数量开始怀疑,确认后表示惊讶,当我告诉他要不是公安不接受移送,数量应该更多。

认识不到位、部门利益、衔接机制缺陷等等,都是阻碍衔接的原因所在。

篇三:2013年“两法衔接”工作总结

2013年“两法衔接”工作总结

根据《石家庄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等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对“两法衔接”机制的运转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我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两法衔接”工作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十分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特别是在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不仅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还加强了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协调配合,对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我局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副职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对案件进行监督核审。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两法衔接”工作方案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各项机制,杜绝以罚代刑现象发生

做好“两法衔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从案件办理程序上设定了制约机制,使案件办理从立案到结案要经过授权、核审及处罚后的审核等环节,做到调查、核审、处罚三分离,有效地杜绝了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同时我们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制定了问责办法等多项制度,保证了行政

执法程序完善,执法责任追究落实,案件移交、立案、信息反馈依法进行。

(三)加强教育培训工作

我局特别注重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我们建立了每周、每月的学习制度、开展模拟执法现场培训、主要对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理论知识和执法实践中有关证据的保全、行政处罚等方面进行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办案水平。同时,我们对一些违法案件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案件调查初期的公安介入,通过与公安协同办案,主动学习借鉴公安干警的办案手段、经验,使一些比较棘手的违法违规案件及时得到查处。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突出重点,抓住重点,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全年,工检查单位N次,依法行政处罚N件。

依托监控平台加大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打击力度。严格落实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网吧使用盗版服务器通过互联网非法下载电影、音乐、游戏等并向公众传播谋利的行为。

开展印刷复制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加强法规教育和日

常监管,坚决杜绝“口袋书”、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等违法侵权盗版书刊的上市和流通。做到每厂必查、从生产车间到成品库房,从复制到印刷,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与各印刷复制企业签订《守法经营责任状》,对于各印刷复制企业建立五项制度、营业证照是否悬挂上墙、承印手续是否齐全并进行明示、承印手续是否按照要求及时备案等情况逐一详细检查和记录。

二、 近后的工作打算

(一) 把依法行政贯穿于“两法衔接”工作的全过程

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案件移送工作机制,通过不断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努力建立健全一整套有约束力的制度和机制,并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案件内部规范性文件,从制度上保证案件移送质量,为执法人员提供了行为准则。

(二)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警示教育,防止行政执法人员在移送案件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现象,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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